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调整 陕建价发[2007]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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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陕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陕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定额2012版以下资料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电话:阳阳老师 Q:58一、配套标准:1.《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配套表格及使用指南》2.《陕西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3.《西安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4.《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二、适用对象:陕西省建筑、安装、市政等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编制内业技术资料、安全资料三、包含内容:01.《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配套表格及使用指南》配套表格02.《陕西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配套表格03.《西安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配套表格04.《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配套表格0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城建[2002]221号)配套表格06.陕西省创建文明工地资料配套表格,含西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表格07.陕西安全资料、西安安全资料,含全统安全资料;陕西监理资料、西安监理资料,含全统监理资料08.《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配套表格09.《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程(DB11/T 245-2004)配套表格10.《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03》配套表格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05》配套表格12.《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34-2004》配套表格1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配套表格14.提供建筑工程常用技术规范、交底资料、海量施工图库等(赠送)15.施工方案132篇(word格式)、应急预案37篇(word格式)、施工工法与施工工艺223篇(word格式)16.施组设计: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组设计精选模板50多份(包含住宅\商用\学校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等)陕西水利水电工程造价定额2012版1、包含定额:陕西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0)陕西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2003)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2)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2)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9)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1999)水力发电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00)水力发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1997)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2)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86)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补充定额(1994)2、涉及内容:适用于水利、水电项目、造价咨询及施工单位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也可用于编制水利水电项目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等。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规范性
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2.12.13
•【字号】陕建发[2012]335号
•【施行日期】2012.12.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法制工作
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规范性文件的
通知
(陕建发[2012]335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局、市容园林局)、房地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土地环保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

根据《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一般为五年,除程序性规定、技术规范和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外,确因工作需要继续施行的,应尽快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新制定发布。

现将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2月13日
附件。

陕西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调整-陕建发[2007]232号

陕西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调整-陕建发[2007]232号

陕西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调整陕建发[2007]232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同时由于建筑市场劳务实际价格增长幅度较大,我厅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做如下调整:一、调整标准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房屋建筑工程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1.4%调整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的2.6%;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4%调整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的1.8%。

2.综合人工单价: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原25.73元/工日调整为36元/工日;装饰工程由原28.48元/工日调整为42元/工日。

二、调整办法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标准调整后按规费的计价程序计列。

2.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后,其调增部分招标人在编制最高限价时,分部分项工程与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的组价按《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4.2.2规定计入风险。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是否参考自主确定。

三、执行时间及有关规定1、本《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2008年1月1日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调整后标准,合同未约定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

2、本《通知》执行之日起,依法可以不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再以199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2001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作为新签订发承包合同的计价依据。

3、依法可以不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主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参照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价目表》、《参考费率》和本《通知》规定编制工程预结算。

陕西省调整房屋建筑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陕西省调整房屋建筑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关于贯彻《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有关规定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杨凌示范区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为正确理解与贯彻《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陕建发[2007]23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作如下说明:1. 依法可以不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主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2008年1月1日起应参照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价目表》、《参考费率》编制工程预结算,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后,调增部分列入差价。

其计价计费程序如下:(1) 一般土建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装饰工程的计费程序见附表一。

(2) 安装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市政(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计费程序见附表二。

(3) 市政(建筑)工程的计费程序见附表三。

(4) 附表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定额项目费指消耗量定额中有列项(或补充列项),构成工程实体项目费的合计。

定额工程费指定额项目费和相应的管理费、利润、风险因素的合计。

定额措施项目费指消耗量定额中有列项(或补充列项),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非本工程实体项目费用的合计。

2. 依法可以不招标,实行了定额计价,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且以199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2001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及其配套《费用定额》计价的工程,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按原合同约定的计费程序执行新标准,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后,其调增部分列入差价。

2008年1月1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仍按原约定执行。

陕建发【2007】232号文件

陕建发【2007】232号文件

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陕建发[2007]232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同时由于建筑市场劳务实际价格增长幅度较大,我厅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做如下调整:一调整标准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房屋建筑工程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4%调整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的2.6%;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4%调整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的1.8%2.综合人工单价: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原25.73元/工日调整为36元/工日;装饰工程由原28.48元/工日调整为42元/工日二调整办法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标准调整后按规费的计价程序计列2.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后,其调增部分招标人在编制最高限价时,分部分项工程与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的组价按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4.2.2规定计入风险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是否参考自主确定三执行时间及有关规定1本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2008年1月1日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调整后标准,合同未约定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2本通知执行之日起,依法可以不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再以199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2001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作为新签订发承包合同的计价依据3依法可以不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主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参照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价目表参考费率和本通知规定编制工程预结算4依法可以不招标,实行了定额计价,2008年1月1日(农历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调整后标准,合同未约定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给你四本通知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二OO七年十一月三。

2007年232号文

2007年232号文

陕建发〔2007〕232号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同时由于建筑市场劳务实际价格增长幅度较大,我厅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做如下调整:一、调整标准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房屋建筑工程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4%调整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的2.6%;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4%调整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的⒈8%。

2、综合人工单价: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原25.73元/工日调整为36元/工日;装饰工程由原28.48元/工日调整为42元/工日。

二、调整办法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标准调整后按规费的计价程序计列。

2、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后,其调增部分招标人在编制最高限价时,分部分项工程与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的组价按《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4.2.2规定计入风险。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是否参考自主确定。

三、执行时间及有关规定1、本《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2008年1月1日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调整后标准,合同未约定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

2、本《通知》执行之日起,依法可以不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再以199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2001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作为新签订发承包合同的计价依据。

3、依法可以不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主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参照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价目表》、《参考费率》和本《通知》规定编制工程预结算。

陕建发2009年3号材料调价文件

陕建发2009年3号材料调价文件

陕建发2009年3号材料调价文件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陕西省建设厅关于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约定及调整的通知陕建发[2009]3号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稳定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原则,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规定,对主要建筑材料价格的风险约定及调整通知如下: 一、发承包双方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充分考虑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涨落对工程造价、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期的影响,施工合同必须明确约定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包括风险范围、风险幅度和超出风险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主要建筑材料的种类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价格的风险幅度宜控制在合同约定价格的?5%以内。

二、工程招标人或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编制的招标文件中应对投标人主要建筑材料报价提出明确的风险控制要求,最高限价应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当期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编制。

三、本通知在下发前已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分担原则合理解决工程价款结算事宜。

1(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建材价格风险范围、幅度和超出风险范围、幅度调整办法的,按合同约定调整。

2(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发承包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合理分担价格风险。

陕西省历年人工费调价文件

陕西省历年人工费调价文件

2007年232号文件
土建、安装25.73元/工日调至36元/工日装饰28.48元/工日调至42元/工日
执行日期:2008年1月1日
2009年199号文件
土建、安装36元/工日调至42元/工日
装饰42元/工日调至50元/工日
执行日期:2010年3月1日
2011年277号文件
土建、安装42元/工日调至55元/工日
装饰50元/工日调至65元/工日
执行日期:2011年12月1日
2013年181号文件
土建、安装55元/工日调至72.5元/工日
装饰65元/工日调至86.1元/工日
执行日期:2013年8月1日
2015年319号文件
土建、安装72.5元/工日调至82元/工日
装饰86.1元/工日调至90元/工日
执行日期:2016年1月1日
2017年270号文件
土建、安装82元/工日调至90元/工日
装饰90元/工日调至100元/工日
执行日期:201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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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依法可以不招标,实行了定额计价,合同未约定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表一
一般土建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装饰工程
计费程序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程序或内容
合价
其中(元)
人工费合计
材料费合计
机械费合计
1
定额项目费
A1+A2+A43;T+L)×费率
P4
17.5
残疾人就业保险
(E+M +T+L)×费率
P5
17.6
工程定额测定费
(E+M +T+L)×费率
P6
17
规费合计
∑Pi
P
18
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
(E+M +T+L)×费率
R



19
不含税工程造价
E+M+T+L +P+R
Q



20
税金
Q×税率
S



21
含税工程造价
A
A1
A2
A3
2
管理费
A×费率
B



3
利 润
(A+B)×费率
C



4
风 险
(含人工、机械、材料)
D
5
定额工程费
A+B+C+D
E



6
临时设施费
E×费率
F



7
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
E×费率
G



8
二次倒运费
E×费率
H



9
检验试验及
放线定位费
E×费率
K



10
定额措施项目费
J1+J2+J3
(A1+ A3)×费率
F



7
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
(A1+ A3)×费率
G



8
二次倒运费
(A1+ A3)×费率
H



9
检验试验及
放线定位费
(A1+ A3)×费率
K



10
定额措施项目费
J1+J2+J3
J
J1
J2
J3
11
管理费
(J1+ J3)×费率
B1



12
利润
(J1+ J3)×费率
C1
4
风 险
(含人工、机械、材料)
D
5
定额工程费
A+B+C+D
E



6
临时设施费
A1×费率
F



7
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
A1×费率
G



8
二次倒运费
A1×费率
H



9
检验试验及
放线定位费
A1×费率
K



10
定额措施项目费
J1+J2+J3
J
J1
J2
J3
11
管理费
J1×费率
B1



12
利润
J1×费率
(E+M+T+L)×费率
P4
17.5
残疾人就业保险
(E+M +T+L)×费率
P5
17.6
工程定额测定费
(E+M +T+L)×费率
P6
17
规费合计
∑Pi
P
18
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
(E+M +T+L)×费率
R



19
不含税工程造价
E+M+T+L +P+R
Q



20
税金
Q×税率
S



21
含税工程造价



13
风 险
(含人工、机械、材料)
D1
14
措施费用合计
F+G+H +K+J+B1+C1+D1
M



15
其 他
总包服务费等
T
16
差价
L



17.1
劳保统筹基金
(E+M+T+L)×费率
P1
17.2
失业保险
(E+M+T+L)×费率
P2
17.3
医疗保险
(E+M+T+L)×费率
P3
17.4
工伤及意外伤害保险
17.3
医疗保险
(E+M+T+L)×费率
P3
17.4
工伤及意外伤害保险
(E+M+T+L)×费率
P4
17.5
残疾人就业保险
(E+M +T+L)×费率
P5
17.6
工程定额测定费
(E+M +T+L)×费率
P6
17
规费合计
∑Pi
P
18
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
(E+M +T+L)×费率
R
19
不含税工程造价
E+M+T+L +P+R
J
J1
J2
J3
11
管理费
J×费率
B1



12
利润
(J+B1)×费率
C1



13
风 险
(含人工、机械、材料)
D1
14
措施费用合计
F+G+H +K+J+B1+C1+D1
M



15
其 他
总包服务费等
T
16
差价
L
17.1
劳保统筹基金
(E+M+T+L)×费率
P1
17.2
失业保险
(E+M+T+L)×费率
P2
C1



13
风 险
(含人工、机械、材料)
D1
14
措施费用合计
F+G+H +K+J+B1+C1+D1
M



15
其 他
总包服务费等
T
16
差价
L



17.1
劳保统筹基金
(E+M+T+L)×费率
P1
17.2
失业保险
(E+M+T+L)×费率
P2
17.3
医疗保险
(E+M+T+L)×费率
P3
17.4
工伤及意外伤害保险
1.依法可以不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主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2008年1月1日起应参照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价目表》、《参考费率》编制工程预结算,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后,调增部分列入差价。其计价计费程序如下:
Q+S
W
定额措施项目费指消耗量定额中有列项(或补充列项), 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非本工程实体项目费用的合计。
2.依法可以不招标,实行了定额计价,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且以199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2001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及其配套《费用定额》计价的工程,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按原合同约定的计费程序执行新标准,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后,其调增部分列入差价。2008年1月1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仍按原约定执行。
Q



20
税金
Q×税率
S



21
含税工程造价
Q+S
W



附表二
安装工程、人工土方工程、市政(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计费程序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程序或内容
合价
其中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1
定额项目费
A1+A2+A3
(含定额规定调整系数)
A
A1
A2
A3
2
管理费
A1×费率
B



3
利 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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