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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小场所档案管理制度

九小场所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加强九小场所(即小商店、小餐饮店、小旅馆、小文化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美发店、小洗浴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诊所)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辖区内所有九小场所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1. 九小场所负责人为本场所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档案管理工作。

2. 九小场所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四、档案分类与归档1. 档案分类:九小场所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

(1)永久档案:包括场所建设、装修、消防设施等原始资料。

(2)长期档案:包括场所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生产培训记录等。

(3)短期档案:包括场所日常巡查记录、员工考勤记录等。

2. 归档要求:(1)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2)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找。

(3)档案资料应按规定时间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保管要求:(1)档案资料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盗、防火的专用档案室。

(2)档案资料应定期检查,确保档案完好。

(3)档案资料不得随意借阅、复制、泄露。

2. 利用要求:(1)档案资料仅限于内部查阅,需查阅者须提供有效证件。

(2)查阅档案资料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记录查阅内容、时间、用途等。

(3)档案资料查阅完毕后,应立即归还,不得带走、损坏、涂改。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前,需经九小场所负责人审批。

2. 档案销毁时,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监督,确保档案资料彻底销毁。

3. 档案销毁后,需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并由销毁人签字确认。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九小场所负责人负责解释。

3. 九小场所档案管理工作应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娱乐场所备案需要的材料

娱乐场所备案需要的材料

娱乐场所备案需要的材料
娱乐场所的备案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由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负责,实行旗县(市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和辖区派出所备案制度备案时统一使用《娱乐场所备案登记册》,娱乐场所需认真填写备案登记事项,并提供以下备案资料(其中1-9项为复印件):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文化部门核发的娱乐经营许可证;
3.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和产权证明文件(印房屋产权证或使用单位与产权方签署的租赁合同或合约,场地使用用途不得为“住宅”);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环境噪音排放合格证书;
5.经营场地《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房管部门或具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单位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
6.县级以上公安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和《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7.经营场所建筑方位图、总平面图和分层平面图;
8.场所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居地公安机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有无《条例》禁止经营或从业主体资格限定人员情况的证明材料;
9.场所与辖区保安服务公司签订的聘用保安人员合约;
10.场所制订的《场所安全经营工作方案》、《场所应急疏散预案》和《场所安全巡查制度》。

娱乐场所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娱乐场所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娱乐场所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娱乐场所所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娱乐场所档案管理应遵循依法、科学、规范、公开的原则,加强档案管理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娱乐场所档案,为娱乐场所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资料保障。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娱乐场所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娱乐场所档案的管理和保管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娱乐场所档案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全场所档案工作的计划、协调和指导。

(三)监督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四)制定档案管理计划和档案分类目录。

(五)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

(六)制定档案管理工作的考核办法。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1. 娱乐场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照类档案。

2. 娱乐场所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管理类档案。

3. 娱乐场所的各类活动策划、宣传资料、演出节目单等业务类档案。

4. 娱乐场所的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人事档案。

5. 娱乐场所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设备维护等安全类档案。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1. 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类别进行分类整理。

2. 档案资料应保持原貌,不得随意涂改、剪贴。

3. 档案资料应填写完整的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存放地点、保存日期等。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的专用档案室。

2. 档案柜应定期清理、消毒,确保档案安全。

3. 档案资料应定期检查,发现破损、霉变等情况应及时修复、处理。

4. 档案查阅、借阅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档案利用要求:1. 查阅档案需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明确查阅目的、范围。

2. 查阅档案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会所公安报备管理制度

会所公安报备管理制度

会所公安报备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各类会所的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市民的安全和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报备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会所,包括但不限于KTV、酒吧、夜总会、网吧等各类娱乐场所。

二、报备程序1.会所营业者在开业前需向公安机关报备,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场所证明、经营许可证等。

2.公安机关对报备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后颁发相关许可证,方可正式营业。

3.会所在营业过程中如有人员变动、场所改变等情况,需及时向公安机关更新资料。

三、报备内容1.会所在报备时需提供详细的经营范围、营业时间、人员构成等信息。

2.会所需向公安机关报备每日营业情况,包括人员进出情况、特殊事件发生等。

3.会所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对人员身份核实和安全检查。

四、管理要求1.会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

2.会所应当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并定期进行保安培训。

3.会所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对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处罚措施1.对违反报备制度的会所,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停业整顿、罚款等。

2.对发生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会所,将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六、监督检查1.公安机关将定期对各类会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市民群众可以通过举报电话、网络等途径对会所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七、后续措施1.根据会所的营业情况和管理情况,公安机关将定期进行评定,对表现良好的会所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会所采取制裁措施。

2.会所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定期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消毒等措施。

以上就是会所公安报备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得到各级公安机关和会所业主的重视和执行。

只有做好管理工作,才能更好地保障市民的安全和利益。

娱乐场所备案登记表模板

娱乐场所备案登记表模板
有透明窗: 间
门安装通锁: 间
出入口: 处
出入口宽: M
警报电话: 部
安全门: 处
安全门宽: M
其它: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照明应急措施:




企业总人数:

本县区: 人
本省外县: 人
外省市: 人
境外: 人
外地人业人员:

已申领暂住证:

娱乐场所核定人数:

保安负责人:
保安员:

经岗位培训:

保安公司意见:
娱乐场所备案登记表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治安责任人:
经营项目:
编号:
备案机关:
xx省公安厅制
企业(户主)名称
经营地址
经济性质
经 营 项 目
兼营项目
营业时间
企业负责人
治安责任人
联系电话
所在地派出所
文化部门审核情况






建筑安全合格鉴定书号:
房屋结构:
总面积: M2
总座位数: 座
电子游戏机: 台
厢房: 间
治安部门经办人意见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案机关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备案书号码
《娱乐经营许可证》号码
发证机关
年 月 日发
《营业执照》号码
发证机关
年 月 日发
备 注

娱乐场所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娱乐场所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娱乐场所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场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场所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遵循集中统一管理、科学规范、方便利用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娱乐场所的成立、变更、撤销等相关文件;2. 娱乐场所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经营文件;3. 娱乐场所的各类合同、协议、租赁合同等;4. 娱乐场所的财务报表、收支凭证等财务档案;5. 娱乐场所的员工档案、培训记录等人事档案;6. 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记录、消防记录等安全档案;7. 娱乐场所的顾客投诉、反馈意见等客户服务档案;8. 娱乐场所的各类活动策划、执行记录等活动档案。

第五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的分类、编目、编号等规范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可检索性。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实行专人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

1. 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2. 档案存放应按类别、年代、编号等有序排列;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查阅档案需提前预约,填写查阅申请;2. 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进行,不得擅自带离;3. 查阅档案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4. 利用档案应注明利用目的、时间、用途等,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八条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由档案管理部门组织鉴定小组,对档案进行鉴定。

1. 鉴定内容包括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存价值等;2. 鉴定结果应形成鉴定报告,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1. 销毁档案前应进行鉴定,确定无保存价值的档案;2. 销毁档案应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销毁方式;3. 销毁档案应登记造册,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九小场所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九小场所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加强九小场所(即小型的宾馆、饭店、旅店、娱乐场所、网吧、歌厅、酒吧、茶楼、棋牌室等)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九小场所的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九小场所负责人:负责档案管理的领导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九小场所各部门: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和报送。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1)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档案收集范围,制定档案收集计划。

(2)各部门按照档案收集计划,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档案。

2. 档案整理(1)档案管理人员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

(2)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鉴定,剔除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3. 档案保管(1)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好。

(2)按照档案保存要求,对档案进行妥善保管。

4. 档案利用(1)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档案利用需求,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

(2)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利用规定,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档案内容。

5. 档案销毁(1)档案管理人员对已达到销毁条件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

(2)九小场所负责人审批后,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档案销毁。

五、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档案管理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2.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3. 九小场所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档案。

4.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

5. 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利用规定,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档案内容。

六、监督与考核1. 九小场所负责人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档案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3. 九小场所应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娱乐场所经营备案登记表

娱乐场所经营备案登记表

娱乐场所经营备案登记表企业名称地址备案编号沧州市公安局注释:1)请用蓝色/黑色钢笔、中性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2)场所基本信息表格内所有标有*号的加粗字段为必填字段;其他信息表格中各项,如不具备,可不填写。

如填写保安服务信息、视频监控设备信息、安全检查设备信息、境外投资者信息、游戏游艺场所信息,则应按照各项要求的必填项填写完整。

3)场所名称:是娱乐场所在工商注册时的注册名称;4)场所简称:娱乐场所对外服务名称。

5)场所分类(主)、场所分类(副):a)歌舞娱乐场所(含夜总会、KTV、歌舞厅、酒吧、迪斯科舞厅等带有歌舞娱乐性质的综合娱乐场所);b)电子游艺场所(含游艺室、电子游戏厅等);6)房屋结构:为场所建筑楼房或者平房,以及层数。

7)经济类型:国有全资、集体全资、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有、其他内资、港澳台投资、内地和港澳台合资、内地和港澳台合作、港澳台独资、港澳台股份、其他港澳台投资、国外投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国外投资股份、其他国外投资、其他;8)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普通护照、外国人出入境证、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其他;9)股东信息:符合公司章程内容;10)经营范围:按营业执照批准的项目填写;11)营业执照登记日期:营业执照上的日期;12)治安级别:a)红b)黄c)绿d)待定:尚未评定级别的场所13)场所状态:营业、自主停业、勒令停业、歇业、注销、其他;14)电子游戏机信息:场所类型为游艺场所的需填写电子游戏机信息。

15)视频监控设备信息:需要填写视频监控主机信息,每一个监控硬盘录像机填写一行记录;摄像头安装数量:硬盘录像机对应的摄像头数量。

16)保安类型:自培、派驻。

自培表示企业自主派到保安公安培训并取得保安资格的人员;派驻表示保安公司派驻人员。

17)技防设备:安全检查门、手持金属探测器、地下金属探测器、电子听音器、便携式X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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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审查表(由公安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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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面)
营业执照扫描件
文化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娱乐场所保安服务合同
监控、安检设备检测验收报告
法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从业人员身份证扫描件
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
地理位置图
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
门面照片
消防安全合格验收证明(扫描件)
营业所使用设备型号、照片
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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