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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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落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院落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院落的环境卫生管理,保障医院环境整洁、舒适,提高医院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院落的日常清洁卫生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医院总务科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医院院落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2. 医院保洁部门负责具体执行院落清洁卫生工作。

3. 医院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保洁部门做好院落清洁卫生工作。

四、院落清洁卫生要求1. 院落地面:每天进行清扫,保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

对于污渍,应立即清除,避免影响环境卫生。

2. 院落绿化带:定期修剪绿化带,保持绿化带整洁美观。

及时清理绿化带内的杂草、枯叶、垃圾等。

3. 院落设施:定期检查、维修院落内的公共设施,如座椅、垃圾桶、指示牌等,确保设施完好、整洁。

4. 院落垃圾处理:垃圾实行分类投放,设置分类垃圾桶。

保洁部门负责每日清理垃圾,确保垃圾及时清运。

5. 院落环境:禁止在院落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

对违反规定者,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处罚。

6. 院落卫生死角:定期对院落卫生死角进行清理,如墙角、花坛、树根等,确保无卫生死角。

五、院落清洁卫生检查1. 保洁部门每天对院落清洁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院总务科定期对院落清洁卫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

3. 医院各部门应定期检查院落清洁卫生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保洁部门。

六、奖惩措施1. 对在院落清洁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院落清洁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总务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总务科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6篇)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6篇)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2、手卫生为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3、各科室应配备合格的手卫生设施,洗手应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

4、重点部门、各科室治疗室、换药室等处应____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并保持正常使用。

5、洗手液的容器定期清洁和消毒。

禁止将洗手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出液器中,应在清洁、消毒取液器后添加洗手液。

6、用于洗手的手卫生设施,包括洗手池、水龙头、流动水、清洁剂、干手用品及手消毒剂等应保持清洁,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7、所有医务人员应掌握并正确运用手卫生方法,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

8、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4)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5)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6)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9、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当进行手消毒: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2)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10、医务人员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11、手术室、产房、导管室、骨髓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室、血液透析室、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等科室每季度对手卫生效果进行监测。

当怀疑流行暴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

12、手卫生合格标准如下。

洗手及卫生手消毒,细菌菌落总数≤10cfu/cm;外科手消毒细菌菌落总数≤5cfu/cm。

2213、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及高年资的医务人员应当率先做好手卫生,感染监控小组应将本科室手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纳入科室日常质量管理工作,监督医务人员手卫生执行情况,努力提高手卫生依从性。

医院爱卫管理制度

医院爱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医院整体卫生水平,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部门、科室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爱卫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责任,确保医院环境卫生达到国家标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爱卫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医院爱卫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五条爱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医院爱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二)组织协调各部门、科室开展爱卫工作;(三)定期检查、评估医院环境卫生状况;(四)开展爱卫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卫生意识;(五)处理爱卫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第六条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科室爱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科室的爱卫工作。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第七条医院环境卫生应保持整洁、干净、无异味,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第八条医院公共区域(如门诊大厅、病房走廊、卫生间等)应每日进行清洁、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第九条医疗废物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理。

第十条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制度,分类投放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第十一条院区绿化带、草坪、道路等应定期进行修剪、浇水、施肥,保持绿化美观。

第四章传染病防治第十二条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控制和消除。

第十三条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治意识和能力。

第十四条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手卫生、无菌操作等基本医疗护理规范。

第十五条做好医院消毒隔离工作,定期对医疗器械、环境、物品等进行消毒。

第五章人员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爱卫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十七条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标准版本(六篇)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标准版本(六篇)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标准版本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悬挂在明显位置,导诊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2、成立卫生管理组织,设立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卫生资料档案。

3、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应采用湿式清扫,每天不少于两次。

加强自然通风,机械通风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空调定期清洗消毒。

经常检查灭苍蝇、蚊、蟑螂、鼠害的设施情况。

4、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加强室内场所消毒。

5、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6、不得在候诊室内诊治病人或出售商品和食物。

7、公共卫生间应有有效的独立机械排气装置,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蝇蛆、无异味,清洁卫生。

8、供患者饮用水、一次性卫生用品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二)清洁范围以及注意事项:1.目的:保持整个医院清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辅助控制病源传播速度工作,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

2.各清洁组负责医院环境的清洁工作,每个医院员工有义务保持环境的清洁。

医院职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2.1清除肉眼可见的积灰、斑点、污垢、油渍、垃圾等,用消毒剂对部分所清洁的物品进行消毒。

2.2在清洁工作的同时,发现室内建筑、设施有所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2.3根据不同要求,处理生活垃圾、污染垃圾及其它垃圾。

3.清洁组与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3.1各清洁组负责清洁属于自己的卫生区域。

3.2医疗仪器由使用人员及专属科室人员负责清洁保养。

3.3消防器材由经过消防培训的人员负责检查、清洁。

3.4运送病人的工具(含救护车)由司机负责清洗。

3.5各医疗科室的专业用具由供应室负责清洗消毒。

4.清洁工作注意事项:4.1各卫生区的地面清洁。

4.2清洁员在工作时不要将工具任意堆放,以至影响其他人员工作或引起道路堵塞。

4.3清洁员在工作中不得任意拨去任何医疗器械或办公室的电源插头。

4.4清洁办公室、会议室及病房时,应先敲门明确是否有人,尽量在不使用的情况下清扫;如有人正在使用,应先征得同意后再行清扫。

医院门诊手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手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提高医院门诊医务人员的手卫生意识,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三、手卫生原则1. 严格执行手卫生操作规程,做到“洗、搓、擦、晾、戴”五个步骤。

2. 手卫生前应先评估手部污染情况,根据污染程度选择合适的手卫生方法。

3. 手卫生应遵循无菌操作原则,避免交叉污染。

4. 手卫生后应保持手部清洁,不得触摸面部、眼睛、口腔等部位。

四、手卫生操作规程1. 洗手(1)使用流动水,取适量洗手液或肥皂。

(2)揉搓双手,包括手腕、指缝、指甲等部位,时间不少于30秒。

(3)冲洗双手,确保泡沫被冲净。

2. 搓手(1)取适量洗手液或肥皂,涂抹于双手。

(2)揉搓双手,包括手腕、指缝、指甲等部位,时间不少于15秒。

(3)冲洗双手,确保泡沫被冲净。

3. 擦手(1)使用一次性纸巾或擦手布擦干双手。

(2)确保双手完全干燥。

4. 晾手(1)将双手自然晾干。

(2)如需戴手套,应在晾干双手后进行。

5. 戴手套(1)取适量手套,撕去包装。

(2)将手套套在双手上,确保手套完全贴合。

五、手卫生监测与培训1.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手卫生知识培训,提高手卫生意识。

2.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手卫生操作技能考核,确保操作规范。

3. 定期监测医务人员手卫生情况,对不合格者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重新培训。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手卫生监测合格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手卫生制度、手卫生监测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3. 对严重违反手卫生制度、造成医院感染事故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医院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医院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篇一」1、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抓好本辖区的卫生保洁工作,积极组织并带头参加周末卫生大扫除。

2、各科室要认真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所有医疗垃圾必须装入黄色垃圾袋,交专人收集。

禁止一次性工作帽、手套、棉签、纱布等医疗垃圾乱丢乱扔。

3、各科室室内要保持整洁干净,无蜘蛛网、无蟑螂、无烟头、无“牛皮鲜”,地面无垃圾,墙面无灰尘,无卫生死角,做到窗明几净六面光。

4、各科室清洁用具要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5、各科室室内禁止吸烟,全体工作人员要成为“戒烟劝导员”,把“无烟医院”落到实处。

6、各科室要负责保持辖区内公共设施完好,如有损坏要立即报告相关职能科室。

7、各科室要做好室外包干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无杂草、无垃圾。

8、各科室要协助保卫科做好车辆整治工作,不乱停乱放,要定点停放、秩序井然。

确保急救通道畅通无阻。

医院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篇二」一、医院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

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二、出纳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领导批准后提取。

三、医院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医院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医院应当加强对银行结束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四、医院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券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五、医院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六、医院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医院门诊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门诊患者的就医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部的所有医护人员、工作人员及患者。

第三条门诊卫生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门诊环境卫生、安全、舒适。

第二章门诊环境卫生要求第四条门诊区域应保持整洁、宽敞、明亮,室内外环境整洁,无垃圾、杂物。

第五条门诊区域地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至少进行两次湿式清扫,卫生间等易污染区域应随时清理。

第六条门诊区域应定期进行消毒,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候诊区、治疗室、卫生间等,消毒频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门诊区域应设置充足的垃圾桶,并保持垃圾桶清洁,分类投放垃圾。

第八条门诊区域内的空调、通风设施应定期维护,确保室内空气质量。

第九条门诊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导向标识,方便患者就医。

第三章门诊科室卫生管理第十条各科室应保持室内整洁、有序,办公桌、仪器设备等物品摆放整齐。

第十一条各科室应定期进行消毒,包括但不限于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等,消毒频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医护人员进入科室时应着装整齐,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第十三条门诊科室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

第四章门诊患者卫生管理第十四条门诊患者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在候诊区乱扔垃圾。

第十五条门诊患者应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如实告知病史,积极配合治疗。

第十六条门诊患者应遵守就诊秩序,不得在候诊区大声喧哗,影响他人。

第五章门诊工作人员卫生管理第十七条门诊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意识。

第十八条门诊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在工作时佩戴饰品、留长指甲等。

第十九条门诊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条医院应设立卫生监督小组,负责对门诊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医院清洁卫生评分管理制度

医院清洁卫生评分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医院环境卫生质量,保障患者和员工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病房、公共区域等场所的清洁卫生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1.成立医院清洁卫生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各科室设立卫生管理员,负责本科室的清洁卫生管理工作。

四、评分标准1.室内环境(1)地面:无积尘、痰迹、垃圾,清洁度达到90%以上。

(2)墙面:无污渍、霉斑,清洁度达到90%以上。

(3)桌面、窗台:无灰尘、污渍,清洁度达到90%以上。

(4)卫生间:无积水、异味,设施齐全,清洁度达到90%以上。

2.室外环境(1)绿化带:无杂草、枯叶,整洁度达到90%以上。

(2)道路:无积水、垃圾,整洁度达到90%以上。

(3)公共设施:完好无损,整洁度达到90%以上。

3.废弃物处理(1)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无混投、混放现象。

(2)医疗废物:按规定分类收集、存放、运送。

4.公共卫生(1)公共卫生间:无异味、积水,设施齐全。

(2)空调系统:定期清洗、消毒。

(3)通风设施:保持正常使用。

五、评分方法1.每月对医院各科室、公共区域进行一次评分。

2.评分由医院清洁卫生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3.评分结果以百分制计,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奖惩措施1.对得分90分以上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得分70分以下的科室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3.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科室或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医院清洁卫生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3.医院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医院环境卫生质量。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医院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患者和员工创造一个舒适、卫生、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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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卫生管理制度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悬挂在明显位置,导诊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2、成立卫生管理组织,设立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卫生资料档案。

3、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应采用湿式清扫,每天不少于两次。

加强自然通风,机械通风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空调器(系统)定期清洗消毒。

有防蝇、蚊、蟑螂、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

4、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加强室内场所消毒。

5、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6、不得在候诊室内诊治病人或出售商品和食物。

7、公共卫生间应有有效的独立机械排气装置,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蝇蛆、无异味,清洁卫生。

设座厕者必须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8、供客饮用水、一次性卫生用品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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