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防防护设备备案厂家(2012年)

合集下载

人防备案 《人防竣工验收备案表》

人防备案 《人防竣工验收备案表》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公章):
工程地点:
竣工验收时间: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人民防空办公室制
20年月日
地下室建筑面积

人防建筑面积

工程防护等级
工 程 类 别
单建
地 下 层 数
附建
人 防 层 数
工 程 造 价
平 时 用 途
战 时 用 途
开 工 日 期
年 月 日
竣工验收日期
9.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出供的其它文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处理,并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和经济赔偿。
备案机关处理意见:
(公章)
处 理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备案机关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许可证编号
监理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人防设计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主体施工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人防设备安装单位
资质等级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名称(主体监督机构):








监理
单位
意见
质量等级: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人防设计
意见
质量等级:
(公章)
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主体施工
意见
质量等级:
(公章)
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人防施工
意见
质量等级: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厂资格审批和产品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厂资格审批和产品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厂资格审批和产品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1994.11.22•【文号】•【施行日期】199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厂资格审批和产品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现将《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厂资格审批和产品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厂资格审批和产品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厂资格审批和产品质量管理,确保防护设备产品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生产的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申请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厂资格,经审查合格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承担防护设备产品的生产。

第三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质量稳定,维护方便,安全可靠。

第四条各级人防部门和承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生产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五条申请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厂资格的企业,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六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厂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机械、结构、电气专业(生产其他专用防护设备产品与其生产品种相关专业)各应有一名以上的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能够进行防护设备产品工艺设计,指导产品制造、组装和调试,处理本专业技术问题。

二、有供防护设备产品生产使用的生产设备(焊接平台、机加工设备等)、生产辅助设备、质量检测设备;机加工外协工作量在总机加工量的20%以下。

三、有试生产合格的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等防护设备产品。

四、有健全的生产管理机构、技术管理制度和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质量保障体系。

第七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厂的试生产产品质量,必须由国家人防办公室确定的技术监督单位检测鉴定,每一项产品应当编制一份检测鉴定报告。

全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资质

全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资质

序号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序号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企业名称 威海映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湖南永鑫人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厦门市欣工苑民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省 202 工程管理所人防设备厂 长沙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站防护设备厂 武汉市人防工程专用设备厂 武汉铁盾民防工程有限公司 宜昌市国方人防设备制作安装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人防防护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区农业机械研究院机械厂 广东中南人防防护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羊城地下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天科人防防护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防空工程构件厂 佛山华盾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恒安兴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岭南人防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馥豪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南通长兴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珠海国安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惠州市中安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汕头市三益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茂名市人防设备厂 湛江市人防设备厂 成都特种门厂 四川绵阳国强特种门业有限公司 云南民安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贵阳华宇人防设备厂 中国人民解放军 61517 部队试制工厂 乌鲁木齐民防特种设备材料有限公司 苏州市天盛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徐州市淮海人防设备厂 重庆市南岸区阳天机械制造厂 重庆市华西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河南省黄河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大连市金州区人防设备厂 南京国泰人防工程防护装备有限公司 江西省国泰人防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宜兴市人防设备厂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人防机电设备厂 宁夏万恒人防特种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唐山市瑞安人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天津市人防器材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防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防工程

注:上传文件自治区人防工程标准定额和质量监督站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区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改造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包括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附建式人防工程)、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工程(单建式人防工程)及有特殊要求的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按照工程类型对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如下细化管理:1、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附建式人防工程按照《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自治区人防工程标准定额和质量监督站(或分站)除对建设各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设计文件,对附建式人防工程负责防护方面的实体质量监督。

(防护方面包括:防护结构、孔口防护设施,防化,战时使用的通风、给排水、电气、通信设备管道,平战功能转换措施等)附建式人防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至工程结构防护工程阶段时按照监督方案要求通知自治区人防工程标准定额和质量监督站(或分站)到场监督。

其它工程施工环节施工单位只需向自治区人防工程标准定额和质量监督站(或分站)提供民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资料即可。

附建式人防工程具体监督方案如下:2、单建式人防工程按照《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自治区人防工程标准定额和质量监督站(或分站)除对建设各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设计文件,对单建式人防工程负责全面的质量监督。

在监督工作中,自治区人防工程标准定额和质量监督站(或分站)重点监督人防工程实体质量、防护设备质量和工程资料等。

单建式人防工程具体监督方案如下:3、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按照《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自治区人防工程标准定额和质量监督站对有特殊要求的人防工程建设各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设计文件,对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人防工程负责全面的质量监督。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项目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项目
无损检测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检测系统工作性能测试方法JB/T9214—20106、7
无损检测焊缝磁粉检测JB/T6061-2007附录D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 01—20023.4.4.3.3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RFJ 04—20098.1.3
2.7
接触式超声脉冲回波法测厚方法GB/T11344-20089
2.13
密闭性能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 01—20023.4.3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RFJ 04—2009第四章
2.14
垂直度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RFJ 04—20098.3.4
焊缝尺寸
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RFJ 04—20098.1.3
1.5
密封胶条压缩反力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 01—20023.4.2
防护设备用海绵橡胶密封条GCB6—89 附录A
1.6
漆膜厚度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 01—2002 3.4.4.3.5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项目
目录(一)
序号
检测对象
序号
参数名称
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
1
手动钢结构门
1.1
外形尺寸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 01—2002 3.4.4.1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RFJ 04—20098.3.1、8.3.2、8.3.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应急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应急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2012年5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设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与成员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接受本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

第六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设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本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分析、综合协调、督查指导等职责。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建设。

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应当设立专项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或者确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

新疆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销售安装合同

新疆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销售安装合同

安装款给乙方。
第四条 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 , 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1. 合同订立后
个工作日内 ,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
%的设备备料款 ,计: ¥
元。
2. 工程进度达到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
%的工程进度款 ,计:¥
元。3. 工程进度达到源自,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
%的工程进度款 ,计:¥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新疆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销售安装合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制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 (国人防〔 2014 〕 438 号) 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 ,订立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安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 ,专业性强 ,合同履约期长 ,双方订立合同时应内容具体、全面、严谨。 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依照《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 ( RFJ01-2002) 和《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 标准》 ( RFJ04-2009) 的标准执行。 四 、 本 合 同 适 用 于 在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境 内 具 有 生 产 、 销 售 资 格 的 人 防 专 业 设 备 生 产 安 装 从 业 能 力 达 标企业。
1. 乙方任命的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总代表 ,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 , 甲方或监理公司给予的任何书面通知将视为已经有效地给予乙方。若乙方代表 易人 ,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 ,其后任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2. 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 ,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乙方的要求、通知 ,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监理公司及甲方代表 ,监理公司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人民防空避难场所标志标准(试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人民防空避难场所标志标准(试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人民防空避难场所标志标准(试行)一、总则1、为满足城市防空防灾的需要,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规范城市人民防空避难场所标志,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中城市人民防空避难场所分为场地型和建筑型两类,即人民防空避难场地和人民防空避难所。

3、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人民防空避难场所的术语和定义、图形符号、标志、平面示意图及标志的设置与制作等要求。

4、城市人民防空避难场所标志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自治区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二、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战时和平时突发事件状态下,供城市居民紧急疏散、安置的避难建筑和场地的标志设置。

三、术语和定义1、平时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2、城市人民防空避难场地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广场等开敞空间区域,通过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以为城市居民提供疏散和临时避难的场地。

3、城市人民防空避难所为应对战时和平时突发事件,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临时生活的安全建筑即人员掩蔽工程。

四、规范性引用文件和依据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T 1000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 16903.1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第1部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原则GB/T 20501.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图形标志及相关要素GB/T 20501.3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3部分:平面示意图和信息板五、设置要求1、城市人民防空避难场地1.1用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1.2人均避难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1.3符合周边建筑物倒塌安全防护距离要求。

计算方法:框架结构0.5-1H,砖混结构0.5H,砖承重结构0.33-0.5H。

(H为建筑檐口到地面高度)1.4满足救援和救灾物资运输车辆通行的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进疆销售备案内容
钢筋混凝土防护设备、钢结 构手动防护设备、阀门 钢筋混凝土防护设备、钢结 构手动防护设备、电控门、 防电磁脉冲门 钢筋混凝土防护设备、钢结 构手动防护设备、电控门、 防电磁脉冲门 钢筋混凝土防护设备、 钢结构手动防护设备、阀门 、 钢筋混凝土防护设备、钢结 构手动防护设备、阀门、电 控门、防电磁脉冲门、地铁 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 新型人防专用吸收过滤器 RFP-500、RFP-1000 新型人防专用吸收过滤器 RFP-500、RFP-1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防防护设备备案厂家(20
编号 企 业 名 称
乌鲁木齐华天筑城防护设备 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民防特种材料有限 公司 乌鲁木齐西蓝天防护设备有 限公司 绍兴金盾人防备制造有限 公司 山东中昊民防设备 有限公司
国家人防生产许可证编号
国人防办 厂证字第131号 国人防办 厂证字第070号 国人防办 厂证字第020号 国人防办 厂证字第116号 国人防办 厂证字第023号 国人防办 厂证字第05号 国人防办 厂证字第01号
1 2 3 4 5 6 7
江苏中豪防护工程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 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备案厂家(2012年)
许 可 生 产 范 围
钢筋混凝土防护设备、钢结 构手动防护设备、阀门 钢筋混凝土防护设备、钢结 构手动防护设备、电控门、 防电磁脉冲门 钢筋混凝土防护设备、钢结 构手动防护设备、电控门、 防电磁脉冲门 钢筋混凝土防护设备、 钢结构手动防护设备、阀门 钢筋混凝土防护设备、钢结 构手动防护设备、阀门、电 控门、防电磁脉冲门、地铁 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 新型人防专用吸收过滤器 RFP-500、RFP-1000 新型人防专用吸收过滤器 RFP-500、RFP-100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