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行为积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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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

2023年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

2023年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为了加强对“三违”行为的管控和惩戒,促进社会秩序的良性发展,经过广泛的调研和征求意见,制定了2023年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

该办法旨在建立科学、公正、有效的考核机制,对“三违”行为进行严肃打击和惩戒,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的效能。

一、总体要求1.强化制度建设:在各相关领域建立健全反“三违”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权利义务,形成科学有效的规范体系。

2.科学考核评估:实行定期考核和绩效评估制度,对各单位、个人的“三违”行为进行评价和排名,依据评分情况进行相应的奖惩和公示。

3.公开透明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考核结果和处理决定,使考核过程和结果对相关部门和个人具有可视化、可查询、可追溯性。

二、考核指标1.制定科学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根据不同领域和行业制定相应的细则和指标,确保考核过程的公正与公平。

2.辅助指标选择: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选择与“三违”行为直接相关和普遍存在的指标进行考核评估。

3.综合考核标准:综合考核各指标的得分和权重,形成综合评价指标,通过评分和排名的方式对单位和个人进行分类和识别。

三、考核程序1.考核计划制定: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考核计划,明确考核对象、范围和评估时间节点。

2.考核组织机构:成立专门考核组织机构,负责设计考核方案、组织实施、收集数据、评估结果和公示通报。

3.数据收集和评估:通过数据采集、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各单位和个人的相关数据并进行评估。

4.评估结果公示: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相关部门可以申请复核,被考核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异议,存在逾期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五、奖惩措施1.奖励鼓励机制: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给予物质和精神激励,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2.问责惩处措施: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警告、罚款、限制等行政惩处措施,并在考核记录中予以登记。

“三违”累积积分管理制度-无删减范文

“三违”累积积分管理制度-无删减范文

“三违”累积积分管理制度三违累积积分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公司制定了《三违累积积分管理制度》。

本制度将明确三违行为及其对应的积分,建立积分累计和惩罚机制,以激励员工加强自身安全管理意识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2. 三违行为定义三违行为是指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违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本制度将三违行为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一级三违、二级三违和三级三违。

- 一级三违:指员工的违章违纪行为较轻微,不构成严重违规,可以通过教育和纠正予以处理。

- 二级三违:指员工的违章违纪行为较为严重,影响到工作安全,需要进行严肃处理和教育。

- 三级三违:指员工的违章违纪行为非常严重,严重威胁工作安全的正常进行,将受到严厉的处理和惩处。

3. 积分制度3.1 积分标准根据三违行为的不同等级,制定了相应的积分标准。

具体如下:- 一级三违:积分为1分;- 二级三违:积分为3分;- 三级三违:积分为5分。

3.2 积分累计员工在工作中如发生三违行为,将根据其行为的等级累计相应的积分。

积分累计的方式如下:- 每个员工在一年内,累计积分达到10分及以上,将面临相应的处理措施和惩罚,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奖金、考核降级等;- 积分累计和处理结果将会纳入员工的个人档案。

3.3 积分清零员工的积分在每年年底将被清零,以实现每年重新起积分的目的。

4. 三违行为处理根据累积的积分,制定了相应的处理措施:- 累计积分达到10分及以上的,将进行集中培训,加强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规范的培训,同时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累计积分达到15分及以上的,将进行个别谈话、告诫教育,并进行追加处理措施;- 累计积分达到20分及以上的,将进行行政处分,并进行追加处理措施;- 累计积分达到25分及以上的,将面临停工整顿、降职和辞退等处理。

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精编版

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精编版

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大队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违反有关制度,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不采纳安全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上班之前饮酒的,在禁烟区吸烟的;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工作期间嬉戏打闹、斗殴的;在上班时长时间打电话聊天、玩手机的;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制度的。

第三章、反“三违”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设备部按有关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三违”检查考核管理规定

“三违”检查考核管理规定
沟通交流
建立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鼓励员工 提出对规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规定 的不断完善和优化。
“三违”检查考核的管理与
06
监督
管理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制定“三违”检查考核标准和流程
负责制定具体的“三违”检查考核标准、考核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考核工作的规范化 和标准化。
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负责组织并实施“三违”检查考核工作,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估和抽查等,确 保考核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有效执行。
设立监督机构
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 监督奖惩的执行情况,确保奖惩措施 得到有效执行。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让员工 充分了解奖惩规定并自觉遵守相关规 定。
“三违”检查考核的改进与
05
完善
定期评估与修订规定
定期评估
对“三违”检查考核管理规定进行定期评估,确保规定 与实际工作需求相符合。
设定考核标准
根据企业或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和 标准,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组织实施考核
01 组建考核团队
选择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考核人员,组建考核 团队。
02 实施考核
按照考核计划和标准,对被考核对象进行全面、 客观、公正的考核。
03 收集考核数据
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工作记录等方式,收 集考核所需的各种数据和信息。
对被考核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
负责对被考核单位或个人的“三违”行为进行检查和监督 ,确保被考核单位或个人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纠正
和查处违规行为。
受理投诉和举报
负责对“三违”检查考核过程中涉及的投诉和举报进行受 理、调查和处理,维护公正、公平和公开的考核环境。
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

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大队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违反有关制度,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不采纳安全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上班之前饮酒的,在禁烟区吸烟的;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工作期间嬉戏打闹、斗殴的;在上班时长时间打电话聊天、玩手机的;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制度的。

第三章、反“三违”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设备部按有关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最新)关于“三违”现象积分管理的规定

(最新)关于“三违”现象积分管理的规定

关于“三违”现象积分管理的规定各矿、厂、处、部、公司: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规范“三违”定性和实行积分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三违”现象分类定性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按“三违”的性质和现象分为:严重违章、一般违章、轻微违章。

严重违章由公司分类定性,一般违章和轻微违章由各矿自行分类定性。

二、“三违”积分管理考核办法(一)计分标准根据《“三违”现象分类定性细则》,对各类违章行为量化考核,严重“三违”每人次计40分,一般违章每人次计20分,轻微违章每人次10分。

(二)积分方式按照计分标准和违章性质,对“三违”人员累加积分考核,动态监控。

(三)“三违”积分考核方法1、“三违”积分管理由安监处统一负责。

安监处要建立“三违”台帐和“三违”人员档案,明确专人负责积分登记,记录每天的“三违”情况,实行微机动态监控,每月向全矿公布一次“三违”积分情况。

对达到警戒线的个人或班组立即通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2、实行“三违”警戒线制。

“三违”警戒线分四个层次:①年度内“三违”积分累计达到40分定为“薄弱人物”,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过“六关”教育后,方可上岗。

②年度内“三违”积分累计达到80分定为“危险人物”,停止工作,由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天的过“六关”教育及安全规程学习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后由所在单位制定重点监护措施,对其进行重点监护。

③年度内“三违”积分累计达到100分定为“直接危及安全人物”,停止工作,离岗培训15天。

经矿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经矿研究决定是否上岗。

再上岗必须由安监处和所在单位对其进行重点监护。

④年度内“三违”累计积分达到500分的班组,该班组定为“安全不放心班组”,由安监处下达“安全不放心班组”通知单,单位区队长、支部书记签名,安监处指定一名安检员和所在区队的区队长、支部书记对其重点监控,对“安全不放心班组”实施安全管理述职,即每月向矿安监处汇报一次本班组的安全情况。

“三违”累积积分管理制度

“三违”累积积分管理制度

“三违”累积积分管理制度【公司名称】《“三违”累积积分管理制度》【目录】一:背景和目的二:适用范围三:定义四:三违管理流程4.1 提交三违报告4.2 三违核实与处理4.3 记分与考核五:奖惩措施六:监督与检查七:附件【正文】一:背景和目的《“三违”累积积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员工的行为规范,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公司运营的安全稳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内部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和实习生等。

三:定义1. 三违:指员工不遵守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纪律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 累积积分:指员工因三违行为而获得的扣分,积分超过一定数值将触发相应的奖惩措施。

四:三违管理流程4.1 提交三违报告员工发现他人或自己存在违规行为时,应立即向所属部门主管或安全管理部门报告,详细描述违规行为的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4.2 三违核实与处理所属部门主管或安全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将进行核实,对于存在的三违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4.3 记分与考核根据不同类型的三违行为,公司将设定相应的积分,员工累积积分达到一定数值时,将会触发相应的奖惩措施。

积分清零时间设定为每年一次。

五:奖惩措施根据累积积分数值的不同,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积分达到5分及以下:口头警告一次。

- 积分达到6-10分:书面警告一次。

- 积分达到11-15分:扣发奖金(奖金金额根据公司具体规定)。

- 积分达到16-20分:停职一周。

- 积分达到21分及以上:终止劳动合同。

六:监督与检查公司将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员工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三违”累积积分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七:附件- 附件1:三违报告模板- 附件2:积分计算表【注释】1. 口头警告:对员工进行口头警告,提醒其遵守规定,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违积分制度

三违积分制度

上社公司“三违”累计积分制度为使《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在全公司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落实,也使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深处重视安全工作。

如果谁敢违章,以身试“法”,谁就将面临下岗找工作的选择。

只有严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时时处处都以规章和制度严格约束自己,自觉做到安全生产,才能不因“三违”而下岗,公司决定实施“三违”累计积分制度。

如下:一、把员工的安全行为归类为违章和事故两类,由安全质检部为每位员工建立违章行为积分档案和事故积分档案。

二、违章行为的积分档案按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两个等级即一般违章2分/次,严重违章4分/次;员工事故行为积分档案按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等级即:轻微伤、轻伤(三级非伤亡事故)、重伤(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

员工安全积分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当积分达到4分以上进行通报、警示。

积分周期为1年,最高分10分。

三、员工安全积分达到不同的等级将会受到不同的处罚:1、一次积分2分者停工学习一天,本人当年累计积分4分时停工学习两天,由本部门组织进行培训学习,且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积分满6分的员工,交保证金500元,直至年底未满10分退还交纳的保证金,同时由培训中心组织停工有偿培训(每日缴纳培训费20元)至少一周,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3、8分及以上人员,给予罚款500元,同时由培训中心组织停工有偿培训(每日缴纳培训费20元)至少15天,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4、对积分满10分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实行对“违章”人员的帮教,填写“帮教卡”、写书面认识、保证书。

“三违”人员按帮教程序履行帮教手续,可按处罚低线进行处理。

“三违”人员检举揭发违章行为,经安全质检部核实属实,一次可降积分2分。

为充分体现制度的严肃性,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论区队长、班组长、还是一线职工,不论是煤炭开采,还是非煤产业、车辆交通,“三违”人员一经发现,如数记分,决不姑息迁就,由公司安全质检部将“三违”积分登记在违章行为积分档案和事故档案,并输入微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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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JXY3-HA57-2015(A/0)
“三违”行为积分管理办法
编制:环安处
审核:范明英李胜林志富张晓梅闫笑张新振
蓝玉丰陈炜琳朱生谢德文金山杨志锋吕旗标乌力吉甄勇牛有

批准:陈永兵
2015-11-11发布2015-11-24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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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发布
“三违”行为积分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规范操作,规范员工作业行为,杜绝“三违”现象,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公司范围内从事作业活动的人员。

3. 职责
3.1环安处职责
3.1.1负责违章人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实施工作;
3.1.2起草和修订积分管理相关条例和标准;
3.1.3 建立和管理违章人员积分档案,根据违章人员行为登记积分;
3.1.4每月根据检查出的“三违”行为更新《违章人员处罚标准》。

3.2 行政人事处
3.2.1负责“三违”人员、责任单位的绩效核定及薪资核发相关工作;
3.2.2参与审议重大、复杂违章事项以及积分为0违章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理。

4.原则
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核实认定的“三违”处罚奖励定期进行公布通报,公布时间:每月月末。

5.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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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积分管理
5.1.1“三违”行为实行积分管理制,最小积分单位为1分;
5.1.2每半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基础积分为12分;
5.1.3“三违”行为将按照《违章行为积分处罚标准》的规定,扣除相应分值,累计积分将计入《违章人员积分档案》;
5.1.4凡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均称为“三违”;
5.1.4多人同时检查到一个“三违”行为,经查处后只能统计为一个人完成的指标,不能同时作为多人共同的指标;
5.1.5出现集体(2人及以上)违章作业的,视为现场负责人违章指挥;
5.1.6“三违”指标必须按月完成,考核未完成者每项处以单位负责人200元罚款。

5.2“三违”处罚程序
5.2.1检查到“三违”现象后,必须现场说明违章类别、违章事实,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督促现场落实整改,“三违”现象必须在当天处理完毕;
5.2.2“三违”人员,先停工后培训,直到正确认识“三违”的危害性为止,并写出书面保证书;
5.2.3各级负责人负责对“三违”人员进行停工教育培训,学习内容主要为“三违”行为所涉及的安全操作规程、相关管理制度;
5.2.4环安处负责组织对“三违”人员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试合格后“三违”人员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上岗者处以负责培训的人员100元罚款;
5.2.5“三违”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每天扣绩效50元,用于支付对“三违”人员培训的费用;
5.2.6各厂对查到的“三违”行为,每天按时将“三违”行为事实、危害后果、处理意见在“三违”公告栏上进行公示。

5.3“三违”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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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公司检查发现各单位每月百人“三违”率不超过5,每超过一人次处以单位负责人500元罚款;
5.3.2节假日、安全活动月期间及外部检查发现的“三违”行为加倍处罚;
5.3.3“三违”所在单位不得对“三违”人员进行二次处罚;
5.3.4扣分达3分者不得参与当月绩效分配,扣5分者职级和工资下调一档(年薪下调5%),同一计分周期内每新增一次或扣2分再下调一档(不足2分按一档计),当12分扣完或者工资标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停岗学习并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工资,有管理职务者同时解除职务;
5.3.5季度内出现两次严重违章(5分及以上)的或半年内累计出现一般违章(3分及以下)3次的将视为恶意违纪,按自动离职处理;
5.3.6各级管理人员检查到“三违”行为,要按照“三违”积分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5.4反“三违”有关规定
5.4.1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事故责任者,相关管理部门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有权提出撤销职务,调离岗位等建议。

5.4.2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规的“三违”人员,相关部门有权给予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的造成事故的责任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5.4.3员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职工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职工有权拒绝作业,有权提出安全建议。

5.4.4对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行为,所属单位厂长、副厂长各罚款5000元,工段长、班组各罚款3000元;对员工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各级领导,每人次罚款1000元;如发生安全事故,根据情节,追究其相关责任。

5.4.6安全生产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公司安委会报告,由公司安委会处理。

6.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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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本办法解释权归环安处所有。

6.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3 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原Q/ZJXY3-HA57-2014(B/2)《“三违”人员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作废。

7 .附录《“三违”行为处罚标准》
8.记录
记录编号记录名称保存期限保存单位Q/ZJXY3-HA57表1 《违章人员积分档案》一年环安处
Q/ZJXY3-HA57表2 《违章行为公布单》一年环安处
“三违”行为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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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人员积分档案Q/ZJXY3-HA57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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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行为公布单Q/ZJXY3-HA57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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