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0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0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1.13•【字号】黔教函〔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0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0〕11号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高等学校,省直中专,省属普通高中,厅属事业单位:根据《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黔教办科〔2013〕421号),现将2020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程序(一)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教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课题申报,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区、市、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向所属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择优报送。
(二)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等学校、各省直中专、各省属普通高中和厅属事业单位,分别负责本地(或本校、本单位)课题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汇总工作,按申报时间和名额,择优报送至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省教科院)。
省教科规划办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二、申报时间2020年4月20日—4月23日,课题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名额分配(一)各市(州)名额1.遵义、毕节各80项;贵阳、黔南、黔东南、铜仁各60项;六盘水、黔西南各50项;安顺40项。
2.各市(州)应指导农村学校教师参与课题申报,申报比例不低于本地区申报名额的10%。
(二)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4项(三)高等学校1.省直高校: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贵州民族大学,每校各20项;其他省直高校,每校各15项。
2.市(州)高校,每校各10项。
3.独立学院,每校各8项。
4.高等职业学校,每校各5项(四)省属中专、省属普通高中,每校各5项。
(五)厅属事业单位,每单位各5项。
四、材料要求(一)申报材料提交清单《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3份)《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上述材料可从省教育厅网(/)下载。
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申报课题申报书

附件1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名称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说课技能现状及培养策略研究课题类别 C.青年课题学科分类 J.职业技术教育课题负责人负责单位填表日期 2017年6月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4月修订申请者的承诺:本人自愿申报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认可所填写的《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审批书》(以下简称为《课题申请·审批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写的《课题申请·评审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同意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使用《课题申请·评审书》所有数据和资料。
课题申请如获准立项,在研究工作中,接受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委托部门的管理,研究成果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批准号:××××)成果”。
同意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具有使用、公布、宣传、推广研究成果的权利。
申请者(签章):年月日填表说明一、请按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用计算机或钢笔准确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二、本表适用于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
三、本表报送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3份。
请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单独打印,每份单独装订。
四、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
申请者签章处,不得用打印字代替。
五、本表所附活页供隐名评审使用,必须填写,但不得出现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
六、请按“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的要求,准确、清晰地填写数据表内各栏内容;若有其他不明问题,请与本市(州)教育局、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或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七、本表必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23•【字号】•【施行日期】2024.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直普通高中,厅属事业单位,省教育学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思考和研究“强国建设,教育何为”“教育强国,科研何为”重大课题,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不断激发增强科研活力,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2024年1月23日附件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方案根据《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黔教发[2020]27号),为使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申报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课题类别(一)年度课题年度课题申报类别分为A类和B类。
A类申报课题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B 类申报课题为青年课题。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委员会根据课题申报材料质量,在A类申报课题中立项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在B类申报课题中立项青年课题。
(二)粤黔专项课题粤黔专项课题由团队项目和个人项目组成。
团队项目由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名单详见附件4)牵头负责,以县域整体推进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为研究方向。
个人项目由在粤黔教育共建100所协作帮扶示范校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受援县帮扶学校(名单详见附件5)任教的教师牵头负责,重点从学校提升、课程建设、师资培训、学生培养等方面开展研究。
2023-2024年“师德师风建设教育”理论知识考试题与答案

2023-2024年“师德师风建设教育”理论知识考试题与答案一、单选题1.下列属于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之一的是()A:讲政治B:守纪守法C:传播优秀文化D:潜心育人E:爱护学生正确答案:C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规定学校要将()作为校本教研重点,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A:课堂教学B:命题考试C:作业设计D:教学设计正确答案:C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总体目标是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等A:使学生玩得开心B:使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大力发展C: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D:学科类校外培训各种乱象完全消除正确答案:C4.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之间的矛盾。
A: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B:落后的社会生产C: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正确答案:A5.从教师个体职业良心形成的角度看,教师的职业良心首先会受到()A:教育法规的影响B:教育对象的影响C:社会生活和群体的影响D:教育原则的影响正确答案:C6.教师在求知和传授知识和学问的过程中要做到严密谨慎、严格细致。
这就要求教师必须()A:与时俱进B:实事求是C:严谨治学D:理论联系实际正确答案:C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学历要求调整为()。
A:应当具备高中毕业及其以上学历B: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C: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本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D: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正确答案:C8.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
探索建立(),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贵州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课题研究总报告

《高中语文活动化生态课堂研究与实验》课题研究总报告贵州省铜仁市第二中学郑年忠(中学语文高级教师)主持完成了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高中语文活动化生态课堂研究与实验》(课题批准号2013A011)。
课题组主要成员有龙江红、杨梅、刘毅、周正文、桂娟、舒滞、张瑶华、刘素平、刘振萍九人。
一、简介部分(一)标题:高中语文活动化生态课堂研究与实验(二)摘要(不超过500字)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高中语文活动化生态课堂研究与实验》(课题批准号2013A011)于2013年底立项,目的是建构适应新课程理念的、以学生为主体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操作和评价策略体系,改变传统课堂生态,提高学生语文学习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课题以学习金字塔理论、行为主义学习理论和表现性学习理论等为依据,综合采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教学实验法、行动研究法等研究方法为依据,在研究中初步得到以下发现:1.在“活动”中推进语文课堂,是一种改变传统课堂生态的教学策略。
在语文教学“活动”中,以学生为主体,能够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改变传统的语文教学生态。
2.在语文“活动”中,应该引入表现性评价理论,按单元确定评价任务(或称教学目标、教学“主题”),减少无效劳动,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
3.以“活动”为载体,按评价任务(主题)和评价标准,我们逐步完善了作文课、阅读课和高三备考课几种课型的操作模型(教学模式)。
本课题研究推动了我校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益,改变了传统课堂的教学生态,加快了我区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发展步伐,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今后将在完善和推广实验成果方面继续探讨。
二、主体部分(一)研究问题: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研究假设-核心概念研究目的新课程理念的核心是改变传统的学习方式,首先要求我们改变教学方式。
用什么策略来改变教学方式应该是我们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进入新课程改革以后,教师经过培训,掌握了一定的新课程理论,但在如何以学生为中心改变传统教学等具体实践操作层面还缺乏经验,存在一些模糊认识,特别是传统的“教学观”,如《说文解字》对“教”的解释是“上所施,下所效也”,这制约了课堂教学行为的改变,教师讲授型教学方式依然在课堂上唱主角,师道尊严的传统生态关系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装订说明

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成果汇编
立项编号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人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修订
成果装订说明
(A4纸正反打印)
目录
1.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 第页
2.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变更申请书........ .. 第页
3.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审批书............... 第页
4.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审批书........... 第页
5.贵州省教育科学题规划课题开题报告............ .... 第页
6.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 第页
7.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总报告............... 第页
8.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佐证论文................. 第页
9.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 第页
(相关证书需归类缩放,统一在下方备注说明)
另:
1、结题时,需要将目录中3、4、5、6、7、8顺次整理在一个Word 文档中,电子文档命名为县(市)-校-学科-持人姓名。
并发送课题结题汇总表至课题管理部门,命名同上。
2、建议同学科同类型课题放在一起结题,同时结题的课题汇总表由各县、市(高校)课题管理部门统一发至州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首届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首届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7.26•【字号】黔教办科〔2013〕440号•【施行日期】2013.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首届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厅属各有关单位、厅属学校: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经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2013年8月起,组织实施首届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年度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三类,不设课题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78年8月1日之后出生)。
课题申报其他要求见《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二、课题申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研部门和高校科研处(社科处)负责本地(学校)课题申报的初审及统一报送工作;省教育科学院教育科研管理所负责厅属各有关单位、厅属学校课题申报的初审及统一报送工作。
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规划办")不直接接受个人申报。
三、课题申报者需提交《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5份及相关电子版材料。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和贵州省教育科学院()下载。
四、课题申报者需将所有申报材料装于1个资料袋中,并将《课题申请?评审书》的封面打印一张粘贴在资料袋上。
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逐级报送。
纸质版《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每份单独装订。
贵州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贵州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的优势和潜力,加强贵州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提高管理工作效率,确保研究项目顺利完成并取得较好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贵州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的主要来源是省财政拨付的省直高校科研专款。
第三条资助范围为省直高等学校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
第四条贵州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应结合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特点和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进行立项并开展研究。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贵州省教育厅高教处和社政处分工负责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其中,高教处负责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社政处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主要职责是:1、拟定省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2、组织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资助、中期检查及成果验收;3、协助厅计划财务处管理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经费;4、制定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制度;5、通过科研项目立项资助的形式、组织、支持省直高等学校开展科学研究和省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第六条省教育厅聘请省直高等学校、有关部门专家和负责人组成贵州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委员会。
其主要职贵是:1、参与制定科学研究发展规划;2、参与评议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提出是否立项及研究经费资助额度的建议。
第七条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管理部门,负责本校的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第八条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实行年度申报,并分类立项资助。
所分类别为:(1)省级重点学科项目;(2)硕士点、博士点项目;(3)规划项目;(4)青年项目;(5)专项任务项目。
第一至四类为省教育厅拨款资助项目,第五类为省教育厅立项,但不拨款资助项目。
第九条省教育厅每五年发布一次科学研究规划。
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由教育厅根据本办法按年度作出具体规定并通知省直高校。
第十条贵州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条件是:1、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高等学校的在职、在岗教学或研究人员,不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木职务的申请者,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申请者年龄限40(含40)岁以下;硕士、博十学位点项目、省级重点学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该学位点、该学科的教学、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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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划办”)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受理、立项评审、过程管理和结题鉴定,组织学术交流及教育科研培训,组织优秀教育科研、教学成果的评奖、推广等。
第六条建立评审专家库,其成员由领导小组聘任。
评审专家的主要职责是参与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立项评审和结题鉴定,参与优秀教育科研、教学成果的评选,提供教育科学规划咨询等服务。
第三章课题类别和选题第七条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每年组织一次申报、评审和立项工作。
第八条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设立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四类。
重大课题以委托研究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其管理要求同其他课题一样。
第九条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的选题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体现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求,以教育教学实践研究、实证研究和应用研究为重点,重视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研究,加强决策研究,支持成果开发与推广研究,鼓励新兴交叉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
第四章申报第十条申请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机构、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教育学校、教育行政事业单位、民办教育学校(机构)中的教育工作者和教育科研人员及其他有志于教育科学研究的机构和人员。
2.具备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其中申请青年课题的负责人,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不须具备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必须真正负责课题研究设计、组织实施、指导研究并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4.应有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对课题负责人的资质承担信誉保证,并履行课题责任单位的相关职责(当年申报通知、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已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未完成课题结题的,不得申报。
6.凡已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第十一条课题申报自申报通知(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以内。
申请人可从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或贵州省教育科学院网站下载《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相关材料。
具体要求以当年文件通知为准。
第十二条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研究内容和申请书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5份),并附配套电子版材料,送所在单位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并承诺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课题管理的职能及信誉保证。
第十三条课题申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省规划办负责统筹管理课题申报工作,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各市(州)教育局教育科研管理机构和省属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学校课题申报的初审、汇总及统一报送工作。
第十四条省规划办在受理课题申报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章立项评审第十五条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
省规划办每次从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参加评审。
凡申请当年课题的专家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参加当次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立项评审程序为:1.资格审查和分类。
省规划办按本办法第十条和课题《申请·评审书》的要求进行审查,合格者进入活页匿名初评。
2.活页匿名初评。
评审组专家依据省规划办统一制定的评审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课题活页论证部分进行独立匿名初评,初评通过的课题,进入会议综合评审。
3.会议综合评审。
对进入会议综合评审的课题,由各小组评审专家充分讨论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本组拟立项课题及立项类别。
会议综合评审须有本组应到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进行评审和投票,出席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4.省规划办对通过的拟立项课题进行审核并报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七条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实行招标制或者委托研究制。
招标课题的评审程序为:1.资格审查与初评。
评审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课题进行独立通讯评审。
2.会议答辩。
评审专家听取投标者的课题论证陈述并质询相关问题,对投标者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拟立项课题。
3.省规划办将拟立项课题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立项。
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委托研究须进行资格审查。
受委托研究单位(委托研究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对委托研究课题已进行一年以上的相关研究并取得具有创新性或重要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
2.有与委托课题相关的重点学科或成熟的研究团队。
第十八条课题立项评审的基本标准:1.具有重要的创新性和理论性。
如观点、思想、方法等具有创新性,能为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价值。
2.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教育科学的学科建设,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3.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对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课程教学改革和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有推动作用或重要突破的课题。
4.研究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预计解决或突破的难题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可行。
5.申请人以及课题组其他成员对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料准备。
6.预期能取得较好的效益。
研究成果有出版、使用和推广价值。
7.课题研究成员结构比较合理。
8.所在单位给予充分支持。
第十九条评审组专家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结果正式公布前,不得对外泄露课题立项评审情况。
2.不得收受礼金或礼品。
第六章经费资助第二十条贵州省教育科研规划课题专项资助经费主要来源为省级财政投入,并接受社会捐赠。
第二十一条贵州省教育科研规划课题专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批准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招标立项的重大研究课题和委托研究课题。
第二十二条申请经费资助的课题负责人在填报课题《申请·评审书》时,应将所需经费的数额及用途如实填报,所在单位也要将所能解决的经费数额如实填报。
课题资助经费拨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的银行帐户,由其所在单位统一管理。
第二十三条对有课题研究资助经费的课题一般分二次拨款。
第一次拨款在开题并收到资助经费开支计划后下拨,额度为批准经费的60%;第二次拨款待课题结题验收后1个月内拨付。
没有课题研究资助经费的课题,结题费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承担。
第二十四条课题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经费使用权归课题负责人,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监督。
课题资助经费使用范围限于:1.资料费。
指开展课题研究所需的资料搜集、复印、拷贝、誊录、翻印、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购置费等。
2.国内调研差旅费。
指为完成课题研究工作而进行的国内调研活动开支的差旅费,其标准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会议费。
指为完成课题必须举行的专题研讨、成果评审鉴定验收等小型会议费用。
4.课题研究实验费。
5.数据处理与研究资料整理费。
6.印刷费。
指课题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誊写费等。
7.劳务报酬及咨询费。
指为开展课题研究而进行的加班劳务费、专家咨询等支出的费用。
8.管理费。
指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提取的管理费,一般不超过课题资助经费的5%。
资助经费不得用于发放工资、奖金、出国考察、购置大型设备等以及其他与课题研究无直接关系的开支。
第二十五条课题研究成果通过结题验收后,其资助经费节余(包括预留保证金)可用于课题研究成果的出版资助,也可用于课题组成员和有关管理人员的奖励。
第二十六条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在课题结题时,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编制决算报告,与结题报告一并报省规划办。
省规划办有权随时抽查课题经费使用的情况,发现挪用课题经费或开支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将减少课题拔付经费。
第二十七条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研究工作的课题,将停止拨款,并追回已拨出的全部款项。
课题负责人无法赔偿的,由信誉保证的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课题管理第二十八条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分级管理。
省规划办对全部课题负有管理职责,并指导委托机构的管理工作。
省规划办分别委托各市(州)教育科研机构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所属范围内各类课题的日常管理。
省规划办对课题执行情况和各市(州)、高校课题管理情况进行必要的抽查。
第二十九条课题负责人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应尽快确定具体的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在3个月内组织开题,并及时将实施方案和开题情况报送省规划办。
第三十条课题研究过程中,重要活动和重要阶段性成果应及时报省规划办。
第三十一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省规划办审批。
1.变更课题负责人和核心成员。
2.改变课题名称。
3.改变成果形式。
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5.变更课题管理和经费拨付单位。
6.课题完成时间延期。
7.因故终止和撤销课题。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
第三十二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撤销立项或不予结题。
1.违反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
2.以课题名义进行营利行为。
3.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4.与批准的课题要求严重不符。
5.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6.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
7.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研究。
8.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第三十三条加强对课题设立实验学校(实验基地)、开展评奖活动、刻制课题组印章的管理。
课题设立实验学校(实验基地)和开展评奖活动,事前须经课题所在单位同意,各市(州)教育科研机构和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报省规划办审批。
课题设立实验学校(实验基地)要严格掌握标准,适当控制数量,确保指导到位,并到实验学校(实验基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课题开展评奖活动要有明确的评奖标准,比较规范的评奖办法和程序,防止过多过滥、过于随意,评奖结果须报省规划办。
课题组不得自行刻制印章,需要时以所在单位代章即可。
第八章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第三十四条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填写《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申请·评审书》(可从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或贵州省教育科学院网站下载),并提供研究报告和相关专著、论文及其它有效佐证材料等鉴定材料。
第三十五条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招标立项的重大研究课题和委托课题的结题均由省规划办组织鉴定。
一般课题完成后报省规划办审查,由委托管理机构组织鉴定。
第三十六条贵州省教育规划重大研究课题和委托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结题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1.形成课题研究报告1份或研究专著1部及必要的附件。
2.课题最终成果要满足课题招标公告中对课题研究内容、预期研究成果的要求。
3.基本符合投标者填写的《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中的研究设计与研究计划。
4.研究方法科学合理,研究过程扎实规范,研究内容充实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