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产儿死亡登记本
妇幼保健工作考核评估标准

2、有专门科室、专人负责医院妇幼保健工作,得2分,按时参加辖区妇幼保健工作例会,每年不少于4次,得4分,少一次扣1分.
3、妇幼保健相关科室有工作制度、人员职责,得2分。
妇
女
保
健
20分
1、使用全市统一的《孕产妇保健手册》作为产科门诊病历,建立《孕产妇死亡登记簿》,对院内孕产妇死亡进行登记.
项目
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记录
得分
产
科
建
设
10分
执行《山西省助产技术管理办法》,产科房屋设施、设备、急救基本药品、人员、产科技术及规章制度符合《二级助产技术服务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要求。
有产科规章制度得2分,产科房屋设施、设备、急救基本药品齐全得2分,人员、产科技术符合要求得3分。
产科病历和分娩登记簿,填写规范、完整,得3分。
3、有宣传计划和宣传材料,得3分,有母乳喂养宣传刊板、资料,得4分,有母乳喂养宣教室和宣教记录,得4分。
4、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8%以上,得3分。
妇
幼
信
息
管
理
20分
1、有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及人员职责。
2、各有关科室由专人负责,按要求上报有关出生、死亡的资料和漏报线索,做到数字准确、上报及时、填写准确。
3、宣传儿童保健知识,推行科学育儿,提倡母乳喂养,做好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
4、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
1、使用全市统一的《儿童保健手册》,开展儿童保健系统化管理,得3分,管理规范,得2分,有《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簿》,得1分,填写规范,得2分。
2、有《体弱儿管理登记簿》,得1分,填写、管理规范,得2分。
围产儿死亡登记卡

示的在其它栏填写。
3、引产娩出者不填卡。
围产儿死亡登记卡
围产儿死亡 : 活产儿、死胎、死产、死亡地点:
母
亲 : 姓名
分娩时实足年龄
职业
住址(单位)
.
母既往史 : 正常、心脏病、贫血、肝病、肾炎(急、慢)、甲状腺疾病、糖尿病、习惯性流
产、生过死胎、死产、畸形胎儿、是否近亲结婚、孕周1-6个月是否口服避孕药
(是、未)其它
.
孕 期 : 患病毒性感染(风疹、单纯疱疹、巨细胞、流感)、先兆流产、羊水过少、羊水
转)其它
。
性别
出生时间
死亡时间 :
年
月
死亡原因 :
死胎、死产 : 死亡周数
死亡原因 :
出生体重
Kg
日
分。
。
报告单位
填报人
年
核实单位
核实人
年
月
日
月
日
说
明 : 1、围产期死亡报告卡,对孕28周(即196天起)或体重在1000克以上的死胎,死
产及出生不足7天内新生儿死亡均填报围产儿死亡登记卡。
2、卡片上有文字表示的划钩(√)、空白处询问后填写,登记卡片未有文字表
过多。妊娠中毒(轻、中、重)、营养不良(ⅠⅡⅢ)、长期接触有害物质 。
曾服过什么药物
。用药物保胎
。产前检查次数
。
分 娩 : 分娩实足孕周
胎次
产次 足月、早产、过期产、双胎。
产 时 : 第二产程延长
小时、先兆子痫、心脏病、发热38以上、其它
。
分娩方式 : 顺产、臀产、手术产(胎儿吸引、产钳、臀牵引、剖腹产、毁胎、外倒转(内倒
围产儿季报表

山西省
削峰工程
围产儿数季报表年季市
填表人:职称:填表日期:年月日医院审表人:职称:审表日期:年月日省级审表人:职称:审表日期:年月日
《围产儿数季报表》填报说明
1.本表以医院为单位填写,统计范围为产妇在监测医院内住院娩出的围产儿,并上报相对应的妇幼院;妇幼院可用本表进行全县汇总后进行上报。
2. 围产儿数:包括孕28周至产后7天正常和缺陷的活产、死胎和死产。
请按“例数”统计,单胎计1例,双胎计2例,三胎计3例,余类推。
3.性别不明:指出生时难以辨认性别。
4.围产儿情况:“出生缺陷例数”依据产妇常住地分城、乡填写,该例数应与《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的份数相等(仅指≥孕28周引产或出生的出生缺陷病例)。
“围产儿死亡”情况中“死胎死产”包括死胎(为分娩未发作前死于宫内者)和死产(在分娩过程中死亡者);“0-6天内死亡”为出生时活产,而于七天内死亡者(不包括安乐死)。
“胎数”中,一次妊娠为一胞(即双胎、三胎及以上均为一胞)。
5. 本表为季报,区县级监测机构每年2月28日前上报上年第4季度登记卡,5月28日前上报本年第1季度登记卡,8月28日前上报本年第2季度登记卡,10月31日前上报第3季度登记卡。
5 2018版孕产妇死亡卡(样表)

甘肃省孕产妇死亡报告卡20 年常住址省市区县乡村姓名暂住址省市区县乡村家属联系电话补卡□身份证号码□□□□□□□□□□□□□□□□□□户籍□1.本地2.非本地计划内外□1.计划内2.计划外年龄□□民族□1.汉族2.少数民族(请注明____)文化程度□1.大专及以上2.高中或中专3.初中4.小学5.文盲家庭年人均收入(元)□1.<10002.1000~3.2000~4.4000~5.8000~居住地区□1.平原2.山区3.其他地区孕产次孕次□□产次□□人工流产、引产次□□末次月经年月日分娩时间年月日时死亡时间年月日时分娩地点□1.省(地、市)级医院2.区县级医院3.街道(乡镇)卫生院4.村接生室5.家中6.途中7.其他死亡地点□1.省(地、市)级医院2.区县级医院3.街道(乡镇)卫生院4.村接生室5.家中6.途中7.其他分娩方式□0.未娩 1.自然产 2.阴道手术产 3.剖宫产新法接生□1.是2.否接生者□1.医务人员2.乡村医生3.接生员4.其他人员产前检查□1.有2.无初检孕周□□产检次数□□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a)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b)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c)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d)引起(c)的疾病或情况死因诊断依据□ 1.病理尸检 2.临床 3.推断根本死因分类□□ICD-10编码□□□□□区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评审结果□ 1.可避免 2.不可避免 3.无法评审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调查结论□□□ 1.就诊延误 2.交通延误 3.医疗机构延误市地州级医疗保健机构评审结果□ 1.可避免 2.不可避免 3.无法评审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调查结论□□□ 1.就诊延误 2.交通延误 3.医疗机构延误省级医疗保健机构评审结果□ 1.可避免 2.不可避免 3.无法评审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调查结论□□□ 1.就诊延误 2.交通延误 3.医疗机构延误国家级评审结果□ 1.可避免 2.不可避免 3.无法评审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调查结论□□□ 1.就诊延误 2.交通延误 3.医疗机构延误死亡病历摘要或调查小结(请加附页)填报单位填报人填卡日期报卡日期《甘肃省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填写说明一、填写注意事项:1.报告卡及死亡调查问卷由县妇幼保健站及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业务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告、审核。
妇幼32种表格

附件一xx省孕产妇分娩登记本单位名称:xx省孕产妇分娩登记本说明:分娩记录登记由开展接生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按年内分娩时间顺序填写并保存,根据本登记填报出生缺陷儿及围产儿儿童死亡报告卡,并按要求上报至县(区)妇幼保健机构。
附件二出生缺陷监测登记册附件三xx省产前筛查及诊断登记本单位名称:附件四xx省孕产妇传染病实验室检测登记表附件五xx省孕产妇传染病登记表xx省孕产妇保健管理登记本通渭县寺子乡(镇)窑坡村(社区)xx省孕产妇保健管理登记xx省孕产妇产后访视登记本通渭县寺子乡(镇)窑坡村(社区)2017年孕产妇产后访视登记附件八xx省高危妊娠管理登记本县乡(镇)村(社区)背面高危妊娠说明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准附件九xx省妇女病普查普治登记本单位名称:2、普查的妇女病必须包括阴道炎、宫颈炎、尖锐湿疣、淋病、宫颈癌、乳腺癌、卵巢癌等七种疾病。
附件十xx省计划生育服务情况登记本单位名称:输卵管绝育术;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钳刮术、药物流产、中期引产术);放置和取出皮下埋植术。
3、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包括:子宫穿孔、感染、阴囊血肿、肠管损伤、膀胱损伤、人流不全、子宫破裂等附件十一xx省育龄妇女死亡登记本县乡(镇)村(社区)xx省孕产妇死亡登记本县乡(镇)村(社区xx省孕产妇死亡登记2、入住时间:指外省户口孕产妇入住本省的具体年月。
3、死亡地点、分娩地点、确诊单位:填写具体名称。
4、其他填写说明同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附件十三xx省儿童出生花名册县乡(镇)村(社区)附件十四xx省围产儿.儿童死亡登记本县乡(镇)村(社区)说明:1、由村级、社区、乡级、县级卫生保健服务机构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填写保存,并按要求填写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逐级上报到县妇幼保健站。
2、死胎、死产:不填死因分类、死前治疗和死亡日期;出生日期填分娩日期;死亡地点为分娩地点;死亡诊断注明死胎或死产。
附件十五xx省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本单位名称:xx省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附件十六xx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本单位名称:附件十七xx省儿童保健管理登记卡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母亲姓名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电话)出生情况:正常、畸形、窒息、早产分娩方式:顺产、阴道手术产、剖宫产出生体重: kg 身长: cm 6月内喂养:母乳、纯母乳、人工、混合辅食添加:月开始出生医学证明编号:新生儿疾病筛查:PKU(阴/阳/确诊);CH(阴/阳/确诊);听力筛查(通过/复查/确诊) 建卡日期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登记卡使用说明1、xx省内出生的每位儿童在生后42天内必须建立保健卡、册,保健卡留建卡单位,保健册由家长携带保管。
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讨论制度

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报告及评审工作制度第一章一、报告对象孕产妇死亡定义:指妇女从妊娠开始至妊娠结束后 42 天内,不论妊娠各期和部位,包括内外科原因,计划生育手术,宫外孕,葡萄胎死亡,不包括意外原因(如车祸、中毒等)死亡。
围产儿死亡定义:指妊娠满 28 周以上(或生体重≥1000g 以上)至产后 7 天内死亡的胎儿及新生儿,不包括计划生育要求引产的死胎、死产。
二、报告程序(一)孕产妇死亡报告时间和部门1、责任单位在孕产妇死亡后 12 小时内电话报告管辖地段防保机构,同时录入妇幼信息系统上传。
24 小时内电话报告辖区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科。
2、辖区妇幼保健院在接到责任单位电话报告后须在孕产妇死亡48 小时内电话报告市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科。
3、市级妇幼保健院在接到辖区妇幼保健院的电话报告后,做出详细记录,及时向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围产儿死亡报告时间和部门1、围产儿死亡同时合并孕产妇死亡的上报时间,责任单位应随孕产妇一同上报。
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报告和调查制度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报告和调查制度2、单发生围产儿死亡的,责任单位应及时录入妇幼信息系统上传。
三、报告内容1、孕产妇:死者姓名、年龄、现住址、户籍、首诊地点、分娩地点及时间、死亡地点及时间、死亡初步诊断等。
2、围产儿:母亲姓名及年龄、出生天数、户籍、首诊地点、分娩地点及时间、死亡地点及时间、死亡初步诊断等。
四、报告的责任单位(一)所有发生、发现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医疗保健机构是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报告责任单位。
(二)孕产妇、围产儿转诊途中死亡的,报告责任单位是转出单位。
(三)孕产妇、围产儿不在医疗保健机构死亡的,报告责任单位是辖区防保机构。
(四)各责任单位应积极配合妇幼保健机构的调查,按要求提供孕产妇、足月非畸形围产儿死亡的原始病历复印件、病历摘要等资料,由医务科审核盖章,一周内交辖区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科。
五、死亡调查(一)各区妇幼保健院应对辖区孕产妇、足月非畸形围产儿死亡病例,7 天内进行个案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30 天内送交市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科,发生医疗纠纷不能及时提供病历的单位须提供医务科证明。
围产儿死亡评审制度(新)

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医医院围产儿死亡评审制度围产儿死亡评审时围产保健工作质量的监测手段之一,为规范我县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根据县卫生局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1、评审对象:县内各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围产儿死亡病例。
2、评审程序(1)一级评审:(死亡发生医院组织的评审)1)凡发生围产儿死亡的医疗机构,应在2周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围产儿死亡评审。
2)评审由医务科组织,妇产科、儿科和相关科室(如病理科、医技科室、护理部等)人员参加。
3)评审应根据围产儿病因及处理经过,明确死亡原因,找出死亡影响因素,从管理、技术水平、人员设备等各方面提出教训和改进意见,明确评审结论及其理由。
4)各医院要设立围产儿死亡评审记录本,如实记录评审过程和讨论意见。
评审后1周内填写《围产儿死亡评审表》,并将评审表及病理摘要电子板、纸质送县妇幼保健院。
(2)二级评审:(县级评审)1)评审时间:每半年一次。
2)评审对象:县各医疗机构已完成一级评审、且确定没有医疗纠纷或医疗纠纷已处理完毕的围产儿死亡病例。
3)参加人员:县卫生局和县妇幼保健院有关人员、各医疗机构妇产科、妇保科、儿科或相关科室的有关人员。
4)评审资料准备:各医院于二级评审前15天内将原始病历送县妇幼保健院。
早期新生儿死亡病例由分娩所在单位提供分娩时资料。
县妇幼保健院对围产儿死亡一级评审资料进行审核、整理复印,于评审前5天送评审主持人和评审专家审阅。
5)评审资料整理:二级评审后,由妇幼保健院负责填入《围产儿死亡评审表》,并总结分析围产儿主要病因及处理经过(病例摘要),加盖妇幼保健院公章后,上报县卫生局和市妇幼保健院。
3、评审结论分为三类:可以避免死亡、创造条件可以避免和不可避免死亡。
4、组织管理(1)市卫生局负责死亡评审工作的监测检查。
(2)市妇幼保健院负责死亡评审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督促、质控医疗保健机构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向市卫生局和监测办汇报和向死亡发生单位反馈评审及质控情况。
孕产妇及儿童死亡医学证明书

1附表2:孕产妇死亡登记副卡(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同时填写)姓名死亡医学证明书编号常住址省市区(县)填卡单位填卡人日期《孕产妇死亡登记副卡》填写说明发生在辖区的所有孕产妇死亡(不论是本地户籍还是非本地户籍)均要求填写一张死亡报告主卡和一张孕产妇死亡登记副卡。
计划内外:指本次怀孕是否持有准生证,有准生证者为计划内,无准生证者为计划外。
年龄:填写实足周岁年龄。
文化程度:以已毕业的文化程度为标准。
如曾上过高中,但未毕业,则以初中文化程度计算,中专毕业以高中文化程度计,大专毕业以大学文化程度计,半文盲以文盲计。
家庭年人均收入:此项为估算,指一年12个月的人均总收入。
居住地区:“山区”项中含半山区,坝区归在其他项目中。
孕产次:凡妊娠一次,不管其妊娠部位和结局怎样,都算一孕次。
产次包括孕满28周及以上的分娩。
双胎及多胎分娩,只算一孕次、一产次。
人工流产、引产次:包括药物流产,不包括自然流产及不全流产刮宫者。
末次月经:按公历日期填写。
如流产或分娩后未来月经而再次妊娠者,则此项填0;若末次月经不详者则年月日全填9,即9999年99月99日。
分娩时间:按公历日期填写,时间按00~23点的格式填写,时间取整数,够半个小时往上进,如分娩时间为2006年12月18日13:31,则填写2006121814;不详者全填9;如未分娩或28周以前流产者,此项全填0。
死亡时间:填写格式同分娩时间。
分娩地点:指胎儿娩出时,孕产妇所在的地点。
未娩或28周之前流产者填0,不详者填9。
1).省(地、市)级医院:指省、地市级医院及与此相当的军队、厂矿医院。
2).区县级医院:指区县级医院及与此相当的军队、厂矿医院。
3).街道(乡镇)卫生院:包括街道(乡镇)卫生院及平级厂矿医院。
4).村接生室:为村医或接生员接生的场所。
死亡地点: 同分娩地点。
分娩方式:臀牵引术、胎头吸引术、产钳术、毁胎术、内倒转术均属阴道手术产范围。
新法接生:指四消毒,即产包、接生者的手、产妇外阴部及婴儿脐带消毒,由医生、助产士、培训过的初级卫生人员或培训过的接生员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