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成品油零售管理业务流程
成品油配送管理规范

成品油配送管理规范能源天然气运输公司制定了成品油配送管理规范,旨在加强生产组织和数质量管理工作,规范运输配送管理与业务流程,提升生产运行管理水平。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成品油配送业务。
调度员管理是本规范的重要内容。
为此,与当地销售公司建立省级配送中心,按照销售公司人员配备要求,安排人员合署办公。
合署办公调度员要求具备车队工作经历,较强的生产调度管理水平,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一定的综合素质,熟知油库、加油站分布和资源配置等信息。
此外,调度员还需熟悉道路交通情况和信息化系统操作。
合署办公调度员的工作职责包括根据省级配送中心要求及时调整车辆和车型,与销售公司共同制定配送计划,实现数据共享,与炼厂和油库建立沟通,提高车辆在装、卸油环节作业效率,与销售公司调运处、油库和加油站管理人员沟通,做好临时配送计划的安排和调整,协调处理车辆在库、在途、在站的数质量问题,协同销售公司调运和质量安全部门等处理油品配送数质量纠纷,完成运距复测复核和运费结算工作。
通过本规范的实施,能源天然气运输公司成品油配送业务的生产运行管理水平将得到提升,配送计划和数质量管理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第六条配送中心调度员职责包括负责车辆维护、安排驾驶员执行配送任务、统计可用车辆、创建、录入和审核运单、监控车辆运行过程、管理油库装油现场、处理数质量和服务质量管理、解决油库和加油站数质量纠纷、管控行车费用、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参与应急事件处理、以及管理车辆配送一卡通IC卡。
第七条主动配送计划制定包括采集加油站销量和库存数据、油库库存数据、异常销售信息及特殊情况、检查销售及库存数据质量、按时上报可用配送车辆情况,以及利用软件制定合理的配送计划。
第八条手工配送计划制定包括按时上报可用配送车辆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配送计划、与配送中心对接优化调整配送计划。
1.当新增业务点时,要及时创建新增配送点,并由合署办公调度员完成配送点映射(除机构用户使用的通用配送点外)。
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

4 成品油零售企业设立应具备的条件
4.1 具备稳定、合法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4.2 具备符合所在地规划的经营场所以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设施。
5.2 加油站的设计与施工
5.2.1加油站工程设计、施工应当符合GB 50156的规定。承担加油站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5.2.2加油站建设单位应当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应自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5.2.3加油站工程施工应当接受当地建设、劳动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承建加油站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5.2.4加油站工程交付竣工验收应当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且应符合GB/T 50328的规定。
5.2.5加油站工程交付竣工验收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GB 50300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3 加油站的设备、设施
5.3.1加油站设备、设施、工艺的选择应符合GB 50156的规定。
5.3.2加油站配备的加油机,应符合下列条件:
4.3 经营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土地、规划、交通、消防、安全、防震、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06.12.04•【文号】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买卖合同正文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1月1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第九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XXX二○○六年十二月四日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商务部负责起草成品油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国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本辖区内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第二章成品油经营许可的申请与受理第五条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
第六条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区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地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
由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
中石化内控全套资料成品油零售管理业务流程

中石化内控全套资料成品油零售管理业务流程
1、油品零售管理业务流程的步骤:
(1)收集油品客户需求的信息、客户需求的品种、油品品牌、油品
规格、油品储存地点;
(2)依据收集的油品客户需求信息并结合石油零售后台系统订单及ORACLE数据库信息,完成油品客户需求的报价;
(3)得到客户确认后,进行油品调配、品质检验,完成油品的采购
及入库;
(4)将报价信息录入油品零售系统中,包括油品品牌、规格、单价、数量等;
(5)客户确认油品订货后,把油品订单审核,完成订单确认放行;
(6)根据客户订单信息,完成订单发货,并对发货油品的品质进行
抽查;
(7)对客户油品仓库即时库存信息进行收集和维护。
2、油品零售管理业务流程的主要控制点:
(1)制定油品零售管理工作法规,完善管理工作制度;
(2)制定完善的油品客户需求信息采集流程,并通过系统化管理,
实现信息自动记录上报;
(3)确定油品客户需求报价流程,要求必须通过报价确认,接单前
进行报价;。
中国石油成品油销售业务介绍

整体业务流程
• 中国石油销售分公司总部从战略层面控 制成品油销售业务
• 大区销售分公司负责组织成品油仓储中 转及调拨业务
• 省级销售分公司负责成品油仓储及实际 销售
整体业务流程
物流业务
炼厂
一次物流
பைடு நூலகம்
大区油库
省公司油库
二次物流
加油站(零售)
客户(批发)
计划管理
商流业务
炼厂
销售
省级分公司业务
• 根据总部资源配置计划及实际调运指令安排油 库接收油品
• 根据加油站及客户需求安排油品配送 • 负责本地区油品的批发及直销销售业务 • 负责管理本地区的加油站业务 • 根据实际油品调运和销售进行购销结算 • 管理本地区的油库仓储管理
省级分公司业务
提纲
一、成品油销售业务基础知识 二、成品油销售业务介绍
商流和物流
1.商流从资金流转的角度来管理和分析成品 油销售业务;
2.物流从实物流转的角度来管理和分析成品 油销售业务。
商流和物流
1.商流和物流是密不可分的; 2.商流和物流都是独立完整的; 3.商流和物流各个环节可以相互对应。
提纲
一、成品油销售业务基础知识 二、成品油销售业务介绍
1.整体业务流程 2.计划管理 3.物流业务 4.商流业务
中国石油成品油销售业 务介绍
2020/4/14
目的
对中国石油成品油销售业务进行介绍,帮助该领 域相关人员初步了解中国石油销售分公司整体业 务;
对中国石油成品油销售业务的发展进行探讨,进 一步加强对整体业务的理解。
提纲
一、成品油销售业务基础知识 二、成品油销售业务介绍 三、成品油销售业务发展趋势
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

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制定本标准,有利于规范成品油流通行业经营行为,提升我国成品油零售市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进国内成品油市场平稳有序开放。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管理的术语定义、企业设立应具备的条件、加油站建设、经营和市场信用等管理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业务的企业,包括加油站、水上加油站和农村加油网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265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564 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GB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220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J 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T 50328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2002年)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成品油refined oil product石油经过炼制加工或调和达到产品的质量标准,用于销售的油品,包括汽油、柴油及各种润滑油。
3. 2 品油零售企业retail enterprise of refined oil product利用加油站、水上加油站、农村加油网点从事成品油终端销售的经营机构。
3.3加油站service station具有储油设施,使用加油机为机动车辆油箱加注汽油、柴油、润滑油的专门场所。
成品油销售企业运营流程分析

成品油销售企业运营流程分析发布时间:2021-12-22T02:55:43.839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26期作者:赵雪媛[导读]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成品油批发和零售市场环境中,成品油销售企业在购销存环节中不断优化流程及管控风险。
在此过程中,中国石油的成品油销售企业引入ERP系统与HOS系统,整合数据资源,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本文立足于成品油销售企业,将讨论范围集中在省市级企业,对成品油销售企业的运营流程进行探索总结,描述了当前成品油销售企业在运营管理中对信息系统的运用现状,并针对成品油销售企业的信息化要货流程及库存管理水平进行详细分析。
在成品油市场愈加激烈的环境下,成品油销售企业能识别企业运营风险,并进行强有力的风险管控就显得尤为重要。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摘要: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成品油批发和零售市场环境中,成品油销售企业在购销存环节中不断优化流程及管控风险。
在此过程中,中国石油的成品油销售企业引入ERP系统与HOS系统,整合数据资源,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本文立足于成品油销售企业,将讨论范围集中在省市级企业,对成品油销售企业的运营流程进行探索总结,描述了当前成品油销售企业在运营管理中对信息系统的运用现状,并针对成品油销售企业的信息化要货流程及库存管理水平进行详细分析。
在成品油市场愈加激烈的环境下,成品油销售企业能识别企业运营风险,并进行强有力的风险管控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字:成品油销售企业;企业运营流程;系统运用;要货配送;库存管理成品油销售企业涉及多个环节,确保每个环节井然有序开展,是企业运营过程中始终不变的追求。
成品油销售市场有着巨大的利润,但又有着巨大的风险,风险与利益并存,只有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才能在竞争残酷的市场中站住脚。
公司在运营中的购销存流程尤为关键,只有将这些梳理透彻才能将成品油销售企业运营风险与管控做到更加完善。
基于此,本文立足于讨论成品油销售企业购销存流程,分析信息化要货流程及库存管理,将优化公司运营流程、改善公司治理、降低企业风险作为中心进行讨论。
成品油业务开展情况说明

成品油业务开展情况说明一.成品油业务四大资质证书1.成品油仓储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先办理油库规划确认申报,取得省商务厅核发的油库规划确认及油库建设批复文件。
●申请企业按省商务厅批复文件要求建设成品油仓储油库等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省商务厅申请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
●省商务厅将初审意见及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商务部。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商务部颁发成品油批发、仓储许可证。
2.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先办理油库规划确认申报,取得省商务厅核发的油库规划确认及油库建设批复文件。
●申请企业按省商务厅批复文件要求建设成品油仓储油库等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省商务厅申请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
●省商务厅将初审意见及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商务部。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商务部颁发成品油批发、仓储许可证。
3.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申请企业先申请新建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取得省商务厅核发的同意新建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的批复文件;●申请企业按省商务厅批复文件要求建设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建设竣工后经各相关部门验收,符合《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0-2004)要求,具文向省商务厅申请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4.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证申请流程:●新申请企业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提交2016年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资质申请。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于2016年3月31日和2016年9月30日前将企业,名单有关材料汇总并报送商务部●商务部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核,并在网站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公示期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的,可向商务部提请复核。
(材料不齐全的企业可以继续补充申报材料)●商务部依公示情况公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符合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资质条件的企业可按本公告规定申领2016年燃料油进口允许量。
二.成品油业务开展方向及计划1.成品油仓储业务开展方向:●成为连云港腹地市场,苏北、皖北及鲁西南、河南等内陆腹地市场成品油中转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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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成品油零售管理业务流程一、业务目标1 经营目标1.1 获得最佳零售利润。
1.2 扩大市场份额。
1.3 保证资产安全,降低货款回笼风险。
1.4 保证现金安全及时上缴。
2 财务目标2.1 核算规范,保证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的真实、准确完整。
3 合规性目标3.1 油品价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2 油品计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 油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 经营性证照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业务风险1 经营风险1.1 付油设备突发故障,使销售过程无法确认,导致收入损失。
1.2 付油数量不足、服务不规范,导致信誉丧失。
1.3 安全事故,导致停业。
1.4 不恰当的压价销售,导致毛利损失。
1.5 收款与付油量不符,导致收入损失。
1.6 对赊销客户的信用等级评估失真、赊销估算协议条款不完备或履行协议不当,导致货款不能及时回笼或损失。
1.7 货款失盗,导致现金资产的流失。
1.8 库存商品不足、品种不全造成脱销,导致市场份额丧失。
1.9 保管不善,导致商品超耗或变质。
1.10 加油站电子货币支付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客户账户信息失真,影响股份公司声誉。
1.11 加油站其他附属设施出租不规范,导致其它收入流失。
2 财务风险2.1 虚增或截留收入。
2.2 多记或少记应收账款。
2.3 销售收入计算错误。
3 合规风险3.1 违反国家价格政策或法规,受到处罚。
3.2 计量不准确或计量器具检定过期,受到处罚。
3.3 油品质量不合格,受到处罚。
3.4 经营性证照不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导致停业或被处罚。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1 持证上岗1.1 加油站站长和计量员要持证上岗,资格证由省(市)分公司颁发。
2 需求计划2.1 加油站计量人员(站长) 将库存和出库情况上报二次物流中心(配送中心)。
二次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统一组织资源配送。
2.2 对独立核算(或联营、参股)加油站实行商品进货结算制;对非独立核算加油站进货实行商品内部移库制。
3 接卸入库及日常库存管理3.1 接卸。
接卸工作由承运驾驶人员和计量人员共同负责,按照《卸油程序检查表》流程完成卸油作业。
计量人员按照罐车实际计量数填制《加油站进油核对单》,由承运驾驶人员和计量人员双方签字确认后接卸。
运输损耗在定额范围内互不找补,定额损耗由加油站承担;出现超定额损耗由承运驾驶人员签字确认实际数量,由承运单位承担超耗损失。
3.2 数量管理。
加油站站长和计量人员是加油站数量管理责任人;记账人员、计量人员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年销售量较小、员工人数较少的小站经地市公司经理批准后除外)。
建立计量器具、储油罐、加油机(流量表)档案,并定期校检,确保计量精度符合管理要求。
3.3 质量管理。
加油站站长是本站油品质量责任人,加油站计量人员是兼职质量管理员。
汽、柴油的运输必须专车专用。
接卸操作过程中,确保接卸品种和库存品种相一致,杜绝混油事故发生。
储油罐定期进行清洗,油罐清洁度符合油品质量要求。
4 价格执行4.1 省(市)分公司(区外销售公司)价格领导小组(经理任组长)依照股份公司下达的调价通知,按照浮动率,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各地市零售执行价格。
4.2 加油站严格按规定的价格执行。
实行中国石化加油卡联网的加油站由各公司卡管中心价格调整操作人员按要求进行调价操作;没有实行加油卡联网的加油站接到调价通知后,按规定的时点,上级部门组织人员准时抄录加油机(流量表)的泵码数,由加油站站长签字确认。
调整后的单价及时公示。
填制调价当日的《加油站销售日报表》时,依据原始凭证按不同的单价分段填写升数和金额。
5 加油与销售5.1 加油人员根据顾客加油凭证的品种、规格、数量付油。
5.2 加油站每班营业终了,加油人员将负责的加油机(流量表)泵码数与收回的各种付油凭证(包括检视泵回罐数、修机走空数、油品质量检测抽检数)核对一致后,填制《加油站交接班表》,由交接双方当值班长签字认可,记账人员(会计、收款人员分离设置的由双方签字)签字监交。
如交接时发生短缺,由当班责任加油人员承担。
6 结算与收款6.1 现金付款售油:加油站统一配备投币式保险柜,保险柜固定安装。
保险柜钥匙和密码分开保管。
加油站按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
客户加油后,加油人员根据加油量收取销售款,及时将销售款投入投币式保险柜。
每日交接班时现金收入数与《加油站交接班表》现金付油数相等。
当地没有银行的海上、内河网点以及偏远的加油站点,每三天必须将销售款解缴指定银行账户或上交上级分公司收款部门,并由收款人签收;其他加油站销售款必须当日解缴指定银行账户或上交上级分公司收款部门,并由收款人签收。
未交款之前,交由收银员负责保管,放入专用保险柜中,站长监管。
财务人员定期抽查加油站,监控资金上缴情况,核对交款凭证,确保资金及时足额上缴。
6.2 预收货款售油:客户在加油站上级分公司指定地点交纳预付款后,办理相应加油凭证。
加油人员接到有效加油凭证后付油。
6.3 赊销售油:由地市公司(或聘请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省(市)分公司(区外销售公司)信用政策,根据客户的资金、购买、信用等状况,实时监控客户资信,建立客户信用动态档案。
地市公司零售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客户信用动态档案及客户需求,拟定客户具体信用限额和时限,按规定权限审批。
公司与购油结算协议清款责任人签订《货款回笼责任书》。
在落实清款责任人后,与客户签订《购油结算协议》,并商定加油凭证。
客户在指定加油站加油,按协议规定付款结算。
加油站分户建立由专人记录的《购油结算协议客户登记账》,加油时,加油人员严格执行《购油结算协议》。
7 销售日结7.1 记账人员以《加油站交接班表》为依据,结合《加油站进油核对单》和计量员检尺的同期油罐库存数,填制《加油站销售日报表》、《加油站付油日报表》,由加油站站长签字确认。
记账人员凭此登记《加油站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加油站油品分罐保管登记账》。
7.2 城区及有条件的非城区加油站当日报送《加油站销售日报表》、《加油站付油日报表》和交款凭证;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加油站点,除当日电告营业情况外,每周至少报送一次《加油站销售日报表》、《加油站付油日报表》和交款凭证。
8 财务记账8.1 独立核算加油站,必须按照股份公司内部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设立独立核算体系;非独立核算加油站,由上级分公司统一核算。
8.2 【非ERP】财务人员根据加油站上报的《加油站销售日报表》、《加油站付油日报表》和交款凭证,及时复核后按股份公司内部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凭证需经不相容岗位人员稽核。
【ERP】按照《ERP系统运行及应用规范》,将加油站销售数据导入ERP系统。
财务人员根据《加油站销售日报表》、《加油站付油日报表》和交款凭证,复核系统内数据,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会计凭证需经不相容岗位人员稽核。
9 月末盘点9.1 月末结账时,地市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或授权有关人员,会同加油站管理人员,对加油站账面商品数量、实物数量、购油结算协议款回收等情况,进行盘点。
加油站记账人员根据《加油站油品分罐保管登记账》填制《加油站商品盘点月报表》,由加油站站长、计量人员签字确认库存数量及“损溢分析”,报数质量管理部门审核,经地市公司分管经理批准后,凭此单登记《加油站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加油站油品分罐保管登记账》中“核销损溢”栏。
定额损耗至少每季度核销一次。
超定额损耗部分按存货盘亏处置权限进行审批。
10 营销分析10.1 地市公司至少每月召开营销分析会议,分管经理和相关职能部门及片区经理参加,分析当期销售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制定完成下月零售经营目标的营销措施,并形成书面记录。
11 加油站管理11.1 加油站新建、收购、改造须经各级零管部门予以确认。
加油站规划、选址、设计、验收、证照办理及交付使用等环节须由各级零管部门予以确认。
满足加油站登记证申领条件的新增加油站,分公司基建部门须及时向油品销售事业部办理申领手续;零售管理部门须及时办理登记证变更手续。
加油站关闭、拆除时需由油品销售事业部批复同意。
加油站附属设施招商(出租),按油品销售事业部相关规定执行,加油站负责现场管理。
11.2 省(市)分公司(区外销售公司)按照《中国石化加油站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做好特许加油站的发展、规范清理与日常监督管理。
特许加油站的发展须由油品销售事业部审批。
四、相关制度目录 (制度后标号为《内控手册配套规章制度汇编》目录索引号 )1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会计制度(2006年)》的通知(石化股份财[2006]508号)----2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管理规范》的通知(石化股份销 [2003] 453号)----1.14.4 3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账册表单(试行)》及开展培训的通知(石化股份销零[2002]37号) ----2.14.14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加油站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化股份销 [2006] 97号) ----1.14.35 关于下发《销售企业水上加油站规范管理工作标准(试行)》的通知(石化股份销零[2006]320号)----6 ERP系统运行及应用规范(试行) ----2.10.17 关于下发《加油站统计管理办法》和办理加油站登记证的通知(石化股份销发[2004]4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