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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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知识产权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知识产权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促进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知识产权工作高度重视,全体员工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共同维护公司知识产权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条公司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各类知识产权,公司将对其进行全面的管理和保护。

第四条公司的知识产权工作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全体员工应当积极配合,并按照本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第五条公司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财产,未经公司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或泄露公司的知识产权。

第六条公司的知识产权由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等工作。

第七条公司的员工在工作中创造的知识产权,应当及时报告给公司,由公司进行保护和管理,并按照公司规定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八条公司的员工在离职前应当将知识产权资料交还给公司,不得擅自带走或复制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九条公司的委托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资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或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档案,定期进行备份和更新,确保知识产权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章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维权第十一条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工作,确保公司的知识产权得到有效的保护。

第十二条公司遇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公司的员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应当积极配合,如有侵权举报,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并配合公司的工作调查。

第十四条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培训,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四章知识产权的使用和转让第十五条公司的知识产权只能在公司内部使用,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向外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

第十六条公司的知识产权授权使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
目标和背景
本规定旨在确保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进一步促进创新和知识的开发和应用。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合理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是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无论是全职员工、临时工还是合同工都应遵守本规定。

定义
- 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有关的各类法律权益和知识产权对象。

-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专门部门或负责人。

主要内容
1. 知识产权保护
1.1 公司所有员工都有责任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不得非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1.2 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1.3 如发现他人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及时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合适的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 知识产权管理
2.1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保护和管理工作。

2.2 公司员工在创造性工作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应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归属和管理。

2.3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知识产权审查、登记、维权等方面的流程和规定。

3. 知识产权培训
3.1 公司定期组织知识产权培训,提高员工对知识产权的认识
和保护意识。

3.2 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培训。

违规处理
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的违规行为可
能会导致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司声誉。

生效日期和修订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修订
后的规定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全体员工。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范本(3篇)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范本(3篇)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提高公司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员工以及与公司合作的外部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第五条公司将根据本制度要求,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方案,并将之纳入公司的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章知识产权保护第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对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七条公司将加强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第八条公司将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侵权行为。

第九条公司将加强知识产权的登记和管理,确保公司的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

第十条公司将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第三章知识产权的获取和运营第十一条公司将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获取机制,鼓励员工进行创新发明,并提供相应的激励机制。

第十二条公司将加强知识产权运营,积极推广和运用自主知识产权,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第十三条公司将建立知识产权开发与运营的制度和流程,确保公司知识产权的有效运用。

第四章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第十四条公司将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的合作与交流,与相关企业、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第十五条公司将加强知识产权的交流与学习,提高公司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第十六条公司将建立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的管理机制,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第十七条对于知识产权争议,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解决。

第十八条公司将建立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的机制,协调相关各方的利益关系。

第十九条公司将积极维护公司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采取合理合法的措施应对知识产权争议。

第六章知识产权的保密与保护第二十条公司将加强对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的保密工作,防止知识产权泄露。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整版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子公司及有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第二章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公司应当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运用与保护等工作。

第五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职责:(一)拟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战略;(二)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运用与保护等工作;(三)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活动;(四)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管理的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明确知识产权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业务领域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配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培训和选拔,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知识产权的申请与维护第八条公司及员工应当及时申请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等。

第九条申请知识产权前,应当进行专利、商标、著作权的检索查新,确保申请的有效性和新颖性。

第十条申请知识产权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定期对知识产权进行维护,包括续费、变更、转让等,确保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知识产权的运用与保护第十二条公司应当积极运用知识产权,包括专利的转让、许可使用,商标的许可使用,著作权的许可使用等,发挥知识产权的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在商业合作和竞争中,公司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防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风险。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从发布日起开始执行。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企业应遵循合法、合规、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维护和运用知识产权。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创造与保护第四条企业应鼓励员工进行技术创新和艺术创作,对员工在工作中创造的知识产权给予奖励。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防止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第三章知识产权的申请与注册第六条企业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和注册知识产权。

第七条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和注册工作,确保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知识产权的使用与许可第八条企业应明确知识产权的使用范围和条件,加强对知识产权使用的管理。

第九条企业可以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许可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使用,许可使用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知识产权的转让与投资第十条企业可以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转让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企业可以将知识产权作为资产进行投资,投资应按照企业的投资管理制度进行。

第六章知识产权的评估与报告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了解其价值和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及时反映知识产权的状况和问题。

第七章知识产权的培训与宣传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组织知识产权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

第十五条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提高企业内部和社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尊重。

第八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5篇)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5篇)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本企业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鼓励发明创造,根据____《____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____决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

本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

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有本企业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____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____(含技术和经营____)。

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企业拥有的经营管理、工程、设计、市尝租赁、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单位委托本企业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本企业引进的专利。

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入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等。

第三条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企业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____、个人不得侵犯。

凡本企业(包括企业总部。

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包含企业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企业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第五条本企业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办、技术开发部、法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客户服务部、____、财务部等负责人组成,董事长为领导小组组长。

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是本企业知识产权的领导机构,负责对于本企业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其中主要职责是:(一)制定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策略及规定;(二)____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三)指导、检查、监督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执行情况;(四)规划处理与企业有知识产权的争议,保护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五)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制度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制度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制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本管理制度旨在建立和规范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和利用效益,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意识,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知识产权的定义和范围1. 知识产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对于创造性的思想和劳动成果所产生的专有权利。

2. 知识产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三、知识产权工作的责任部门和人员1. 知识产权部门是负责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使用。

2. 全体员工应当加强知识产权的意识,配合知识产权部门的工作,确保企业的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

四、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管理1. 企业应当建立知识产权的申请管理制度,明确申请程序和申请流程。

2. 企业应当合理分配和利用知识产权,确保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五、知识产权的保护1. 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防止知识产权被侵权或泄露。

2. 企业应当加强知识产权的监测和维权能力,及时发现和应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六、知识产权的培训和宣传1. 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知识产权培训,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能力。

2. 企业应当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提高员工和外部合作伙伴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

七、知识产权的违规处理1. 任何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都是严重违反企业规定的,一经发现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违规行为,企业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知识产权部门所有。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经企业主管部门备案。

以上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具体实施,以确保知识产权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范本(5篇)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范本(5篇)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有效保护公司知识产权,鼓励广大员工发明创造和治理创造的积极性,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依据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职责1、总经理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总体方针目标的制定。

2、公司副总负责分管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的指导督促协调。

3、办公室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计划的拟定,并负责知识产权的发掘、申报、监控、纠纷处理和产权交易等事宜。

协助各职能部门进行知识产权的专利保护。

4、项目部负责公司研究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项、科研成果登记和档案管理,专利申请的可行性确认。

5、本规定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1)专利权。

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

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配方、新设计等。

(2)著作权。

是指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设备设计图及其说明;各种技术、管理标准;工艺说明书、计算机软件、电路布图;各种研究、技术、实验报告以及由公司____人员进行创作、提供物质条件进行创作的教材、手册、摄影、录像作品等的著作权。

(3)商标权:是指公司拥有注册商标,包括产品商标和服务商(4)商业____。

是指不易申请专利的技术诀窍、技术配方、工艺流程等技术信息,以及具有商业价值的经营决策,投资计划、销售策略等方面的经营信息。

(5)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由合同约定由公司享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识产权。

三、知识产权的归属1、公司对以下标识依法享有专有权:(1)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

(2)司徽、司标;(3)公司名称(4)公司的其他服务性标记。

2、执行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成果,是公司的职务发明创造和职务技术成果。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

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由公司享有。

3、由公司主持、代理公司意志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作品为公司法人作品,其著作权及其邻接权由公司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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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制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本企业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鼓励发明创造,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本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有本企业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企业拥有的经营管理、工程、设计、市场、租赁、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单位委托本企业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本企业引进的专利。

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入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等。

第三条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企业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

凡本企业(包括企业总部。

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包含企业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企业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第五条本企业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办、技术开发部、法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客户服务部、保密室、财务部等负责人组成,董事长为领导小组组长。

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是本企业知识产权的领导机构,负责对于本企业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其中主要职责是:(一)制定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策略及规定;(二)审查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三)指导、检查、监督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执行情况;(四)规划处理与企业有知识产权的争议,保护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五)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本企业在技术开发部(或者法务部)设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由分管技术开发部(或法务部)的副总理兼任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主任。

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是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的下设机构,归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处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日常事务,其中主要职责是:(一)草拭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有管办法、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二)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三)审查企业各部门申报的知识产权文书,管理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登记统计等工作:(四)管理日常的知识产权的状况。

权属变更:(五)配合政府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及专项工作(六)监理渉外知识产权、进出口产品和技术合同中的有关知识产权问题;(七)负责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的专利培训;(八)协助调处知识产权纠纷;(九)负责办理、落实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知识产权事务。

第七条在技术开发部(或法务部)确定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人员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办公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第八条知识产权平估制度。

知识产权属企业的无形资产,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对之加以评估,并在企业财务会计上反映。

在国内外科技开发、市场交易等产权变更时,必须进行知识产权评估,重大的事项须经主管领导和管理部门批准,报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备案。

评估报告应当备案保存。

第九条知识产权查新。

查索制度。

企业进行科技创新、作品创作等渉及知识产权活动前,相应部门必须进行查新以确定创新是否符合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能否产生真正知识产权。

(一) 本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

新产品等研究开发和技术改造,要充分利用专利文献制定正确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避免重复开发或者发生知识产权纠纷。

(二) 重大科研课题在立项、结题时应当进行查新和检索。

(三) 申请专利、确定纳入商业秘密保护的技术诀窍、信息等,必须进行查新和检索。

(四) 申请商标注册、使用新商号前,必须进行相关检索。

(五) 开发新产品使用新型号、品牌前,必须进行相关的检索。

(六) 企业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进出口,必须查新和检索,全面了解有关技术或产品的知识权状况,避免重复引进等问题,向国外出口新技术新产品时必须作有关知识产权查询工作,并报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司备案。

第十条知识产权工作备案制度。

企业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有关进行备案,主要包括:高新科技的科研独立开发、合作开发、知识产权合同: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知识产权评估;涉及知识产权的企业批准文件;知识产权成果处理方案;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方案:具体的知识产权奖励措施;知识产权会议的决议: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成员名单;知识产权中涉及范围人员名单;商业秘密保护范围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知识产权保护承诺书及相关的劳动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规定;知识产权的财务处理等相关资料报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企业建立成果归属判定制度。

(一)个人知识产权活动。

企业鼓励员工在工作之余开展个人创新和知识产权创新活动。

对于个人的非职务智力成果,企业予以尊重。

(二)职务知识产权创作活动。

员工的职务创作活动的智力成果,归属本企业,其作品、技术成果、设计、发明等申请权及权利归属企业,企业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保护其创作者的署名权。

以下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本企业:1、为本职工作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2、为本企业分配制定专项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3、主要利本企业的资金、设备、材料等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4、来本企业学习、进修、实习或合作研究的客座研究人员或临时聘用人员,在本企业学习或工作期间完成、除另外有协议外的智力劳动成果;5、离开本企业1年内所完成的,与其在本企业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本企业分配的任务有相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企业员工的个人智力劳动成果,不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在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注册或者授权前,需要确认为其个人智力劳动成果的,应向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说明,经审查后由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出具《个人智力劳动成果确认书》。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档案集中管理制度企业的知识产权依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

(一)项目档案管理。

在所有的课题(包括本企业自行研究、委托或者合作研究、招投标项目的研究课题),从立项起到结题止,知识产权办公室应对项目全程跟踪,掌握科研、开发等工作的每一阶段进程。

在每一阶段进程和科研工作完成后,研究人员须将全部试验报告,数据手稿、图纸、声像等相关原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交项目负责人归档。

在项目结题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研究项目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提交全部各种载体的完整资料,按照要求完成归档手续后方可结题。

如文件资料没有归档,或归档不完备,管理部门有权不予验收,项目承担者不因项目未验收而解除相应的责任。

前款所述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计划任务书、技术合同书、实验记录、实验报告、图纸、声像制品、论文、手稿原始资料等。

(二)知识产权分类管理。

对于商标、专利、著作权、商号、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实行分类动态日常跟踪管理。

(三)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档案材料,集中统一管理、保管,并严格执行科技档案借阅制度。

原件严格控制,需要相应复印件或物品的,经主管领导审批,由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审核登记备案后方可借出。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保密、知识产权保护承诺制度(一)企业划定科技开发区域、商业秘密保护区域,未经许可,非科研人员和因工作需要必须接触到相应资料、物品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划定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该场所或为无关人员进入该涉密场所提供便利。

(二)产品开发和职务智力成果活动期间,应当严格保守企业商业秘密。

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利用非保密通信工具传递商业秘密信息和与职务智力劳动相关的信息。

(三)企业确定的商业秘密,在其文件资料或物品上,以明确的警示标示出企业商业秘密的符号及密级、保密期限。

相关的文件资料限于涉密人员接触;参加涉密的会议,采取到会办理签到手续、会后资料交还等保密措施。

(四)在劳动合同中,加上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

任何人不得利用职务、工作之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将单位的知识产权擅自发表、泄露、使用、许可或转让;也不得利用在本单位工作所掌握的信息资料为同行业的其他竞争者服务或提供便利。

(五)员工在进入本企业工作时,须签订《遵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承诺书》。

无论任何原因离开该本企业前,须将从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试验设备、产品、计算机软件、科技成果、作品、设计成果,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及客户资料(包括不限于客户订单、通讯方式等)全部交回,并有责任保护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复制、发表、泄露、使用、许可或转让。

(六)建立参观访问控制、陪同制度。

参观访问者一律佩戴有专门标志的胸章,并按照指定路线和范围在专人陪同下,有组织地进行参观访问。

(七)提交的新产品在国内外参加展览会,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时,须做好事先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准备。

第十四条知识产权合同制度(一)与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行合作研究或合作开发时,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中必须订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

(二)订立技术合同(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须经过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审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其他部门或个人无权签署。

(三)同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行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许可证贸易时,需签订实施许可合同,并根据许可的权限范围、时间、地域等因素综合确定许可使用费。

第十五条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企业各部门、各级领导应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要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坚决制止、杜绝由不正当行为造成的知识产权流失;充分利用法律规定和结合本企业实际,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竞争中的作用。

(一)企业积极进行知识产权登记、备案、申请确权工作。

对于不宜采取上述措施但有商业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应先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在确定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前,不发表成果论文,也不得以委托鉴定、展览、广告、试销、赠送产品等任何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严防商标、专利、域名、商号被他人抢注。

(三)各部门积极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日常跟踪商标、专利、商号及其他知识产权的登记注册、授权情况,发现可能对本企业知识产权有冲突的情形,应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采取积极措施,运用法律规定和制度性安排提出异议或启动相应的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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