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2024年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评选方案:2024年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为了进一步提升小学教师队伍的素质,激励教师积极向上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我校决定在2024年开展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活动。
该活动旨在选拔出一批具备优秀的教学能力、教育经验丰富、对学生有较大影响力的骨干教师,为全校教师树立榜样,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评选目标1.选出一批具备优秀教学能力的骨干教师,强化学校教育教学的核心竞争力;2.选拔出一批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推动学科教研和教学互相促进;3.选出一批在德育、智育和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骨干教师,提升学校的整体素质。
三、评选条件1.具备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具备小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在岗时间不少于五年,教学工作表现良好,教学成绩突出;3.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4.具有良好的学生成长记录,有较大的影响力;5.具有良好的带头作用和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分享经验。
四、评选流程1.宣传阶段:在学校内广泛宣传评选活动,向全体教师介绍评选目的、条件和流程;2.初选阶段:由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初选名单;3.材料审核阶段:评选委员会对初选名单的教师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4.教学观摩阶段:选定的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展示,评选委员会对教学实施进行评估,并填写评估表;5.个人陈述+面试阶段:评选委员会对入围的教师进行个人陈述和面试,了解其教育理念、教学经验和成果;6.评选表决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教师材料审核、教学观摩、个人陈述和面试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并进行评选表决;7.结果公示阶段: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在校内和校外媒体公布。
五、评选奖励将评选出的小学校级骨干教师列入学校骨干教师库,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奖励包括:1.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教师个人发展和教学研究;2.给予小学校级骨干教师加薪、晋升或其他激励措施;3.优先参加市、区或国家级优秀教师培训或交流活动。
2023年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2023年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小学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法》、《中小学教师法》及相关教育部门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各地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旨在突出骨干教师的专业能力、教学质量和综合素养,以及为年轻教师提供学习和成长的机会。
第三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是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教学成果、专业发展和其他综合素质,通过学校自主评价、上级评估和专家评审等环节进行的。
第四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评选社会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特点,确保评选结果真实可靠、具有可操作性。
第五条小学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应当与学校教育教学目标相结合,注重教师的成长和学校的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第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加强对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七条小学骨干教师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二)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三)具有较高的教学质量,取得一定的教学成果;(四)参加并完成学校和学区组织的教师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五)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果。
(六)获得学生、家长、同事的认可和赞誉。
第八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应当突出以下特点:(一)教学能力突出,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创新教学内容和形式,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二)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和教研能力,能够引领和组织教学研究活动,促进教师业务水平的提升。
(三)关心学生成长,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能够有效地指导学生发展,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品德修养。
(四)具有良好的班级管理和教育试卷装订、备课计划管理等能力。
第九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应当充分考虑各种类型教师的特点和优势,注重选拔各具特长和潜力的教师。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以下是针对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的条例:
第一条:小学骨干教师是指在小学教育岗位上表现出色,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
第二条:评选小学骨干教师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正规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突出的教学成果;
3.在学校教学工作中展现出杰出的教育教学能力;
4.具有良好的师德和教育教学服务意识。
第三条:评选程序:
1.学校设立小学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学科教研组组长组成;
2.评选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选标准和评审流程;
3.评选材料包括教学工作总结、学生评价、同事评价、教学成果等;
4.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5.候选人进行面试或教学示范,并接受评委的评审;
6.评选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最终的小学骨干教师名单。
第四条:评选结果:
1.评选结果在学校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评选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3.被评选为小学骨干教师的教师享有一定的荣誉称号和教育教学研究、培训等方面的特殊待遇。
第五条:评选周期: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评选周期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第六条:评选结果监督:
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工会可对评选结果进行监督,确保评选公平、公正。
以上是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的条例,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学校和地方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骨干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坚力量,他们具备着优秀的教学能力和管理经验,对学生的教育、成长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了能够更好地激励教师队伍的积极性,规范骨干教师的评选流程,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制定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评选目的和指导思想1. 目的:评选小学校级骨干教师,旨在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优秀、具备较强教学能力和管理才能的教师提供一种展示自己、相互学习、促进共同进步的平台。
2. 指导思想:以教师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导向,在鼓励教师教学创新、加强自身教学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同时,注重培养优秀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情怀。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1. 评选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无违法犯罪记录。
(2) 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 教学业绩突出,工作出色,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4) 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公益活动,乐于为他人提供帮助。
(5) 具备较强的师德修养,能够以身作则,起到榜样的作用。
(6) 积极参与各项教育教学竞赛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
2. 评选标准:(1) 教学成绩:包括学生学习成绩、教学设计与实施、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等。
(2) 教育教学创新:包括教案设计、多媒体教学、探究式学习、课堂互动等方面。
(3) 教育管理能力:包括班级教育管理、考试、评价、班级活动等方面。
(4) 教师个人素质:包括师德师风、职业道德、教学研究能力等。
四、评选程序和流程1. 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将根据教师的实际表现和教育教学水平,进行初步提名。
(2) 材料提交:初步提名的教师需提交个人简介、教学案例、学生评语、家长评议等材料。
(3) 评审阶段: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
(4) 公示投票:评审委员会将评选结果公示,同时进行全校教师的投票评选。
(5) 考察访谈:评选结果公示后,学校会对被评选教师进行面试、课堂观摩和学生家访等环节的考察。
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办法

东台市梁垛镇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办法(试行)为引导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优化、适应教育现代化、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需要的教师队伍,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策依据:盐城市教育局和东台市有关文件精神。
二、实施方法:根据有关政策条文,评审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通过资格审查教师的有关工作量化评估积分,由高到低,按照数额评选推荐。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三年来年度考核一次合格的得2分,优秀的得3分。
任现职以来,因师德表现突出,被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按省市县分别加5、3、2分。
(所有奖励计算最高级别,不累加计算)2、学历职称:具有本科学历的得5分,研究生学历的得7分;二级教师得3分,一级教师得5分。
3、任教资历:符合条件的得5分。
4、出勤情况:近三年来,每学期出满勤得5分。
有无故缺课者不得分,每学期病事假累计每超过一周(每周以五个工作日计)扣1 分(迟到早退满5次算私假1 天),扣完为止。
5、教育教学能力:近三学年(2012.9-2015.6年)较好地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得6分,教学实绩优良的,语数外教师三学年六学期中(以学年计)有一次前两名的加3分;专职技能科老师组织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团体县、市、省获一二三等奖的一次分别得4、3、2分、5、4、3分;7、5、4分(同年度以最高一次计算,个人比赛折半计算)。
获得评优课或基本功竞赛一、二、三奖的,校、县、市、省分别加3、2、1分;4、3、2分;5、4、3分;7、5、4分(每年按最高一次算,不累计加分),开设过片级、市级公开课(讲座)的每次加2分;6、教科研能力:近三年来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在县、市、省、全国报刊发表的有一篇加1、2、3、4分。
在县、市、省、全国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竞赛中获奖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2、1.5、1分,3、2、1分,5、3、2分(教育学会二级及以下学会论文不予承认)。
2024年二小校级骨干教师认定方案

2024年二小校级骨干教师认定方案引言:教师队伍是学校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校级骨干教师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坚力量,具有重要的带头示范作用。
为了更好地选拔和培养校级骨干教师,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2024年二小校级骨干教师认定方案。
一、认定标准校级骨干教师的认定标准如下:1.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水平高,学科知识扎实,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具有较高的教学质量和成果,经常获得学生和家长的好评。
2.教务能力:具备较强的课程设计和教材开发能力,善于组织教研活动和教学研讨会,对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有一定的贡献。
3.教风师德: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情操,爱岗敬业,关心学生,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学生德育教育方面,起到了积极的带头作用。
4.教学研究和成果:善于开展教学研究,具备一定的教育科研和教改实践经验,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和学术影响力。
二、认定程序1.初评:学校成立由教学副校长、年级组长、科任老师组成的认定小组。
认定小组依据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成绩,对资格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初步评定。
2.资料提交:符合条件的教师需准备认定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展示、教学反思等,向认定小组递交。
3.综合评定:认定小组依据教师的申请材料和现场考察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综合评定,得出初步认定名单。
4.公示:初步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受到质疑的教师可向认定小组提出申诉,认定小组对申诉进行审核。
5.最终认定:认定小组根据申诉情况重新评定,经过讨论决定最终认定名单,并向学校领导报告。
6.认定结果通知:学校将认定结果通知每位教师,并在学校网站、校园通告栏等处公布。
三、认定周期和频率1.认定周期:校级骨干教师认定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即2024年为本次认定周期。
2.认定频率:校级骨干教师认定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确保认定名单的及时更新。
结语:通过制定2024年二小校级骨干教师认定方案,旨在选拔出学校优秀的骨干教师,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更好的教育典范。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小学骨干教师的示范引导作用,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小学骨干教师是指在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教师。
第三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实际表现和成果,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四条小学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为:1.具有相应的教育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获得相应的教育和教学资格证书。
2.教学能力突出,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成果,能够带领学生取得优异的成绩。
3.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够独立开展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4.具有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能够做到言传身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5.能够积极参与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活动,并具有一定的管理和协调能力。
第五条小学骨干教师的评选程序为:1.学校内部初评:由学校设立小组对候选教师进行初步考察,评估其教学水平、师德表现和成果,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教师。
2.学校内部公示:将初评合格的候选教师名单向全体师生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的评议。
3.学校内部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候选教师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考虑初评结果、公示意见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4.教育行政部门评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学校推荐的骨干教师候选人进行评审。
5.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公示: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小学骨干教师的评选周期为一年一次,评选结果可以作为提职晋级、岗位聘用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第七条小学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应加强宣传,提高广大小学教师的参与积极性,鼓励和培养更多的骨干教师。
第八条本条例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制度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制度一、指导思想:为了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实施新课程标准,培养我校青年教师成长,特制定此评选办法,以鼓励广大青年教师在工作实践中认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提升我校师资的整体水平。
二、评选办法:第一条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对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一线专任教师,获得县级骨干教师以上称号的除外。
第二条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敬业奉献,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学校常规教学要求,很好的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
2、结合工作实际,自觉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努力掌握新的教育理论、教学手段和方法,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规定学时。
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对上级布置的任务认真完成,不推托,不应付。
3、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教书育人能力,教学质量高,教学成绩名列前茅,是师生公认的优秀教师。
能掌握先进的教育信息技术,在校级以上评优课中获奖。
4、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能主动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
第三条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办法和程序:1、个人申报。
教师对照学校校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对象和条件,认为初步具备条件的,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板城初中校级骨干教师申报表》。
学校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课堂教学的考核。
2、组织考核、评议。
学校成立评选小组进行考核、评议。
考核、评议主要根据本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对照有关条件,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入选的初步名单,然后通过基本教育理论考试和公开课教学评议,按照统一标准严格打分,择优确定入选名单。
3、学校发文命名,颁发证书。
考核组将择优确定的校级骨干教师入选名单,提交校务会讨论决定,并向全校公示一周,在充分征求广大教师意见后,由学校发文命名,颁发证书。
4、校级骨干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校级骨干教师应履行的义务和职责:1、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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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一、原则
以鼓励广大教师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培养、造就一支镇
教学骨干队伍,努力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稳步发展为目标。
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条件
1、师德:敬业爱岗,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业务:具有较高的教学实践经验和教育理论水平,
能够指导本学科教师的教科研工作,能独立组织开展本学科
的教研活动,具有较强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
3、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活动,继续教育应取得规定学分,学历达到大专及以上,普通话、计算机等级水平符合县规定
要求;
4、对象:教龄在三年以上的全镇在职教师;
5、近二年内,在县级以上获奖或发表论文1篇,有县级课题(此项条件今后将提高)。
三、办法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老师进行以教学实践能力为重点内
容的综合考评,具体比分如下:
1、近二年里,论文获奖或发表、课题研究(10%);参
加各级课堂教学汇报课、业务竞赛活动等(10%);辅导本学科学生竞赛成绩(10%)。
2、说课。
准备时间为1小时半,说课时间为15分钟;根据说课要求评分,占35%。
3、评课。
先听课(或看录像),再书面评课,时间为1小时;根据评课要求评分,占35%。
四、程序
1、成立考核组,报名、审核、公布初定名单;
2、参加说课、评课;
3、民主测评;
4、综合评定、公布镇骨干教师名单。
五、管理
1、每二年评选一次“镇学科骨干教师”。
被评为骨干教师的二年内,每人应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带徒二名,有一
个县级课题,有一篇论文在县级以上获奖或发表,作二次讲
座,四节镇级以上公开课。
2、每学年由学校考评小组对镇学科骨干教师进行考核.未完成相应任务的骨干教师,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今后,凡推荐县级骨干教师候选人名单应在镇学科
骨干教师队伍中产生。
4、待遇和奖励。
对被评为镇教学骨干的教师,应予以
表彰,并在学校网站上进行事迹宣传。
同时,尽可能提供外
出听课、培训等机会(每位镇骨干教师每学年可以享受不少
于500元的培训经费)。
对为学校作出成绩、争得荣誉的
骨干教师实行奖励。
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