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烟花爆竹销毁安全指南
销毁废旧烟花爆竹时应注意事项范本

销毁废旧烟花爆竹时应注意事项范本销毁废旧烟花爆竹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必须非常小心和谨慎。
以下是一份销毁废旧烟花爆竹时应注意的事项范本,供参考:一、确保安全1. 寻找合适的地点:选择空旷的地区进行销毁,远离居民区和易燃物,确保周围没有可燃物和易燃气体。
2. 检查天气状况:确保无风或微风状况下进行销毁,避免烟花爆竹在风中飞散。
3. 保持距离:人员和物品应与烟花爆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意外。
4. 准备灭火设备:准备灭火器、水桶等灭火设备,并确保灭火设备在销毁现场附近的易取得位置。
二、正确操作1. 穿戴安全装备: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服、耳塞、护目镜、手套等安全装备,以免受到伤害。
2. 分类储存:根据不同类型的烟花爆竹进行分类储存,以便安全销毁。
3. 操作台准备:设置一个稳定的操作台,将烟花爆竹摆放整齐,以便安全销毁。
4. 逐个销毁:按照逐个销毁的原则,确保每个烟花爆竹都得到安全销毁。
5. 根据类型选择销毁方法:不同类型的烟花爆竹有不同的销毁方法,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销毁方法。
三、处理残留物1. 确保完全熄灭:销毁后的残留物应被完全熄灭,以免引发火灾。
2. 包装处理:将完全熄灭的残留物包装起来,使用专用的密封袋或容器。
3. 盖上安全标识:为了安全起见,在包装上盖上“危险废物”等安全标识,以便后续处理。
4. 交由专业单位处理:将包装好的残留物交由专业单位进行后续处理,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四、宣传与教育1. 呼吁公众不乱扔烟花爆竹:加强公众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呼吁他们不要乱扔烟花爆竹,避免危险发生。
2. 提供正确销毁信息:向公众提供关于销毁废旧烟花爆竹的正确信息,告知销毁的重要性和应注意的事项。
3. 教育儿童注意安全:通过学校、社区等渠道,加强对儿童的安全教育,告知他们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烟花炮竹燃放安全措施手册

烟花炮竹燃放安全措施手册第一节:了解烟花炮竹的种类和安全规定烟花炮竹是中国传统节日庆祝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
然而,由于其易引发事故和火灾,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来确保燃放过程中的安全。
在燃放烟花炮竹之前,务必了解以下内容:1.1 烟花炮竹的种类烟花炮竹可分为礼花、冠花、玩具打火机、核仁炮仗、娃娃爆竹等多个种类。
不同种类的烟花炮竹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安全规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正确选择和使用。
1.2 烟花炮竹的安全规定- 严禁在居民区、商业区、森林和易燃易爆物品附近燃放烟花炮竹。
- 不要在高楼大厦、人流密集的区域以及容易引发火灾的环境中燃放烟花炮竹。
- 禁止未成年人单独操作烟花炮竹,应有成年人进行监督指导。
- 确保烟花炮竹的存放和燃放场所通风,并远离易燃物品和火源。
- 必须穿防静电服、防火手套、防静电皮鞋等适当的防护装备才能燃放烟花炮竹。
第二节:烟花炮竹燃放前的准备工作在燃放烟花炮竹之前,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确保燃放过程中的安全:2.1 安排燃放场所选择一个开阔、无易燃物品、醒目且没有高楼大厦的场所燃放烟花炮竹,从而减少火灾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同时,需要确保场地的通风良好,避免烟花炮竹残留物造成危险。
2.2 清理周围环境在燃放场所周围清理杂物、燃烧物和其他易燃物品,以防止烟花炮竹燃放引发的火灾或事故。
2.3 准备灭火器材在燃放场所附近放置灭火器、水桶和湿毛巾等灭火工具,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扑灭火灾。
第三节:烟花炮竹燃放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在燃放烟花炮竹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以下安全措施是至关重要的:3.1 不得同时点燃多个烟花炮竹一次只能点燃一个烟花或炮仗,不得同时点燃多个烟花炮竹,以免引发火灾和伤害。
3.2 保持安全距离在点燃烟花炮竹后,迅速退到安全距离处,确保自身的安全。
不要接近正在燃放的烟花炮竹,以免发生意外伤害。
3.3 燃放后的处理燃放结束后,应立即清理烟花炮竹残留物。
待残留物冷却后,使用防静电工具将其包装并妥善处理。
过期、损坏烟花爆竹安全处置制度

过期、损坏烟花爆竹安全处置制度过期或损坏的烟花爆竹需要进行安全处置,以防止意外事故和人员伤害。
以下是一些关于烟花爆竹过期和损坏安全处置的制度措施:
1. 监管:建立完善的监管机构,负责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和安全管理。
监管机构应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在发现过期或损坏的烟花爆竹时及时报告和处置。
2. 存储:烟花爆竹应妥善存放在指定的仓库或库房中,确保安全防火措施的完善。
过期或损坏的烟花爆竹应单独存放,远离其他易燃物品。
3. 定期检查:对存储的烟花爆竹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过期或损坏的产品。
检查应包括外观、包装、标签等方面,确保产品的正常和安全性。
4. 处置程序:一旦发现过期或损坏的烟花爆竹,应立即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如销毁、封存或报废。
在进行处置时,应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安全并防止二次污染。
5. 培训教育:对从事烟花爆竹行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过期和损坏烟花爆竹的识别和处理能力,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6. 公众宣传: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们对过期和损坏烟花爆竹的认识和警惕,增强其安全使用和处置意识。
总之,过期和损坏烟花爆竹的安全处置制度应包括监管、存储、定期检查、处置程序、培训教育和公众宣传等多方面的措施,确保人员和环境安全。
报废烟花爆竹销毁安全操作规程

报废烟花爆竹销毁安全操作规程1 总则1.1 为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国家标准,规范报废烟花爆竹的销毁行为,确保报废烟花爆竹销毁过程安全,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报废烟花爆竹的销毁。
不适用于其它来源的报废烟花爆竹的销毁。
1.3 报废烟花爆竹的销毁,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应遵守公司其它相关制度和技术规程。
2 术语2.1 报废烟花爆竹指超过有效储存期限的烟花爆竹或质量安全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
2.2 销毁指采取技术措施消除报废烟花爆竹危险特性的作业及过程。
2.3 作业人员指从事报废烟花爆竹销毁的操作人员和现场监督的人员。
3 作业人员从事报废烟花爆竹销毁的人员,应当经过公司级的专项安全知识培训,掌握烟花爆竹质量安全标准和产品结构、作用原理、危险特性和应急处置方法,具备销毁烟花爆竹的操作技能,经公司考核合格,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4 着装及防护器材销毁全过程,作业人员应当着棉质工作服、戴安全头盔、穿防火工作鞋;穿戴好防护用品,使用专用器具,备好灭火器和水桶等消防器材。
5 作业场所销毁报废烟花爆竹的场所应当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的规定,外部安全距离和安全设施符合设计要求。
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防护掩体、销毁品存放间室(或划定存放地域)、销毁水池(池有效容积不得小于15立方米)或销毁坪、远距离点火装置、消防水池等设施,并经过公司确认。
6 销毁操作6.1 销毁方案销毁报废烟花爆竹,应事先根据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制定销毁方案,选择适当的销毁方法,确定销毁责任人,监销责任人和销毁作业人员、销毁数量、销毁时间、销毁设施、场地、安全措施及警戒等事项,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6.2 销毁产品确认拟销毁的报废烟花爆竹,应进行详细清点,对种类、品种、规格和数量情况进行造册登记,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确认。
拟销毁的报废烟花爆竹,应标识并放置在指定位置。
6.3 场地与器材准备销毁前应当对预设场地进行彻底检查,对周边环境进行警戒。
销毁废旧烟花爆竹时应注意事项(二篇)

销毁废旧烟花爆竹时应注意事项对在安全执法当中收缴、罚没的三无、劣质烟花爆竹产品以及在经营流通过程中造成的废旧、积压、残次烟花爆竹产品,进行集中销毁是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销毁时一般采用拆卸倒药、烧毁、炸毁等方法进行安全彻底的处理,严禁使用投入江、河、湖、溏、水井或掩埋等易遗留后患的方法,但在烧毁、炸毁过程中如果组织不当极易发生危险,笔者建议在具体销毁处理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一、建立指挥组织:当销毁的烟花爆竹数量较多,规模较大时,一定要建立现场指挥机构,设立运输、爆破、警戒、消防、应急保障等组,作好分工、搞好协同,统一指挥信号,确保销毁过程紧张有序、忙而不乱。
爆破时尽量选择遥控点火或远距离点火的方式,禁止近距点火。
二、选择销毁环境:销毁鞭炮时一要避开大风干燥天气;二要注重场地选择,销毁场地一般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1、位置适当。
要远离库房、工房、城镇、居民点、工矿企业、公路、铁路、高压输电线路、通讯线路、森林、草原和易燃柴草地区,并与周边的繁殖、养殖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2、地形良好。
最好选在山沟、丘陵、盆地等地形不易碎片飞散的地方,如三面或四周环山,中间较为平坦的山洼地区。
3、交通方便。
要选择便于运输车辆、人员出入,点火引爆人员快速撤离隐蔽的场地。
三、布置销毁场地:为确保安全顺利地实施销毁作业,场地选定后,应对销毁场地进行安全布置。
1、清除易燃物品,将周边的杂草、碎布、塑料等易燃物品清理干净。
2、清除易飞物品,将周边的小石块、硬土块等坚硬物品清除掩埋,防止在烟花爆竹爆响时抛出伤人。
3、设置防火带。
为防止销毁时引起火场扩大,应提前设置防火带,阻隔火势漫延。
4、设置指挥所和观察所。
指挥所和观察所应设置在地势较高,便于观察全场的山丘或高坡上,并设有良好的防护能力。
四、划定警戒界限,在销毁现场应根据所销毁烟花爆竹的数量、品种、爆炸威力等因素划定安全警戒圈,并做好安全警戒标志,所有进入销毁现场的通道和入口区都必须配备人员警戒。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黑火药和引火线专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黑火药和引火线专项治理的通知【法规类别】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发文字号】安监总厅管三[2013]43号【失效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发布日期】2013.04.14【实施日期】2013.04.14【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黑火药和引火线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3〕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局):为进一步严格黑火药、引火线生产、销售和运输安全监管,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定于2013年4月至2014年9月在全国开展黑火药和引火线专项治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治理的必要性黑火药和引火线是生产烟花爆竹的主要危险性原材料,其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危险性大,容易发生事故,且一旦流散到社会上,将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
目前,我国黑火药和引火线的生产、经营、运输等环节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较差;二是生产布局不合理,黑火药供给远远大于需求,引火线供需严重不平衡;三是运输车辆不符合安全要求,跨省际长距离运输,导致运输事故时有发生;四是产品包装及标识普遍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五是个别地区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引火线现象十分严重。
为此,《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3号)提出,进一步严格黑火药、引火线生产、销售和运输安全监管。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过剩生产能力,将全国黑火药和引火线生产企业数量分别控制在50家、300家以内(分省控制目标另行下达),大力推广安全可靠生产工艺技术和安全环保产品,切实加强产品流向、包装、标志和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涉及黑火药和引火线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预防各类事故或案件发生。
2024年民用爆炸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二篇)

2024年民用爆炸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一、过期失效的民爆产品,须登记造册,报告单位领导并由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及时报废销毁或送往生产厂家协助销毁并做好记录。
二、销毁民爆产品是一项危险性操作,作业前必须妥善选择场地,正确选择销毁方法。
三、所要销毁的各类民爆产品,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数量进行销毁,做好场地周围的安全警戒工作,销毁后所有参加的人员必须逐一签字以示负责。
四、场地选择:1、销毁工作必须在专用空地内进行。
应尽量选择有天然屏障的隐蔽地区。
如:山谷、丘陵、河滩等。
2、场地内不应有带石块的土壤,场地周围____米内要清除树木、杂草及其他可燃物。
3、如现场没有可供利用自然掩蔽物时,则炸毁和烧毁场地,均应建置掩蔽所,废品临时存放库及起爆材料准备室。
掩蔽所对着场地的一面墙上应开设装有防爆窗或档板的观察孔,出口应背向场地。
同时,注意其安全距离,最低不得小于____米。
注意起爆用的炸药和雷管不得混存。
五、销毁方法的选择:1、敏感度高的起爆药(雷汞、氮化铝和二硝基重氮酚等)宜用化学处理或烧毁法。
2、黑火药、硝酸铵类炸药、导火索宜用烧毁法。
注意:性质不同的火炸药及其制品不准混烧;雷管和导爆索不准用烧毁法。
3、禁止采用掩埋法处理各种报废的爆破器材。
六、销毁方法:l、炸药的炸毁法:一次的销毁量不应超过____公斤。
采用的炸毁地点周围应有屏障,应尽量采用电点火起爆法起爆,也可采用导火索起爆法起爆。
但导火索的长度不宜太短,以____米为宜,导火索应从下风方向铺向销毁地点。
2、雷管销毁法:可在野外小坑内进行,其上面须放一定数量的合格炸药。
用电火起爆法或导火索起爆法引爆。
每次销毁量不得超过1000发。
销毁电雷管前,要将脚线剪下,将雷管装入包装盒后,再放入土坑。
3、炸药烧毁法:采用烧毁时,一次最大销毁量不应超过____公斤,销毁场边缘距周围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____米,距公路、铁路等不应小于____米。
其方法是:将废炸药铺成长条,厚约2厘米,宽15--20厘米。
安监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烟花爆竹销毁安全指南

附件1烟花爆竹销毁安全指南(暂行)一、销毁前准备(一)销毁前应认真了解待销毁烟花爆竹的结构、性能、物态、现状等情况,并根据其危险特性,按照《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 —2012 )第13 章规定,参照《废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处理、销毁与贮存安全技术要求》(GJB5120 —2002 ),科学制定销毁处置方案、安全警戒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二)待销毁烟花爆竹按其危险性分为Ⅰ类、Ⅱ类二大类。
Ⅰ类为具有整体爆炸或较大迸射危险,其爆炸破坏波及范围较大;Ⅱ类为具有燃烧危险,偶尔有较小爆炸或较小迸射危险,或二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其爆炸破坏限于较小范围。
具体分类见表1。
表 1 待销毁烟花爆竹分类(三)销毁Ⅰ类烟花爆竹,其销毁方案应由 3 名以上火炸药、民用爆炸物品等相近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专家组制定,并进行安全评估。
二、销毁方法及安全要求销毁烟花爆竹一般应采用燃放法或户外焚烧法。
各类待销毁烟花爆竹销毁方法的选择应符合表 1 规定。
不同种类的待销毁烟花爆竹应分别销毁。
销毁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应符合《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第13 章规定。
严禁采用挖坑掩埋法和抛入江、河、湖、海水体等销毁方法。
(一)燃放法。
1. 专业燃放类产品以燃放法销毁时,应按《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24284 —2009 )执行。
其他类产品应摆放、固定在坚实、干燥的地面,安装加长点火引火线,作业人员在安全距离外点火操作。
2. 点火:优先采用电点火设备或遥控引燃方式,点火前应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引火线、点火设备连接安装可靠,无其他危险源后,方可点火。
3. 燃放时出现断火、哑弹等未引燃的烟花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处理后,采用焚烧法彻底销毁。
未引燃的礼花弹应经过拆除发射药包和解剖球壳取出药物后采用焚烧法销毁。
4. 燃放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理、清洁,现场检查清场应在燃放停止30 分钟后进行。
(二)户外焚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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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烟花爆竹销毁安全指南(暂行)
一、销毁前准备
(一)销毁前应认真了解待销毁烟花爆竹的结构、性能、物态、现状等情况,并根据其危险特性,按照《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第13章规定,参照《废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处理、销毁与贮存安全技术要求》(GJB5120—2002),科学制定销毁处置方案、安全警戒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二)待销毁烟花爆竹按其危险性分为Ⅰ类、Ⅱ类二大类。
Ⅰ类为具有整体爆炸或较大迸射危险,其爆炸破坏波及范围较大;Ⅱ类为具有燃烧危险,偶尔有较小爆炸或较小迸射危险,或二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其爆炸破坏限于较小范围。
具体分类见表1。
表1 待销毁烟花爆竹分类
续表
续表
(三)销毁Ⅰ类烟花爆竹,其销毁方案应由3名以上火炸药、民用爆炸物品等相近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专家组制定,并进行安全评估。
二、销毁方法及安全要求
销毁烟花爆竹一般应采用燃放法或户外焚烧法。
各类待销毁烟花爆竹销毁方法的选择应符合表1规定。
不同种类的待销毁烟花爆竹应分别销毁。
销毁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应符合《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第13章规定。
严禁采用挖坑掩埋法和抛入江、河、湖、海水体等销毁方法。
(一)燃放法。
1.专业燃放类产品以燃放法销毁时,应按《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24284—2009)执行。
其他类产品应摆放、固定在坚实、干燥的地面,安装加长点火引火线,作业人员在安全距离外点火操作。
2.点火:优先采用电点火设备或遥控引燃方式,点火前应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引火线、点火设备连接安装可靠,无其他危险源后,方可点火。
3.燃放时出现断火、哑弹等未引燃的烟花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处理后,采用焚烧法彻底销毁。
未引燃的礼花弹应经过拆除发射药包和解剖球壳取出药物后采用焚烧法销毁。
4.燃放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理、清洁,现场检查清场应在燃放停止30分钟后进行。
(二)户外焚烧法。
1.铺设:应将待销毁的烟花爆竹成品、含烟火药半成品分类平铺于地面;组合烟花类应平稳摆放于硬质地面,发射上升口朝上,打开包装箱;其他成品、半成品平铺于地面。
铺设厚度和铺设宽度应符合表1规定。
多条铺设时,条与条之间距离不应小于5米。
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还原剂、氧化剂铺设长度不应大于25米。
2.助燃物及用量。
助燃物宜采用柴油、木材、柴草等,不应使用汽油、酒精等挥发性强、闪点低的燃料。
严禁在焚烧过程中添加物料。
3.点火:优先采用电点火设备或遥控引燃方式,点火前应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点火设备连接安装可靠,无其他危险源后,方可点火。
4.焚烧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理、清洁,现场检查清场应在确定燃烧、爆炸停止l小时后进行。
三、销毁场地及环境要求
(一)户外焚烧法销毁场地宜设在有天然屏障的山沟、盆地、河滩、丘陵地带,地面平坦无裂缝、无树木和杂草等易燃物,且为单独场地。
(二)销毁场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户外焚烧法场地直径不小于100米,燃放法场地直径应不小于
50米,销毁场地边缘以外应设防火区。
2.户外焚烧法销毁场地边缘与周边建筑物、人员、重要场所的外部安全距离应根据销毁物品的类别和药量,按《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第4.2.2条规定距离的2倍确定,并应在外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戒线。
3.燃放法销毁场地边缘与周边建筑物、人员、重要场所的外部安全距离应按《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第
4.4.1条规定距离确定,并应在外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戒线。
(三)销毁场地内应设掩体,距铺设待销毁物品边缘应小于50米。
(四)高温、雷雨、大风天气不得从事销毁作业。
(五)销毁场所应有专人负责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或靠近。
四、作业人员要求
(一)销毁作业的人员年龄应满20岁,不超过50岁,身体健康,且具有销毁作业安全知识和实践经验。
焚烧法的销毁作业人员,应持有烟花爆竹特种作业资格证,且有2年以上烟花爆竹涉药生产作业经验;燃放法的销毁作业人员,应持有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且有3次以上大型焰火燃放作业经验。
(二)严格控制销毁现场安全警戒范围内的人员数量。
销毁黑火药、烟火药等Ⅰ类烟花爆竹时,安全警戒范围内不得超过3人;销毁Ⅱ类烟花爆竹时,安全警戒范围内不得超过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