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设定的目标,并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对目标的实施和达成进行监督和评价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则是指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违反规定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究的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设定目标:企业需要根据安全生产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并确保目标与企业发展战略相一致。
2. 制定计划:企业需将目标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并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期限。
3. 监督评估:通过监督、考核和评估等手段,对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4. 统计分析:对实施过程中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了解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制定改进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明确责任:企业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确保每个岗位和个人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
2. 建立制度: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职责,并与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
3. 追究责任:对于发生违反规定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确保责任不能推诿。
4. 安全奖惩: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对于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取得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奖励,对于违反规定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进行惩罚。
通过合理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是企业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而建立的一套管理体系。
该制度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分工和要求,以确保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目标责任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分工和责任,包括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实施和评估。
2. 目标责任要求:规定了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检修等。
3. 目标责任考核:明确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评估标准和考核方法,以确保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得到有效监督和检查。
4. 目标责任追究:规定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未履行或不符合要求时的追究责任的措施和程序,包括责任人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的追究等。
通过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企业可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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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以下将详细介绍这两项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根据企业的组织结构和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划分为上级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一般责任人和特定责任人等不同层级。
上级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全面安排、组织、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重要责任,直接责任人应当对部门或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具体责任。
2.责任的明确明确各级责任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上级主要负责人要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
直接责任人要负责本部门或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措施,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调查等。
一般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
特定责任人要根据自己的特定职责,负责特定工作环节的安全工作。
3.考核与奖惩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负责人进行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和追责。
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优秀者进行奖励,以激励责任人更好地履行安全职责。
1.目标的设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明确的安全目标。
安全目标应该具体、可衡量,并与企业发展目标相适应。
一般来说,安全目标包括事故率、事故伤亡人数、事故损失、安全教育培训等指标。
2.目标的分解和责任的明确将安全目标分解到各级责任人,明确各级责任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目标的实施责任。
同时,要确保各级责任人对于目标的达成具有一定的激励约束机制。
3.目标的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安全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监测和评估包括对安全指标数据的收集、分析和报告,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4.目标的改进和提升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及时对安全目标进行调整和改进。
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文1. 介绍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石,对于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减少事故灾害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是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就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进行阐述,以期为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供参考。
2. 安全生产目标的确定2.1 安全生产目标的意义安全生产目标是指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建立的具体目标和指标体系,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内容。
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可以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方向,提高安全风险管理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2.2 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2.2.1 人身安全目标人身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首要目标,企业应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这包括制定合理的作业规程,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加强岗前培训和定期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2.2 设备安全目标设备安全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
企业应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维护和检修,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和维修。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管理,预防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2.2.3 生产过程安全目标生产过程是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企业应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
制定科学的生产工艺流程,优化生产布局,加强危险源的管控和环境的监测,提高生产过程的安全可靠性。
2.2.4 紧急事故处理目标紧急事故处理是保障生产过程安全的重要环节。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紧急事故的应对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3. 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3.1 责任追究制度的意义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对违反安全规定和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究和惩戒的制度。
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可以从根源上杜绝安全隐患,规范员工行为,增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效果。
3.2 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3.2.1 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或管理不当造成的事故,企业应明确责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责任人。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其所有子公司和分子公司,适用于本企业所属所有岗位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并对责任追究进行规范。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第四条: 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向员工进行宣传。
第五条: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具体明确,以具体数据量化为主,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事故的数量、事故损失的金额、职工伤害的数量等。
第六条: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考核指标和权重,对员工进行考核和绩效评价。
第七条: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目标评估,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改善。
第八条: 对于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和个人,应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奖励,以激励或警示员工。
第三章责任追究制度第九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的行为进行追责和问责。
第十条: 对于发生的事故,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无论是领导责任还是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企业应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追责问责。
第十二条: 对于发生重大事故的责任人,企业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企业应建立追责档案,将责任追究的情况记录在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长期监管。
第四章安全教育第十四条: 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第十五条: 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六条: 安全教育培训应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和需求,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第十七条: 企业应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培训考核等活动,激发员工学习和提高的积极性。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公司财产、职工生命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司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生产、设备、质量、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三、本公司安保科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四、各公司、部门经理是本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五、事故处理分工:1、安保科负责集团各公司、部门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全面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处理方案;2、各公司、部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安保科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3、各公司、部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本单位领导或指定负责人要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安保科调查;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公司、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必须送医的,先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处理后,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安排人员护理;5、各公司、部门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应在____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工伤签定小组申请签定,并由事故单位相关领导或者指定专人配合调查确认;6、集团公司工伤小组认定为工伤后,事故单位要配合行政部在事故发生后____小时内向县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调查,报送相关材料;7、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六、各公司、部门领导、管理人员和当事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以下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____%--____%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给予____%至____%的处罚;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2、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3、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4、对安全生产工作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6、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7、喝酒上岗、擅离岗位或工作漫不经心的;8、指挥不当或乱指挥的。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了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根据《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____省人民____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工作失职行为(一)正职领导是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对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____领导、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
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未布臵和不重视的;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对公司事故隐瞒不报的。
(二)副职领导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责任。
未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未检查督促工作人员消除安全隐患;未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季节性安全活动;未按规定召集“周五”安全例会;事故处理未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的;隐瞒事故不报或上报不及时的。
(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责任人、对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负相应的管理责任,未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履行职责的;未检查督促,发现违章违规行为未及时制止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在____天内整改完毕或经公司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
(四)安全管理人员1、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致使公司和车辆经营者遭受经济损失及荣誉受损等。
2、未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致使无“双证”(运管从业资格证、集团公司驾驶资格证)驾驶员驾驶车辆出站而发生交通事故的。
3、未及时更换过期有关证件或未及时书面通知车辆经营者、驾驶员更换的。
4、发生安全隐患、违章违纪现象,未及时予以制止与纠正、未向领导汇报的。
5、因管理失职,在上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违章违纪现象被评通报、舆论曝光、来信来访的。
6、本辖区内发生一般以上事帮,未及时赶赴现场处理的,造成公司和车辆经营者损失的7、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在期限内未完成的。
二、岗位失职行为处理(一)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和严重机件、工伤、火灾事故的按照《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____省人民____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报请上级对正职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二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文1. 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社会稳定的保障。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以及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事故的发生,企业需要建立科学高效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旨在探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重要性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2.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重要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是指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规划、设定和评估的过程。
通过科学合理地设定安全生产目标,可以有效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首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能够提高生产效率。
通过设定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企业可以明确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此外,通过安全生产目标的监控和评估,企业能够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提高生产效率。
其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有助于预防事故的发生。
通过设定合理的安全生产目标,企业可以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同时,安全生产目标的监控和评估可以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掌控,及时发现和修正存在的问题,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最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有助于改善企业形象。
企业将安全生产作为发展的重要目标,并设定合理的安全生产目标并认真落实,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企业的声誉和竞争力。
同时,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也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和合作伙伴,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关键要素在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时,需要考虑以下关键要素。
首先,明确目标的可行性。
企业需要确保设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具有可行性和可衡量性。
这意味着目标需要明确具体,能够量化和评估。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对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其次,建立有效的目标落实机制。
仅仅设定安全生产目标是不够的,企业还需要建立有效的机制和措施来确保目标能够有效落实。
这可能包括分解目标、明确责任、配备足够的资源以及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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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1.0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管理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持续稳定运营。
根据《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去,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安全责任追究。
3 .0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1、生产、经营作业过程中不发生泄漏事故,无火灾、中毒、爆炸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零的目标。
2、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隐患整改达标率100%,设备、安全设施完好率达100%,无重大设备事故发生。
3、积极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实现职业危害事故为零、无职业病发生。
4、切实做到“三废”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污染环境事故发生。
4.0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4.1安全生产目标是公司各项目标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应将与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同公司制定的目标进行有机整合,形成公司统一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将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
4.2公司应将分解后的安全生产目标,依据公司各部门、班组、岗位制定目标责任书,做到公司于部门、部门与班组、班组与岗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确保目标的实现。
4.3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制,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安全职责,对照安全目标责任书(包括消防等方面的目标责任书)组织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4.4公司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目标检查和召开至少一次安全生产目标工作会议,检查、分析、督促和总结目标进度与完成情况。
4.5公司应在每年12月前进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总结评比,检查目标完成情况与责任履行情况、分析目标符合性与可操作性,未来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提供更科学的依据。
5.0责任追究
5.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监督责任;部门、班组和岗位对各自权限、工作和岗位范围内的安
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5.2对未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或未完成责任目标,且未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应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落实相应考核,并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5.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岗位作业人员在其职责和目标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因下列原因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事故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直接损失10%--100%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及岗位作业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给予2%至10%的处罚:
5.3.1不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违规安全操作规程或自行其事的;
5.3.2不接受部门领导、班组长的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5.3.3对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5.3.4 对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无力处置且不及时上报的;
5.3.5对安全生产工作马虎草率,掉以轻心、应付搪塞的;
5.3.6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5.3.7重点部位、关键装置没有安全或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或设施损坏未做与生产安全相关的防范处置、故障未在规定时限内排除、违规停用的;
5.3.8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等违反劳动作业纪律或工作漫不经心的;
5.3.9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
5.3.10对外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未与其履行与安全生产方面有关的各类施工与作业手续,施工作业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监督检查不到位的;
5.4对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应承担责任的人员,或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理。
5.5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除追究经济责任以外,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