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机场地面车辆及人员跑道侵入管理规定资料
跑道防入侵规章管理制度

跑道防入侵规章管理制度一、前言跑道是飞机起降的重要区域,是航空运输安全的关键环节。
为了保障飞机起降的安全,防止非法入侵者进入跑道区域,确保机场运行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跑道防入侵规章管理制度。
本文将就跑道防入侵规章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以期为相关机场提供参考。
二、跑道防入侵规章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保障飞机起降安全:跑道是飞机进行起降操作的区域,任何非法入侵者进入该区域都会对飞机起降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2.维护机场运行秩序:跑道防入侵规章管理制度可以帮助机场维护良好的运行秩序,提高机场的运行效率。
3.防止安全事件发生:跑道区域非法入侵事件可能会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制定跑道防入侵规章管理制度有助于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
4.依法合规:根据民航法规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机场需要建立完善的跑道防入侵规章管理制度,以确保机场运行的合法合规。
三、跑道防入侵规章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区域划分:跑道区域应根据功能进行区域划分,设立相应的标识和屏障,确保非机场工作人员无法随意进入。
2.权限管理:机场应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对跑道区域的权限进行管理,对于需要进入跑道区域的人员,应进行严格的认证和审核。
3.巡逻巡查:定期对跑道区域进行巡逻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进行处理,并对相关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4.监控设备:在跑道区域设置监控设备,对跑道周边区域进行全天候的监控,确保跑道安全。
5.安全培训:对于需要进入跑道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他们跑道区域的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6.应急预案:制定跑道防入侵的应急预案,对于发生非法入侵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的应对处理。
7.处罚措施:对于非法入侵行为,依据相关法规和规章,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和追责。
8.管理责任:明确跑道防入侵规章管理制度的管理责任,确保相关管理部门有力地履行职责。
四、跑道防入侵规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方式1.组织落实:机场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共同落实跑道防入侵规章管理制度。
机场跑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机场跑道安全运行,防止跑道事故发生,根据《民用机场安全管理规定》、《运输机场地面车辆和人员跑道侵入防范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场所有跑道及其周边区域,包括但不限于跑道道面、跑道端安全区、跑道侧安全区、滑行道、机坪、停机位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机场跑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跑道安全管理政策、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跑道安全管理工作。
2. 机场安全管理部为跑道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跑道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跑道安全管理工作。
四、跑道安全管理制度1. 跑道使用管理(1)跑道使用前,应进行跑道状况检查,确保跑道安全。
(2)跑道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循跑道使用规定,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跑道。
(3)跑道使用结束后,及时清理跑道,确保跑道整洁。
2. 跑道侵入防范(1)加强跑道侵入防范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设立跑道侵入防范警示标志,明确跑道侵入危险区域。
(3)制定跑道侵入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跑道侵入事件。
3. 车辆及人员管理(1)车辆进入跑道前,应接受检查,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要求。
(2)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距离。
(3)人员进入跑道前,应接受安全教育,了解跑道安全规定。
4. 安全检查与评估(1)定期对跑道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对跑道安全工作进行评估,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跑道安全。
5. 应急处置(1)制定跑道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
(2)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发生跑道事故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五、奖惩措施1. 对在跑道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跑道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分。
跑道侵入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跑道侵入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机场运行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民用航空法》2. 《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3. 《民用航空地面安全规则》4.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机场内发生的跑道侵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航空器、车辆或人员错误地进入或停留在跑道地面保护区的情况。
四、组织机构1. 成立跑道侵入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跑道侵入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小组:(1)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勘查、情况报告、人员疏散、事故处理等工作。
(2)信息报送组: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跑道侵入事件相关信息。
(3)交通管制组:负责现场交通管制,确保现场安全有序。
(4)应急物资保障组:负责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和设备。
(5)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治和转院工作。
五、应急处置程序1. 发现跑道侵入事件后,现场处置组应立即上报应急指挥部,并迅速采取以下措施:(1)设置警戒线,隔离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置。
(3)对侵入跑道的人员或物体进行安全控制,避免二次伤害。
(4)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 信息报送组应立即将跑道侵入事件的相关信息报送应急指挥部,内容包括:(1)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或物体。
(2)现场处置措施和进展情况。
(3)需要协调和支援的事项。
3. 交通管制组应负责现场交通管制,确保现场安全有序。
具体措施包括:(1)设置交通管制区域,限制车辆和人员通行。
(2)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应急救援车辆和人员顺利通行。
(3)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交通管制措施。
4. 应急物资保障组应根据现场需求,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和设备,如:(1)警戒线、隔离设施。
(2)应急照明设备、消防器材。
(3)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
5. 医疗救护组应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治和转院工作。
具体措施包括:(1)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治。
防止机场地面车辆及人员跑道侵入管理规定

北京华彬天星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防止机场地面车辆及人员跑道侵入管理规定目录1 目的 (1)2 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术语定义 (1)5 组织机构 (2)5.1 跑道安全小组 (2)5.2对跑道安全小组成员单位的一般要求 (4)6培训要求 (6)7运行要求 (7)7.1进出跑道的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建立 (7)7.2人员要求 (7)7.3车辆要求 (8)7.4进入跑道的申请 (8)7.5实施跑道作业 (9)7.6退出跑道 (10)7.7其他要求 (11)8 特殊情况的处置 (11)1目的为防止机场地面车辆和人员发生跑道侵入事件,确保机场运行安全,制定本规定。
2依据本规定依据《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和《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参照,《中国民用航空跑道安全规划》(民航发[2008]107 号)和国际民航组织《防止跑道侵入手册》(ICAODOC 9870)的有关条款制定。
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机场地面车辆和人员在航空器着陆和起飞地面保护区、机动区的活动和管理。
机场管理机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和其他驻场单位及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
4术语定义航空器着陆和起飞地面保护区:该区域包括机场的跑道以及滑行道位于适用的跑道等待位置和实际跑道之间的部分、跑道中线两侧各75m范围内的土面区、ILS敏感区、ILS临界区和跑道端安全区,以下简称地面保护区。
跑道侵入:在机场发生的任何航空器、车辆或者人员误入指定用于航空器着陆和起飞地面保护区的情况。
1机动区:机场上供航空器起飞、着陆和滑行的部分,但不包括停机坪。
活动区:机场上供航空器起飞、着陆和滑行的部分,包括机动区和停机坪。
车辆:本规定所称车辆包括机动车(含机动车牵引的航空器活动区专用设备)和非机动车。
ILS临界区:在航向信标和下滑信标附近一个规定的区域,在ILS 运行过程中车辆、航空器不得进入该区域,以防止其对ILS空间信号造成不能接受的干扰。
ILS敏感区:是临界区延伸的一个区域,在ILS运行过程中车辆、航空器的停放和活动都必须受到管制,以防止可能对ILS空间信号的干扰。
济南机场防止跑道侵入细则2

济南机场防止跑道侵入管理细则#、、目录1 目的 (3)2 依据 (3)3 适用范围 (3)4 手册管理 (3)5 术语定义 (3)6 组织机构及职责 (4)机场防止跑道侵入安全领导小组 (5)"机场相关部门管理职责 (6)机场防止跑道侵入安全领导小组及主要成员单位工作制度 (8)7 跑道运行工作要求 (12)培训要求 (12)人员要求 (13)车辆要求 (13)通导敏感区和保护区管理要求 (14)其他要求 (15)\8 跑道运行工作流程 (15)进入跑道的申请流程 (15)实施跑道作业流程 (16)退出跑道流程 (17)9 特殊情况处置预案 (17)动物入侵围界时的处置预案 (17)发现无关人员翻越围界的处置预案 (18)机场改扩建复杂情况预案 (18);跑道侵入情况处理预案 (19)跑道等道面巡查时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 (20)10 处罚原则 (21)11 附则 (21)附件一:防止跑道侵入培训大纲 (21)附件二:无线电通话培训大纲 (24)附件三:机场机场对讲机通话管理规定 (26)、?1 目的为防止济南机场地面车辆和人员发生跑道侵入事件,确保机场运行安全,制定本手册。
2 依据《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中国民用航空跑道安全规划》(民航发【2008】107号)《国际民航防止跑道侵入手册》(ICAO DOC9870)《防止机场地面车辆和人员跑道侵入管理规定》(民航局机场司管理程序,AP-140-CA-2011-3)3 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山东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各控股公司及各部门、驻场单位的地面车辆和人员在航空器着陆和起飞地面保护区、机动区的活动和管理。
(4 手册管理本手册由机场场务部负责编制和动态管理,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机场分管领导负责批准。
如有疑问,请咨询机场场务部。
5 术语定义航空器着陆和起飞地面保护区:该区域包括机场的跑道以及滑行道位于适用的跑道等待位置和实际跑道之间的部分、跑道中心线两侧各75m范围内的土面区、ILS敏感区、ILS临界区和跑道端安全区。
防止机场地面车辆及人员跑道侵入管理规定培训试题

《防止机场地面车辆及人员跑道侵入管理规定》培训考核试题一、填空题1、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对进入地面保护区和机动区的车辆及人员实施严格管控。
在机场开放运行期间,非机动车和行人不得进入地面保护区和机动区。
2、在跑道端之外300米以内、跑道中心线两侧75米以内的区域进行的任何施工作业,在航空器起飞、着陆前半小时,施工单位应当完成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
3、管制员发布给车辆驾驶员的指令和许可应当规范、标准,尽可能避免发布条件性许可。
4、未经培训或经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独立进入地面保护区和机动区,如确需进入地面保护区和机动区时,应当有符合条件的人员陪同,并听从陪同人员的指令。
5、未经塔台管制员的许可,任何人员、车辆不得进入运行中的跑道、滑行道。
6、进入跑道、滑行道的车辆、人员应当配备无线电通讯设备,以便与塔台保持不间断的无线电双向联系。
7、在申请进入跑道前,相关人员应当对车辆状况、通讯工具和其他应急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适用。
8、进入跑道的工作人员进行下车作业或者检查时,应随身携带对讲机与塔台保持联系,离开车辆的距离不得超过100米,并确保车辆处于运行状态。
9、跑道上巡视检查方向应当与航空器起降方向相反。
10、当塔台管制员要求作业或者检查人员撤离时,人员及车辆应当立即撤离至管制员指定的位置,并不得进入地面保护区。
撤离后,要及时通知塔台。
二、判断题1、在实施机场低能见度程序运行时,不得对跑道、滑行道进行常规的巡视检查。
(√)2、机场处于开放运行状态,离航班到达时间尚早,人员车辆可以随意进入跑道作业。
( X)3、采用驾车方式检查时,驾驶员一人可以完成全部工作。
( X)4、非机动车不属于地面车辆及人员跑道侵入管理规定里所指车辆的范畴。
(X )二、名词解释1、跑道侵入在机场发生的任何航空器、车辆或者人员误入指定用于航空器着陆和起飞地面保护区的情况。
2、活动区机场上供航空器起飞、着陆和滑行的部分,包括机动区和停机坪。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运输机场地面车辆和人员跑道侵入防范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运输机场地面车辆和人员跑道侵入防范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日期】2022.01.17•【文号】民航规〔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关于印发《运输机场地面车辆和人员跑道侵入防范管理办法》的通知民航规〔2022〕4号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运输机场公司、中国航油,航科院:为进一步规范运输机场地面车辆和人员跑道侵入防范管理工作,持续推动运输机场跑道侵入风险防范能力提升,确保机场运行安全,民航局研究编制了《运输机场地面车辆和人员跑道侵入防范管理办法》,现予发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中国民用航空局2022年1月17日运输机场地面车辆和人员跑道侵入防范管理办法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运输机场地面车辆和人员跑道侵入防范管理工作,确保机场运行安全,依据《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等规章,参考国际民航组织《防止跑道侵入手册》(Doc9870)以及《空中航行服务程序-机场》(Doc9981)的有关条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运输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机场)地面车辆和人员(含拖曳航空器活动)跑道侵入防范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场管理机构负责地面车辆和人员跑道侵入防范的统一协调管理,对进入航空器着陆和起飞地面保护区(以下简称地面保护区,定义见附件1)或者机动区的车辆和人员实施严格管控。
第四条机场管理机构组织成立的跑道安全小组应当由机场管理机构、空中交通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或者其代理人、航油供应企业以及其他与机场运行安全有关的单位组成。
跑道安全小组在跑道侵入防范方面的职责应当至少包括:(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各单位意见建议,对机场跑道侵入防范工作进行指导,审定地面车辆和人员跑道侵入防范方案;(二)负责收集跑道安全有关信息,分析研判跑道侵入防范形势,评估改进防范工作;(三)负责收集各成员单位对跑道侵入防范工作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防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四)研究应用符合本机场实际的跑道侵入防范新技术等。
民航空管防止跑道侵入指导材料-中国民用航空局

编号: IB-TM-2013-002下发日期: 2013年3月4日民航空管防止跑道侵入指导材料目录第一章 总则 (3)1.1目的 (3)1.2依据 (3)第二章 跑道侵入概述 (4)2.1背景 (4)2.2 跑道侵入的定义 (5)2.3 跑道侵入事件的严重程度等级 (6)2.3.1跑道侵入事件严重程度的等级分类 (6)2.3.2如何正确判定跑道侵入事件的严重程度 (7)第三章 跑道侵入中的空中交通管理因素 (8)3.1人的因素 (8)3.2设备因素 (8)3.3环境因素 (9)3.4管理因素 (9)第四章 跑道侵入的预防 (10)4.1加强合作,明确职责 (10)4.2沟通协调,完善制度 (10)附件1:空管防止跑道侵入检查单 (12)附件2:防止跑道侵入的主要技术手段 (14)1机场场面监视设备(ASDE‐X) (14)2机场活动区安全系统(AMASS) (14)3低成本地面监视系统(LCGS) (14)4目视警示灯光系统和道面标志 (15)5跑道侵入预防系统(RIPS) (15)6增强型电子进程单系统 (15)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为便于民航各级空管管理部门和从业人员了解和掌握跑道安全知识,通过解析跑道安全,提出安全建议,为空管行业做好防止跑道侵入提供帮助。
1.2 依据本材料编写主要依据和参考如下规章和文件:(1)《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2)《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4);(3)《中国民航跑道安全规划》(民航发[2008]107号);(4)《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MH/T 2001—2013);(5)《关于加强管制员防止跑道侵入工作的通告》(AC93-TM-2009-05);(6)《防止机场地面车辆和人员跑道侵入管理规定》(AP-140-CA -2011-3);(7)《防止跑道侵入手册》(ICAO Doc 9870 AN/463);第二章跑道侵入概述2.1 背景跑道安全是对航空器在跑道或与跑道紧密相连的区域(例如:快速滑行道出口、跑道安全缓冲带、跑道ILS临界区和敏感区)运行过程中发生碰撞或冲偏出跑道等风险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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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彬天星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防止机场地面车辆及人员跑道侵入管理规定目录1 目的 (1)2 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术语定义 (1)5 组织机构 (2)5.1 跑道安全小组 (2)5.2对跑道安全小组成员单位的一般要求 (4)6培训要求 (6)7运行要求 (7)7.1进出跑道的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建立 (7)7.2人员要求 (7)7.3车辆要求 (8)7.4进入跑道的申请 (8)7.5实施跑道作业 (9)7.6退出跑道 (10)7.7其他要求 (11)8 特殊情况的处置 (11)1目的为防止机场地面车辆和人员发生跑道侵入事件,确保机场运行安全,制定本规定。
2依据本规定依据《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和《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参照,《中国民用航空跑道安全规划》(民航发[2008]107 号)和国际民航组织《防止跑道侵入手册》(ICAODOC 9870)的有关条款制定。
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机场地面车辆和人员在航空器着陆和起飞地面保护区、机动区的活动和管理。
机场管理机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和其他驻场单位及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
4术语定义航空器着陆和起飞地面保护区:该区域包括机场的跑道以及滑行道位于适用的跑道等待位置和实际跑道之间的部分、跑道中线两侧各75m范围内的土面区、ILS敏感区、ILS临界区和跑道端安全区,以下简称地面保护区。
跑道侵入:在机场发生的任何航空器、车辆或者人员误入指定用于航空器着陆和起飞地面保护区的情况。
1机动区:机场上供航空器起飞、着陆和滑行的部分,但不包括停机坪。
活动区:机场上供航空器起飞、着陆和滑行的部分,包括机动区和停机坪。
车辆:本规定所称车辆包括机动车(含机动车牵引的航空器活动区专用设备)和非机动车。
ILS临界区:在航向信标和下滑信标附近一个规定的区域,在ILS 运行过程中车辆、航空器不得进入该区域,以防止其对ILS空间信号造成不能接受的干扰。
ILS敏感区:是临界区延伸的一个区域,在ILS运行过程中车辆、航空器的停放和活动都必须受到管制,以防止可能对ILS空间信号的干扰。
5组织机构5.1跑道安全小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成立跑道安全小组或者由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跑道安全的管理工作(以下统称“跑道安全小组”)。
5.1.1跑道安全小组的组成跑道安全小组应当包括机场管理机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驻场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与机场运行有直接关系的单位。
25.1.2跑道安全小组的职责跑道安全小组的主要职责应当包括:(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民航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对本机场跑道侵入防范工作进行指导,制定防止车辆、人员侵入跑道的方案和措施,并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
(2)研究分析跑道侵入防范形势,收集跑道安全有关信息,评估跑道侵入防范工作状况;(3)负责收集各成员单位对跑道侵入防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协调解决跑道侵入防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4)定期检查机场各类目视助航设施,便于航空器、车辆驾驶员和其他人员辨认和使用;(5)制定本机场发生跑道侵入后的应急处置预案;(6)研究提出本机场跑道侵入防范培训和考核规范,开展防止跑道侵入的教育和宣传工作;(7)研究适合防止跑道侵入的新技术、新方法在本机场的应用。
5.1.3跑道安全小组工作制度跑道安全小组应当至少于每年冬季和夏季来临前召开会议,研究跑道安全相关工作。
当机场运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出现跑道侵入不安全事件时,跑道安全小组应当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和查找跑道安全风3险,制定相应的缓解或应对措施。
跑道安全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当积极落实跑道安全小组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5.2对跑道安全小组成员单位的一般要求5.2.1对机场管理机构的一般要求5.2.1.1机场管理机构应保证跑道安全运行所必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等资源,推广使用保障跑道安全的新技术和先进的设施。
5.2.1.2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对进入地面保护区和机动区的车辆及人员实施严格管控。
在机场开放运行期间,非机动车和行人不得进入地面保护区和机动区。
5.2.1.3机场管理机构应该按规定设置跑道和滑行道的目视助航设施,提供与航空情报资料中公布的、与实际天气情况相适应的目视助航设施服务,同时应避免发生歧义和引起误导。
有Ⅰ类精密进近运行条件的机场,应该尽可能安装使用跑道警戒灯和停止排灯。
5.2.1.4机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目视助航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目视助航设施始终处于适用状态。
保证各类标志物、标志线的清晰、有效和颜色正确,保证助航灯光系统和各类标记牌的光强、颜色、完好率、允许的失效时间等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的要求,保证各类目视助航设施的齐全、有效和意义明确。
45.2.1.5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向当地航空情报服务单位及时提供涉及跑道安全相关信息变更的原始资料,以便其及时修订或发布相应的航空情报资料。
5.2.1.6涉及不停航施工的标志、标记牌和标志物应齐全、清晰和规范。
在跑道端之外300米以内、跑道中心线两侧75米以内的区域进行的任何施工作业,在航空器起飞、着陆前半小时,施工单位应当完成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包括填平、夯实沟坑,将施工人员、机具、车辆全部撤离施工区域。
相关的跑道和滑行道,经机场场务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方能开放使用。
5.2.2对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的一般要求5.2.2.1对于跑道容量的提高程序,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应当进行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必要时应制定恰当的缓解措施。
5.2.2.2管制员发布给车辆驾驶员的指令和许可应当规范、标准,尽可能避免发布条件性许可。
5.2.2.3管制员应当对许可进入地面保护区和机动区的车辆和人员加强监督;5.2.2.4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应当商机场管理机构确定用于进入地面保护区和机动区的车辆驾驶员和管制员之间的规范的通话用语,以及各类进入地面保护区和机动区车辆的呼号。
5.2.3对跑道安全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的一般要求驻场航空运输企业和其他驻场单位与机场管理机构签定的5安全运行保障协议中,应当明确防止车辆和人员侵入跑道的相关要求,并加强本单位防止跑道侵入的管理和培训。
6.1跑道安全小组的各成员单位应当将防止跑道侵入培训纳入员工培训和考核制度中。
6.2未经培训或经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独立进入地面保护区和机动区,如确需进入地面保护区和机动区时,应当有符合条件人员的陪同,并听从陪同人员的指令。
6.3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应组织塔台管制人员开展机场现场培训,熟悉机场运行环境、各类目视助航设施。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协助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开展机场运行环境、目视助航设施的培训和考核。
6.4机场管理机构还应当适时组织飞行人员、塔台管制员、机场场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座谈和交流,研究讨论防止跑道侵入工作。
67运行要求7.1进出跑道的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的建立7.1.1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商空中交通管制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建立车辆、人员进出跑道、滑行道作业的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积极配合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确定车辆、人员与塔台管制员之间联系的规范通话用语和各类进出跑道、滑行道作业车辆的呼号。
7.1.2涉及跑道、滑行道巡视检查的,其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至少应当包括:(1)每日巡视检查的次数和时间;(2)跑道、滑行道巡视检查和通报程序;(3)机场巡视人员与塔台管制员之间联系的规范通话用语和各类巡视检查车辆的呼号;(4)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程序等;7.2人员要求7.2.1未经塔台管制员许可,任何人员、车辆不得进入运行中的跑道、滑行道。
7.2.2任何人员、车辆进入跑道、滑行道时,应当直接报告塔台管制员,并在塔台管制员限定的时间内退出跑道、滑行道。
退出后,应当直接报告塔台管制员。
7.2.3塔台管制员、作业人员应当使用规范的通话用语进行联系。
77.3车辆要求7.3.1进入活动区的车辆的车身应当喷涂单位名称和标识,在顶端安装符合标准的黄色障碍灯并在工作期间始终开启。
7.3.2进入跑道、滑行道的车辆、人员应当配备无线电通信设备,以便与塔台保持不间断的无线电双向联系。
有中间巡视检查任务的车辆应当配备车载无线电通信设备,巡视人员还应携带便携式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手机,以便下车检查和应急需要。
有条件的机场,还应当视情为巡场检查的车辆配备甚高频无线电通信监听设备,以便在巡视检查过程中监听塔台管制员的陆空通话。
7.3.3进入跑道、滑行道的车辆应当具有明确的车辆呼号。
车辆呼号应与该车执行的主要任务相关,如执行场道、助航灯光、驱鸟、消防和应急相关任务的车辆呼号可分别为“场务”、“灯光”、“驱鸟”、“消防”和“应急”等。
7.3.4对跑道进行日常巡视检查的车辆应配备机场平面图,图中应标明作业路线、进入或退出跑道的位置报告点、主要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办法。
7.4进入跑道的申请7.4.1在申请进入跑道前,相关人员应当对车辆状况、通讯工具和其他应急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适用。
7.4.2车辆及人员进入跑道作业前,应当向塔台管制单位申请,报告呼号、当前等待位置、预计行驶路线、预计滞留时间8等信息,并确认跑道运行方向。
7.4.3作业车辆及人员在等待位置就位并完成通报后,塔台管制员应当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安排进入跑道作业的时机。
7.4.4塔台管制员发布进入跑道许可时,应当明确车辆及人员具体进入和撤离跑道的时间和路线,并检查其复诵。
7.4.5得到塔台管制员的许可后,车辆及人员方可进入跑道。
7.4.6塔台管制员应当及时对该跑道使用状态进行标识。
7.5实施跑道作业7.5.1进入跑道的工作人员进行下车作业或者检查时,应随身携带对讲机与塔台保持联系,离开车辆的距离不得超过100米,并确保车辆处于运行状态。
7.5.2采用驾车方式检查时,除驾驶员外车辆上应当至少有一名专业检查人员。
驾驶员应当对跑道运行情况进行持续有效的观察。
7.5.3跑道上巡视检查方向应当与航空器起降方向相反。
7.5.4作业或检查人员在对跑道实施作业或检查时应当始终开启车辆顶部的障碍灯和车辆大灯。
7.5.5当塔台管制员要求作业或者检查人员撤离时,人员及车辆应当立即撤离至管制员指定的位置,并不得进入地面保护区。
撤离后,要及时通知塔台。
再次进入跑道之前应当再次申请并获得塔台管制员的许可。
97.5.6当作业或者检查人员发现通信联系中断时,应当立即撤离跑道。
7.5.7塔台管制员可以根据需要,要求作业或者巡视检查人员及时报告并掌握其工作动态。
7.5.8塔台管制员可以根据需要,要求作业或者巡视检查人员和车辆立即退出跑道。
7.5.9如作业或者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影响跑道安全的情况,需要及时处理时,作业或者巡视检查人员应当及时告知塔台管制员。
塔台管制员应当予以配合,掌握有关情况并及时处置。
7.5.10当塔台管制员发现与作业或者巡视检查人员通信联系中断时,应当立即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