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校内生产性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范本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规范实训活动,提高学生的知识和技能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是指在学校内设立的针对某一专业或能力的实际工作环境,通过实训活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设立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学校或单位,以及使用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进行实训活动的师生。
第二章设立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或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和专业特点,确定设立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需求、规模和定位,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学校或单位应对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和工具,保证实训活动的进行。
第六条学校或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负责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严禁擅自借用或挪作他用。
第七条学校或单位应制定详细的使用规定和管理制度,明确实训基地的使用权限、开放时间、安全保障、设备维护等内容,并向使用者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三章师生培训第八条学校或单位应定期开展针对教师和学生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使用培训,提高教师的实践指导能力和学生的操作技能。
第九条学校或单位应制定实训教师的培训计划,包括理论知识培训、教学方法培训、实验技术培训等,提高实训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
第十条学生应通过校内的预备实训和岗前培训,全面了解实训基地的使用规定和管理制度,熟悉实际工作环境,掌握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四章实训活动第十一条学校或单位应根据实训基地的功能和特点,制定具体的实训活动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十二条学校或单位应配备专业的实训教师和实习导师,对实习学生进行指导和管理,并与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系,提供实习机会和实践平台。
第十三条学校或单位应组织实训教师和实习导师进行定期的评估和交流,不断改进实训方法和内容,提高实训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学校或单位应建立实训活动档案和学生评估体系,记录学生的实训经历和成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实训过程中的问题。
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1.实训教学包括教学实训、实验课程、大型作业、社会实践等。
2.教学实训在校内实习场所进行,必须定课题、定时间、定工位、定考核。
3.生产实习在校外企事业单位或校办厂、场、店进行。
学校要选派有较强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的教师随学生实习。
要做到定课题、定岗位、定师傅、定期考核、定期轮换,应指导学生记好实习日志,写好实习总结,完成生产实习目标,认真参加生产实习考核、鉴定。
4.学校应按实习教学计划对教学实习和生产实习进行定期检查。
5.实验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运用仪器设备获取直接知识的一种实践教学活动。
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按照指导书或教材,完成教学目标。
教师要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并批阅和总结。
教务室应对实验课的开出率和教学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6.社会实践是结合课程安排的一种实践教学活动,包括社会调查、科技服务等。
应根据教学计划,紧密联系职业岗位,由指导教师提出课题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和科技服务,并完成调查报告或总结。
教务室应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和总结。
7.大型作业,应由指导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紧密结合生产实际拟定。
指导教师对学生要正确指导,严格考核。
引导和鼓励学生结合专业开展科技创新、知识创新和作品设计与制造。
1。
实训室和实训教学规章制度

实训室和实训教学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一、实训室的定义和作用实训室是学校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和技能培训的场所,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训室的主要作用是提供实践机会,促进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
二、实训教学的意义和目的实训教学是教育教学中的一种重要形式,通过实训教学可以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实训室的管理一、实训室的基本情况1. 实训室的位置:实训室应位于学校校园内,便于学生实践学习。
2. 实训室的面积:实训室的面积应符合实际需要,能够容纳学生正常使用和实践操作。
3. 实训室的设备:实训室应配备必要的实验设备和工具,保证实训教学的顺利进行。
二、实训室的使用规定1. 实训室的开放时间:实训室应按照学校的教学安排开放,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进入实训室进行实践学习。
2. 实训室的使用人员:只有经过实训教师指导和批准的学生才能进入实训室进行实践操作。
3. 实训室的秩序:学生在实训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有大声喧哗和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
第三章实训教学的安全管理一、实训教学的安全意识1. 实训教师应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遵守实训操作规程,保障实训教学的安全进行。
2. 学生在实训操作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调整设备和工具,确保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二、实训教学的安全措施1. 实训教师应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实验设备和工具,确保实训操作的安全性。
2. 实训实验中如有特殊安全要求,实训教师应提前告知学生,保障学生的安全。
第四章实训教学的考核和评价一、实训教学的考核方式1. 实训教学的考核方式包括实践操作考核和实验报告考核,学生需按照要求完成考核内容。
2. 实训教师应客观公正地对学生实践操作和实验报告进行评价,给出合理评分。
二、实训教学的评价标准1. 学生在实训教学中应根据教学要求完成实践操作和实验报告,符合评价标准才能获得合格成绩。
2. 实训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和实际操作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实训成绩。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管理办法(6篇)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明确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功能与任务,为学生实训及教学、科研、生产、社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更好地发挥实训基地的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内涵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是学校利用自身的优势,与行业、企业社会相结合,逐步开发实训基地的生产性功能,通过产品生产、社会服务、技术研发等生产性过程,贯彻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的一种校内实训基地。
生产性实训基地通过与企业的紧密合作,营造真实的职业环境,引入企业相关资源,不仅可变消耗性实习实训为创造效益的生产性实训,降低实验实习教学成本,还可通过面向市场、社会和企业,开展生产、加工、设计、科研、培训等业务来创造学校的社会效益,提升学校社会竞争力。
第二条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目的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目的是给学生提供一个更真实、更有效、更接近于未来实际工作岗位的学习环境和过程,确保专业课程的设置符合企业实际工作需要,使学生的学习和未来岗位的要求相吻合;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团队精神,提高专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并为教师提高专业水平和教科研能力提供平台和途径。
第三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校企共同制定实训课程标准,开发实训项目,编写实训教材等教学文件。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进程表,制定实训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
3、按照实训课程标准与教学计划的要求,组织和实施实训工作。
4、建立和完善实训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
5、依据技术发展和岗位需求变化,更新和开发新的实训项目。
6、组织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资格鉴定工作。
7、在保证教学实训任务的前提下,积极面向市场、社会和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和职业培训工作。
第四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基本要求1、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实训内容要求。
以企业的真实生产任务(产品、项目、流程)为载体,遵循学生技能形成的规律,系统地设计实训项目体系。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模版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模版一、总则为了加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提高实训效果,规范实训活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机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由学校设立,并设立管理机构,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
管理机构内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实训基地管理工作。
三、实训基地的设立与管理1. 实训基地的设立应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符合校园发展规划和实训需求。
实训基地的规划应包括实训设施、设备、资源等方面的考虑,确保基地具备开展实训活动的条件。
2. 实训基地的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实训设施、设备的检查与维修,并及时报修或更换出现故障的设备。
3. 实训基地应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确保实训活动的安全。
4. 实训基地应建立健全实训项目的管理和评估机制,确保每个实训项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四、实训基地的使用1. 学校可根据实训需求和教学计划,将实训基地分配给相关专业的学生进行实训活动。
学生使用实训基地应提前预约,并按时使用,不得超时占用。
2. 学生在使用实训基地时,应遵守实训基地的管理规定,保持实训场所的整洁和安全,合理利用资源。
3. 实训基地的使用应按照学期划分,学校可制定实训时间表,进行合理安排,避免资源浪费和冲突。
五、实训基地的考核与评估1. 学校应定期对实训基地的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实训效果、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资源利用等。
2. 实训基地管理机构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提高实训效果和实训基地的管理水平。
六、实训基地的经费管理1. 学校应划拨经费用于实训基地的建设、设备的更新和维修等方面的支出。
2. 实训基地管理机构应按照经费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和管理经费,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七、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规定和制度不符合本办法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相关部门所有。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管理办法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修订。
学校实训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实训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实训管理工作,提高学校实训质量,保障学生实训安全,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校实训管理是学生专业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学校将按照教育部门要求,开展各类实训活动。
第三条学校实训分为必修实训和选修实训两种,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相应实训项目。
第四条学校实训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
第二章实训教师管理第五条学校实训教师是实训活动的组织和指导者,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工作经验。
第六条学校实训教师应当积极配合学校实训管理部门,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做好学生实训指导工作。
第七条学校实训教师应当定期参加教学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
第八条学校实训教师应当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违纪行为。
第九条学校实训教师应当及时反馈学生实训情况,以便学校及时调整和优化实训计划。
第三章学生实训管理第十条学校实训学生应当按照学校安排,认真完成实训任务,提高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
第十一条学校实训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实训纪律,不得有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学校实训学生应当主动向导师汇报实训情况,及时反馈实训困难和问题。
第十三条学校实训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实训活动,不得擅自缺席或推迟。
第十四条学校实训学生应当按照实训要求,完成实训报告和评估,积极参与实训总结和交流。
第四章实训设备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实训设备是实训活动的重要保障,必须保证设备的安全、完好、有效。
第十六条学校实训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学校实训设备使用期限到期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更换或修缮。
第十八条学校实训设备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操作设备,严禁私自拆卸或损坏设备。
第五章实训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学校实训活动涉及到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
第二十条学校实训活动场所应当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学生实训安全。
第二十一条学校实训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事故,应当及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安全。
校内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文化基础部实验实训教学管理规定为了建立正常的实验实训教学秩序,实现实验实训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结合本部实验实训的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实训教学计划管理(一)实验实训教学必须在实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或指导书等教学文件规定的指导下进行,杜绝实验实训教学的随意性。
(二)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是组织和检查教学活动的依据,也是编写实验实训指导书(或实验实训教材)和考核学生实验实训课成绩的依据。
各门实验实训课都应有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没有大纲不能开课。
(三)实验实训教学大纲须经教研室集体讨论编写经所在系部审查后报教务处批准。
经批准的实验实训教学大纲为法定文件,任何部门、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动,应维护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的严肃性。
(四)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制订实验实训课的课程时数,实验开出率必须在90%以上。
(五)实验实训教材或实验实训指导书应根据实验实训教学大纲选或编写,要对每项实验实训的名称、内容、学时、实验设施、实验方法、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实验结果、数据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选用、自编或改编的实验实训教材,需经教研室讨论报系部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
(六)为认真实施教学计划,规范实验实训教学,便于院、部对实验实训教学进度的了解与检查,各实验室应认真填写实验实训项目进度表。
(七)各实验实训室在每次实验实训课后,要按要求填写实验实训记录表,并将每周实验实训情况汇总后反馈到实训教研室。
(八)实验实训课表一经下达,任何部门、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动,系部将按课表进度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和实验实训教学质量。
二、实验实训教学过程与质量管理(一)实验实训教学要严格按照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学时或减少,变更实验实训项目。
(二)教研室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实验实训教材(讲义)或实验实训指导书。
(三)实验实训教师要按照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和实验实训指导书认真备课,写出指导实验实训教案。
高职校内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高职校内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规定第一篇:高职校内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规定高职校内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规定校内实习实训教学指在校内进行的占用整个教学周的时间连续进行实践性教学环节。
1、在实习/实训前一周,教学系应根据指导教师同时承担理论或实验教学任务的情况,安排其他具有指导能力的教师代替其完成指导工作,做好替代安排,保证指导力量充足。
2、指导教师应提前选定课题,并经领导审核同意,联系设备管理人员提前完成设备采购和实训准备。
实训教学的课题要求来源于工程实践或生产实际,不允许是日常实验的简单重复。
指导教师应提前一周向教学系上缴实践环节指导工作计划。
3、指导教师应编制实训任务书并下发学生。
实训任务书包括课题来源、课题的工程背景、课题的技术要求、课题进度总体安排、报告要求、参考资料、考核标准与成绩评定办法等,对学生完成实训课题提供指导。
4、校内实习/实训由指导教师提前通知学生动员地点,在实习/实训开始前由指导教师完成动员和安全教育,明确实习/实训目的要求、相关内容、考核标准。
5、校内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学生完成各项操作,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问题;指导教师应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
6、校内实习/实训指导过程中,教师应严格考勤,填写实训教学记录,记载实习/实训进行情况,登记各单项成绩。
7、教学系和教务处对校内实习/实训开展情况进行日常教学巡查。
8、指导教师应在实习/实训结束后2 周内完成报告批阅和实物质量审查,按评分标准综合评定成绩,通过网络完成成绩上报,并将纸质成绩单上报教务处;同时将实习/实训教学指导工作总结、实训教学记录一起上缴教学系,存档到学生毕业后一年。
9、教学系存档实践环节指导工作计划、实训任务书(实习手册)和指导工作总结,同时存档实习报告/实训报告(或光盘文件资料)。
10、教学系应组织教师对各实训环节教学项目建立技能测试题库,以备专业技能测试使用。
第二篇:高职学生实习实训管理规定范文高职学生实习实训管理规定1总则: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高职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实习实训为中心,通过实习实训带动就业,带动教学改革”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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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校内生产性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一、校内生产性实训教学目的
校内生产性实训(含实习)是各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校内生产性实训,使学生获得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所需的基本操作技能、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继而获得职业能力,同时,通过校内生产性实训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实际、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组织与管理
全院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工作由教务处协调与管理,由各系(部)负责组织实施。
1.教务处的职责
(1)负责统筹全院各专业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制(修)订校内生产性实训教学的规章制度;
(2)汇总各系各专业校内生产性实训教学文件及送交的校内生产性实训资料;
(3)单独或会同系(部)抽查校内生产性实训实施情况和实训效果;
(4)负责组织对各系(部)校内生产性实训教学检查评估,提出改进和加强实习工作的意见;
2.系(部)的职责
(1)组织拟定校内生产性实训大纲和实施计划等教学文件,确定本系(部)的校内生产性实训指导教师;
(2)制定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和管理实施办法;
(3)组织落实校内生产性实训的准备工作和组织动员工作;
(4)组织落实校内生产性实训工作;
(5)总结本系(部)校内生产性实训工作,组织系(部)内经验交流;
(6)收集、汇总本系(部)各专业校内生产性实训教学文件及资料,并于校内生产性实训一周前,将校内生产性实训指导书、计划、课表报教务处备案。
三、指导教师资格与职责
1.校内生产性实训指导教师由讲师或相当此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
校内生产性实训中的带队教师必须由具有较全面的专业知识、有指导实训的工作经验、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教师担任。
对于初次独立承担校内生产性实训指导任务的教师,教研室必须指定专人协助。
2.按校内生产性实训大纲要求落实实训,并在实训前制订具体的实训计划。
3.认真做好校内生产性实训准备,严格执行实训计划,全面负责学生的实
训教学工作,随时掌握学生的实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学院报告。
4.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校内生产性实训大纲、实施计划、指导书等,明确实训目的和要求,了解时间安排和步骤,布置写实训日记和报告,介绍实训单位简况及实训注意事项。
5.在实训过程中,要对学生严格要求,加强指导,及时检查学生实训日记,指导学生完成实训报告,保证完成实训大纲要求。
6.加强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生活后勤管理,经常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谨防人身事故的发生。
对于严重违反纪律,经教育无效的学生有权停止其实训,并及时向系(部)报告。
7.认真做好学生实训成绩的考核、评分和实训总结工作。
四、教学文件与资料
1.校内生产性实训大纲
实训大纲是指导实训的基本依据,各种实训均应有完整的实训大纲,其主要内容见《邢台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标准管理规定》。
校内生产性实训大纲要相对稳定,实训大纲由承担实训任务的专业教研室组织编写,经系主任审核同意后实行,并报教务处备案。
2.校内生产性实训实施计划
实训实施计划是实训计划的具体化,内容包括:实训目的、实训要求、实训时间、实训地点、实训具体安排、学生分组、实训指导教师、组织领导、实训纪律等。
每次实训都要求制定相应的实训实施计划,由负责实训的教研室拟定,经系主任审核同意后实行。
3.校内生产性实训指导书
学生实训均应有实训指导书,实训指导书是实训教学的教材。
各系按不同专业特点、不同的实训内容编写切合实际需要的实训指导书,发给学生使用,实训指导书要格式规范,字迹清晰,并要求相对稳定,不宜频繁更换。
4.学生实训手册(或学生实训日记)
学生实训手册供学生在实训中使用,让学生真实记录实训过程,也是教师检查学生完成实训任务情况、评定成绩的依据,每次实训学生必须有实训手册,手册的格式和要求由承担实训任务的教研室结合专业特点制定。
5.校内生产性实训总结
实训结束后,由指导教师写出实训总结,报系主任审阅后,由承担实训任务的教研室保存备查。
学生也要对自己的实训情况写出实训总结,作为教师评定学生成绩的材料之一,优秀的学生总结由教研室保存。
6.校内生产性实训安排表
各系按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安排实训,将实训安排表,一式三份,教研室、系、教务处保存。
五、教学实施与要求
1.校内生产性实训准备
校内生产性实训指导教师应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实训计划,编写实训指导书。
实训计划和指导书经教研室主任审阅,同时指导教师应了解学生的业务和思想状况。
2.校内生产性实训动员
校内生产性前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召开动员会,讲清实训的意义,组织学习实训计划和实训守则(见附件1),使学生明确实训的目的、任务与要求,明确实训安全规则,充分做好实训的安全、思想、业务等方面的准备。
3.校内生产性实训教学
实训含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
课堂教学包括介绍实训单位基本情况及有关规定,讲授与实训有关的安全管理、生产管理与专门知识,以提高实训效果。
现场教学,严格要求学生完成实训计划所规定的任务,督促学生记好实训日记,指导学生撰写实训报告,及时检查学生实训任务完成情况。
4.校内生产性实训考核与评分
人才培养方案中单独安排的实训应单独考核和评分。
(1)按照实训大纲的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实训计划所规定的全部任务,提交实训日记和实训报告,方可参加考核。
(2)实训成绩根据学生的实训日记、报告、考核情况,学生的组织纪律、学习、劳动态度等,实训过程中观察、思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评定,按五级制记分。
评分标准见附件2。
5.实训总结
实训结束时,各指导教师须填写《实训日记》并进行书面总结,以积累经验,不断改进实训内容和方法,提高实训质量。
书面总结应一式两份,教研室、系(部)各保存一份。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1:校内生产性实训学生守则
附件2:实训成绩评定标准
附件3: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附件4:实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附件5:实训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附件6: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附件7:学生实训守则
教务处
二OO八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