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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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范文(4篇)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范文(4篇)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对于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监测、报告及责任追究,并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与患者生命健康相关的不良事件。

第三条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报告与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并向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的保障。

第二章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程序和要求。

第六条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基本信息、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事件对患者造成的影响、采取的补救措施、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部门。

第七条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的程序如下:(一)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后,责任人员应当立即向医疗机构的质监部门报告;(二)医疗机构的质监部门应当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并制作调查报告;(三)调查报告应当及时报送医疗服务质量管理部门;(四)医疗服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审核调查报告,并根据情况报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别重大事件。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每年定期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进行报告,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社会公布。

第三章责任追究办法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进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相应的办法和程序。

第十一条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责任追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二)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等;(三)追究医疗机构的管理责任,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四)追究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包括责令整改、处罚等。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的程序和要求,明确责任追究的机构、部门和人员。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质量管理是保障患者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手段,而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作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医疗机构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医疗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性、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及实施步骤等方面,详细介绍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是保障患者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

在医疗质量管理中,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以确保医务人员履行责任,维护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可以为医务人员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使其进一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促使医疗机构更加注重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明确医务人员的责任,包括医疗质量责任、患者安全责任和职业道德责任等。

医务人员作为医疗机构的主要工作力量,应当充分认识到其在医疗过程中的重要性和责任,树立起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

其次,明确医疗机构的责任,包括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安全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等。

医疗机构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主体,在医疗质量管理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医务人员的责任,并进行合理分工,确保医疗质量的稳定和提高。

最后,明确追究责任的制度和程序。

责任追究制度应当明确追究责任的条件和追究责任的程序。

当发生医疗事故或质量问题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理。

责任追究制度应当明确处理的程序和流程,以确保公正、合理的追究责任。

要建立和实施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首先,明确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责任追究制度应当明确目标是保障患者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原则是依法、公正、透明、公开、有利于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发展。

其次,制定制度的具体内容。

可以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内容包括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责任、责任追究的条件和程序等。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3篇)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3篇)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为建立更加科学的医疗纠纷预防体系,加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责任追究管理,推动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根据____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江西省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1.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诊疗过错、医药产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器官____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显人身损害的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不包括合理使用的药品不良反应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及损害人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三级: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造成____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____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1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____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2造成____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____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

2.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主动向科主任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重点是医疗及护理差错、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器械所致不良事件等。

科室主任根据事件的情况可采用书面、电话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根据情况____、协调各职能部门在当天给予调查处理,紧急情况立即处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减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并做好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工作。

责任人及科室主任必须全程参与事件的处理过程。

3.医务科负责通过网络直报向市卫生局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在发现之日起____日内上报;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在发现之时起____小时内上报;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在发现之时起____小时内上报。

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1.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处理结束后,责任科室要及时____相关人员对事件整个过程进行认真分析、讨论,吸取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行成书面材料报医务科。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模版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模版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模版为了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保障患者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三、责任追究原则1. 公平公正:责任追究应当公平公正,依据事实和证据,不偏袒、不包庇。

2. 依法依规:责任追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进行。

3. 责任到人:明确各级人员职责,责任追究落实到具体个人。

4. 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在责任追究的同时,注重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医疗质量与安全意识。

四、责任追究内容1. 违反医疗操作规程,造成患者损害的。

2. 未按规定进行医疗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导致医疗质量下降的。

3. 未按规定进行医疗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和维护,影响医疗质量的。

4. 未按规定进行患者安全教育和管理,导致患者安全事故的。

5. 泄露患者隐私,违反医疗伦理道德的。

6. 其他违反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责任追究程序1. 发现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问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查明原因和责任。

2. 调查核实后,根据责任大小和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教育、批评、警告、罚款、暂停执业、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3. 处理结果应当及时通知责任人,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 对涉及医疗事故的,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 对涉及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责任追究监督1.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

2.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

4. 医疗机构应当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责任追究制度培训与教育1.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培训和教育。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一、为妥善处理医疗争议,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质量责任追究“四不放过”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四川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实施方案》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实施院科两级管理制度,院长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医疗质量管理职能部门行使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

科室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诊疗护理操作常规、规范,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

科室发生医疗质量重大缺陷或医疗争议的,应组织全科讨论,找准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各科室发生医疗质量重大缺陷,导致医疗事故争议或对医院医疗工作正常运转造成影响,责任在科室负责人的,按照《中层干部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予以考核。

四、医疗质量单项责任追究管理:在定期、不定期医疗、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缺陷,按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实施方案》、《中层干部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考核,特殊情况由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五、经济处罚:科室发生医疗事故争议,造成经济损失者,50%由医院承担,科室按责任等级的相应赔偿系数计算(见表)。

各科室制定科室内的处理细则。

六、责任等级划分依据:A级:医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严重不负责任,脱离工作岗位发生的医疗争议;B级:医务人员没有执行核心医疗制度,部门规章,诊疗护理操作常规、规范以及医院工作制度,如:请示报告制度、医患交流沟通制度等发生的医疗争议;C级:医务人员对核心医疗制度,部门规章,诊疗护理操作常规、规范以及医院工作制度执行不力发生的医疗争议;D级:医务人员医疗过程一般性过程。

E级:医务人员医疗过程无过错。

七、行政处理: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造成医院重大经济损失者取消主要责任人年度评优、晋级资格;2)医疗行为极度不负责的及不配合医院调查处理者报人事科予以行政处理;3)情节特别严重的责令离岗学习1-3月。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医院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1. 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2. 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规范医疗行为。

3. 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二、责任追究制度的原则1.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坚持责任到人、责任追究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三、责任追究的范围和对象1. 医院全体医务人员。

2. 医院各部门和科室负责人。

3. 医院各级管理人员。

四、责任追究的方式和程序1. 警告:对违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情节较轻的医务人员,给予警告。

2. 罚款:对违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情节较重的医务人员,给予罚款。

3. 停职:对严重违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医务人员,给予停职。

4.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医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5. 行政处分:对违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医院管理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五、责任追究的程序1. 调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医疗质量和安全事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确定责任。

2. 报告: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将调查结果报告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

3. 处理: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根据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4. 公示:医院将责任追究的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反馈:医院对责任人进行反馈,督促其改正错误,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六、责任追究的监督和保障1. 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2. 医院设立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医疗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3. 医院建立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医疗质量和安全信息的实时监控和分析。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3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3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质量与安全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方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是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的有效手段。

为了做好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基本原则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分级管理原则。

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规模的不同,制定相应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责任的精准落实。

(二)全员参与原则。

全体医务人员都应对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负有责任,而不仅仅是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专业人员的责任。

(三)激励约束相结合原则。

通过建立一套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四)公正透明原则。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应公正、透明,不偏袒任何一方,所有参与机构和人员都要接受监督。

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主体责任(一)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1.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2.明确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责任到人。

3.组织医疗质量与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安全意识。

4.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5.定期进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6.对医疗事故和严重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医务人员的主体责任1.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和安全规范,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2.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

3.积极参与医疗质量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安全意识。

4.主动发现和报告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配合调查。

5.积极配合医疗质量和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接受监督。

6.自觉接受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三、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具体措施(一)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档案,备案情况由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督。

医疗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责任追究制度引言概述:医疗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可能浮现的错误或者过失进行追究和处理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疗安全。

下面将从不同角度详细介绍医疗责任追究制度。

一、法律依据1.1 医疗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了医疗事故的定义、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

1.2 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各级卫生部门颁布的医疗纠纷处理办法明确了医疗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标准。

1.3 监管机构规定:卫生监督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要求中包含了医疗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二、追究责任的对象2.1 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等在内的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浮现错误或者过失需承担相应责任。

2.2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对医疗质量和安全负有监管责任,如医疗机构管理不善导致医疗事故,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2.3 患者及其家属:患者及其家属在医疗过程中的自身行为也可能导致医疗事故,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追究责任的程序3.1 申诉投诉:患者及其家属可以通过医疗机构的投诉渠道进行申诉,要求追究医疗责任。

3.2 调查核实:医疗机构在接到投诉后会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情的真象并确定责任人。

3.3 处罚处理:对于确认有责任的医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将根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理。

四、追究责任的标准4.1 事实清晰:追究医疗责任需要有充分的事实依据,不能平空指控。

4.2 法律依据:责任的追究必须按照像关法规和规定进行,不能随意处理。

4.3 公正公平:追究责任的过程应当公正公平,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五、追究责任的意义5.1 保障患者权益:医疗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让患者在医疗过程中获得更好的保障。

5.2 提高医疗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的存在可以促使医务人员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5.3 促进医疗安全:通过追究责任,可以促进医疗机构加强管理,提高医疗安全水平,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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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防止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制定本规定。

预防与管理
1、医院各科室及部门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强化医疗安全责任心,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运转有效的医疗质量管理体制和质量控制体系,严防各类医疗事故的发生。

2、各级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树立以质量为生命的指导思想,把医疗质量管理作为管理的核心,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领导组织,认真加强对医疗、护理质量的控制与管理,保证正常医疗工作的开展,保证患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要重点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

医院职能科室,应对三级查房、三级医师负责制等制度和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日常监督。

4、医院将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和控制医疗成本,作为加强医院管理和质量控制的重点内容,制定相应的制度规定,相关临床、医技科室必须将其纳入诊疗常规予以执行。

5、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教育,坚持“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开展“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增强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组织全员参与质量控制活动。

6、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制度,认真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切实加强病历质量控制,按要求开展病历评审。

7、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技术规范,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突出诊疗行为的合理性。

8、医务人员应认真选择正确的诊断治疗手段,采取适当的医疗措施,尽量避免医疗风险,严格执行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积极预防各类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

追究与处罚
1、医院在坚持和完善院长负责制的基础上,实行医院领导(包括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等)及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理负责人等)负责,对所发生的医疗事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科室主任、护士长对本科室发生
的医疗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包括工勤和行政管理人员)对本职工作范围内发生的医疗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2、各科室未按规定建立和完善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的,管理松懈、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除责令该科室限期改正外,情节严重的,对科室主任进行通报批评。

3、科室不按规定执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违反三级查房、三级医师负责制以及医疗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制,除责令有关科室和人员限期改正外,并给予直接责任人员扣发奖金、通报批评等处理。

4、在诊疗、护理的过程中,医务人员不能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违反相关规定,医院责令该直接责任人员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除对直接责任人员通报批评外,并扣发二个月奖金,一年内不得参与评选评优;对责任科室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其职务津贴。

5、对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工作中,不能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经常违反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不认真,存在严重医疗事故隐患的,予以调离岗位,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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