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山西省第十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和重申首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承办单位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和重申首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承办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09.29•【字号】•【施行日期】2019.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和重申首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承办单位的通知各有关单位:9月12日,我厅以《关于公布首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承办单位的通知》确定了本次大赛的承办单位,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结合实际我厅对部分项目的承办单位作出了调整和细化,现将本次大赛承办单位重申如下:一、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焊工(焊接)、数控铣、数控车、模具工、电工、家政服务员、剪纸工、刺绣工、果树嫁接、砌筑工(砌筑)、钢筋工11个赛项,分别由长治技师学院、长治市商业技工学校、长治职业技术学院协办。
具体为:(一)长治技师学院承办焊工(焊接)、数控铣、数控车、模具工、电工、钢筋工、砌筑工7个赛项赛项;(二)长治市商业技工学校承办家政服务员、剪纸工、刺绣工3个赛项;(三)长治职业技术学院承办果树嫁接1个赛项。
二、太原市高级技校承办信息网络布线、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餐厅服务)4个赛项;三、山西机械高级技校承办电气装置、移动机器人、机电一体化、钳工、电子商务师5个赛项;四、山西冶金技师学院承办电子技术、工业控制、平面设计技术3个赛项;五、晋城技师学院承办车身修理、汽车技术、汽车喷漆、CAD 机械设计、美容师(美容)、美发师(美发)6个赛项;六、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承办花艺赛项。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大赛组委会发布的赛项技术文件要求,积极做好竞赛相关准备工作,并配合赛项技术专家组做好场地、设备等技术对接服务。
鼓励各承办单位积极争取企业或社会组织赞助。
承办单位可为赞助企业提供场地开展宣传、展示,并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加强竞赛秩序维护,不得因使用赞助设备、工具、材料等影响竞赛公平公正。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暨国赛选手遴选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暨国赛选手遴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17•【字号】晋人社办函〔2018〕188号•【施行日期】2018.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暨国赛选手遴选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18〕188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29号精神要求,进一步提高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第一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省赛阶段比赛并遴选参加全国大赛选手,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5月至7月举办山西省第一届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现将大赛有关事项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大赛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山西冶金技师学院协办。
大赛设9个竞赛项目,7月中旬完成省赛阶段比赛和遴选参加全国大赛选手。
本次大赛成绩作为我省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必备条件之一,即申报职称评审必须是省赛合格的教师。
同时,依据我省技工教育教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办法,评选“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调动本地区技工院校教师参赛积极性,激发教师教育教学热情,切实提高教师职业能力,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好院校初赛和选手推荐、参赛资料审核报送工作。
同时,为保证省赛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请各技工院校做好大赛评审专家的组织推荐工作,并为评审专家参与评审培训活动提供便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所推荐评审专家经组委会审核合格将作为我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并从中选拔本次大赛评审专家和推荐全国大赛评审专家。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03.20•【字号】晋人社厅函〔2019〕344号•【施行日期】2019.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344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26号)、《山西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实施办法》(晋劳社培〔2004〕292号)、《关于加强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进一步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1〕31号)文件规定,2018年我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按照“自主申报、统一标准、统一考核”的原则实施。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评职业(工种)(一)技师申报职业(工种)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茶艺师、美容师、美发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车工、钳工、焊工、铣工、磨工、电切削工、铸造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锅炉操作工、手工木工、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防水工、电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架子工、机床装调维修工、模具工、制冷工、评茶员、汽车维修工、育婴员、保育员、有害生物防制员、保安员、安全评价师、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智能楼宇管理员、电梯安装维修工、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冲压工、安检员等。
(二)高级技师申报职业(工种)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茶艺师、美容师、美发师、眼镜验光员、评茶员、保安员、安全评价师、电切削工、机床装调维修工、汽车维修工、车工、焊工、电工、铣工、钳工、磨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铸造工、模具工、铸造工等。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山西选拔赛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山西选拔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4.17•【字号】晋人社厅函〔2018〕420号•【施行日期】2018.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山西选拔赛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420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各职业院校,各企业:为充分发挥世赛对我省技能人才技能水平提升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世赛、了解世赛、研究世赛、参与世赛的氛围,经研究,省人社厅决定举办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山西选拔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项目设机电一体化、电气装置、移动机器人、数控车工、数控铣工、焊接、汽车技术、车身修理、餐厅服务、美发10个项目。
二、参赛对象(一)全省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注册学籍的在校学生,企业在岗职工。
(二)参赛选手要满足以下条件:1、选拔对象要求。
须为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机电一体化项目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思想品德优秀,具备相应职业(专业)扎实基本功和技能水平,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应变能力以及较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2、选拔项目要求。
机电一体化、移动机器人为2人一队团队比赛项目,其余均为单人比赛项目。
(三)结合世赛选拔赛各项目名额要求,从全省选拔赛获得名次的优秀选手中按照由高到低的名次,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集训后选拔最优秀的选手,推荐代表我省参加全国选拔赛;我省未举办集中选拔的项目,由原报送参赛意愿的院校经校内选拔后直接派选手代表我省参加全国选拔赛。
三、大赛标准本次大赛只进行实际操作技能比赛。
操作技能比赛参照世界技能大赛各项目技术要求,试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专家命制。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职业技能大赛计划安排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职业技能大赛计划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04.25•【字号】晋人社厅函〔2019〕号•【施行日期】2019.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职业技能大赛计划安排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落实《山西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和《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推动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安排,我厅决定继续组织开展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山西省职业技能大赛。
现将2019年全省职业技能大赛计划安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2019年,全省职业技能大赛要继续围绕“中国制造2025”、“扶贫攻坚”、“供给侧结构调整”等发展战略需要和“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工作,着力完善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行业企业和市级竞赛为主体、全省竞赛与国家竞赛、世赛选拔相衔接的技能竞赛体系,精心规划和组织省级技能竞赛赛事,加强技能竞赛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提高竞赛质量,有效落实竞赛激励政策,树立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品牌,推动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快速发展。
二、大赛内容(一)组织开展省级一类、二类竞赛16项。
(二)企业级竞赛14项。
三、表彰奖励(一)获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和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请省政府授予“三晋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二)获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可申报高级技师资格考评;获第四至第六名的优胜者,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9.04.01•【文号】人社部函〔2019〕41号•【施行日期】2019.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组织、相关企业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精神,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推动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部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
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着眼于技能人才培养和选拔,创新竞赛形式,丰富竞赛内容,提高竞赛质量,完善竞赛制度,推广竞赛成果,为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企业发展、备战和筹办世界技能大赛提供坚实基础并营造良好氛围。
二、大赛内容(一)组织开展国家级一类大赛8项(见附件1)。
(二)依托行业部门(集团公司)组织开展国家级二类竞赛52项(见附件2)。
(三)各地区、各行业部门(集团公司)结合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指示,根据“三区三州”等深贫地区产业发展情况,我部适时组织开展“三区三州”职业技能竞赛。
三、奖励措施(一)国家级一类大赛。
对各职业(工种)个人决赛获前5名(双人赛项决赛获前3名、三人赛项决赛获前2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我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并由相应职业资格实施机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中国技能大赛安排表

4
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
——第三届全国沐浴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中国商业联合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全国委员会
修脚师
2015年11月
5
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
——第六届全国中餐创新技能竞赛
中国烹饪协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式烹调师
2015年8月
中式面点师
6
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
——中国民航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民政部人事司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职工技术协会办公室
养老护理员
2015年11月
假肢师
遗体火化师
12
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
——“中捷杯”全国缝制机械维修
职业技能竞赛
中国缝制机械协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轻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缝制机械维修工
2015年9月
序号
竞赛名称
主办部门(单位)
竞赛职业(工种)
附件
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计划安排表
一、国家级一类大赛(5项)
序号
竞赛名称
主办部门(单位)
竞赛职业(工种)
决赛时间
1
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
——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程测量工
2015年11月
2
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
——第七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决赛时间
13
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
——“冀中能源杯”第六届全国
山西省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9.22•【字号】晋人社厅函〔2022〕984号•【施行日期】2022.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山西省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984号各市人社局,省直各委、办、厅、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大技能竞赛培养选拔技能人才力度,根据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要求,根据人社部《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1〕26号)和《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1〕59号)及《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和证书数据上传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2〕46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实际,对做好我省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通知如下:一、竞赛类型(一)世界技能大赛等国际赛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竞赛计划的国家级专项职业技能赛事的我省参赛选手取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于列入省人社厅年度竞赛计划、由各省直部门、行业组织的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以及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的获奖选手,采取“一赛一授权”的方式,以相应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名义、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代章形式为决赛选手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对于列入省人社厅年度竞赛计划、由各设区的市主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以及全省性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的获奖选手,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一赛一授权”的方式,以相应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名义、市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职业技能人才评价监管服务机构)代章形式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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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山西省第十一届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大赛优秀团体和个人的表彰
通报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晋人社厅函[2015]515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5.08.12
【实施日期】2015.08.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山西省第十一届技工院校职业
技能大赛优秀团体和个人的表彰通报
(晋人社厅函〔2015〕515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技工院校:
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山西省第十一届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决赛于2015年6月24日至27日、7月3日至7月9日分别在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师学院、晋城技师学院举办。
在本次活动中,各技工院校参赛选手遵守竞赛纪律,服从裁判,精心操作,奋力拼搏,展示出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技能状态,赛出了水平,赛出了风格。
根据《关于举办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十一届全省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晋人社办函
[2015]162号)的有关规定和竞赛结果,经研究,决定对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选手和相关单位表彰如下:
一、为车工高级组第1-5名、中级组第1-8名,焊工高级组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