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信息系统验收是指对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和实施过程进行一系列测试、检查和评估的过程。
它是为了验证信息系统是否符合预期目标和用户需求, 并确保信息系统能够正确运行、稳定可靠地提供服务。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是指在进行信息系统验收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一些规定和指导原则, 下面将详细介绍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一、信息系统验收的定义及目的信息系统验收是指对信息系统进行测试、检查和评估的过程, 其目的是验证信息系统是否符合规划、设计和用户需求, 并确保信息系统能够稳定可靠地运行和提供服务。
信息系统验收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确保信息系统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和预期目标;2.验证信息系统是否符合规划、设计和开发的要求;3.检查信息系统的性能和稳定性, 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行;4.发现和修复信息系统中的问题和缺陷, 提高系统的质量和可用性;5.确保信息系统能够安全可靠地提供服务,保护用户的数据和隐私。
二、信息系统验收的原则信息系统验收过程应遵循以下原则:1.目标明确: 信息系统验收应明确预期目标和用户需求, 验证系统是否达到了这些目标和需求。
2.全面细致: 信息系统验收应对系统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和细致的测试、检查和评估, 确保系统的各项功能和性能都得到验证。
3.稳定可靠:信息系统验收应验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确保系统能够长时间、正常地运行, 并能够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
4.安全合规:信息系统验收应验证系统的安全性和合规性,确保系统能够安全地存储、传输和处理用户的数据,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5.及时高效:信息系统验收应及时进行,确保在系统上线前能够发现和修复问题和缺陷,并确保系统能够按时投入使用。
三、信息系统验收的过程信息系统验收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1.验收计划制定: 制定信息系统验收计划, 包括确定验收的目标、范围、方法和时间计划等。
2.验收准备工作: 准备验收所需的测试环境、测试数据和测试工具等, 并确保验收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操作能力。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完整版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正常投入运行,根据《XXXXX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结合股份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传输、业务处理及其应用的信息网络系统;以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储存及处理的信息资源开发系统;以及信息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系统等项目的新建、升级、改建,不包括零星的硬件添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股份公司的控股、参股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对象、依据、内容第四条项目验收的对象:凡属《XXXXX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的信息化项目,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含)必须进行竣工验收。
第五条依据项目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第六条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由计算机中心编写,股份公司规划部、财务部审核。
第七条验收内容一般包括系统测试、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分。
(1)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测试报告;(2)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质量特性,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测试;(3)资料评审标准一般包括:文档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文档价值等。
第八条需要评审的资料包括以下四部分:(1)基础资料:采购说明、有关合同、有关批复文件、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功能说明书、系统结构图、工程详细实施方案、操作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培训文档、其他文件。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正常投入运行,根据《XXXXX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结合股份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传输、业务处理及其应用的信息网络系统;以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储存及处理的信息资源开发系统;以及信息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系统等项目的新建、升级、改建,不包括零星的硬件添置。
本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股份公司的控股、参股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对象、依据、内容项目验收的对象:凡属《XXXXX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的信息化项目,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含)必须进行竣工验收。
依据项目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由计算机中心编写,股份公司规划部、财务部审核。
验收内容一般包括系统测试、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分。
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测试报告;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质量特性,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测试;资料评审标准一般包括:文档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文档价值等。
需要评审的资料包括以下四部分:基础资料:采购说明、有关合同、有关批复文件、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功能说明书、系统结构图、工程详细实施方案、操作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培训文档、其他文件。
开发程序:可执行程序、源代码、配置脚本、测试程序或脚本。
开发文档:需求分析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程序维护手册、程序员开发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项目总结报告。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一、背景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推广已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而为了确保信息系统的质量和有效性,对信息系统进行验收已经成为了不可缺少的步骤。
本文将就信息系统验收进行规定,以期为相应的工作提供指导。
二、概述信息系统验收是指在软件开发、硬件设备采购、规划咨询等方面,基于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工程管理等方面对设计、制作、测试等各环节的合规性进行评估的一种过程。
系统验收可以从成本、安全、质量、规范、保密五个方面来考核。
信息系统验收的目的是确保信息系统的建设符合技术标准、规范及用户要求,达到正确、稳定、安全、可靠、高效的目标。
三、系统验收的分类1.按质量特点划分根据系统质量特点的不同,可以将验收分为以下三种:1.功能验收2.性能验收3.安全验收其中,功能验收是对系统的功能进行全面检测。
性能验收则主要是评估系统的性能参数以及相应的服务水平。
安全验收则是主要对系统的信息安全性进行评估。
2.按使用环境划分根据系统采用的空间环境和使用方式,信息系统的验收可以分为产品验收和现场验收两种。
其中,产品验收是在实验室等室内环境下开展,在规范的环境下对系统的性能进行测试。
而现场验收则是在用户的现场环境下进行。
因此,现场验收的测试可能面临诸多现场环境变化的大挑战。
四、系统验收的原则1.系统验收应该在正式交付之前完成,且对交付系统已达到设计方案要求、相应技术标准及相应相关的测试文档的要求。
2.系统验收的流程应该要规范,充分透明,并备有书面合同进行记录。
3.系统验收应该分为多个阶段,并进行相应的“阶段验收”。
4.系统验收应该采用相应的测试标准和相关程序进行,对验收程序的每一个阶段应都要进行相应的记录,以确保完整的验收记录。
5.系统验收双方应当要注重开放性,并将相应的验收结果公示在相应的开放平台上。
五、系统验收的流程由于系统验收是一项复杂而严格的过程,要求双方严格遵循所接受的技术标准和工程流程,进行相应的合作。
信息系统验收的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六个阶段:1. 需求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主要依据各方的具体需求,明确信息系统的的基本功能以及相关性能配置。
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的项目验收标准与流程
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的项目验收标准与流程项目验收是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决定项目是否成功完成的关键。
项目验收的目标是确认项目交付的成果是否符合预期的要求和标准,以及项目是否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期望。
在项目验收过程中,需要明确的验收标准和规范流程,以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一、验收标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验收标准应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 功能性验收:确认项目交付的信息系统是否按照需求规格说明书中的要求,实现了预定的功能和业务流程。
功能性验收需要对各个模块和功能进行详细的测试和验证,确保其能够正常运行和满足用户的需求。
2. 性能验收:评估信息系统在负载和压力下的性能表现,包括响应时间、吞吐量、并发用户数等指标。
性能验收需要进行模拟测试和实际运行测试,以确保信息系统能够在用户使用的情况下保持稳定和高效。
3. 可用性验收:测试信息系统的可用性和系统运行的稳定性,评估系统的容错能力和恢复能力。
可用性验收可以通过模拟故障和异常情况进行测试,以确保系统在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够正确处理和恢复。
4. 安全性验收:评估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数据保护能力,包括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据加密等方面。
安全性验收需要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渗透测试,以确保信息系统能够有效保护用户数据的安全。
5. 可维护性验收:评估信息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包括系统的模块化、可重用性和可扩展性。
可维护性验收需要对系统的代码、文档和配置文件进行评估,以确保系统能够方便地进行维护和升级。
二、验收流程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验收流程应该包括如下几个步骤:1. 准备阶段:项目交付前,项目团队需要准备验收所需的文档和材料,包括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文档、测试报告等。
2. 提交验收申请:项目团队向项目验收委员会提交验收申请,申请中应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交付成果以及验收标准。
3. 验收准备:项目验收委员会根据验收申请评估项目的重要性和风险等因素,确定验收的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是为了保证信息系统的质量和安全,在系统开发完成后进行验证和确认工作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1. 验收时间:验收应该在系统开发完成后尽快进行,以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应该事先协商,并列入合同或协议中,标准应该明确、具体,能够衡量系统的性能和功能是否满足要求。
3. 验收内容:验收内容应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试等,并应针对具体的系统功能和需求进行细化。
4. 验收人员:验收人员应由开发方和使用方共同组成,并应具备相关的技术和业务知识。
5. 验收环境:为了保证系统在真实的生产环境下的正常运行,验收应该在与实际使用环境尽可能接近的测试环境下进行。
6. 验收报告:验收完成后,应编制验收报告,详细记录验收过程、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7. 验收后维护:验收完成后,开发方应当负责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为系统提供后续的维护和支持。
总之,信息系统验收规定是确保系统开发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通过规范的验收流程和标准,能够提高系统的可信度和用户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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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验收规定范本(3篇)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范本1. 引言信息系统的验收是确保系统能够满足用户需求并达到预期效果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证验证过程的公正、准确和规范性,制定本规定,以明确信息系统验收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流程。
2. 背景(1)信息系统的验收是指在完成系统开发和测试后,通过一系列的验证和检查,确认系统满足用户需求的过程。
(2)验收对于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行和应用非常重要,它可以确保系统功能和性能达到预期目标,并为后续的系统维护和优化提供参考依据。
3. 验收标准(1)功能系统应满足用户提出的功能需求,并保证功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性能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性能,包括响应时间、并发处理能力、数据处理速度等。
(3)安全系统应具备必要的安全措施,保护数据的完整性、机密性和可用性。
(4)易用性系统应具备良好的用户界面和操作流程,使用户能够方便地使用系统。
(5)可维护性系统应具备较强的可维护性,方便进行系统的维护和升级。
4. 验收流程(1)准备工作制定验收计划,明确验收的具体内容和目标,并与开发单位确认验收时间和地点。
(2)验收准备收集系统相关文档和资料,包括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文档、测试报告等,并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如环境准备、数据准备等。
(3)验收测试进行系统功能和性能的测试,并结合具体约定的测试用例和测试数据,验证系统是否满足用户要求。
(4)验收检查对系统的安全性、易用性和可维护性进行检查,评估系统的合规程度。
(5)验收报告根据测试和检查结果,编写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6)验收确认与开发单位、用户单位共同确认验收结果,并签署验收确认文件。
5. 验收责任(1)开发单位负责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系统开发和测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文档资料。
(2)用户单位负责提供详尽的需求规格说明,并参与系统的测试和验收过程。
(3)验收组由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系统进行功能、性能、安全、易用性等方面的验证和检查。
6. 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应根据具体的系统需求和技术特点来确定,以确保验证过程具有实际可行性和操作性。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5篇)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正常投入运行,根据《____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结合股份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传输、业务处理及其应用的信息网络系统;以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储存及处理的信息资源开发系统;以及信息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系统等项目的新建、升级、改建,不包括零星的硬件添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股份公司的控股、参股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对象、依据、内容第四条项目验收的对象:凡属《____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的信息化项目,总投资额在____万元以上(含)必须进行竣工验收。
第五条依据项目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第六条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由计算机中心编写,股份公司规划部、财务部审核。
第七条验收内容一般包括系统测试、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分。
(1)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测试报告;(2)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质量特性,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测试;(3)资料评审标准一般包括:文档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文档价值等。
第八条需要评审的资料包括以下四部分:(1)基础资料:采购说明、有关合同、有关批复文件、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功能说明书、系统结构图、工程详细实施方案、操作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培训文档、其他文件。
(2)开发程序:可执行程序、源代码、配置脚本、测试程序或脚本。
(3)开发文档:需求分析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程序维护手册、程序员开发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项目总结报告。
医院信息系统验收制度范本
医院信息系统验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信息系统的验收工作,确保信息系统项目的质量、安全、可靠性和实用性,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建设、验收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信息系统验收工作应当坚持科学、规范、严谨、高效的原则,确保信息系统满足医疗机构业务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验收组织第四条医院信息系统验收工作由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
验收小组成员应当包括医疗机构负责人、信息技术人员、临床业务人员、财务人员等。
第五条验收小组应当对信息系统项目的建设过程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进行审查。
第六条验收小组应当对信息系统进行实际运行测试,验证系统功能、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是否符合设计和业务需求。
第三章验收程序第七条信息系统项目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八条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工作分为初验和复验两个阶段。
第九条初验阶段,验收小组对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一)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资料;(二)系统功能、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的测试报告;(三)用户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四)其他相关内容。
第十条复验阶段,验收小组对初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验证,确认问题已得到解决。
第十一条验收小组根据初验和复验的结果,对信息系统项目进行评分,评分达到规定标准的,视为验收合格。
第四章验收标准第十二条信息系统项目验收标准分为功能、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用户满意度等方面。
具体标准如下:(一)功能方面:系统功能应满足医疗机构业务需求,具备完善的管理、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二)性能方面:系统响应速度、处理能力等应满足业务需求,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三)安全性方面:系统应具备较强的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篡改等风险;(四)可靠性方面:系统应具备较高的可靠性,确保稳定运行,降低故障率;(五)用户满意度方面:系统应易于操作,提高用户工作效率,得到用户好评。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范文(二篇)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范文第一章综述第一节目的和依据为确保信息系统的质量和功能的完整性,加强信息系统的管理和运维工作,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
第二节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部门的信息系统的验收工作。
第二章验收的内容和要求第一节验收的内容验收的内容包括系统硬件和软件的逻辑和物理完整性的检查,系统功能的完整性的检查,系统性能的检查,验收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第二节验收的要求1. 信息系统的硬件和软件完整性的检查要求:验证硬件设备和软件完好无损,配置合理,物理环境符合要求。
2. 信息系统的功能完整性的检查要求:验证系统功能完整,各项功能正常运行。
3. 信息系统的性能检查要求:验证系统在预定负载量下的性能满足要求,并能承受额外的负载。
4. 验收方案的制定和执行要求:制定完整的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流程和要求,并按照方案进行验收。
第三章验收的程序和方法第一节验收的程序1. 验收前准备:明确验收的目标和要求,编制验收方案。
2. 验收准备:准备好验收所需的硬件和软件设备,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
3. 验收执行:按照验收方案的要求进行测试和检查。
4. 验收评定:根据测试和检查的结果,评定验收的合格性。
5. 验收总结:对验收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节验收的方法验收的方法包括检查、测试和评价。
1. 检查方法:通过对硬件和软件设备的外观、配置等进行检查,验证其完整性。
2. 测试方法:通过对系统功能进行测试,验证系统功能的完整性。
3. 评价方法:通过对系统性能进行测试,评估系统的性能。
第四章验收人员的要求和职责第一节验收人员的要求1.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验收人员应熟悉验收的要求和流程。
3. 验收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第二节验收人员的职责1. 制定和执行验收方案。
2. 进行硬件和软件设备的检查和测试。
3. 完成系统功能和性能的测试和评价。
4. 对验收结果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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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正常投入运行,根据《XXXXX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结合股份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传输、业务处理及其应用的信息网络系统;以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储存及处理的信息资源开发系统;以及信息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系统等项目的新建、升级、改建,不包括零星的硬件添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股份公司的控股、参股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对象、依据、内容
第四条项目验收的对象:凡属《XXXXX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的信息化项目,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含)必须进
行竣工验收。
第五条依据项目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
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第六条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由计算机中心编写,股份公司规划部、财务部审核。
第七条验收内容一般包括系统测试、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分。
(1)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测试
报告;
(2)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质量特性,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
的一些特殊测试;
(3)资料评审标准一般包括:文档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文档价值等。
第八条需要评审的资料包括以下四部分:
(1)基础资料:采购说明、有关合同、有关批复文件、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功能说明书、系统结构图、工程详细实施方案、操作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培训文档、其他文件。
(2)开发程序:可执行程序、源代码、配置脚本、测试程序或脚本。
(3)开发文档:需求分析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程序维护手册、程序员开发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项目总结报告。
(4)管理文档:项目计划书、质量控制计划、配置管理计划、用户培训计划、质量总结报告、评审报告、会议记录、开发进度月报。
第九条专家验收小组必须对源代码重新生成的可执行程序进行测
试,测试内容一般包括:安装(升级)、启动与关机、功能测试(正例、重要算法、边界、时序、反例、错误处理)、性能测试(正常的负载、容量变化)、压力测试(临界的负载、容量变化)、配置测试、平台测试、安全性测试、恢复测试(在出现掉电、硬件故障或切换、网络故障等情况时,系统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可靠性测试等。
第三章项目延期
第十条项目由股份规划部门批复后,在预计竣工期限内未能按时竣工并要求推迟验收的,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硬件项目每延期三个月;软件及软、硬件综合项目每延期六个月)向规划部申报《XXXXX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投资项目延期进程情况说明》一次。
第十一条股份公司规划部审核延期项目。
股份公司规划部对不合理延期项目可要求计算机中心编写《延期项目重新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股份公司规划审查《延期项目重新评估报告》后出具意见。
不同意延期项目由股份公司财务部、计算机中心、用户单位会签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后,由股份公司规划部提交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股份公司规划部根据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决议行文批复。
第四章验收过程
第十三条初验过程
(1)项目竣工后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招标书、
计划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完成情况后向计算机中心提出初验申请。
(2)专家验收小组由计算机中心组成,对工程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3)施工单位提供材料:初验申请书、完工报告、项目总结报告,以
及第八条要求的验收评审资料。
(4)专家验收小组根据第七、八、九条要求制定验收内容和标准,编写《项目验收计划书》报股份公司规划部、财务部审核。
审核同意后
方可实施。
(5)专家验收小组编写验收报告、项目总结报股份公司规划部。
第十四条终验过程
(1)初验合格后,计算机中心根据合同、招标书、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组织实施和完成情况后向股份公司规划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
交验收方案。
(2)经过审核,材料齐全由规划部组织验收。
(3)验收小组成员由股份公司规划部、财务部、用户单位组成。
验收
时参照相关验收内容及标准进行,验收后提交验收报告。
(4)验收小组可聘请有资质的信息化工程咨询机构人员参加验收。
(5)验收小组评审一般采取会议评审方式进行。
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I.股份公司计算机中心作关于项目背景的报告;
II.股份公司计算机中心作试用情况报告;
III.专家验收小组代表作初验报告;
IV.验收小组进行现场检查;
V.验收小组对关键问题进行抽样复核和资料评审;
VI.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评价并给出验收意见。
(6)验收签字。
经过验收、评审形成的验收报告和评审报告,验收小
组成员签字,由股份公司计算机中心存档。
第五章验收结论
第十五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合格、需要复议和验收不合格三种。
符合信息化工程建设标准、系统运行安全可靠、任务按期保质完成、经费使用合理的,视为验收合格;由于提供材料不详难以判断,或目标任务完成不足80%而又难以确定其原因等导致验收结论争议较大
的,视为需要复议。
第十六条项目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
(1)未按项目考核指标或合同要求达到所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的;
(2)所提供的验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
(3)项目的内容、目标或技术路线等已进行了较大调整,但未曾得到
相关单位认可的;
(4)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尚未解决和作出说明,或项目实施过
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5)没有对系统或设备进行试运行,或者试运行不合格;
(6)计划外投资、超计划投资或挪用计划资金。
(7)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
(8)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验收结论确认和处理
第十七条项目验收结论的处理
(1)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的,股份公司计算机中心将全部验收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并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报股份公司规划部备案。
(2)验收结论为需要复议的,股份公司规划部以书面形式通知股份公
司计算机中心在三个月内补充有关材料或者进行相关说明。
(3)验收结论为验收不合格的,股份公司规划部以书面形式通知股份公司计算机中心和设计、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试运行合格的,股份公司计算机中心重新申请验收。
(4)未通过验收的信息化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八条项目交接。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办理项目交接手续。
项目的移交包括项目实体移交和项目文件移交部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实施细则由股份公司规划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