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新版)
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十五、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为确保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落到实处,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投诉和恶性医疗事故,医院实行医疗质量医院----科室----个人三级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签定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把医疗质量管理真正落实到科室和个人。
一)临床、医技科室科主任为本科室医疗质量责任人,具有确保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核心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在本科室的贯彻、落实。
二)各临床病床主管医生为病床医疗质量的责任人,病房专业组管理者,职称高者为病床医疗质量责任人,具体负责医院各项医疗质量管理法规、制度及诊疗常规、程序在临床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尽量避免让患者承担不合理的医疗安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
三)各医技部门的项目检查医生为具体检查项目的责任人,为项目检查结果的客观、准确负责。
四)科室应制定科室对个人的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执行。
五)临床科主任质量责任要点1、严格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确保病历及时完成,内容客观、真实、完整、准确,无漏项。
2、严格依法行医,科室内无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不得在科内独立开展工作,无独立操作权、处方权;不超范围行医,开展新业务、新技术,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3、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会诊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制度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新业务、新技术准入制度等在本科的贯彻执行。
4、根据本科的专业特点,制定本科常见疾病的诊治流程并严格执行;手术科室有本科的手术分级制度并严格执行。
六)放射科(含CT、MRI室)主任质量责任要点1、严格依法行医,科室内无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不得在科内独立开展工作,无独立操作权、处方权;不超范围行医,开展新业务、新技术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2、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确保集体阅片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报告内容,提高报告的准确性。
医疗质量与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强化各级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及医院医疗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是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有力保障,各级医务人员必须确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2. 院长是医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医院应把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制定有关规定与奖惩措施,督促落实,各科室科主任与院长签订责任状,医院将各科室医疗质量与评先、评优、晋职等挂钩。
3. 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科主任应认真贯彻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科内管理,科室医务人员与科主任签订责任状,科室将医疗质量与个人评先、评优、晋职等挂钩。
4. 如医务人员因违反及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而引起医疗争议、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将依据相关规定划分责任并予以追究。
5. 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将根据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处罚,处罚包括承担经济责任、下岗学习、取消评先及评优资格、通报批评、降职降级、留院察看和开除公职等。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实行等级医疗事故“一票否决”制,对发生等级医
疗事故的科室,追究科主任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其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引言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是医疗机构重要的职责之一,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患者的权益和生命安全,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意义、内容和实施方法,旨在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一、制度的意义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意义在于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履行其职责、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同时也能有效地遏制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权益和生命安全。
以下是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所具有的主要意义:1.推动医务人员履行职责。
通过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明确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激励他们积极投入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2.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推动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各项管理规定和标准,加强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3.保障患者的权益和生命安全。
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明确医务人员对患者的权益和生命安全负有的责任,促使他们认真履行职责,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二、制度的内容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1. 责任追究的主体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主体是医疗机构的各级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
管理人员要负责制定与执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和标准,医务人员要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提供安全、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 责任的内容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将责任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管理人员责任:负责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及时性。
•医务人员责任:提供与患者的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医疗服务,确保诊疗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患者责任: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和医务人员的建议,配合医疗工作,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并遵守医疗机构的管理规定。
3. 追究机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相应的追究机制,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医院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1. 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2. 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规范医疗行为。
3. 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二、责任追究制度的原则1.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坚持责任到人、责任追究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三、责任追究的范围和对象1. 医院全体医务人员。
2. 医院各部门和科室负责人。
3. 医院各级管理人员。
四、责任追究的方式和程序1. 警告:对违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情节较轻的医务人员,给予警告。
2. 罚款:对违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情节较重的医务人员,给予罚款。
3. 停职:对严重违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医务人员,给予停职。
4.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医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5. 行政处分:对违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医院管理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五、责任追究的程序1. 调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医疗质量和安全事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确定责任。
2. 报告: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将调查结果报告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
3. 处理: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根据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4. 公示:医院将责任追究的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反馈:医院对责任人进行反馈,督促其改正错误,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六、责任追究的监督和保障1. 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2. 医院设立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医疗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3. 医院建立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医疗质量和安全信息的实时监控和分析。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3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质量与安全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方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是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的有效手段。
为了做好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基本原则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分级管理原则。
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规模的不同,制定相应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责任的精准落实。
(二)全员参与原则。
全体医务人员都应对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负有责任,而不仅仅是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专业人员的责任。
(三)激励约束相结合原则。
通过建立一套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四)公正透明原则。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应公正、透明,不偏袒任何一方,所有参与机构和人员都要接受监督。
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主体责任(一)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1.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2.明确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责任到人。
3.组织医疗质量与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安全意识。
4.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5.定期进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6.对医疗事故和严重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医务人员的主体责任1.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和安全规范,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2.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
3.积极参与医疗质量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安全意识。
4.主动发现和报告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配合调查。
5.积极配合医疗质量和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接受监督。
6.自觉接受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三、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具体措施(一)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档案,备案情况由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督。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前言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疗卫生服务的核心内容,是医疗行业的工作重点。
为保障患者的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各级医疗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本文主要介绍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促进医疗质量与安全的提升。
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要性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应该依据国家和地方法规建立健全的治理机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权责和管理制度,确保对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作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在于明确医务人员的责任,对医疗质量与安全问题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避免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可以切实推动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构建良好的医疗环境和管理机制。
同时,对于医院和医务人员与患者间发生的矛盾,有利于促进纠纷的解决和医疗纠纷的预防,并避免行政和法律的干扰。
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步骤制定责任清单医院应该建立并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医务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稳定提升。
责任清单包括制度制定人、责任明确、落实措施、执行效果等重要信息,应该清晰明了。
加强管理督察医疗行业存在着不断变化的风险,因此加强管理督查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医院应该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和意见反馈机制,避免因疏忽和偏差所造成的医疗事故和纠纷。
同时,应该针对医疗质量和安全等方面制定科学的审核标准和监督机制。
建立追责制度在医疗工作中,存在一定的管理漏洞和人为因素。
因此,建立追责制度,严格执行和落实所有制度,维护医疗质量和安全,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应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惩罚和道德教育,避免以后再犯类似错误。
加强学术交流学术交流有助于医务人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稳定提升。
医院应该建立相关的学习平台,及时推动新医学科技的应用和创新,在诊疗中实现科学规范、安全稳定。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疗机构的重要责任,为了保障患者的生命和身体健康,对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管理责任进行追究是必要的。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建立的一套管理规定,将医务人员个人和机构的医疗质量与安全责任进行明确,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或追责。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机构层面的责任追究: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质量和安全管理不力的情况进行追责,如责令整改、停业整顿等。
2. 医务人员个人责任的追究: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违反规定、造成医疗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追责,如扣减年终奖、降职、罚款等。
3. 患者投诉和举报的处理:医疗机构要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对患者的投诉和举报积极予以处理,对真实的投诉和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追责。
4. 质量与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医疗机构要建立医疗质量和安全事件的报告制度,将发生的质量和安全事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追责。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强化医疗机构对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意识,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患者的权益和生命安全。
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医务人员和机构,也能够起到警示作用,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提升社会对医疗行业信任度。
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追究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医疗活动及相关工作人员。
3. 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是医疗机构的生命线,所有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责任追究原则1.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责任。
2. 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责任明确、处理公正”的原则。
3. 医疗质量与安全问题一经发现,应立即启动追究程序。
三、责任划分1.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医疗质量与安全负总责。
2.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医疗质量与安全负直接责任。
3. 医务人员对本人的医疗行为负责。
四、追究范围1. 违反医疗操作规程,导致患者损害的行为。
2. 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及医疗纠纷。
3. 医疗文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及时。
4. 医疗设备使用不当,造成患者损害。
5. 其他违反医疗质量与安全规定的行为。
五、追究程序1. 发现医疗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管理人员。
2. 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调查,收集证据,明确责任。
3. 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4. 对于重大医疗事故,应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并配合调查。
六、处理措施1. 根据医疗事故的严重程度,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理。
2.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医疗事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对于医疗差错,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4. 对于医疗纠纷,应积极协调解决,必要时可依法进行诉讼。
七、预防措施1. 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
2. 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3. 完善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活动规范进行。
4. 加强医疗设备的维护与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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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新版)为了更好地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增强广大医务人员安全意识,特制定此制度。
一、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一)急、危、重患者的处理1.凡急、危、重患者来院就诊,接诊医师必须积极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或抢救。
本人不能胜任抢救工作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会诊。
需住院的由首诊医师收入病房,交给住院部接诊医师。
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未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会诊,需住院而未收入院,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2.对不属于本专业诊治范围的患者,首诊医师将问诊、查体、相关检查或处理后的情况记录在门诊病历中,请相关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将会诊情况记录门诊病历中;需住院时由首诊医师协助相应科室收入病房,交给住院部接诊医师。
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3.涉及两个科室以上患者,首诊医师必须积极、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或抢救,并根据病情请相关科室会诊,视患者病情判断患者归属,根据病情需要必要时请科主任会诊。
需要住院的患者,病房不得借故拒收。
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4.对于发生严重推诿患者的医师,责任人扣5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责任人承担。
(二)慢诊患者的处理1.患者来院就诊,接诊医师应根据此次就诊的主要病情来进行诊治,不能明确诊断及治疗的应请本科上级医师会诊。
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不能明确诊断及治疗的如果未请本科上级医师会诊,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2.接诊医师经过问诊、查体及辅助检查结果认为不属本科疾病时,如患者一般状况欠佳,接诊医师负责组织送往相关科室并落实接诊。
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二、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经治医师查房1.每天对所管患者最少2次(晨间、午后)查房,违反规定一次,扣2分。
2.对急、危、重患者和新入院及术后患者,随时查房,及时发现和掌握病情变化,及时采取有效诊疗措施,违反规定一次,扣5分。
3.节假日、双休日必须做到巡视性查房,违反规定一次,扣2分。
4.夜间值班,要对病区所有患者进行经常巡视性查房,发现和掌握病情变化,及时采取紧急有效的诊疗措施;疑难急重患者请上级医师会诊。
违反规定一次,扣5分。
5.上级医师查房前,整理病历,病程记录最少记录到查房前一天,各种检查结果置于病历中。
违反规定一次,扣2分。
6.主治医师、科主任查房记录,经治医师于12小时完成,并于当日遵照上级医师查房指示完成医嘱的更改和执行。
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上级医师医嘱时,必须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在病程记录中记载。
违反规定一次,扣2分。
7.由于违反上述规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当事人承担。
(二)主治医师查房1.新入院患者,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首次查房。
违反规定一次,给予经济处罚。
2.每周至少带医疗组查房1次。
违反规定一次,给予经济处罚。
3..于查房后24小时内检查经治医师对指示的执行情况和记录完成情况,并签字认可。
违反规定一次,扣2分。
5.由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当事人承担。
三、认真执行《临床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一)值班医师要做到按时交接班。
接班医师未到岗,值班医师不允许下班;接班医师因故未按时(迟到)接班,应提前30分钟电话告知值班医师;接班医师未到岗﹙已电话告知值班医师﹚,值班医师离岗﹙下班﹚,值班医师按脱岗扣2分;接班医师未到岗﹙未电话告知值班医师﹚,值班医师离岗﹙下班﹚,值班医师、接班医师均按脱岗扣2分,并按劳动纪律考核条款考核脱岗时间;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二)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
对擅离职守者,扣5分。
(三)值班医师在值班时(包括双休日、节假日、夜班),患者出现病情变化,要及时给予处置,经治医师解决不了的要做到逐级请示,并把病情变化及处置情况详细地记录在交班本上,还要记录到病程记录中,值班医师对患者病情变化处置有困难,不请示、不汇报或处置不及时的,发生一次,值班医师扣5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四)值班医师接班后,对全科住院患者进行查房。
对危重患者要不定期查看,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置。
未能及时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值班人员扣5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五)值班医师向接班医师交班时,对危重及病情出现变化的患者做到床头交班,并书写交接班记录﹙包括值班病程记录﹚,交接班医师签字。
未按时写交接班记录或无医师签字,视为未交接班,发现一次,值班医师、接班医师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六)交班记录本要求书写内容:新入院患者的病情和特殊用药及科室原患者的病情变化等,要认真、全面、详实地书写,发现少填写一项内容,值班医师扣2分。
四、认真执行《术前讨论制度》认真执行术前讨论制度,讨论结束后按照要求向患者及家属交待,填写医患沟通单。
术前讨论至少应于患者手术前一天完成,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五、认真执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患者死亡后,于1周内完成死亡讨论。
未按时完成死亡讨论,科主任、业务院长扣5分。
(二)凡死亡病例,医疗组医师或值班医师要征求(动员)家属意见,是否同意进行尸检。
尤其是对死亡原因不清楚、交通肇事、打仗斗殴等非正常死亡的和家属对医疗及死亡原因持有疑义的,坚决动员进行尸检。
家属同意或不同意进行尸检,都应在病历首页“是否同意尸检”栏内进行签字,而且要在病程记录中体现,同时要在医患沟通单上签字、印手印。
违反上述规定的,节假日、双休日、夜班时对值班医疗组扣2分;正常工作日对医疗组人员扣2分。
(三)死亡病例讨论内容要记录在病历中,同时也要及时、详实地记录在《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死亡病例无死亡讨论,发现一份,经治医师扣5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死亡病例讨论内容未及时、详实地记录在《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发现一次,经治医师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六、认真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医护人员无论是本人发现或接到患者家属呼救信息及其他医护人员发出协助抢救的信息后,应迅速到达现场,如医护人员态度冷漠,“见死不救”,一经查实,扣5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当事人承担。
(二)抢救记录要及时、详实,并简明扼要地将抢救经过手写记载于《危重患者抢救记录本》中,违反上述规定的,记录人、主治医师扣5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七、认真执行《会诊制度》(一)急诊会诊(急诊科会诊)要求接到电话后10分钟之内到达请会诊科室,会诊后认真书写会诊记录。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会诊科室﹙现场﹚和会诊后不写会诊记录的,责任人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二)普通会诊,申请会诊科室要认真填写会诊申请单;被邀请会诊医师要亲自检查患者、阅读病历,不要只听病情汇报;会诊后要认真填写会诊意见。
申请会诊科室,会诊申请单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填写会诊申请单的医师扣2分;会诊医师违反上述规定的,扣2分。
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责任人承担。
八、认真执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对不应该输血的患者进行输血或应该输血的而没进行输血的,查实一次,当事人扣5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九、认真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实施要点(一)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和出院记录的,发现一次,当事人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二)手术记录原则上由术者在24小时内完成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术者应签名认可。
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三)病历严禁使用刮、粘、涂等方法改动病历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用双横线划在须要改动的文字上,修改人在改动处下方填写修改时间并签名;同一页病历记录修改不得超过三处。
违反上述规定的,当事人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四)患者及家属(律师、公安局、法院、卫生行政部门等)复印过的病历(包括护理文献)不允许改动。
如发现改动,经治医师(护士)扣5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护理组﹚及当事人承担。
十、认真执行《医务人员三基训练制度》(一)根椐实际情况由医务部、护理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三基培训。
有计划未组织实施或无计划也未组织实施,医务部、护理部主任给予经济处罚。
(二)医务人员无故不参加培训,每次扣5分。
(三)对考试不合格﹙不参加考试﹚者,每次扣5分。
十一、认真执行《医嘱制度》(一)长期及临时医嘱要求在接诊后1.5小时以内开出。
违反此规定的,经治医师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二)长期医嘱单一页超过6项停止医嘱,应重新整理医嘱,即在最后一项医嘱下格线上划一道蓝线,重新整理的医嘱另起一页,用红笔写上“重整医嘱”,重整医嘱的时间应按重整当日时间填写。
违反上述规定的,经治医师扣2分。
(三)除急诊抢救和手术中,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如有违反者,责任人扣2分。
(四)医师在诊疗过程中的各种医嘱,必须与病情和病程记录一致。
违反此规定的扣2分。
十二、认真执行《手术知情同意制度》(一)手术知情同意书决不允许事后填写或增加内容。
患者由于病情等原因不能亲自签字者,要委托(写委托书)其代理人签字。
患者及家属在告知书上必须写明“知晓以上N项风险内容,愿意承担(不承担)手术风险,同意(不同意)手术”。
如需增加内容,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必须在有患者或家属在场的情况下书写増加的内容,患者或家属在增加内容上面印手印并签写“知晓增加的N项风险内容,愿意承担(不承担)手术风险,同意(不同意)手术”,医师在增加内容下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