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保全业务的保险服务问题研究
寿险公司保全服务中的法律问题

保全疑难问题讨论之监护权
问题讨论:
1、你认为该申请是否可以受理?如果当时刚好你受理了 该申请,你会从几个方面来考虑,最后会怎么处理?受 理的理由?如果不合理,问题在哪里?
2、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你认为在该案例中有哪些 风险点,这些风险将如何把控?
保全疑难问题讨论之监护权
保全案例处理: 本案经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未 成年人的父母均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其对未成年子 女享有法定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加以非法剥夺和限制。 小明的母亲虽已再婚生子,但没有死亡,也没有丧失监护 能力,也没有被人民法院依法取消监护人资格,村委会指 定监护人的法定条件并没有发生。故本案某村委会指定小 明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指定行为无法律效力。
保全疑难问题讨论之代签名合同效力
保全案例处理:
• 处理方法:通过业务客户经理和银行经办人员劝解,得到客户的认同 后,刘女士于3日后带上完备的保全手续再次来公司办理贷款手续, 同时还做了补签名。
•
•
总结:1、兼顾到了公司与客户双方的利益。 2、借助银行与客户之间所建立的良好关系, 通过银行人员对客户做一些劝解工作。
保全疑难问题讨论之
年龄误告
保全疑难问题讨论之年龄误告
被保险人实际年龄超过可保最高年龄限制,保险公司是否有权 解除保险合同?
案例简介:
投保人王某于2003年4月为自己购买丰登两全B,告知
当时年龄为63岁,2005年11月申请生日性别变更,告
知当时由于填写错误将68岁写成了63岁。经查,丰登
两全B可接受的最高年龄为65岁。
保全疑难问题讨论之客户书面确认
问题讨论:
• 1.投保人能否按原保单保费进行缴费? • 2.客户亲笔签名的复效申请书代理人修改 申请内容后是否有效? • 3.公司办理保单主合同复效是否有效?
寿险保全BPO业务系统方案的讨论

寿险保全BPO业务系统方案的讨论名词解释:保全(customer service),寿险公司对于已经承保的保单各项变更和生存给付类责任的履行。
由于团险的保全操作量较小且多以批处理形式操作,外包意义不大,所以我们这里只是讨论个险和银代的保全。
次生代寿险公司,泛指已经成立4-7年的寿险公司。
中国于2001 12 11 正式入世,按照中国对外承诺的开放的时间表,在每一个限制取消之前保监会都会新审批一批内资的寿险公司和既有的寿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以壮大内资保险的力量。
所以在中国入世对外承诺的限制取消时间点前后会有一批寿险公司集中获批开业。
这样按照入世的时间节奏,从开业时间上来看目前的寿险公司层次分明的分成了两个梯队 01~02年左右开业的寿险公司和05年左右开业的寿险公司。
从寿险公司展业模式和实现盈利的过程来看开业时间不同的寿险公司也有着不同的业务目标,从这个层面上我把2000年以后开业的寿险公司分为了两个组,姑且叫做次生代寿险公司和新生代寿险公司。
其中次生代寿险公司是以太平人寿、合众人寿为代表的在01-02年真正开展业务的寿险公司。
保全业务BPO的前景的讨论:笔者的观点:一句话前途非常光明。
1.从寿险公司的需求角度来看,保全业务的外包将会是继新契约业务外包以后的寿险公司(超大型寿险公司除外)的必然的选择。
寿险公司的每年的保单存量是依赖与前一年的新契约业务量程阶梯状增长的,寿险公司在追逐和陶醉于首期业务的高速增长的同时不可避免的导致了其保单存量的逐年骤增,相应也就引起了保全业务量按年的阶梯状增长。
于此同时逐渐走入成熟的次生代寿险公司又面临这巨大的成本压力,根据保全业务量的增长比例来配给客服部门的人力变得不现实,这就要求寿险公司将这块工作内容交给成本更低的外包合作伙伴来处理。
保全BPO业务需求的主要来源应该为次生代寿险公司。
这一类公司有规模、有成本压力,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成长必须通过一系列的革新来实现。
2.从BPO公司的供给层面来看,对于成熟的寿险BPO公司(如笔者的老东家)基本上已经和目前的寿险公司里面有实施BPO想法的公司就新契约BPO业务签约完毕,接下来必须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人们很容易就想到了运营业务流程上的另外的两个重要环节:保全和理赔。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可行性研究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可行性研究孙钰祥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近年来保险市场上新兴险种之一,是保险服务于司法实践的又一次尝试。
不同于外国采用的保证保险承保形式,国内普遍采用责任险开展业务,因此在险种的经办过程中必然有其特殊性。
本文创新性地从保险风险的角度出发,在确定了法律适用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了诉讼保全责任保险市场供求风险,承保风险的可保性、公司经营过程中的经营风险,最后得出了险种整体符合保险设计思想,具有可行性的结论。
一、引言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当数量财产担保的制度不但给申请人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也给被申请人留下转移财产的机会,增加了申请人“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可能性。
近年来,随着法院对保全申请所要提供的担保数量和形式的审核越来越严格,在保险界衍生出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这一新兴险种。
其主要内容是针对诉讼财产保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申请错误责任,在保全纠纷诉讼中法院判决应当由保全申请人承担的、保险公司代投保该险种的申请人赔偿。
2016年10月17日,最高法院审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明文规定保全申请人可以与保险公司订立诉讼保全责任险合同,作为担保合同。
目前,对诉讼保全保险的研究较多集中在业界对于条款设计、展业渠道、理赔程序的探索。
学术界有学者从法学的角度探讨该险种参与司法实践的内在合理性并对目前该险种的经营性质提出质疑,目前尚且少有学者站在保险学的角度从风险可保性和经营风险可控性来剖析该险种的可行性。
本文首先结合国内外实务经验和保险设计的内在逻辑确定对象险种的法律适用,并在此基础上,以风险为出发点,全面分析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市场风险、风险可保性、经营风险,最后得出了作为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经营具有可行性的结论。
本文思路分为三个部分。
首先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进行了法律适用分析,然后进行险种的市场供求分析,第三步对承保风险进行可保性分析,第四步进行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分析,最后得出诉讼保全责任保险市场广阔、风险可保、经营风险可以控制、整体可行的结论。
法院关于财产保全调研报告

法院关于财产保全调研报告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保障诉讼标的或债权的实现,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或毁损财产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财产保全的实施对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一直以来,法院在财产保全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为完善相关制度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和建议。
财产保全的目的是确保最终的执行结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被执行人的资产保值增值,同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法院在调研中发现了一系列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首先,财产保全手段的选择需要合理和灵活。
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和当事人的需求,法院需要选择合适的手段进行财产保全,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
调研发现,一些法官在选择财产保全手段时没有充分考虑案件的情况,导致保全效果不佳。
因此,建议法院在财产保全前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和研判,选择最适合的保全手段。
其次,财产保全程序需要规范和加强。
调研发现,一些法院在财产保全程序中存在程序不规范、程序繁琐等问题。
有时候,被执行人的财产被轻易转移或毁损,导致债权人无法实现其权益。
因此,建议加强对财产保全程序的培训和督导,提高程序执行的效力。
另外,财产保全需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
调研发现,由于信息共享不畅,执行法官在财产保全时无法获取到准确和及时的信息,导致保全效果不佳。
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加强各个环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提高财产保全的效果。
此外,调研发现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如被执行人拒绝配合、找不到财产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建议法院对执行人员加强培训,提高其执行能力和应对能力,同时建立相关的激励机制,增加执行人员的积极性和执行力度。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调研中,法院发现了财产保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希望相关部门和法院能够根据这些建议,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财产保全工作的效果和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保全理赔工作总结

保全理赔工作总结保全理赔工作是保险公司的重要职能之一,它涉及到对被保险人的索赔申请进行审核、理赔处理以及赔付工作。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公司在保全理赔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下面对我们公司的保全理赔工作进行总结,以期能够更好地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首先,我们公司在保全理赔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理赔审核流程的规范化,我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理赔审核流程,对被保险人的索赔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每一笔理赔都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和公司的理赔规定。
2. 理赔处理的及时性,我们公司在理赔处理方面做得比较及时,能够在收到完整的理赔资料后,尽快进行审核和赔付,确保被保险人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3. 索赔服务的人性化,我们公司在理赔服务方面注重人性化,能够为被保险人提供周到的服务,解答他们的疑问,帮助他们顺利完成理赔手续。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1. 理赔审核流程仍有待完善,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理赔审核流程还存在一些不够严密的地方,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2. 理赔处理中的信息沟通不畅,在理赔处理过程中,我们发现信息沟通不够畅通,导致理赔处理的效率不高,需要加强内部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
3. 索赔服务的个性化不足,我们公司在索赔服务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更加注重被保险人的个性化需求,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
综上所述,我们公司在保全理赔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理赔审核流程的规范化,加强内部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索赔服务的个性化水平,以期能够更好地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被保险人提供更加优质的保险理赔服务。
保险公司保全风险管控举措

保险公司保全风险管控举措一、引言保全作为保险公司的重要业务之一,面临着多种风险。
为了确保保险公司的稳健运营,保全风险管控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保险公司保全风险管控的举措。
二、保全风险概述保全风险主要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由于外部环境变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行为、保险标的物状况等因素,导致保险公司面临的各种不确定性。
这些不确定性可能导致保险公司面临经济损失。
三、保全风险管控举措1.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明确风险管理目标、原则、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通过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保全风险的及时识别、评估和控制。
2. 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培训,提高全员对保全风险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建立风险文化,使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自觉遵守风险管理规定,防范保全风险。
3. 定期风险评估与监测:定期对保全业务进行风险评估,了解潜在的风险点。
同时,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实时监测保全业务的风险变化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4. 严格核保与理赔管理:在核保环节,应加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信息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理赔环节,应加强理赔调查,防止欺诈行为,确保理赔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5. 加强内部控制与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保全业务的操作流程。
同时,加强内部监督和审计,对保全业务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和风险管控的有效性。
6. 运用科技手段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对保全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提高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的效率和准确性。
7. 强化外部合作与信息共享:加强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和监管要求。
同时,与其他保险公司、第三方机构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防范保全风险。
8. 建立应急预案与应对机制: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保全风险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和应对机制。
明确应对措施和责任人,确保在风险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降低潜在的经济损失。
诉前财产保全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

诉前财产保全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随着当今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关系日益复杂,财产侵权与合同纠纷等案件层出不穷。
针对此类案件,诉前财产保全十分必要,它不仅能够有效防止涉案财产的流失和转移,也可以规避财产保全措施不当、时间拖延乃至财产损失的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1. 保全措施限制过于严格诉前财产保全程序需要遵循的法律法规较为繁琐,经常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裁量。
有时,执行法官可能会过度强调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导致过于严格的保全措施被采取,限制涉案方的正常商业活动和生产经营。
2. 保全措施的执行难度较大在实际执行中,保全措施常常会遭到涉案方的抵制和反抗,给执行法官带来很大的困扰。
对于无处分能力的财产,执行法官必须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并及时确定财产的具体种类、数量和价值,以免耽误后续案件的审理进程和财产保全的效果。
3. 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程序要求举证较高针对不少涉案方,其涉案财产的来源和去向十分难以确定,这就给执行法官在诉前财产保全程序中的举证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
同时,法院为保护被执行人的权益,也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充分和确凿的证据,否则,申请可能会被驳回,这也给许多当事人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4. 保全措施的效果难以实现诉前财产保全程序虽然能够有效地保护涉案方的财产不受损失,但其效果实现的难度却相对较大。
在执行过程中,若不及时发现财产,且未及时冻结,财产可能被涉案方通过各种方式转移、销毁或隐匿,就难以实现保全的目的。
二、解决建议1. 加强执行法官的业务培训当前,不少执行法官对于诉前财产保全程序的经验和掌握程度还比较欠缺,为了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应当充分加强执行法官的财产保全知识学习和培训,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提高执行法官的工作素质和能力。
2. 优化保全措施的选择和执行在制定和执行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依据案件实际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的选择和制定。
中国人寿银行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1.1 论文研究背景及意义 ........................................... 1 1.1.1 研究背景 ................................................. 1 1.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 1.1.3 论文研究目的 ............................................. 3
关键词:银行保险,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销售误导
I
ABSTRACT
The true sense of bancassurance began in the 1980's. Banks signed an agreement with insurance companies and Instead of insurance companies selling of insurance products through huge sales outlets of banks Sales of insurance products. Banks obtain fee by acting as insurance products. Insurance companies obtain premium income. With the growing prosperity of Chinese financial sector development, Chinese bank insurance business also achieved rapid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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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故事 BUSINESS STORY 025
基于保全业务的保险服务问题研究基于保全业务的保险服务问题研究
胡 勇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100070)
摘要:随着近年来保险市场的逐步放开,我国保险业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但是繁华背后掩藏着严重的行业隐患。
保险,是以服务为基础的金融行业,现阶段我国保险业售后服务问题层出不穷,而保全正是售后服务中重要的一环。
实际中,当前各家寿险公司均把核保、核赔工作作为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相比较而言,保全服务工作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关键词:保全;服务;寿险
一、保险保全的重要意义
(一)寿险产品的无形性决定保险公司需要借助保全服务来增强客户对产品的认知。
寿险公司出售的是一种无形商品,是一种承诺,并且还是一种“未必兑现”的承诺。
所以相对于有形商品的销售而言,寿险产品的销售要困难的多,只有通过保全服务来增强客户对产品的认知才能更好地打开市场、进一步优化产品和避免客户流失,而如何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保全保障,让客户放心满意,使无形商品有形化,应当成为寿险公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关系到保险企业甚至是行业的前景与未来。
(二)寿险产品的长期性决定保险公司应当通过保全服务来跟踪客户保障需求的变化。
寿险保单的时限一般较长,而在这漫长的保险期间内客户的各方面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比如住址的搬迁、家庭结构的变化、个人收入的变化等,从而影响其对保障需求的变化。
当客户希望更改保单内容的时候,迅速快捷的保全服务就变得必不可少。
保全服务可以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
在新时代发展要求下,保全服务不仅不可或缺,而且要紧跟时代要求,要保证高质量高效率,保持对市场和客户的洞察力,追踪保户的信息变化,在维持与原保户的契约条件下去竞争市场、开拓新业务。
二、目前保险保全存在的问题
(一)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的缺失。
保险属于金融服务业,是应该本着客户至上的原则,时刻站在客户的角度去服务的。
但国内的保险公司却往往忽略这一问题,争相掠夺市场,不注重提高自身素质,保全服务更是缺乏深入了解客户所需、处理好与客户之间的关系。
这不仅会造成现有客户资源的流失,还会造成市场中公司形象受损,潜在客户资源的流失。
(二)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机制的不足。
1.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难以建立起相应的人事管理机制去收集信息反馈和督促管理层主动改革创新。
当这种反馈机制缺失时,管理层自然就忽略了对保全工作的重视。
2.缺乏严格的监督机制,实践中,我们一般都是用保费收入来衡量保险业或者保险公司的业绩,所以保险公司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将工作重心放在提高保费收入上,而忽略了保险作为服务业最本质的工作要求,甚至有时忽略了服务管理的原则。
3.缺乏合理的人员分配制度。
现实中保险公司保全业务人员严重缺失,许多保全工作是由业务管理部或者内勤部门协同完成,所谓的保全人员往往也是身兼多职,导致保全服务的服务水平大打折扣,大大降低了保全业务的工作效率,也阻碍了国内保险保全服务的进一步发展。
(三)高素质保全业务人员的匮乏。
作为公司柜面保全人员,理应熟悉公司所售各险种不同条款特点,以及各保全业务的相关专业知识及其操作。
如今保全团队的主要问题是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缺乏系统的专门培训和学习,保全服务的工作技巧不足,风险防范的意识不强。
三、改善保险保全服务的建议
针对现阶段我国保险保全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要深植于每个工作人员的心中。
保险公司要秉承以人为本的宗旨,努力提高客户满意度,才能谋求更长远的发展。
时代在变化,客户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保全服务也要跟上潮流,随时改变服务方式。
如今提倡人性化服务,就是要求保全服务要能够适时关注客户的心理。
优质的保全服务在很大程度上会带动销售及其他岗位的业绩,在做好原有服务工作同时适度拓宽保全服务范围,做好保险咨询工作,不仅可以更好地了解客户所需,也为其他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可能。
(二)不断完善保险保全经营管理机制。
无论是否实现保全部门的独立,保全业务都理应是独立的。
保险销售从服务出发,服务质量的好坏关乎公司的声誉和市场地位。
制定并严格执行保全服务相关管理制度,避免其他部门或人事对于保全服务的干涉,避免通融处理、破例操作,这对于保全服务的发展至关重要。
只有在严格把关下,杜绝各种影响服务质量的行为,保全服务的质量才能有质的飞跃。
在此之外,要建立科学高效的绩效考核机制,以调动保全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持保全队伍的稳定,使员工的压力物质化,更大程度上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营造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
(三)健全保全服务团队以提升保全服务质量。
建立健全优秀的保全服务团队,提高保险服务整体形象。
要逐步建立培养人才和巩固人才的有效机制,可以通过定时定量的培训来提升保全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组织测试、竞赛等方式激励保全人员提高专业素质。
同时保全人员应当顺应时代的发展,注重在网络技术应用上的素质培养,要善于发现、改善公司网络保全系统存在的缺陷,要积极发挥网络技术的作用,来拓展保全服务功能。
(四)优化保险保全技术支持。
利用网络信息化技术,建立健全完善的保全服务系统,优化操作,简化手续,在保证安全、准确的条件下努力提高保险保全服务的效率。
配备专业信息技术人才,开拓移动互联、虚拟现实等与保全服务结合的技术创新。
结合客户的需求和建议,实现网上申请保全业务、线上保全业务咨询、VR技术发现客户需求等新型保险保全服务,在为提供客户便捷、高效的保全服务同时提升客户好感度、吸引潜在客户。
在金融服务日益发展的今天,保险保全服务需要跟上时代潮流,积极面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把握服务原则,构建服务体系。
客户至上服务理念是保全的核心,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是保全的框架,高素质的服务团队是保全的保证,最后优质的技术支持是保全的升华。
保险公司只有用心做好每一项,保全服务才能得到真正的发展,保险才会有更好的明天。
参考文献
[1]李纲.寿险经营论[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96.
[2]刘金章.试析我国寿险市场的现状及发展前景[J].现代财经,199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