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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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

第一章财产保险概述1、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

2、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在某一时刻(事故、投保时)可用货币估算的经济价值。

3、按保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可将财产保险分为不足额保险、足额保险、超额保险。

4、按保险价值确定方式,可将财产保险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

5、共同分摊海损时期可以称为财产保险的原始阶段。

6、海上保险和火灾保险先后出现,并存发展,是近代保险阶段。

7、工业保险与汽车保险是现代保险阶段。

8、财产保险的一般特征:业务性质补偿性、承保范围广泛性、经营内容复杂性、单个保险关系不等性。

名词解释1、财产保险:以财产及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补偿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保险。

2、保险价值:保险标的在某一时刻(事故时、投保时)可用货币估算的经济价值。

3、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的保险。

4、定制保险:保险双方投保时约定保险价值,并据此确定保额,事故时以保额作为计算赔款的依据,而不再对标的重新估价。

5、不定值保险:保险双方签订保险合同时,不在保单上载明保险价值,只是订明保额,作为赔款最高限额,事故时,在估算保险价值并作为赔款的依据。

简答题:1、简述财产保险的基本特征。

①业务性质具有补偿性。

②承包范围具有广泛性。

③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

④单个保险关系具有不等性。

2、简述财产保险的作用。

(1)微观经济作用:①对家庭和个人解除后顾之忧,保障生活安定。

②对企业保障企业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发展。

(2)宏观经济作用:①促进社会生产的顺利进行。

②促进社会稳定。

③促进科技进步。

④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防灾减灾的意识,保障社会财富的安定。

⑤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交往。

4、试比较财产保险与政府救灾共同点:为遭灾的社会成员提供经济上的补偿。

区别:第二章财产保险合同1、保险凭证是简化了的保单,又称小保单。

2、批单(批贴)通常用于对已经印制好的保险单的内容作部分修改,或对已经生效的保险单的某些项目进行变更。

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

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

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财产保险的责任范围、限制保险人的责任、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及其处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款。

第二章保险标的第二条本保险应约定具体的保险标的,并载明其名称、质量、数量、保险价值和投保金额等主要事项。

第三条保险标的应为被投保财产的附属设备、附属物或因保险标的设备、物遭受直接物理损失而影响使用功能使被保险人需要继续维修或重建的附属费用。

第四条在同一保险合同中,可以将相同性质、同一时间、地点、同一保险利益的多个保险标的合并为一个,保险费按标准分别计算。

第五章险别和责任第五条本保险可分为火险、水险、盗抢险等险别。

被保险人根据被保险财产的性质和实际需要,与保险人协商确定所投保的险别和责任。

第六条火险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财产因火灾直接造成的损失,以及为扑救灭火等必要而支付的损失。

第七条水险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因暴雨、洪水、泄漏、管道破裂等直接导致财产受损的情况。

第八条盗抢险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财产遭受盗窃、抢劫、抢夺导致的损失。

第九条在保险合同中,可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实际需要,分别约定上述险别的责任范围和限制。

第十章保险责任的起始和终止第十一条保险责任的起始时间为保险合同成立时,并符合约定的投保起始时间。

第十二条保险责任的终止时间为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届满时,若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责任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若被保险人未在保险期间届满之前提出续保要求,保险责任届满后自动终止。

第十四章理赔事宜第十五条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按照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保险人将依据条款约定,对保险事故进行理赔。

第十六条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调查文件和材料,以便进行理赔。

第十七条保险人应在收到完整的理赔申请材料后的合理时间内,对理赔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及时支付理赔款项。

第十八条理赔额以实际损失为限,不得超过投保金额。

财产保险笔记

财产保险笔记

第一章:财产保险导论第一节财产保险的概念●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

●财产保险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对各种风险进行管理的专业化与社会化方面。

●种类:按经营范围分:广义的财产保险:除寿险意外的一切保险狭义的财产保险:仅指财产损失保险按保险标的是否有形:有形财产保险;无形财产保险按保险保障范围:财产损失险:火灾、运输工具、货物运输、工程、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产品、公众、雇主、职业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经营主体:集团型保险公司:平安、太平洋、中国人保控股综合型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华泰、大地、中华联合等专营型财产保险公司:安信农业、天平汽车保险第二节财产保险的性质与特征●财产保险性质:1、涉及财产保险的物质财产或经济利益在保险领域的运动规律宏观经济活动与微观经济活动经济利益再分配经济数量变动2.财产保险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要素自然基础——客观风险经济基础——剩余产品社会基础——商品经济损害填补学说商品经营和市场价值●财产保险的基本特征:业务性质具有补偿性。

承保范围具有广泛性。

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

单个保险关系具有不等性。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比较:保险标的的区别保险金额的确定(?思考人身保险的保险价值问题)保险合同性质(补偿性和给付性)被保险方获偿权益的区别风险管理的区别投资风险承保风险费率依据的区别保险期限的区别是否具有储蓄性第三节财产保险的职能与作用●职能:(一)几种不同的理论观点单一职能论双重职能论多重职能论主次职能论(二)基本职能——经济补偿、分散危险(三)派生职能——防灾防损、融资●作用:宏观作用: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

有助于财政收支计划和信贷收支计划的顺利实现。

有利于对外贸易和国际交往,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有利于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

微观作用:财产保险有助于企业及时恢复经营、稳定收入。

2024年最新财产保险合同

2024年最新财产保险合同

2024年最新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概述
第一章:保险范围
该章节说明了财产保险所覆盖的范围,包括财产的种类以及可能的保险风险等。

第二章: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该章节详细描述了保险金额的计算和确定方法,以及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和计算方法。

第三章:保险责任和免赔额
该章节列出了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赔付金额的计算方法和免赔额的设定等。

第四章:保险事故处理
该章节详细描述了保险事故的处理程序和流程,包括申报损失的时间要求、索赔文件的提交、理赔程序的批准和赔付等。

第五章:投保和终止保险
该章节涵盖了投保人的义务和责任,以及保险公司终止保险合同的条件和程序等。

第六章:保险金的支付
该章节详细描述了保险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程序等。

第七章:理赔纠纷解决
该章节概述了理赔纠纷的解决方法和程序,包括仲裁、诉讼等。

第八章:其他条款
该章节包括了一些其他的重要条款,如合同生效和变更、保险合同解释和适用法律等。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个概述,实际的财产保险合同内容会根据具体的保险公司和地区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的财产保险合同,请咨询保险公司或专业保险代理人。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21)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21)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21)【发文字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10号【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16【实施日期】2021.10.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10号)《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4月2日经银保监会2021年第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主席郭树清2021年8月16日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对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督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鼓励财产保险公司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财产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监督管理,遵循保护社会公众利益、防止不正当竞争、与市场行为监管协调配合原则。

第三条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分类监管、属地监管,具体由银保监会另行规定。

第四条财产保险公司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制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并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财产保险公司应当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向银保监会或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申报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或者备案。

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得申报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或者备案。

第六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当切实履行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行业自律管理职责,推进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通俗化、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研究制订修订主要险种的行业示范条款,建立保险条款费率评估和创新保护机制。

中国精算师协会应当研究制订修订主要险种的行业基准纯风险损失率。

第二章条款开发和费率厘定第七条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依法合规,公平合理,不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不危及财产保险公司财务稳健和偿付能力;应当符合保险原理,尊重社会公德,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2024年企业财产保险方案经典版

2024年企业财产保险方案经典版

2024年企业财产保险方案经典版第一章引言企业财产保险是一种保护企业财产免遭意外损失的重要保险方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财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保险方案的设计变得愈发重要。

本文将针对2023年的企业财产保险进行方案设计,并提供经典版的____字详细内容。

第二章保险范围2.1财产损失保险2.1.1建筑物保险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保险公司将为建筑物提供全险保障,包括火灾、爆炸、水灾、风灾等各类意外事件导致的损失。

保险金额根据建筑物的价值和修复成本来确定。

2.1.2设备设施保险企业的设备和设施是其正常运营的重要基础。

保险公司将根据设备和设施的价值提供保险保障,包括设备遗失、损坏、盗窃等情况。

2.1.3库存保险企业的库存是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重要资产。

保险公司将为企业的库存提供全险保障,包括火灾、爆炸、水灾等各类意外事件导致的损失。

2.1.4办公设备和家具保险办公设备和家具是企业正常办公和员工生活的基础设施。

保险公司将根据设备和家具的价值提供保险保障,包括设备遗失、损坏、盗窃等情况。

2.1.5租赁设备保险企业可能会租赁一些设备来支持生产和经营活动。

保险公司将根据租赁设备的价值提供保险保障,包括设备遗失、损坏、盗窃等情况。

2.2责任保险2.2.1公共责任保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对第三方造成损害。

保险公司将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规模提供公共责任保险,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情况。

2.2.2雇主责任保险企业作为用人单位需要对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保险公司将根据企业的员工规模和工作风险提供雇主责任保险,包括员工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等情况。

2.3业务中断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可能会发生各种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业务中断。

保险公司将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规模提供全险保障,包括设备故障、灾害、供应链中断等情况。

第三章保险金额和投保标准3.1保险金额确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每一项保险的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应该能够覆盖企业在发生意外事件时的损失,并根据每项保险的特点进行细致的设计。

基本财产保险管理规章制度

基本财产保险管理规章制度

基本财产保险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为了保障国家财产安全,规范基本财产保险的管理,促进基本财产保险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保险财产范围基本财产保险的保险财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商业、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及个人的财产。

保险财产的种类、具体范围以保险合同为准。

第三条基本原则基本财产保险业务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被保险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是对基本财产保险业务进行监督管理的机构。

第五条机构设置基本财产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置总公司并设立分公司,构建健全的管理体系。

第六条管理制度基本财产保险公司应当制定健全合理的管理制度,确保业务经营规范、财务制度完善、风险控制有效、内部管理严密。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七条业务范围基本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开展固定资产保险、流动资产保险、责任保险等业务。

第八条保险合同基本财产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明确保险责任、保险标的、保险金额、适用的免赔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和费用等。

第九条保险费率和费用基本财产保险公司应当实行风险定价,根据保险责任程度和被保险人财产状况确定费率;保险费用应当在费率约定范围内合理确定。

第十条建立健全的赔款处理制度基本财产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赔款处理制度,确保赔款的公正、及时、有效处理;对索赔材料和赔偿金额应进行核实和审查。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法律法规基本财产保险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从事保险业务的,由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责令改变实际控制人、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注销登记等措施。

第十二条侵权责任基本财产保险公司因差错处理、过错判断、管理不当等原因给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三条违反本规章制度基本财产保险公司违反本规章制度规定的,由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改正,并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暂停业务、吊销许可证等措施。

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家庭财产保险条款第一章可保财产第一条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均可做为保险标的,由投保人向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五、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与他人共有的本条一至四款所列财产。

本条所指被保险人为参加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

本条所指保险人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下同)。

第二章不保财产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一、房屋及附属设备;二、交通工具;三、拖拉机、农用机械等;四、个体工商户、连家铺子因营业所使用的财产和待销商品;五、金银、珠宝、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纪念币、奖章、奖牌、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宠物、花、树、鱼、虫、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和工艺品;六、烟酒、食品、粮食、农副相关生产产品、药品、化妆品;七、游戏卡、唱盘、影碟、录音录象带、软盘、表、笔、眼镜、无线通讯设备、打火机、手包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八、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中未列明的其它家庭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章保险期限第三条保险期限分为一年、三年、五年期、长效还本保险为一年至八年有效。

自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保险费次日零时起到规定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四章保险金额第四条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财产相关本次项目分别列明。

第五章保险费第五条本保险分为非还本及还本保险两种形式,由投保人自愿选择,被保险人应当在投保时依照收费标准一次缴清保险费。

收费标准请详见附表。

第六章保险责任第六条保险人仅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一、火灾、爆炸;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体的倒塌;四、在发生以上灾害事故时,为防止灾害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所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以及在施救过程中支付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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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保险的被保险人
纽约标准火险保单指明“承保指定的被保险人和其法 定代表的火灾损失及由于火灾而搬迁财产到安全地带造成 的损失”。其中的法定代表包括被保险人的监护人、遗嘱 执行人、破产管理人、遗产继承人或其他具有合法资格的 代理人。很明显,扩大了被保险人的范围。其重要性在于, 当指定的被保险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可由其 合法的代表人代为行使保单所赋予的权利。美国纽约标准 火险保单规定,没有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转让给他 人。因该合同是对人合同,一旦被保险人出现变化,可能 会出现各种新的风险,而给保险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我国的火灾保险——财产险的保险 责任
(1)火灾、爆炸、雷电。 火灾: 有燃烧现象 不可抗力 意外的,超出了正常范围
案例:某事业单位向A保险公司投保财产综合险, 承保房屋建筑及附属机器设备等设施。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表示投保设备中有一电 梯线路起火,造成配电柜起火使两部进口电梯受损, 索赔金额超过100万元。
接到报案后A公司对事故现场进行查勘。该单位独立 在大厦 办公,办公大楼使用一年左右,到现场查勘 时已看不到火灾的情景,只是在空气中有较重的胶 皮气味,对损失标的的检查发现线路有烧焦痕迹, 电梯配电柜多处有熏黑的痕迹,经检测该配电柜多 处受损,需重新更换。
我国财产一切险保单提到“被保险人及其代
表”,但未作详细解释。而关于保单转让一事, 与美国纽约标准火险保单规定大致相同,即“在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若需变更合同内容, 如变更被保险人名称、占用性质、危险程度、财 产增减、财产存放地点、权利转让等,须书面申 请办理批改手续,经保险公司同意后,签发批单, 附于保险单上,作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若需要 增加保险费,应当按规定补交保险费”。
火灾保险的基本特点
(1).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是陆上处于相 对静止状态条件下的各种财产物资,动态 条件下或处于运输中的财产物资,不能作 为火灾保险的投保标的投保;
(2).火灾保险承保财产的存放地址是固定 的。被保险人不得随意变动。如果被保险 人随意变动被保险财产的存放地址或处所, 将直接损害保险合同的效力;
财产保险第二章
火灾保险
火灾保险,简称火险,是指以存放在固
定场所共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物资为 保险标的的一种财产保险。作为财产保险 中最常见的一种业务来源,火灾保险的产 生要晚于海上保险,早于工业保险与汽车 保险等。
火灾保险的产生和发展
火灾保险制度,起源于1415世纪德国陆上的火灾“基尔特” 制度。1666年的伦敦大火,是火灾保险发展史上的第一个重大事 件,这场火灾几乎烧毁了伦敦城,它不仅给人们带来了火灾危害 的惨烈教训,更促使人们通过建立火灾保险制度,提供灾后经济 补偿来化解火灾危险。
在我国,以企业财产保险为例,其保险标的大体为:属
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其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具有其他法律 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此外还有金 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 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他珍贵财物以及堤堰、水闸、 铁路、涵洞、桥梁、码头等特别约定的可保财产。不保财 产包括土地、矿藏、货币、票证、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 物、保险人根据保险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声明不予承保的 财产等等。
(3).火灾保险危险相当广泛,不仅包括各 种自然灾害与多种意外事故,还可以附加 有关责任保险或信用保险,企业还可以投 保附加利润损失保险,或附加盗窃危险保 险等。可见,火灾保险的承保危险通过与 附加险的组合,实际上可以覆盖绝大部分 可保危险。
火灾保险承保的保险标的
美国纽约标准火险保单只在声明中简略 列举了所保财产的种类,而在有关附加保 单中加以详细说明。譬如:为特定财产购 买火灾保险,原则上应以购买保险时的指 定财产为保险标的。但它详细列举了不保 财产:账簿、票据、通货、契据、债务证 明、现金、有价证券等。金银条块及文稿 两项除非特别约定,否则不保。
火灾保险的承保风险
美国纽约标准火险保单承保的范围包括: (1)火。构成火的条件为:①有火光或火焰,
并快速燃烧所引起;②须由敌意之火而非善意之 火造成。在我国,构成火灾的条件为:①有燃烧 现象,即有光、有热、有火焰;②由于偶然和意 外事件发生的燃烧;③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 大趋势。此外,根据近因原则,不论造成损失的 原因是否为火灾本身,只要火灾业处,办理住宅火险, 1680年他同另外三人集资4万英镑;成立火灾保险 营业所,1705年更名为菲尼克斯即凤凰火灾保险 公司。
1710年,波凡创立了伦敦保险人公司,后改称太 阳保险公司,接受不动产以外的动产保险,营业 范围遍及全国
1871年芝加哥一场大火造成1.5亿美元的损失,其 中保险公司赔付1亿美元,可见当时火灾保险的承 保面之广
(3)从受承保风险事故——火灾威胁的处所搬 迁财物而造成的损失。当火灾事故发生后,被保 险人为了抢救处于危险中的财产,在搬运过程中, 可能发生失落、破损、雨淋、偷盗等损失,均属 美国纽约标准火险单保险责任范围。
除上述风险事故外,被保险人可以批注的方 式加保其他风险事故,譬如飓风、地震、冰雹、 爆炸、暴动、物体坠落、故意破坏、玻璃破损等 等。
(2)雷击。美国火险保单早期,并不承担 此项风险,但由于雷击引起火灾本身所造 成的损失,需赔偿。但是,由于雷击与火 灾损失很难区分,且一旦保险后,双方很 容易就雷击造成的损失发生纠纷,后果都 会使保险人处于不利地位。所以,以后就 将雷击单独列为火险的承保风险,即只要 发生雷击,不论有无火灾发生,其损失均 可赔偿。
我国最早的火灾保险公司
我国最早的火灾保险公司是“香港火 烛保险公司”(Hong Kong Fire Insurance Company),系英商怡和洋行1866年设立于香 港,是中国领土最早出现的一家火险公司, 注册资金为二万美金,大买办何东是该公 司的驻华经理之一。该公司每年所获盈利, 相当于股本的50%,股票增值曾达到过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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