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构建规范化生活卫生管理模式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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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印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纲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纲要》的通知
一、教育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治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教育矫治工作目标。通过综合运用各种教育矫治方法和手段,帮助戒毒人员认清毒品危害,树立法制观念,提升道德情操和文化素养,改善不良心理,掌握就业谋生技能,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戒除毒瘾,成功融入社会。
(二)教育矫治工作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立足戒毒人员的戒毒需要,科学安排教育内容,选择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法,给予戒毒人员人文关怀和必要的社会救助,营造尊重、信任、互助的人文矫治氛围,充分调动戒毒人员自觉、主动参与教育矫治的主体意识。
突出个别谈话方式。强制隔离戒毒所大(中)队民警对每名戒毒人员每两个月要至少安排一次个别谈话。对新入所和变更大(中)队的、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外出探视前后或者家庭发生变故的、长时间无人探访或者家人不与其联系的、情绪和行为明显异常的、变更执行方式、所外就医、延长或临近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及时进行个别谈话。
开展后续照管政策宣传教育。向戒毒人员介绍就业形势和政策,帮助戒毒人员合理选择就业岗位;向戒毒人员介绍戒毒康复、社区康复的机构和流程,动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到戒毒康复场所体验戒毒生活,帮助戒毒人员了解美沙酮维持治疗等社会公益项目的参与方法,使他们出所后能够及时寻求支持和帮助。
三、教育矫治方法
(一)发挥课堂教学功效。完善教材体系。以司法部统编教材为主,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自编辅助教材,进一步丰富和深化基础课程内容,体现当地特色。
(三)配备完善的教育矫治设施设备。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设置与收治人数相适应的教学、文体活动、图书阅览、职业技能培训等功能用房,配备齐全的电化教学设施和教学网络。应当设置心理矫治中心和身体康复训练中心,配备满足开展康复训练需要的设施和设备。发挥科技在教育戒治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提高教育矫治的科技含量。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条件,收集、运用、管理教育矫治信息,并充分交流和共享这些信息,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

调研参考:推进“智慧戒毒”建设研究

调研参考:推进“智慧戒毒”建设研究

调研参考:推进“智慧戒毒”建设研究调研参考:推进智慧戒毒建设研究一、智慧戒毒提出的背景与战略意义(一)背景智慧戒毒是对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和十三五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的细化。

2019年1月30日,司法部办公厅印发《智慧戒毒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智慧戒毒的主要内容是建设六大平台,即大数据平台、执法管理平台、安防指挥平台、智慧戒治物联平台、教育资源平台、社会延伸平台。

同时印发了《智慧戒毒总体技术规范》等三项标准,4月,司法部发布实施了《智慧戒毒教育矫正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等10项标准。

我局天堂河强戒所被确定为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智慧戒毒所建设试点单位,将于9月底进行正式验收。

为了快速推进智慧戒毒工作,我们编写并印发了《北京市监狱(戒毒)管理局智慧戒毒建设实施意见》、《2019年智慧戒毒工作要点和2019年智慧戒毒工作推进方案暨任务分工》等相关文件和方案,明确了我局推进智慧戒毒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随着北京市机构改革的推进,特别是两局合并以来,一些业务和工作流程有不同程度的调整,这给智慧戒毒建设带来的即是机遇也是挑战。

一方面,智慧监狱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女子监狱顺利通过司法部智慧监狱验收,智慧戒毒的推进可以深度借鉴智慧监狱的建设经验,共享相关资源,取得快速推进。

另一方面,业务和工作流程的调整也使原有业务应用系统必须做出相应调整,短时间出成果的难度大大增加。

(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特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被管人员性质,司法部的定义为病人、受害人、违法者,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我们坚持人本、科学、安全、救助的戒毒工作理念,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建设,不断提高戒毒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一体化水平。

截至目前,3个承担强制隔离戒毒任务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均已通过了局统一验收,初步达到了全国统一戒毒模式要求。

全国统一戒毒模式的核心内容即四区五中心,四区指的是将戒毒人员生活区调整划分为生理脱毒、教育适应、康复巩固和回归指导四区,根据各区的不同特点,进行区别化的环境布置,配备区别化的设施设备,张贴悬挂区别化的标识。

正文部分社区戒毒模式相关问题思考

正文部分社区戒毒模式相关问题思考

毒品问题已成为我国当前严峻的社会问题,我国长期以来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即行政手段开展禁毒工作,然而涉毒行为依然猖獗,吸毒人数不但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反而有有不断上升之势。

吸毒不仅对当事人的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方而造成了深刻的负而影响,而且越来越多地从个人问题上升到了社会问题之上,随着政府、企业承担的社会职能逐步向社会转移以及居民需求的多样化,社区已成为城市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广大居民群体组织活动、交流信息、提供服务的平台,也成为城市各种社会矛盾的交汇点。

就禁毒治理来讲,社区是发现涉毒人员的主要场所,也是吸毒人员戒断的后续场所。

可以说社区是营造禁毒氛围的主阵地,占据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的“前沿”地位,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的作用。

所以在原有行政手段低效甚至失效的的情况之下,《禁毒法》颁布确立了社区戒毒模式,改变了以往吸毒必须强制戒毒的模式,这种更加人性化的模式必将推动我国禁毒事业的进步。

一、我国毒品问题的现状以及戒毒手段。

(一)我国毒品问题现状。

毒品问题已成为当今世界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毒品泛滥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灾难。

而毒品的肆虐不受地理边界的限制,现如今全球已很难找到一块净土。

对于毒品的危害,我过有着沉痛的教训,在我国历史上,曾经饱受鸦片的迫害因此而被称为“东亚病夫”。

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府凭借对社会有效地控制和廉洁的干部队伍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利用三年的时间彻底清除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毒瘤”,使2000万烟民摆脱烟瘾,〔1〕新生。

于1953年庄严的向世界宣布我国成为无毒国,让世界为之惊叹。

在享受了30年无毒国的美誉之后,在全球毒品蔓延的情况之下,伴随着改革开放,毒品问题于20世纪80年代在我国又卷土重来,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中国社会由1978年进入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加速期,尤其是经过近10年来已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洗礼,中国经济呈现出历史上少有的生机勃勃的发展局面。

于此同时经济转轨带来了社会结构一系列的深刻变化,然而社会主义化的价值观却蔓延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蔓延完全的建立起来,出现了所谓的“文化堕落”现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工作办法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工作办法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工作办法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第一章遵规守纪方面第一条不能正确认识强制隔离戒毒,不承认吸毒违法,拒不承认自己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身份的,扣1-3。

第二条煽动他人违反戒毒场所规章制度或散布不良言论,消极抵抗戒毒管理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3 分,第三条擅自离开规定的活动范围,情节轻微的,扣0.5-3 分。

第四条违反队列、集会、讲评等集体活动纪律的,扣0.5-2 分。

第五条擅自与外来人员接触,收受或索要财物,情节轻微的,扣1-2 分。

第六条携带、私藏、传递违禁物品的,情节或后果较轻的,扣1-2 分。

第七条违反消防安全制度,使用明火或在禁烟区吸烟,情节或后果较轻的,扣0.5-2 分。

第八条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情节轻微的,扣1-2 分。

第九条违反违反探访、通讯、通信、就医、购物规定的,扣0.5-1 分。

第十条不按规定着装或佩带胸牌的,扣0.5-1 分。

第十一条进入工作人员办公室不喊报告,擅自进入的,扣0.5-1 分。

第十二条辱骂、戏弄他人或无事生非,情节轻微的,扣0.5-2 分。

第十三条遇有来宾、领导、工作人员到来时不讲究礼节礼貌或路上遇见不主动靠边让路的,扣0.5-1分。

第十四条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的,扣1-3 分。

第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有__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或后果比较严重的,可以给予1-9 分的罚分。

第二章教育矫治方面第十六条不按规定参加各种学习,或迟到、早退的,扣1-2.5 分。

第十七条违反课堂纪律,不尊重老师,影响课堂秩序,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2.5 分。

第十八条不按时完成作业,加学习训练不认真的,扣1-2 分。

第十九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试考核的,扣1-2.5 分。

第二十条考试作弊或者故意交白卷、考试不及格的;扣1-2.5 分。

第二十一条未按时完成作业或其它学习任务的,扣0.5-2 分。

第二十二条传阅、阅读、收藏淫秽物品,传抄非法宣传品或传播封建迷信、淫-乱思想的,扣0.5-2.5分。

对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审思

对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审思

对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审思作者:解添明于文静来源:《西部学刊》2022年第17期摘要:法律家长主义作为一种承认个体主体地位、尊重个体私人空间,以保护行为人自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而对行为人的自损行为进行某种限制的法律干预模式,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有多种体现,同时也有自身所必须遵守的原则。

以法律家长主义为视角对强制隔离戒毒制度进行分析,发现该制度以保护强制隔离戒毒者为目的,通过限制吸毒成瘾者的自由,综合运用各种科学方法以戒断其毒瘾,这一制度设计完全契合法律家长主义理论的相关要求,具有正当性。

以法律家长主义为基础,审视强制隔离戒毒制度,需要通过进一步明确法律属性、明确对象标准、推进决定者与实施者相分离以及建立健全听证和救济制度等措施进行完善。

关键词:法律家长主义;强制隔离戒毒制度;正当性中图分类号:D92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2)17-0060-04一、何为法律家长主义(一)对法律家长主义内涵的理解1.承认个体涉己行为的存在——法律家长主义的逻辑前提个体能在多大限度范围内控制自己的行为一直是哲学家们思考的问题,这一问题延伸到法理学领域,对法律家长主义的思考应运而生。

法律家长主义存在的逻辑前提是:承认个体具有独立、自治的私人空间,进而承认某些行为是涉己行为,绝大多数的涉己行为法律由行为人自治即可[1]。

因而,法律家长主义理论存在的前提是对个人独立、自治的私人空间的充分尊重和对人的主体地位的充分賦予。

2.法律干预的目的——保护行为人自身利益法律家长主义区别于其他法律干预模式最显著的特点是,在承认私人空间、尊重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对某些危险的涉己行为进行干预,这种干预的目的是制止行为人的自损行为,保护行为人的自身利益。

要说明的是,很多时候保护自身利益与保护公共利益之间并不冲突,但法律家长主义更关注行为人自身的安全与利益。

3.法律干预的方法——对行为人进行某种限制按照自由主义论者的观点,若行为与他人无涉则不应当受到法律的干预[2]。

戒毒条例

戒毒条例

《戒毒条例》施行6月26日是第24个国际禁毒日。

国务院公布《戒毒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

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3个月至6个月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强制戒毒在我国已有15年历史,是戒毒最有力度的措施,主要是针对吸毒成瘾严重的人员。

禁毒法施行前,强制戒毒场所分为两类:一类是隶属公安部门的原强制戒毒所,另一类是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管理的劳教戒毒场所。

由于种种原因,两种场所戒毒资源不仅无法取长补短,形成合力,反而由于利益驱动而相互争夺戒毒资源,搞重复建设等,造成人力、物力上的极大浪费。

禁毒法将两类强制戒毒场所统称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

《戒毒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其管理体制,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分别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并由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分段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转送衔磨合,是《戒毒条例》实施后值得关注的问题。

来源:《法制报》在2011年6月26日第24个国际禁毒日当天,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戒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该条例?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同时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由国务院规定。

为了实施禁毒法规定的各项戒毒措施,全面规范戒毒工作,有必要在总结以往强制戒毒、劳教戒毒执法实践经验,以及禁毒法规定的其他戒毒措施的试点经验基础上,制定《戒毒条例》。

问:条例对自愿戒毒是如何规定的?答:禁毒法对自愿戒毒作了原则规定: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吸毒人员主动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戒毒条例(2018年修订)

戒毒条例(2018年修订)

戒毒条例(201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8.09.1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施行日期】2018.09.18•【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戒毒管理正文戒毒条例(2011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7号公布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戒毒工作,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戒毒工作体制。

戒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采取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措施,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戒毒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禁毒委员会可以组织公安机关、卫生行政和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开展吸毒监测、调查,并向社会公开监测、调查结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依法责令社区戒毒、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社区康复,管理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戒毒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制定戒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戒毒医疗服务提供指导和支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康复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指导和支持。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执法业务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执法业务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执法业务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第一篇: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执法业务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执法业务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一、单选题1.《禁毒法》于(C)年正式施行。

A.2008.6.26B.2007.12.1C.2008.6.1 2.《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于(B)年正式施行。

A.2012.7.25 B.2013.6.1 C.2014.6.26 3.对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C)年的社区康复。

A.一年 B.二年 C.三年4.戒毒人员受到表扬奖励的,另加考评分(C)分。

A.5 B.8 C.105.戒毒人员入所后,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书面通知其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戒毒人员入所之日起(C)日内发出。

A.2B.3C.5 6.一次单独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B)日,单独管理不得连续使用。

A.2B.5C.7 7.戒毒人员外出探视及在途时间不得超过(B)日,对非因不可抗力逾期不归的戒毒人员,视作脱逃处理。

A.5B.10C.15 8.单独管理应当经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采取单独管理措施,并在(B)小时内补办审批手续。

A.12小时B.24小时C.36小时 9.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在解除强制隔离戒毒(B)日前通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出具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送达戒毒人员本人,并通知其家属、所在单位、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将其领回。

A.2B.3C.4 10.组织戒毒人员参加生产劳动的,应当支付劳动报酬。

戒毒人员劳动时间每周不超过5天,每天不超过(B)小时。

法定节假日不得安排戒毒人员参加生产劳动。

A.5B.6C.7 11.戒毒人员食堂实行(C)小时食品留样制度。

A.24B.36C.48 12.戒毒人员入所(B)天内,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为其建立诊断评估手册,记载其生理脱毒、身心康复、行为表现、社会环境与适应能力等情况,作为诊断评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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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构建规范化生活卫生管理模式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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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卫生科构建规范化生活卫生管理模式
的总结

我生卫科自开展“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执纪”专项
教育整顿活动以来,为进一步提高劳教、强戒人员生活卫生
保障及队内管理教育规范化,响应所工作部署,努力搞好管
理规范建设年、警察队伍整顿及三项教育活动,坚持以劳教
人员教育转化率为首要标准和生活卫生保障基础,以科学发
展观为行动指南,紧密联系劳教、生卫工作实际,深入研究
管教、生活卫生业务,确保场所安全稳定,促进劳教人民警
察队伍建设,坚持以活动推进党风、以活动改善作风、以活
动带动警风,抓班子带队伍,强化规范管理,积极开展学习
班、讨论班,查找自身问题,已取得很大成效。现将在活动
中工作汇报如下:
一、规范生活卫生各项制度,强化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落实管理规范化。
组织科室民警开展学习班,认真学习各相关法律法规、
制度,学习历年局、所下发关于生活卫生工作各种文件,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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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对疾病急救知识、各种常见病情的了解、学习关于饮食卫
生、食堂工作等规范性文件,加强隐患防范(防火、防电、
防流行病、防集体中毒)意识,加强人性化管理,注重以人
为本,保障和改善强戒人员生活。并对照局关于劳教场
所生活卫生管理标准化的要求和生卫工作表薄册统一标准,
按照科室、大队、食堂管理、医疗卫生等四大类进行规范,
建立生活卫生工作表薄册,实行规范化管理,使各项工作有
章可循。防止和克服了工作中的随意性,推动生卫工作健康
有序的发展。
为切实体现生卫执法的透明度,劳教、强戒人员食堂坚
持每周公布食谱,每月公开伙食账目,严格做到账物相符,
账帐相符,认真接受在所人员监督。同时,财务和政监部门
还定期对食堂账目进行内部审计。
本科室时刻以党的劳教方针、政策为中心,严格按照部、
局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配合社会卫生防疫、食品卫
生、精神卫生等部门工作,在工作的同时积极进取,根据季
节变化、流行性疾病等客观因素安排讲座,以通知形式加强
生活卫生、治疗等知识,增加如食堂电气设施日检查、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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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表、新型燃料安全使用规范、新型燃料日检查制度、生
活卫生科电工有关纪律规定等适应新时期劳教管理规范化
制度、表格,为更好的将场所管理规范化和民警公正廉洁执
法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警政治、业务素质及管理规范。
继续强化安全首位意识,牢固树立“确保场所安全稳定是劳
教机关工作永恒主题”的思想观念,在巩固现有安全稳定成
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安全工作的可靠程度,以实现教育
改造安全年和 “五个为零”的工作目标。
1、“坚持首要标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组织干警
展开学习,加强民警的政治和思想建设工作。
2、进一步加强“事例分析”,“心理辅导”等业务培训
课程的培训不断提高管教民警的业务水平和管教能力。
3、加强对老同志的谈话和关心,充分调动老同志工作
积极性,发挥好他们传、帮、带的积极作用。
4、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重视警容风纪,明确奖罚制
度不断提高管教民警的责任心。
5、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沟通思想,充分发挥党员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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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的模范带头作用,以促进2011年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继续发挥职能科室职能作用,服务“一线”。
随着收容人员的结构不断发生变化,尤其是《禁毒法》
实施以来,新收容的强戒人员入所时根本没有脱离脱毒期,
身体特别虚弱。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强化后勤保障和卫生防
疫是工作重点,根据上级领导的工作部署,认真统筹分析,
合理安排,减少浪费,在日常工作中真抓实干,深入细致做
好每一环节,努力做到生活卫生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1)提高食物量标准,增加营养配餐。从4月起,每
人每周早餐增加一个鸡蛋,丰富蛋白质含量。
(2)畅通交流沟通渠道,倾听心声,让强戒人员主动
参与到生活卫生工作管理中来。成立了伙委会,对伙食质量
及标准进行监督。广泛吸收强戒人员关于如何改善伙食、提
高质量的建议。
(3)严把食物质量关。完善了食物购买、监督制度,
确保进入食堂的食物无质量问题。通过竞聘,把炒菜技术好
的厨师选聘到岗位上来,确保食物精工细做,保证质量。
1、加强科学合理伙食搭配,保证质量,提高强戒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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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素质。
在有限的条件下,拓宽进货渠道,保证质量,节约开支,
保证强戒人员吃饱、吃熟、吃的卫生,做到粗粮细做,变换
菜品花样,同时做好节假日的伙食改善工作,准备应节应季
食品,办好营养餐、生日餐,尊重少数民族强戒人员的饮食
习惯,落实回汉分餐分灶,继续搞好强戒人员周菜品展示,
促进强戒人员就餐管理规范化,在后勤保障工作中体现出教
育、改造、挽救的工作方针,开展食堂达标升级活动促进食
堂管理工作全面上水平。
2、加强对强戒人员食堂操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
加强对强戒人员食堂操作员的培训,安全操作规程的考
核,定期对他们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对新调入食堂的要经身
体,健康检查合格后经批准方可调入食堂工作,做到强戒人
员食堂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做到每一个食堂操作员都达标。
3、做好后勤服务。办好强戒人员购物超市,超市物品
严把进货渠道关,防止伪劣日用品和变质食品流入;做好强
戒人员的防暑降温和防寒过冬工作;
4、发挥强戒人员伙食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召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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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会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进一
步落实“三明确”,“三分开”,“三公开”制度。
5、落实对强戒人员食堂的卫生检查和餐具消毒制度,
严把病从口入关。针对强戒人员食堂电器多,使用频繁,各
项电路设施老化生活卫生科专门指定一名持证电工人员负
责对强戒人员食堂电器设施进行维护,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
隐患事故。
三、强化卫生防疫 坚持标本兼治
首先,积极开展所内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坚持每周一至
二次全所性的彻底消毒,重点对强戒人员宿舍,生产场地、
食堂、所部办公区、排水沟、卫生间等容易被忽视的区间消
毒。在每年春夏两季流感传染病流行期间,坚持每天一次全
所消毒,堵住了各种传染病的所内发生,有效地控制了疾病
传染源。
其次,重点开展专项预防活动。强化卫生防疫工作,坚
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食源性季节性的疾病防治工
作,尤其要加强对甲流的预防。利用广播、板报、生活卫生
报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进行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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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警察和强戒人员的卫生防疫知识,抓好肝炎、梅毒、艾滋
病防控监测。
第三,坚持“有病及时治疗”。为全所强戒人员建立了
健康档案。较好地把各种疾病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继续做
好防病治病工作加强对病好的管理,特别是慢性病的跟踪。
建立三级就诊治疗体系,有效提高医疗救治效率。常规
病痛在大队即可处置,我所为各管教大队增派三名医疗人
员,统一配备了急救箱、电子血压计和担架等基本医疗装备,
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头痛发热等常规病痛,由驻队医务人员
的指导下进行及时处置;常见病症巡诊解决,由巡诊医生到
各队进行现场诊治;复杂病症医院就诊,对巡诊医生无法独
自处置的,由干警送至医院进行系统诊治。做好对患病强戒
人员的治疗工作。对危、重病人员密切观察,注意病情变化,
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管理,从心理角度消除强戒人
员对药物依赖。
我所主要开展心理咨询与干预及治疗工作,我们将心理
矫治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去,建立集药物治疗、心理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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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思想教育、生产和劳动教育及生活为一体的管理模式,
重视心理的干预,如自我心理调节能力的培养、行为的矫正
和训练、人格的塑造以及社会功能的恢复等。
五、做好内务管理和环境美化工作。
加强卫生管理工作,坚持强戒人员内务卫生评比,坚持
环境卫生巡查工作,从而有力的保证了内务卫生管理水平及
环境卫生面貌。

生活卫生科
201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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