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气失爆判别标准
最新整理失爆判定标准 (2)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气、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
一、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
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者。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连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隔爆外壳锈死打不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观察孔胶封及透明件破损及裂纹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
接线柱、绝缘座管烧毁,使两个空腔连通的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在隔爆外壳内不经批准随便增加元件或部件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弹簧垫圈失去弹性,弹簧垫圈大于螺帽者;螺栓或螺孔滑扣。
缺紧固螺栓、螺母、弹垫等。
螺栓拧入螺孔深度不足(普通螺栓拧入深度不小于螺栓螺纹的直径,铸铁、铜、铝件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
螺栓与螺母或螺孔不配套。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Ra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值)。
(八)、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上超过5个,且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mm的隔爆面为失爆。
(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过0.5mm,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
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锈蚀、油漆和机械性或其他杂物,否则为失爆。
(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
如何判定井下电气失爆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重点难点知识问答》,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49页,7、如何判定防爆电气设备的“失爆”?失爆是指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失去了耐爆性或隔爆性。
井下隔爆型电气设备凡违反以下各项规定、要求的,均判定为“失爆”:1、连接电缆使用合格密封胶圈,胶圈无破损、无裂缝,与电缆的接合面无间隙。
同一密封胶圈不进出两条以上电缆,密封胶圈无充填物,与电缆外护套之间无缠绕物包扎。
2、无电缆进出的闲置接线嘴必须加同等规格的胶圈和钢板(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并有防锈镀层),并上紧压紧。
有螺纹口的接线嘴达到紧固(用正手大拇指、食指、中指紧固无量),一个接线嘴不得使用两个以上密封胶圈。
3、隔爆设备的外壳无焊缝开焊、无裂纹,否则按失爆处理。
4、隔爆设备的外壳无变形、无损坏,能用正常操作方法正常开启,否则为失爆。
5、隔爆电气设备隔爆外壳的盖板、接线嘴、接线盒的连接螺钉折断,螺纹损坏,不齐全,外露余量不足,为失爆设备。
6、隔爆接合面严重锈蚀,有较大的机械伤痕凹坑,面积在50平方厘米范围内,凹凸深度超过5毫米。
连接螺钉没有压紧、防爆间隙超过规定,为失爆。
7、防爆电气设备隔离开关打开后负荷侧仍然带电。
8、可拆卸式控制器、手柄不在停止位置时仍可拆卸。
9、电气设备(防爆电气设备)的紧固螺栓(钉)和螺母须附有防松动装置(如弹簧垫圈)。
弹簧垫圈的规格须与螺栓(钉)直径相适应,否则为失爆。
10、防爆电气设备的连锁装置,起不到连锁作用或无“断电源后开盖”警告牌且未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11、接线盒座腔与绝缘端子套有破损或裂纹,连接件缺少防松弹簧垫圈或防松背母。
12、绝缘套管绝缘端子有破损、裂纹,导电杆与绝缘套管固定为一体的连接件出现扭转或松动;接线柱通过两腔隔板与绝缘衬垫固定时,缺少防松装置。
13、插接装置必须设置机械或电气连锁机构,带电条件下插接触点不能断开,当断开时不能带电。
14、隔爆型灯具将卡口改为罗口,不能超前断电,连锁装置失效,不能先断电后开罩。
井下电气失爆标准

井下电气防爆标准一、隔爆外壳1、外壳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为失爆;(严重变形指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凸凹深度超过5mm者);2、使用未经国家局指定的检验单位发证的单位所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为失爆;3、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为失爆;4、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为失爆;5、隔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为失爆;6、隔爆设备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取掉防爆电机接线盒内隔爆接线座为失爆;7、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的为失爆(具体参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电器设备);二、隔爆结合面结合面应保持光洁、完整,须有防锈措施,如电镀、磷化、涂防锈油等。
1、隔爆结合面结构参数要符合下述规定,否则为失爆:1)、平面、圆筒隔爆结构A、电气设备静止部分隔爆结合面、操纵杆与杆孔隔爆结合面以及隔爆绝缘套管隔爆结合面的最大间隙或直径差W和隔爆结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L;螺栓通孔边缘至隔爆结合面边缘的最小有效长度L1;转轴与轴孔隔爆结合面最大直径差W和最小有效长度L须分别符合下表的规定,但快动式门或盖的隔爆结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L须不小于25.0mm。
(表1)B、操纵杆操纵杆直径d与隔爆结合面长度L之间要符合表2的规定。
C、隔爆结合面的粗糙度隔爆结合面的粗糙度不得大于(不低于△5)操纵杆的粗糙度不得大于(不低于△6)2)、防爆电动机A、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结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磨擦。
采用圆筒结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K须不小于0.075mm;B、滚动轴承结构,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M须大于表1规定的W值的三分之二。
3)、螺纹隔爆结构A、螺纹精度须不低于3级,螺距须不小于0.7mm;B、螺纹的最少啮合扣数、最小拧入深度须符合表3的规定2、隔爆面上,在规定长度(L)及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的最短有效长度(Ld)范围内,如发现以下缺陷,不算失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为了确保煤矿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和防止煤矿事故的发生,制定了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失爆判定是指对煤矿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评定和检测,以确定其是否能在爆炸性环境中安全使用的过程。
一、失爆判定标准的目的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煤矿电气设备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能够安全运行,防止因电气设备引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二、失爆判定标准的依据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的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际标准。
其中,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包括《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电气设备失爆标准》等;行业标准包括《煤矿电气设备失爆检测导则》、《煤矿电气设备失爆检测技术规范》等;国际标准包括IEC60079系列标准等。
三、失爆判定标准的内容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失爆等级的判定根据煤矿生产现场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确定电气设备的失爆等级,包括I级、II级等级。
失爆等级的判定是根据电气设备在特定条件下的防爆性能来划分的,不同的失爆等级对应不同的爆炸性环境。
2.防爆性能的评定对煤矿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评定,包括外壳防护等级、温升、防腐蚀性能、导电性能等。
防爆性能的评定是通过实验室测试和现场检测等方式进行的。
3.失爆产品的认证针对通过失爆判定的电气设备,进行失爆产品的认证,包括颁发失爆合格证书、打印失爆标志等。
失爆产品的认证是对符合标准要求的电气设备进行认可和标志,确保其在煤矿生产现场的安全使用。
4.失爆检测的周期根据煤矿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煤矿电气设备失爆检测的周期,包括定期检测和不定期检测。
失爆检测的周期是确保煤矿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始终符合要求的重要措施。
四、失爆判定标准的实施为了有效实施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需要制定相应的执行细则和标准操作程序,明确失爆判定的责任人和具体操作步骤,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同时,建立完善的失爆判定记录和档案,确保失爆判定的结果可追溯和可复查。
井下电气失爆判别标准

1、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MA”标志和防爆合格证。
2、隔爆外壳有裂纹、开焊或外壳严重变形的(严重变形指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 者)为失爆;3、防爆开关或母线盒的隔爆壳内外严重脱漆、有锈皮脱落且外壳有明显的锈蚀麻点的为失爆;4、机械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使设备起不到机械闭锁的作用的为失爆;5、防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玻璃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者为失爆;6、两个隔爆腔之间贯通或去掉隔爆绝缘座者为失爆;7、隔爆结合面不得有锈蚀及油漆,应涂防锈油或磷化处理。
如有锈迹,用棉纱擦净后,留有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者仍算合格。
8、用螺栓固定的隔爆结合面,其紧固程度应以压平弹簧垫圈不松动为合格。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
a.缺螺栓、弹簧垫圈者;b.弹簧垫圈未压平、螺栓松动者;c.螺栓或螺孔滑扣者(但换上同直径长螺栓加螺母紧固者除外);d.弹簧垫圈的规格与螺栓不配套、弹簧垫圈断裂及失去弹性者(及时更换者除外);e.结合面紧固用螺栓和螺母使用塑料或轻合金材料制造者;f.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未露出1-3个螺距者;g.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一致。
平垫、弹簧垫圈的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符合。
否则为失爆;10、引入电缆须采用压盘式或压紧螺母式引入装置,必须具有防松与防止电缆拔脱的措施。
11、进线嘴连接紧固,密封良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否则为失爆:a.接线后紧固件的紧固程度以抽拉电缆不窜动为合格。
线嘴压紧应有余量(压紧后不得“亲嘴”),线嘴与密封圈之间应加厚度不小于2mm的金属垫圈。
压盘式线嘴压紧电缆后的压扁量不超过电缆直径的10%。
b.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应小于1mm(自由状态下);密封圈外径与进线嘴内径间隙应符合表2的规定;密封圈宽度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但必须大于10mm。
厚度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但必须大于4mm(70mm的橡套电缆例外)。
最新,最全,煤矿电气设备失爆标准、完好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标准: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一、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
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者。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失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八)、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
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十三)、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
紧固螺钉深入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要求的,则螺钉必须拧满扣,否则为失爆。
失爆判定标准

失爆判定标准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什么情况下判定为失爆呢?1、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
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者。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八)、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
紧固螺钉深入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要求的,则螺钉必须拧满扣,否则为失爆。
2、设备的电缆引入装置喇叭咀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一)、密封圈内径大于引入电缆外径1mm以上。
(二)、密封圈尺寸不符合规定。
(三)、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跟电缆。
(四)、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
(五)、密封圈部分破坏。
(六)、密封圈的硬度达不到氏硬度45o-55o的要求,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七)、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
(八)、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有其他包扎物。
3、隔爆型插接装置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失爆:(一)、煤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接插销,如接反即为失爆。
(二)、电源电压低于1140V的插接装置,缺少防止突然拔脱的装置,电压在1140V以上的插接装置缺电气联锁装置的。
4、电缆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井下供电使用延燃橡套电缆。
(二)、电缆接头没冷补,用胶带裹缠。
煤矿井下电气失爆判别标准

煤矿井下电气失爆判别标准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五小电气、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
一、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
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者。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连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Ra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值)。
(八)、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上超过5个,且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mm的隔爆面为失爆。
(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过0.5mm,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
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
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不完好)。
(十三)、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
紧固螺钉深入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至今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要求的,则螺钉必须拧满扣,否则为失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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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气失爆判断标准
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电气失爆:
(1)、外壳变形严重,凸凹超出正常情况的10毫米或裂纹开焊的。
(2)、防爆面有油漆、锈蚀严重(棉纱擦除后留有的氧化亚铁痕迹,用手摸有感觉)的。
(3)、防爆面有机械伤痕或砂眼,且程度超过完好标准规定的。
(4)、防爆面紧固螺栓或螺孔滑扣、缺弹簧垫圈、弹簧垫圈缺损1/3以上、弹簧垫圈松动的;透孔螺栓未外露3~5丝的。
(5)、密封圈有破裂、缺口或割开套在电缆上使用的,或密封圈方向套反的。
(6)、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其它包扎物的。
(7)、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金属抗圈放在挡板里边或金属抗圈放在密封圈里边的。
(8)、电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用刀削或挫细的。
(9)、螺旋式喇叭嘴用手向上紧方向能拧动超过半圈的,螺旋式喇叭嘴外未外露1~3丝的,压盘式动静喇叭嘴间距小于3~5毫米的。
(10)、电缆编号进入密封圈的。
(11)、闲置孔没有挡板者或挡板不合格的。
(12)、进线装置出现松动的。
(13)、观察孔透明板松动、用普通玻璃或有裂纹破损的。
(14)、隔爆面间隙超过《标准》规定的。
(15)、隔爆腔内随意增加零部件,造成空腔容积变化的。
(16)、接线柱、绝缘座管烧坏,使两个空腔连通的。
(17)、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的。
(18)、密封圈尺寸不符合规定的。
(19)、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的。
(20)、压叠式进线嘴用手晃动的。
(21)、螺旋式进线嘴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的。
(22)、螺旋式进线嘴缺少金属抗圈的。
(23)、电缆在进线嘴处能轻易来回抽动的。
(24)、高压铠装电缆接线采用灌绝缘胶,绝缘胶没有灌到三叉口以上或绝缘胶裂纹的。
(25)、接线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的。
(26)、磁力起动器控制喇叭嘴引出动力线的。
(27)、电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超过电压等级使用的。
(28)、电缆护套(铅皮)伸入器壁长度小于5mm,大于15mm的。
(29)、电气设备未经防爆检验下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