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结业考试制度
驾校结业考试制度

驾校结业考试制度一、凡是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的学员都必须参加结业考核工作,结业考核员需持证上岗,二、结业考核分为三个科目科目一: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二:为场内驾驶(桩考)科目三:为道路驾驶(场内道路和实际道路驾驶)三、考核日期在本科目培训结束后进行。
四、考核方式:1、科目一使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2、科目二每位学员有两次机会由结业考核员主考(桩考)。
3、科目三学员上车考核时教练员跟车,考核员主考,进行场内项目和实际道路驾驶考核。
五、科目三考核合格者由教务科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结业证书,并将复印件存入学员档案。
不合格者通知继续学习后,重新安排补考。
驾校教学管理制度一、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1、公司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
2、学员补课的规定。
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准参加本科目考试。
二、教学实施计划管理1、教务科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实际驾驶操作训练的教学实施计划。
2、理论教学和实操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
三、驾驶培训记录管理1、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是考核学员培训学时的合法凭证。
应认真填写,不能弄虚作假。
2、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由教练员在培训记录上填写培训学时,然后按照先学员后教员的顺序签名,教务部门签名后,加盖学校培训学时审核专用印章。
3、教务科持驾驶培训记录到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凭驾驶培训记录及相关手续到公安交警部门约考4、驾驶培训记录一式三份,科目三培训结束时,经交通部门审核后分别各存一份(交通部门、交警部门和培训机构)。
5、培训机构留存的驾驶培训记录存入学员档案。
驾校诚信承诺制度为全面提高公司诚信意识和道德水准,树立“诚信为本,信誉至上”的驾培风尚,弘扬公司文化,善待学员,维护公司声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诚信内容1、按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顺序、内容、时间进行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3、训练中保证学员的安全,防止人员伤害。
驾校结业证考试内容

驾校结业证考试内容
驾校结业证就是所谓的驾照,考试科目分为科目一、二、三、四。
科目一考法规,考试内容是安全驾驶相关知识,题目共有1000道,从中抽考100道,90分及格。
科目二包括桩考和场地。
桩考,也称为钻杆,包括倒库、移库、贴库。
场地考试则包括定点停车、坡起(和定点停车合在一起考)、起伏路、连续障碍、连续弯道(曲线路)、限宽门、九十度直角弯道、侧方停车、单边桥等。
科目三的考试内容分为两项,除了路考,还增加了安全文明驾驶考试,俗称“科目四”,考量“车德”。
科目四考试项目都是安全文明驾驶试题,总计考50题,每题2分,总分90分及以上及格。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同地区驾校结业证考试内容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查阅相关规定或咨询当地驾校以获取准确信息。
驾校结业考试制度

驾校结业考试制度第1篇:驾校结业考试制度结业考核的学员是已经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的必经程序的考核。
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规范结业考核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的学员都必须参加结业考核工作,结业考核员需持*上岗,二、结业考核分为三个科目科目一: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二:为场内驾驶(桩考)科目三:为道路驾驶(场内道路和实际道路驾驶)三、考核日期在本科目培训结束后进行。
四、考核方式:1、科目一使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2、科目二每位学员有两次机会由结业考核员主考(桩考)。
3、科目三学员上车考核时教练员跟车,考核员主考,进行场内项目和实际道路驾驶考核。
五、科目三考核合格者由教务科发给中华*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结业*书,并将复印件存入学员档案。
不合格者通知继续学习后,重新安排补考。
第2篇:驾校安全管理制度驾校安全管理制度驾校安全管理制度驾校安全管理制度一、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驾校教练员、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二、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三、定期组织安全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道路安全检查,针对教练员、驾驶员在行车训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把不安全的因素消灭在萌芽中。
四、自觉服从驾校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学院、驾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五、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 (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 ,确保[四良" (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 ,(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
六、严格遵守安全驾驶*作规程,随带驾驶*、行驶*及相关有效*件。
驾车时不准闲谈、吸*、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四川驾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

每发现1份不持驾驶培训记录申请驾驶证考试扣20分。
4.按规定填写驾驶培训记录。
(1)每发现1份不按规定填写扣5分;(2)有弄虚作假行为每人次扣20分。
(五)计时预约培训(30分)
1.施行计时预约培训。
未施行扣30分。
2.落实学员预约培训承诺。
不能兑现承诺每人次扣5分。
(七)学籍管理 (30分)
1.建立学员文字、电子档案。
(1)未建立扣30分;(2)每少建立1个学员档案扣5分。
2.学员档案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结业考试成绩单。
(1)学员档案内容每缺少1项扣10分;(2)每发现1个学员档案内少项扣2分。
3.学员档案保留期限应符合有关规定。
每发现1个学员档案保留期限不符合有关规定扣5分。
1.无参与买卖假驾驶证行为。
凡有参与买卖假驾驶证的行为扣50分。
2.无不持培训记录直接申请考试行为。
凡有不持培训记录直接申请考试的行为扣50分。
3.一、二、三科目考试一次合格率要达到规定标准。
(1)一科目考试低于80%扣10分;(2)二科目考试低于70%扣20分;(3)三科目考试低于60%扣30分。
(1)未收集整理扣10分;(2)对调查意见未整改每人次扣10分。
(七)遵守行业管理规定(40分)
1.正确、及时贯彻行业管理有关要求。
每发现1次未按要求贯彻的扣10分。
2.及时、准确向有关部门报送相关资料。
(1)未及时或准确报送每次扣5分;(2)不报送每次扣20分。
3.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管理,必须做到熟悉业务、责任心强,差错率低于3%。
(1)差错率大于3%的扣10分;(2)大于5%的扣20分。
驾校结业考核管理制度

驾校结业考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驾校学员结业考核工作,提高考核公平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驾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考核对象1. 考核对象为已完成驾驶培训课程的学员,取得相应学时要求的学员。
2. 各类车型学员结业考核标准与相关要求如下:- C1类车型:适用于普通小型汽车驾驶员培训考核。
- C2类车型:适用于普通中型汽车驾驶员培训考核。
- C3类车型:适用于普通大型汽车驾驶员培训考核。
- C4类车型:适用于普通摩托车驾驶员培训考核。
- C5类车型:适用于普通三轮汽车驾驶员培训考核。
- C6类车型:适用于普通轻便摩托车驾驶员培训考核。
三、考核内容1. 理论考核:包括交通法规、交通安全常识、车辆结构与检查等内容。
2. 技能操作考核:根据各类车型学员所学到的技能,进行路考、场考等考核内容。
3. 道路驾驶安全:学员在考核中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交通信号,注意行驶安全。
四、考核流程1. 学员结业考核时间由驾校安排,学员需提前做好准备,验车、考证等工作。
2. 考核过程中,学员应当配合考官的指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3. 考核结束后,考核成绩由考官及时公布,不合格者需进行补考。
4. 补考未通过者,需重新预约考试,合格后方可结业。
五、考核标准1. 学员合格标准为理论考核满分80分以上,技能操作考核满分100分。
2. 学员在考核中若发生事故、违章等行为,按照驾校规定处理。
3. 学员未通过考核者,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学习,并参加补考。
六、结果通知1. 结业考核结束后,考核成绩将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学员。
2. 不合格学员需按照驾校规定时间进行补考,合格后可再次参加结业考核。
七、附则1. 驾校结业考核管理制度如有变动,由驾校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本管理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以上为驾校结业考核管理制度,希望学员们能够认真遵守,按照规定完成考核,顺利结业。
祝愿大家都能成为合格的驾驶员,安全驾驶,规范行车。
4结业考试制度

恩施市职中驾校结业考试制度为保证培训质量,规范结业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结业考试对象和时间凡是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的学员都应当参加结业考试。
考试日期在每个科目培训结束后,到公安交通管部门考试前进行。
二、结业考试科目和内容1、科目一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2、科目二为基础和项目驾驶。
3、科目三为实际道路驾驶。
4、科目四为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三、结业考试组织方式1、科目一和科目四考试:学员第一阶段和最后一个阶段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教练员向结业考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教学日志,经审核合格的统一安排考试。
考试采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2、科目二考试:学员第二阶段培训结束后,分别由培训教练员向结业考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教学日志,经审核合格的统一安排考试。
科目二考试以单车为单位,由两名结业考核人员监考。
3、科目三考试:学员第四阶段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教练员向结业考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教学日志,经审核合格的统一安排考试。
科目三考试以单车为单位,在实际道路上考试,由两名结业考核人员监考。
四、考核评定1、结业考试成绩评定标准,参照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考核合格的,考核人员在教学日志阶段性考核栏内签字并盖章。
2、第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学员,经学员自己提出,结业考核小组安排补考计划,允许进行第二次考试;第二次考试仍不合格的,终止本次考试,单位根据实际操作差距,制定补训办法,3-7天内再进行考试。
五、结业考试成绩管理1、结业考试成绩由结业考核人员填写在结业考核成绩单上,并交结业考核小组录入计算机管理。
2、结业考核人员应当定期总结考试情况并反馈给教学管理机构。
教学管理机构根据考试暴露出的问题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六、结业证书发放管理1、结业考核小组根据学员考试成绩及时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
2、结业考核小组应当及时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装入学员档案。
驾校结业考试制度

驾校结业考试制度
驾校作为学员学习驾驶技能和交规知识的重要场所,结业考试制度
是保障驾驶员安全、规范驾驶行为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从考试内容、
考试形式、考试标准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结业考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理论考试和实际驾驶考试。
理论考试主要考查学员对交通法规、道路标志、车辆结构及驾驶
常识的掌握程度;实际驾驶考试则主要考察学员在道路驾驶中的实际
操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这两个方面的内容是结业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考核学员是否具备上路驾驶能力的重要指标。
其次,结业考试的形式通常分为笔试和路考两种形式。
笔试是理论
考试的一种形式,学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定数量的选择题和
判断题,以考查其对交规知识的掌握情况。
而路考则是实际驾驶考试
的形式,学员需要在考官的监督下完成一系列驾驶任务,以考核其在
实际道路驾驶中的能力和表现。
最后,结业考试的标准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客观性。
考试标准应当明确规定每一个环节的要求和评分标准,以确保每一个学员在同等条件下接受同等评价和考核。
此外,考试过
程中的安全性也是考生和考官需要重视的问题,确保考试的安全是保
障考试有效性和学员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
综上所述,驾校结业考试制度是一项重要的考核措施,对于培养合
格的驾驶员和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希望相关
部门能够不断完善和改进结业考试制度,确保每一位学员都能够在合
适的时间内通过结业考试,获得驾驶证书,做一个安全守法的合格驾驶员。
驾校管理制度

一、学员报名入籍后,就是驾校的正式成员,直到毕业离开驾校。
学员学习期间,驾校有权对学员进行管理。
二、学员管理包括:学员的日常行为管理、学籍管理、学员的档案管理等方面。
三、学员应遵守驾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驾校统一管理,刻苦钻研驾驶技术,勤学苦练,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四、学员应恭敬老师、团结同学、爱护公物,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卫生、守纪律,不打人骂人,学习期间严禁赌博、酗酒、闹事。
五、学员训练时应听从教练员指挥,遵守操作规程。
训练时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背心,更不能赤膊上车。
学车时不许抽烟、打手机以及有碍的驾驶行为。
六、要建立学员电子档案、文字档案。
学员档案以及IC卡发放等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所有档案资料必须齐全有效。
学员应认真填写教学培训日志,学员毕业后,驾校要填写学员结业登记表和结业证书,档案要按照填写学员结业登记表和结业证书,档案要按照要求及时归档备查,保存期为四年。
七、学员毕业后三年内若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实行责任倒查,因此所有资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
一、教练员应符合教练员基本条件:具有高中或者以上文化程度;五年(C1)或者十年(B2)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并取得教练员证后方可上岗。
二、教练员上岗前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若自愿继续工作应与驾校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
三、建立教练员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教练员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必须齐全。
四、教练员的准教车型要与教练员证上的准教车型一致,严查无证上岗或者准教车型不相符的现象存在。
五、教练员应遵守驾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统一管理和调配。
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内容、要求施教,自觉规范教学行为。
六、教练员应在规定的教练路段、路线、场地教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保证教学安全。
七、教练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文化素质,热爱本职工作,为教清廉、作风正派,不吃、拿、卡、要,收取学员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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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业考试制度
为了全面检验贯彻教学大纲、执行教学计划情况,在完成全部的规定培训项目及学时,送公安部门考试前,组织学驾人结业考核。
结业考试是发放学员结业证的必经程序和依据,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是考取驾驶证的根本保证,为规范结业考试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试对象
凡是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的学员都必须参加并通过结业考试工作。
每期(车)学员在完成全部培训计划、学时时,驾校将组织学员进行结业考试。
二、结业考试科目和内容
1、结业考试分为三个科目:科目一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相关知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科目二为场内驾驶技能考试科目(桩考);科目三为道路驾驶技能(场内道路和实际道路驾驶)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
2、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3、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4、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
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5、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并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6、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7、以上考试具体内容参照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补充;
三、考试日期和方式
1.考试日期,在本科目培训结束后,到公安交管部门考试前进行。
2.考试方式
(1)科目一考试使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2)科目二以单车为单位由学校一名结业考核人员施考。
(3)科目三路考以单车为单位由学校两名结业考核人员施考,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使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3、考试分设科目一进行理论考核。
通过科目一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科目二、三项目考核。
考试分设科目二、三项目进行实地考核。
B类车可增加道路驾驶考核,使用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结业考核成绩单”。
四、监考
1、科目一考试时由理论教员监考。
2、科目二、三考试时由总教练或结业考核人员监考。
3、分管教学的领导要不定期监考。
4、结业考核人员应具有汽车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或汽车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教练员工作5年以上,具有10年以上驾驶经历,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结业考核人员每季度将考试情况反馈给办公室。
办公室根据考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五、补考
1.考试不合格的允许当场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终止考试。
2.下次补考应在三日后由教员提出,并做出补考计划,重新安排考试。
六、考试成绩评定
1、考核与考评相结合。
考试成绩评定,比公安部规定的123号部令评分标准提高二个百分点。
2、考评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公安部门的考试。
七、结业证的发放
1、学员结业考试成绩由结业考核人员填在学员申请表上,并输入计算机。
单位造册登记,统计留存(档),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
2、考评成绩合格者,培训科根据学员考试成绩及时发放学员结业证,并将结业号等相关资料录入个人学籍卡。
3、未完成培训项目,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严重违反各项管理规定者缓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