救灾帐篷回收通告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5.09•【字号】黔府办发[2004]45号•【施行日期】2004.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4]45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省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五月九日贵州省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确保在发生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救助,提高对自然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一)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坚持政府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协作、军民结合、社会参与的原则。
(二)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以实施紧急救援为重点,以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为依托,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三)本预案所称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突发性风雹、洪涝、地质灾害、地震等危及人民生命财产的自然灾害。
二、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一)灾害预警。
气象、水利、国土资源、地震等部门要做好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害对特定区域的危害和威胁程度。
(二)灾情报告。
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必须立即组织紧急救助,同时向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民政等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
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民政等有关部门在接到报告或了解发生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的情况后,必须立即派员到灾害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初步确定为特大灾、大灾的,应在2小时以内将情况逐级报到省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商请提供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和协助开展应急物资生产商信息采集的函-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商请提供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和协助开展应急物资生产商信息采集的函正文:----------------------------------------------------------------------------------------------------------------------------------------------------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商请提供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和协助开展应急物资生产商信息采集的函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规划和顶层设计,建立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构建应急物资和装备实物储备、委托储备、生产能力储备和物资信息储备科学架构,按照应急管理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关于协助开展应急物资生产商信息采集和编制〈应急物资生产商参考名录〉的函》(附件1)要求,请提供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并协助开展应急物资生产商信息采集工作。
现就相关事项函商如下。
一、请按应急管理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要求,做好应急物资生产商信息采集和编制,协助发放相关表格(附件1、2),协助推荐本地区本行业优秀生产企业,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为《应急物资生产商参考名录》(以下简称《参考名录》)的编制工作提供支持。
《参考名录》重点围绕生活保障类、抢险救援类、队伍保障类应急物资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救灾帐篷、衣帽装具、简易厕所、照明设备、应急食品、搜救及医疗设备、运输与交通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及草料、能源动力设备、洗消器材及设备、灭火处置设备、分析检测类设备、通信设备、信号标识类器材、通用手动工具、后勤支援设备、个人防护装备等细分品类。
二、做好本市应急(专业)物资储备现状调查。
调查范围包括储备仓库(附件3)和救灾物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物资、防汛自然灾害物资、地震地质灾害物资、消防物资、森林防火救火物资、公共卫生防护物资和应急避难物资等各类储备物资(附件4),以便于制定相关“十四五”规划,便于做强各专业部门专业防护物资储备,便于做实综合部门应急物资储备。
关于做好废旧物品统一回收的通知

关于做好废旧物品统一回收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了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废旧物品回收范围为纸箱纸板、废瓶子、工程废料、边角余料等物品。
二、各部门每月20日之前收集整理废旧物资,上报公司行政中心,由行政中心统一进行废旧物资回收处理。
各部门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统一回收后所得资金公司与各部门各得50%。
本次工作从2011年9月5日开始实行。
三、安保部门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园区内回收交易。
凡非行政中心后勤安排的回收人员及公司内部员工一律禁止在园区内回收废旧物品,一经公司发现违反规定者处以双倍罚款。
回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规范,以市场价格公平交易。
行政中心应加强废品回收工作的监督。
特此通知
缙云大众温泉行政中心 2011年09月05日。
关于做好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的通知各位同事:近期我局受到地震频发的影响,为了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和效率,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发此函通知各部门做好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
各部门应紧密配合,确保储备物资的准确储存和随时可用。
一、储备物资清单:1. 食品和饮用水:储备足够的方便食品和饮用水以满足至少三天的需求。
考虑到特殊人群的需求,包括婴儿食品和特殊医学配方食品。
2. 医疗救援物资:储备一定数量的急救用品,包括纱布、消毒液、疗伤药品等。
3. 床铺和遮阳设施:储备折叠床、毛毯和遮阳篷等,以提供紧急情况下的休息和保护。
4. 照明和通信设备:储备手电筒、备用电池、收音机等,以保证充足的照明和信息传递。
5. 救生设备和器材:储备手提式火焰器、灭火器、救生圈等,以便在地震发生时进行紧急救援。
6. 救援工具:储备锤子、撬棍、手工工具等,以方便营救被困人员。
二、物资储存要求:1. 储存地点:每个部门应制定储存地点,并确保储存场所安全、干燥、通风、无害和易于访问。
2. 物品检查:定期检查储备物资的数量和保质期,并进行必要的更换和补充。
3. 标识和分类:储备物资应进行标识和分类,以便快速找到需要的物资。
同时,为了确保适度的轮换,应将物资储存在同一类别内进行分层管理。
4. 准备清单:每个部门应该准备一个物资备损清单,列出所有储备物资的数量和保质期。
并抄送给物资管理部门,以便及时补充和更替。
三、应急处置:1. 报告和调拨:一旦发生地震,各部门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根据情况申请调拨应急救援物资。
2. 指定人员:每个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储备物资的管理和调度。
3. 快速应对:各部门应该培训相关人员,提高配发物资并进行紧急应对的能力。
各位同事,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安全保障措施,请各部门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并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做好储备物资的准备和管理工作。
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相信我们能在地震灾害发生时,以高效、有序的方式提供帮助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11.07•【文号】自然资发〔2024〕242号•【施行日期】2024.11.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土地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进一步推动《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落地见效,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运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是减少市场存量土地规模、改善土地供求关系、增强地方政府和企业资金流动性、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关键举措。
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做好地块筛选和项目储备,推动专项债券资金加快落地,切实做到规范操作、有章可循、从严管理、精准高效。
二、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收回收购土地,应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
专项债券对应的土地储备项目中的储备地块,必须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储备地块标识码。
符合条件但尚未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在系统“土地储备机构”模块中填报单位信息及证明材料,部将按程序及时审核并动态更新名录。
三、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
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也可以纳入收回收购范围。
四、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的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摸清底数,根据需要向社会发布收回收购土地征集公告,综合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优先申报使用专项债券。
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实用标准

《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民政部《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编制组二OO九年一月前言《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的要求,由民政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民政部规划财务司、民政部救灾司、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共同编制。
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救灾储备物资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全国不同地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各地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的经验教训。
在此基础上,对大量资料进行了科学的论证与分析,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经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反复修改补充形成了送审稿,经专家审查会通过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报批搞,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发布。
本建设标准共分五章,包括:总则、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选址与规划布局、建筑标准、建筑及相关设备配置。
在执行本建设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邮政编码:10072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的解释工作由民政部规划财务司负责。
本标准编制组成员:姜力、宋志强、陈越良、庞陈敏、张恺悌、徐秀玲、高玉成、纪占国、李成、陈刚、王莉莉、董彭滔、欧阳铮主编单位:民政部规划财务司、救灾司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刚、王莉莉、董彭滔、欧阳铮、杜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09年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 (5)第三章选址与规划布局 (9)第四章建筑标准 (10)第五章建筑及相关设备配置 (12)附录一主要名词解释 (13)附录二用词和用语说明 (16)附件《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科学合理地进行工程项目投资决策和管理,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提高我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制定本建设标准。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摘编》的通知-川商改[2008]25号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摘编》的通知-川商改[2008]25号](https://img.taocdn.com/s3/m/499f472b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1b.png)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摘编》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摘编》的通知(川商改〔2008〕25号)各市州商务局、扩权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汶川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出台了系列政策。
为便于灾区商务系统了解相关政策,现将有关涉及商务工作的政策摘要印发各地。
希望各地加强政策服务,主动上门送政策,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增强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充分运用政策推动灾后恢复重建,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指导,尽快恢复灾区商贸流通业和对外经济贸易,夺取抗震救灾和商务工作健康发展的全面胜利。
附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摘编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一日附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摘编(四川省商务厅2008年7月31日)一、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国务院第526号令)摘要条例自2008年6月8日起施行。
分总则、过渡性安置、调查评估、恢复重建规划、恢复重建的实施、资金筹集与政策扶持、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等九章,共80条。
1.第二章过渡性安置第11条中,明确过渡性安置地点应当按比例配备日常用品供应点、少数民族特需品供应点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2.第四章恢复重建规划第25条中,明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应当包括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市场服务体系规划等9个专项规划。
3.第五章恢复重建实施第35条中,明确了各级政府及部门的职责,商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并具体组织实施商贸流通等恢复重建。
仓库回收制度通告模板范文

尊敬的各位员工:为了加强公司仓库的管理,提高仓库空间的利用率,降低库存成本,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仓库回收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回收范围1. 回收对象: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
2. 回收内容:仓库内闲置、废弃、超量储存或需调整的物资。
二、回收原则1. 公平公正:回收过程中,确保各部门权益不受侵害,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分类管理:根据物资性质、规格、型号等进行分类,合理安排回收顺序。
3. 及时高效:回收工作应及时开展,确保仓库空间得到有效利用。
4. 安全环保:在回收过程中,注意安全操作,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环境保护。
三、回收流程1. 提出申请:各部门如需回收仓库物资,应向仓库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物资清单。
2. 审核确认:仓库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回收物资的范围、数量等。
3. 安排回收:仓库管理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制定回收计划,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4. 回收实施:各部门按照回收计划,将闲置、废弃、超量储存或需调整的物资搬运至仓库指定区域。
5. 物资处置:仓库管理部门对回收的物资进行分类、整理、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置,如出售、报废、捐赠等。
6. 资料归档:仓库管理部门对回收过程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以备查阅。
四、回收要求1. 各部门应认真履行回收职责,及时提交回收申请,确保仓库物资得到有效利用。
2. 仓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回收物资的监管,确保回收过程的顺利进行。
3. 各部门在回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资产安全。
4. 仓库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回收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提高回收效果。
五、违规处理1. 未按要求提交回收申请,擅自将物资搬离仓库的,一经发现,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 在回收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环保问题等,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仓库管理部门开展回收工作,如违反本制度,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请各部门严格遵守本仓库回收制度,共同努力,为公司创造一个良好的仓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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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帐篷回收通告
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下面给大家带来救灾帐篷回收通告,供大家参考!
救灾帐篷回收通告范文一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社管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20xx年省、市民政部门给我县下拨2855顶救灾帐篷,受灾期间我县下拨乡镇(社区)、社管委及有关单位的救灾帐篷共计2845顶,用于帮助受灾群众度过难关。
为使救灾帐篷在今后更好的发挥作用,根据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救灾物资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不允许受灾群众在帐篷内越冬,必须将救灾帐篷回收并进行统一保存管理。
县政府办也多次通知要求回收帐篷,但各乡镇(社区)回收进度极不平衡,距上级要求差距很大。
现将救灾帐篷回收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省市下拨我县救灾帐篷2855顶,调拨各乡镇(社区)、社管委、县政府各相关部门救灾帐篷共计2845顶。
根据回收情况,各乡镇(社区)、社管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都没有如数回收,相差很多(详见附表)。
二、回收情况
(一)好的方面:
大部分乡镇(社区)能及时回收救灾帐篷,管理比较好,基本做到建
立台帐登记制度,专人负责,手续完备,对使用过的救灾帐篷能够及时回收整理,妥善保管。
(二)存在问题:
1.制度不健全。
大部分乡镇(社区)救灾帐篷均没有建立帐目,没有救灾帐篷接收、领用、回收等基本手续,管理也不规范。
2.回收清理不及时。
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工作基本完成后,县上发了紧急通知后,要求及时回收帐篷,但有些乡镇(社区)未及时组织人员对救灾帐篷进行回收清理,造成使用情况不明,管理不善,有的则被盗或挪作它用。
3.丢失严重,耗损过大。
目前据回收统计情况看,好多乡镇(社区)救灾帐篷查无着落。
三、整改要求
(一)建立健全救灾帐篷管理制度,管理使用救灾帐篷要做到有帐可查、帐物相符、手续完备、妥善管理、程序规范。
(三)进一步做好救灾帐篷回收、清洗、整理工作。
要继续查找失落的救灾帐篷,不留后患,不准将查找不到的救灾帐篷作为报废处理。
对被盗的救灾帐篷一经发现要报公安机关处理。
对已回收的要抓紧清理,该清洗整理的要清洗整理,妥善保管尽快上缴入库。
(四)禁止非灾期间使用救灾帐篷,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回收。
(五)各乡镇(社区)、相关单位,必须在12月15日前全部回收上缴县民政局。
凡未回收的要按照市场价赔偿。
民政、监察部门在督查灾后重建和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时,一并对救灾帐篷回收管理情况
进行督查。
附件:延长县民政局救灾帐篷收回情况汇总表
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2月4日
救灾帐篷回收通告范文二
**县六峰镇救灾帐篷回收协议
甲方:六峰镇人民政府
乙方(受灾农户):
因受7.22日**县、**县6.6级地震和多次暴洪灾害持续袭击,导致我镇多处房屋倒损,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为了帮助受灾群众度过难关,县民政局给我镇调拨了救灾帐篷。
为了管理好使用好每顶救灾帐篷,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民政部《救灾物资回收管理暂行办法》、《救灾专用帐篷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印发〈****县**县6.6级地震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谷民发【20xx】45号《关于切实做好救灾帐篷回收工作的紧急通知》,在灾害救助期满后甲方将借给乙方的救灾帐篷要进行回收。
2、根据乙方需求甲方给乙方借帐篷(大写)壹顶。
3、每顶救灾帐篷甲方从建房补助资金中给乙方先暂缓兑付5000元,在新房建成入住、帐篷回收完成后,再将5000元兑付给乙方。
4、乙方要认真做好救灾帐篷的清洗、晒干、打包等工作,如因人为造成救灾帐篷有重大损毁或丢失的要进行赔偿和处罚。
5、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别是甲方、乙方、村委各持一份。
甲方:六峰镇人民政府乙方签章:
领导签字:村委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救灾帐篷回收通告范文三
去年彝良县"9·07"地震后,来自四面八方的救援物资不断送达灾区,帐篷是其中重要的救灾物资之一。
如今,民房恢复重建工程已经结束,村民们陆陆续续搬进了新家,完成使命的救灾帐篷何去何从?日前,@微昭通发布消息称:彝良民政部门正在加紧救灾帐篷回收工作,组织人员对回收的民政救灾帐篷进行清洗、晾晒、清点、整理、打包,建立台账,专库保管。
截至12月6日,共清理回收救灾帐篷15115顶,清理任务已过半,预计本月底就可完成回收。
每顶帐篷都有档可查
对于救援帐篷,彝良县民政局副局长简玉贵介绍:"每顶帐篷都有'档案'",帐篷分为单帐篷和棉帐篷,单帐篷适合天热时使用;棉帐篷篷布厚,里面还有内胆起到保温作用,适合冬天使用。
彝良县"9·07"地震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为灾区紧急调运发放了民政救灾帐篷20664顶,其中单帐篷15215顶、棉帐篷5449顶,为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越冬发挥了巨大作用。
按照民政部的规定,救灾帐篷在灾情结束之后,必须一顶不落全部回收存入仓库以备再次使用,损毁严重不能再使用的帐篷必须按照
程序回收后集中销毁。
如果是篷布损毁而配件仍能使用的,要另外登记后上报上级部门。
"回收的时候,在各村委会等处设点,村民将帐篷交到回收点后,我们再派车去统一运送。
"简玉贵说,为知道每顶帐篷的来龙去脉,他们事先为救灾帐篷建立了台账,每顶帐篷发给哪个村哪一家使用都登记在册,这样方便回收时对号入座。
一半帐篷仍可再利用
"从回收回来的情况看,大约有50%的帐篷还能再继续使用。
"简玉贵说,一方面因为单帐篷的使用寿命有半年多,棉帐篷的使用寿命有1年多,而且即使是新的帐篷,摆在仓库里时间过长也会老化;另一方面,从去年彝良县"9·07"地震以后,到今年六七月份民房恢复重建工程陆续竣工,灾民陆续搬进新家,回收帐篷的工作才随之展开。
受当地环境气候影响,帐篷经日晒雨淋后,部分篷布破损、金属零部件生锈,能回收再利用的单帐篷和棉帐篷分别约50%左右。
"还能使用的帐篷我们经过清洗晾晒、收齐配件、规范包装等后,再调运储存。
"简玉贵介绍说,帐篷是边回收边调运,因灾情需要,已调了1330顶单帐篷、577顶棉帐篷到巧家。
"根据上级要求,回收工作完毕后,彝良将注册1000顶帐篷备用。
"
据简玉贵介绍,截至目前,已清理回收单帐篷13110顶,占发放数的86%;清理回收的棉帐篷约3000顶,占发放数的55%。
"回收回来还可继续使用的帐篷,清洗晾干后一定要规范包装好,以方便储存、调运。
"专门负责帐篷回收整理技术指导的潘建德介绍,
根据目前的回收进度,到本月底,发放下去的救灾帐篷有望全部回收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