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城市更新分析报告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城市更新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的通知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城市更新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2.11•【字号】深规土规〔2017〕3号•【施行日期】2017.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城市更新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城市更新“强区放权”改革要求,确保城市更新工作有序推进,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深府办〔2016〕38号)、《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规定,我委组织制定了《关于城市更新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017年12月11日关于城市更新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城市更新“强区放权”改革要求,确保城市更新工作有序推进,依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深府办〔2016〕38号,以下简称《暂行措施》)、《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深标》)等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关于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一)各区(含新区,下同)应当加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对后续工作的引导和管控作用。
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应当明确拆除范围、更新方向、主要公共利益等核心内容。
列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项目应当具备近期实施条件,具有可实施性,完成标图建库后,方可适用省、市城市更新优惠政策。
市规划国土委组织开展全市城市更新单元的标图建库工作,按照省国土资源厅要求,以各区报送备案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范围为基础进行标图建库。
各区应当在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报市规划国土委备案,备案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具体如下:1.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公告文件;2.审批的相关会议纪要(原件或者复印件);3.计划公告的拆除范围(CAD格式)等内容。
深圳城市更新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城市更新情况调研报告中煤南方能源有限公司王有华一、城市更新概况的城市更新最早始于2004年,当时叫旧村改造,2009年后称为城市更新,其实质就是土地资源的再利用,通过综合整治、改变功能、拆除重建等措施,达到改善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消除安全隐患之目的,城市发展已进入到以城市更新为主的发展阶段。
(一)城市更新的必然性1.土地资源稀缺据2011年相关统计资料显示,市国土面积为1993平方千米,除去农用地面积906平方千米外,建设用地面积已达934平方千米,占全部国土面积的47%,接近城市规划要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能突破50%的红线。
预计到2020年,可新增建设用地仅为42平方千米,既无外扩的空间,也无大幅度增加建设用地的可能,唯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人口密度大建市之初,规划人口为600万,据市出租屋综管办统计,截止2011年10月底,登记在册的非户籍人口1280万人,户籍人口274 万人,全市实际居住人口已超过1500万,是中国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城市配套滞后,迫切需要通过城市更新,拓展空间,完善相关基础设施,提升城市质量。
3.产业升级快过去许多单纯的工业用地或厂房,基本上都是为配套早期的“三来一补”加工制造业的,经过产业转型和升级,已不适应当前以金融、高科技、服务业为主导的新兴产业的发展。
通过参与城市更新改造,转变经营发展模式,发挥产业聚集效应,释放土地最大价值。
4.历史遗留问题多1992年之后,经济进入高速发展的轨道,随着大量移民及务工人员的涌入,的房屋租赁需求急剧攀升。
村级股份公司及村民违规加建、抢建房屋现象屡禁不止,虽然经过1992年、2004年两次农村城市化改造,全市农村集体土地均已转为国有土地,但城中村房屋的确权问题一直是困扰城中村改造的核心问题。
截至2013年底,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有38万栋,建筑面积约4亿平方米,约占市总建筑面积50%,通过城市更新部分可以理清产权。
(二)城市更新政策性文件2004年,市颁布《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拉开了旧改序幕;2009年陆续颁布《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一系列配套制度,进一步规市场秩序,其中一条规定旧改项目允许原业主自改或以合作的方式改造,土地可以以协议的方式出让,无须招拍挂,这意味着列入旧改的项目无需先完成的征收、储备、招拍挂出让的程序,直接由权利人自主协商一致,申报审批,然后确定开发主体便可实施,极大缩减了旧改的时间要求;2012年出台《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促进了城市更新发展。
深圳城市更新工改工专题研究报告

深圳城市更新工改工专题研究报告一、引言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在经历了几十年的高速发展后,土地资源日益紧张。
为了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城市更新中的“工改工”项目逐渐成为了深圳城市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
二、深圳城市更新工改工的背景与意义(一)背景随着深圳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有的工业用地逐渐无法满足产业升级的需求。
早期建设的工业园区存在着产业低端、土地利用效率低下、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同时,深圳面临着土地资源紧约束的困境,城市发展需要通过更新改造来释放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意义1、推动产业升级工改工项目能够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提供高品质的产业空间,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提升深圳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
2、优化城市空间布局通过对旧工业区的更新改造,可以重新规划和整合城市空间,实现功能分区的合理化,提高城市的整体运行效率。
3、增加土地供应将低效利用的工业用地进行改造,提高土地容积率,增加建筑面积,从而在有限的土地上实现更大的产出。
4、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吸引高端产业和创新型企业入驻,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税收,推动深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深圳城市更新工改工的政策环境深圳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工改工的政策,包括《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等。
这些政策在土地出让、规划审批、产权确认等方面给予了优惠和支持,为工改工项目的推进提供了政策保障。
同时,政府对工改工项目的产业导向、开发强度、配套比例等方面也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以确保项目的实施符合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和产业布局。
四、深圳城市更新工改工的主要模式(一)拆除重建类将原有旧工业区全部拆除,重新规划建设新的产业园区。
这种模式能够彻底改变旧工业区的面貌,但实施难度较大,周期较长。
(二)综合整治类在不改变原有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基础上,对旧工业区进行外立面改造、内部装修、完善配套设施等。
综合整治类模式实施难度相对较小,成本较低,但改造效果相对有限。
深圳城市更新情况调查设计

城市更新问题的深入分析
政策法规限制
01
深圳的城市更新受到政策法规的严格限制,如土地使用权、拆
迁安置等。
经济利益冲突
02
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开发商和原业主之间的经济利益冲突是主
要问题之一。
社会影响
03
城市更新会带来社会影响,如人口流动、社区重构等,需要充
分考虑社会稳定和民生问题。
05
建议和对策
政策建议与改进方向
数据采集和处理
数据采集包括问卷调查的数据和访谈的记录 。在数据处理之前,需要对数据进行清洗和 整理,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数据处理包括对问卷调查的数据进行统计和 分析,以及对访谈记录进行归纳和总结。通 过数据分析,可以发现城市更新中存在的问 题和市民的需求,为政府制定更加合理的城 市更新政策提供依据。同时,也可以为开发 商和设计师提供更加详细和准确的信息,以 便他们更好地进行城市更新项目的规划和设
展望
未来,我们计划进一步深化对深圳城市更新的研究, 探索更加全面和深入的调查设计和方法。我们将继续 关注城市更新的最新动态和趋势,及时调整和完善我 们的研究方案。此外,我们还将积极开展与相关机构 和专家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深圳城市更新的健康 发展。
对未来研究的建议和展望
对未来研究的建议
为了提高未来对深圳城市更新的研究水平,我们建议 采取以下措施。首先,需要加强对城市更新相关理论 和政策的研究和分析,为实践提供更加科学和有力的 指导。其次,应注重对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城市更 新案例进行研究和分析,总结经验和教训,为其他地 区的城市更新提供参考。此外,还需要注重对城市更 新过程中涉及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等方面进行全面的 研究和评估,以实现城市更新的可持续发展。
深圳城市更新的蝶变——解读深圳城市更新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深圳城市更新的蝶变——解读深圳城市更新的可持续发展路径摘要:城市更新,是城市化快速扩张之后,城市发展寻求再生空间的必要手段,是城市化发展进程中的必经阶段。
深圳凭借改革开放,成为全国城市化发展领先地区,深圳城市更新为城市发展做出了前所未有的巨大贡献,同时也逐步显现出一系列问题。
2016年深圳市政府施行“强区放权”改革,2019年国务院推进“大部制”行政体制改革,客观上为深圳城市更新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
可以说,目前深圳城市更新面临的困境是长期积累的结果,需要从顶层制度上做出变革。
本文将结合深圳城市更新发展的特有历史进程,通过“三个阶段”梳理当前困扰深圳城市更新发展的主要问题,针对性地挖掘内在逻辑,通过“五个转变”深入解读下一阶段深圳城市更新工作的重点,并以“四个持续”提炼深圳城市更新实现蝶变的可持续路径。
关键词:蝶变;政府主导;市场运行;片区统筹;有机更新。
一、深圳城市更新已经走过的三个阶段特区成立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深圳城市建设很快由快速扩张阶段进入到存量发展阶段,城市更新在历史舞台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经过近40年酝酿发展,深圳积累了大量城市更新实践经验,已将城市更新常态化、制度化,并成为国内城市更新发展的引领者。
总的来说,深圳城市更新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980-2008年的起步探索阶段、2009-2016年的成熟完善阶段、2017年以后的重组升级阶段。
(一)起步探索阶段(1980-2008)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两次城市化转地,深圳迎来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期,城市建设用地由1979年的3平方公里增加到2006年的729.08平方公里,且头一个五年的年均增长率一度高达88.8%,后期逐年下降,至2006年下降到3.7%。
深圳市政府于1991年5月24日成立了旧村改造领导小组,推进了一批旧村改造项目实施,其中以泥岗村、赤尾村、上步旧村、渔民村、蔡屋围等为典型案例。
2004年10月,深圳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设立,《深圳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出台,改造对象拓展至城中村、旧城、旧工业区三种类型,方式拓展至全面改造(拆除重建)和综合整治两种。
深圳城市更新情况调查设计研究报告

关于深圳城市更新情况调研报告中煤南方能源有限公司王有华一、深圳城市更新概况深圳的城市更新最早始于2004年,当时叫旧村改造,2009年后称为城市更新,其实质就是土地资源的再利用,通过综合整治、改变功能、拆除重建等措施,达到改善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消除安全隐患之目的,深圳城市发展已进入到以城市更新为主的发展阶段。
(一)城市更新的必然性1.土地资源稀缺据2011年相关统计资料显示,深圳市国土面积为1993平方千米,除去农用地面积906平方千米外,建设用地面积已达934平方千米,占全部国土面积的47%,接近城市规划要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能突破50%的红线。
预计到2020年,深圳可新增建设用地仅为42平方千米,既无外扩的空间,也无大幅度增加建设用地的可能,唯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人口密度大深圳建市之初,规划人口为600万,据深圳市出租屋综管办统计,截止2011年10月底,深圳登记在册的非户籍人口1280万人,户籍人口274 万人,全市实际居住人口已超过1500万,是中国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城市配套滞后,迫切需要通过城市更新,拓展空间,完善相关基础设施,提升城市质量。
3.产业升级快深圳过去许多单纯的工业用地或厂房,基本上都是为配套早期的“三来一补”加工制造业的,经过产业转型和升级,已不适应当前以金融、高科技、服务业为主导的新兴产业的发展。
通过参与城市更新改造,转变经营发展模式,发挥产业聚集效应,释放土地最大价值。
4.历史遗留问题多1992年之后,深圳经济进入高速发展的轨道,随着大量移民及务工人员的涌入,深圳的房屋租赁需求急剧攀升。
村级股份公司及村民违规加建、抢建房屋现象屡禁不止,虽然经过1992年、2004年两次农村城市化改造,全市农村集体土地均已转为国有土地,但城中村房屋的确权问题一直是困扰城中村改造的核心问题。
截至2013年底,深圳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有38万栋,建筑面积约4亿平方米,约占深圳市总建筑面积50%,通过城市更新部分可以理清产权。
深圳市土地政策解读及更新相关用地报告

适用亍按照本暂行措施配建保障性住 房或人才公寓的城市更新单元
1
适用亍未按照本暂行措施配建保障性 住房或人才公寓的城市更新单元
参考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五十六条
2、原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确权用地
(一)城中村红线用地——③保障性住房配建
《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 项目拆除重建范围中包含城中村用地的,配建比例可以进行相应核减。核减数值为核减基数不 城中村用地面积占项目改造后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的乘积。 其中,一类地区核减基数为8%,二类和三类地区核减基数为5%。前述城中村用地是指符合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用地。
城市更新技术交流会第三期
深圳市土地政策解读及更新五类用地情况梳理
深圳市新城市事业二部城市更新研究中心 2017.06.23
城市更新中合法用地分类
1、《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甲报 指引》(试行)
权属性质划分: 1)国有已出让用地; 2)国有未出让用地; 3)非农建设用地(征地返还用地、工商发展用地); 4)非农建设用地范围外形成的建成区域; 5)老屋村 6)已按历叱遗留用地和建筑有关政策处理的用地
02
以批复或出让合同形式确权给 原农村集体的同富裕工程用地;
06
非农用地 台帐
以(市、区)批复或土地出让合同形
03
式批准给原农村集体的征地返还用地、 拆迁安置用地;
“两规”处理已确权给原农村集体或个
05
人的私房用地、工业用地或其它用地等;
04
已批准或确权给原农村集体或个人的私房用地;
二、原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确权用地
此类用地丌得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2011]198号文
权属证明材料:
深圳城市更新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深圳城市更新情况调研报告中煤南方能源有限公司王有华一、深圳城市更新概况深圳的城市更新最早始于2004年,当时叫旧村改造,2009年后称为城市更新,其实质就是土地资源的再利用,通过综合整治、改变功能、拆除重建等措施,达到改善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消除安全隐患之目的,深圳城市发展已进入到以城市更新为主的发展阶段。
(一)城市更新的必然性1.土地资源稀缺据2011年相关统计资料显示,深圳市国土面积为1993平方千米,除去农用地面积906平方千米外,建设用地面积已达934平方千米,占全部国土面积的47%,接近城市规划要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能突破50%的红线。
预计到2020年,深圳可新增建设用地仅为42平方千米,既无外扩的空间,也无大幅度增加建设用地的可能,唯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人口密度大深圳建市之初,规划人口为600万,据深圳市出租屋综管办统计,截止2011年10月底,深圳登记在册的非户籍人口1280万人,户籍人口274 万人,全市实际居住人口已超过1500万,是中国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城市配套滞后,迫切需要通过城市更新,拓展空间,完善相关基础设施,提升城市质量。
3.产业升级快深圳过去许多单纯的工业用地或厂房,基本上都是为配套早期的“三来一补”加工制造业的,经过产业转型和升级,已不适应当前以金融、高科技、服务业为主导的新兴产业的发展。
通过参与城市更新改造,转变经营发展模式,发挥产业聚集效应,释放土地最大价值。
4.历史遗留问题多1992年之后,深圳经济进入高速发展的轨道,随着大量移民及务工人员的涌入,深圳的房屋租赁需求急剧攀升。
村级股份公司及村民违规加建、抢建房屋现象屡禁不止,虽然经过1992年、2004年两次农村城市化改造,全市农村集体土地均已转为国有土地,但城中村房屋的确权问题一直是困扰城中村改造的核心问题。
截至2013年底,深圳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有38万栋,建筑面积约4亿平方米,约占深圳市总建筑面积50%,通过城市更新部分可以理清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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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城市更新
分析报告
2017年5月
目录
一、深圳城市更新的背景、意义和历程 (4)
1、深圳市新增土地供不应求,问题显著 (4)
2、深圳市城市更新对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6)
二、深圳城市更新的政策、目标 (8)
1、深圳市城市更新发展历程 (8)
2、深圳市城市更新政策 (9)
3、深圳市城市更新目标 (11)
三、深圳城市更新的主要模式和流程 (13)
1、深圳城市更新的主要模式 (14)
(1)综合整治类 (14)
(2)功能改变类 (15)
(3)拆除重建类 (16)
2、深圳城市更新的主要流程 (17)
四、深圳城市更新的潜在影响 (18)
1、对房地产供应的影响 (19)
2、对房地产投资的影响 (21)
3、对深圳市房价的影响 (24)
深圳城市更新的背景和意义。
深圳城市更新主要是指对特定城市建成区(包括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按照城市规划和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
作为一个受到天然地理因素限制而导致土地资源不足的城市,城市更新对深圳的意义非常重大。
此外,研究城市更新对于其他城市如何充分利用存量土地二次开发,同样具备借鉴意义。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带来深圳加速城市更新步伐。
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片区功能的改造升级,离不开产业集聚带来的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离不开与产业工人息息相关的住房建设,更离不开与之配套的土地资源的重组供应。
所以,整体粤港澳大湾区的推进对于新增土地、以及存量土地升级的需求在不断上升。
处于粤港澳核心地区的深圳,尤其需要通过城市更新来进一步释放存量土地资源。
深圳城市更新的类别和流程。
城市更新分为三类,分别是综合整治类、功能改变类和拆除重建类。
深圳城市更新历程大致分为四大阶段:1)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2)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3)确定单一实施主体;4)建筑物拆迁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深圳城市更新目标。
十三五规划期内,争取全市完成各类更新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
其中,拆除重建类更新用地供应规模为12.5 平方公里。
在规划期内,完成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约3500 亿元。
在城中村改造方面,完成100个城中村或旧住宅、旧商业区综合整治项目,完成约20 个城中村住宅改造项目,满足50 万人的现代化住房需求。
力争通过更新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约650 万平方米,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