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德沃金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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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沃金平等思想

德沃金平等思想

浅析德沃金的平等思想摘要:德沃金平等思想的产生有一定的时代背景。

在德沃金的视野里,平等关怀与尊重是平等思想的核心内容,平等是自由主义的原动力,捍卫自由主义就是捍卫平等。

德沃金的论证新颖而独特,为解决当今中国社会平等问题提供了思考之路径。

关键词:德沃金;平等思想;平等关怀;尊重;权利平等是什么?这是一个谁都可以解答,但又谁都说不清楚的问题。

平等可以是一项权利、一个原则、一种政治理想、一个目标,也可以是一个信条、一种状态。

作为现代自然法学派的优秀代表之一,德沃金因撰写出”标志着一个新的法理学时代的开始”的巨著一一《认真对待权利》而饮誉法学界。

书中系统阐述了权利论的相关知识,并提出权利概念是”平等的权利”,平等才是其宏大的政治法律思想体系的核心和基石,平等才是德沃金全部理论体系的”阿基米得支点”,围绕平等,德沃金几乎阐明了他对自由主义所有重要论题的立场与观点。

为推进对德沃金思想的研究,本文将对其平等思想做一详细解读。

一、德沃金平等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德沃金平等思想的产生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

德沃金是美国著名法理学家,20世纪70年代新自然法学派主要代表之一。

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后进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任汉德法官的秘书,后又当过律师。

从1962年开始,先后在耶鲁大学、纽约大学、康奈尔大学和哈佛大学任法理学教授,现任英国牛津大学和美国纽约大学教授。

主要著作有《认真看待权利问题》、《原则论》、《自由论》、《法律的帝国》等。

其中《认真对待权利》是他的成名之作,是在20世纪60~70年代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写成的。

在这个动荡不安、问题重重的历史阶段,有两个原因促使德沃金平等思想得以产生。

第一,当时美国的整个社会出现思想危机。

在那个时期,国内种族歧视问题、越南战争问题、善良违法问题、妇女争取自由与独立和大学校园反对传统观念等问题愈演愈烈,逐渐成为美国政治的核心。

美国社会中传统的自由主义理论受到来自左右两翼的攻击,中年人指责它太宽容,青年人指责它太僵化。

浅析德沃金的“善良违法”

浅析德沃金的“善良违法”

浅析德沃金的“善良违法”作者:张羽来源:《今日湖北·下旬刊》2014年第05期摘要一场越南战争,使得美国民怨沸腾,民众濒濒违反《征兵法》。

也正因为此,引发了人们对善良违法的思考。

何为“善良违法”的“善良”?关键就在于“法”本身的有效性是令人怀疑的。

只有在法律本身有效性是令人怀疑的前提下,才存在善良违法问题。

如果法律本身的有效性是令民众深信不疑的,则民众没有违法的权利。

关键词善良违法良法恶法一、由“征兵法”引发的思考1967年12月30日,因反对越南战争战征兵美国546人被捕。

1967年12月30日,越南战争的反战人士们这个月改变了战术。

他们企图在纽约城关闭一个武装部队征兵中心。

至少546人在两天的抗议活动中被逮捕。

这些被监护的人中有本杰明-斯托克,是著名的儿科专家兼作家,还有诗人阿伦-金斯伯格。

他们被警察包围得水泄不通。

斯托克请求警察给他放行以便叫他本人能够被抓起来。

其他的抗议不得如愿,便堵塞了该地区的交通。

这天,河内胡志明打电报美国的反战人士说:“我们定会胜利。

你们也一定会胜利。

”某种行为在道德上看是合理的,但在法律上,行为人出于道德信念而故意实施善良违法行为,则是要受到处罚的,甚至可能被认为是刑事犯罪。

之所以是善良违法,是因为“他们不认为——也不要求别人把自己看成——正在寻求任何根本分裂和宪政重构。

他们接受政府和政治社会的根本合法性,他们与其说要挑战不如说要履行其作为公民的义务。

”二、善良违法的理论及其内涵(一)德沃金眼中的善良违法德沃金是新自然法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其学派认为法律和道德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主张“恶法非法”论。

其所谓善良违法指当民众认为某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合理时,可以采取非暴力的、理性的方式拒绝遵守该条法律,但同时,因为是违法行为,拒绝者有义务且有勇气接受违法后的法律惩罚。

“善良违法”,其重在“善良”一词。

何为“善良违法”的“善良”?关键就在于“法”本身的有效性是令人怀疑的。

解读德沃金的法律思想

解读德沃金的法律思想

自然法视野中的“法律帝国”——解读德沃金的法律思想明辉*提要:罗纳德•德沃金在批判实证主义法学和功利主义法学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原则学说与权利理论,强调原则应当得到遵守并且公民应当得到政府的平等关怀与尊重;运用“内在观点”对法律进行“建构性解释”,进而得出“作为整体性的法律”概念。

关键词:权利内在观点建构性解释整体性法律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但却不是它的先知或预言家。

我们每个人都是道德共和国的平等公民,这是一种伟大的信仰,只有乐观主义者才可以将这一信仰付诸实践。

——罗纳德•德沃金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1931-),美国当代法学家,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

现任英国牛津大学和美国纽约大学法理学教授,同时又是美国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西北大学等聘请的法律教授或哲学教授。

他最著名的代表作是1977年出版的《认真看待权利》,之后又相继出版了《原则论》、《自由论》、《法律帝国》和《自由的法》等著作。

德沃金的“权利论”是在对美国当时最尖锐、最敏感的社会矛盾的研究分析的基础上逐步确立起来的。

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社会处于激烈的矛盾冲突当中,美国国内的一系列反对种族歧视、反对越战的学生运动、女权运动、民权运动,强烈地冲击着美国社会。

与之相应,在思想领域中,占统治地位的自由主义思想受到了来自各方的攻击。

保守主义者将放任自流所导致的性解放、吸毒等灾难性后果归咎于自由主义;激进主义者则指责自由主义不重视财富分配和消灭贫困,造成经济上的不公正,进而导致社会中诸如种族歧视、无视弱势群体权利的不公正。

正是在长期被奉为权威的西方法律传统受到质疑与挑战的背景下,德沃金明确宣称,他要提出并为之辩护的仍然是一种自由主义的法律学说,即关于个人权利的传统法律思想。

一、对于实证主义法学和功利主义法学的批判在批判实证主义法学和功利主义法学,特别是哈特(H.L.A. Hart)的新分析法学的基础上,德沃金逐渐形成了其独具特色的法理学思想。

德沃金

德沃金

二、主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著作



《认真对待权利》(1977年) 《法律帝国》(1986年) 《自由的法》 《美国宪法的道德解读》 《原则问题》
西方学者对《认真对待权利》一书给 予了高度评价。马歇尔· 科恩在《纽约书评》 上撰文指出:“罗纳德· 德沃金所著的《认 真对待权利》是自H· A· L· 哈特的《法律的概 念》以来,法理学领域最重要的著作。
德沃金在纽约的办公室
三、研究背景
德沃金在其《认真对待权利》一书导言 中说,他的著作是在“关于什么是法律和 谁以及在什么时候必须遵守法律发生重大 政治争论时期写成的。 在这一时期,一度曾经为所有政治家都 采取的”自由主义”已丧失它的巨大魅力, 中年人将放任自流归咎于自由主义,年轻 人则认为自由主义应对顽固不化、经济上 的不公正和越南战争负责。
四、主要思想
主要学术观点包括: 一,批判并超越法律实证主义; 二,坚持认为法律理论依赖于政治与道德理论; 三,把法律理论根植于一种解释理论; 阐释学是关于方法论的哲学,因此它并不是要解决具体部门、判决 及法律文件的意义,而是指示我们在探求含义时所要注意的原始材料。 阐释学认为,理解和真理并不是奠基于超越的永恒主体,相反,所有 的理解都是在一定的背景下产生的。历史与语言是决定了人类思维的 眼界。主体是被抛入历史中的,人类只能在历史长河中找到自身。我 们的过去使自己有了体验的可能性,但同时也限制了我们理解现在的 方式,并进一步安排了未来的事业。正如伽达默尔所说的,“理解本 身不是被视为主体性的一种行为,而是进入传播之中,过去和现在在 此不断地调和。”当面对一个文本,它或多或少在时间上和内容上与 我们有些距离。了解这一文本必须跨越这段距离,而这是可能的,因 为我们生活在历史与传统中。在人类社会的语言、习惯及制度中,存 在着既定的物质实体。人们在其中学会了语言,也在其中创造并理解 自身。 四,将平等的政治价值作为法律理论的核心部分。

论德沃金的平等权思想

论德沃金的平等权思想

任何事 物都不 可 能凭空 而生 , 的产生 总离不 开 它
÷ 收稿 时 间 .0 9 7—2 ' 0 —0 4 2 作者 简 介 : 阮 锋 (94一) 男 , 西横 县 人 , 西 师 范 大 学 法学 院 宪法 学 与 行 政 法 学硕 士 生 ; 18 , 广 广 陈伟华(93一) 男, 西博 白人, 18 , 广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 院法学理论硕士生。
国国 内积 累已久 的反战情 绪首先 在 大学校 园里爆 发 。
这 场反 战运 动迅速 发展为 全 国性 的运动 , 多青 年人 很
拒绝 服兵 役 。黑 人 争 取 民权 的 斗争 在 2 纪 6 0世 0年
RgtSru)这被认为是“ i s eos, h i 自哈特 的《 法律概念》 一 书以来法理学中最重要的著作” 。在这一书中 , 德沃 金全 面 阐述 了 自己 的权 利 论 ( eRgt T ei 思 想 , t i s hs ) h h s 这 在西方法 理学界 中掀起 了轩然 大波 , 引来 了众 多 的

Hale Waihona Puke 要 : 沃金对平等权思想的提 出有一定的社会历史背景。平等关怀和尊重是德沃金平等权 德
思 想的主要 内容 。在我 国建设社会 主 义和谐社 会 的过 程 中, 沃金 的平 等权 思想对 我 国有效 解 决 当 德 前社会 中诸 多不 平等 的现 象和 问题 具有 重要 的启 示意 义 。
关键词 : 德沃金 ; 平等权思想; 平等关怀 ; 尊重 中图分 类号 :1 . 85 7 文 献标识 码 : 文章 编 号 :0 9— 8 4 2 0 )3 0 9 3 A 10 4 1 (o9 0 —0 5 —0
罗纳 德 ・ 沃 金 ( oa w ki,9 1 ) 当代 德 R ndD or 13~ 是 n 美 国最 著名 、 最活 跃 的 法理 学 家 之 一 , 是新 自然 法 学 派 的重 要代 表 人 物 。他 生 于 13 ,97年 毕 业 于 91年 15 美 国哈佛大 学法学 院 , 毕业后 进人 美 国最高法 院任汉 德 (e ae n  ̄ )大 法 官 的办 事 员 , Lm d・ nd 之后 当过 律 师 。

德沃金的权利论法哲学

德沃金的权利论法哲学

德沃金的权利论法哲学德沃金(Ronald M Dworkin)是当代美国法哲学家。

德沃金的权利论法哲学.是六十年代后期到七十年代初期,美国社会大动荡在法律领域的反映。

在当时的社会情况下,统治阶级需要新的理论来缓和各种被激化的矛盾,克服人们对西方社会政治和法律制度的信任危机。

德沃金的法哲学是这方面的一种尝试,他信奉自由主义,维护西方的“自由社会”,主张对资本主义的弊端进行改良。

其代表作有《认真地对待权利》(1977年初版)、《原则问题》(1985)和《法律帝国》(1986年)。

《认真地对待权利》一书由论文编辑而成,该书系统地阐述了权利论法哲学,被认为是哈特《法律的概念》发表以来法哲学领域最重要的着作,标志着一个新的法哲学时代的开始。

、一、权利论与平等权利论。

“权利论”是德沃金法哲学的核心。

德沃金在其代表作《认真地对待权利》一书的导言中指出,他要阐述的既是一种自由主义法律学说,即关于个人权利的传统思想,然而他所要批判的也是一种自由主义学说。

这种自由主义学说在西方法学领域长期流行并占统治地位。

它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法律实证主义学说,即关于法律实际上是什么的理论。

二是功利主义法学,即关于法律应该是什么以及法律机构应如何行为的理论。

以上两部分都源于英国边泌的哲学。

这两种学说在对待个人权利问题上不同于德沃金的理论。

实证主义法学认为,在任何立法形式之前不可能有法律权利存在。

根据德沃金的权利论,“当集体目标不足以成为否认个人希望做事情的理由时,或当集体目标也不足以成为支持对个人所加的损失或伤害的理由时,个人就有权利。

”德沃金所阐述的个人权利,不仅指法律上规定的权利,而且指道德上的权利。

在德沃金看来政治权利也包括道德权利。

在所有个人权利中,德沃金认为,公民享有得到政府平等关怀和尊重的权利最为重要。

他指出,政府必须以关怀和尊重的态度对待其所治理的人民,政府不仅要关怀和尊重人民,而且要平等地给予关怀和尊重。

这就是说,政府绝不能以某些公民值得倍加关怀而有资格获得更多的商品或机会,也绝不能因某些团体中某个公民的美好生活概念比其他人高贵或优越而限制他人的自由。

法律与宗教读书笔记

法律与宗教读书笔记

法律与宗教读书笔记法律与宗教读书笔记篇1法律与宗教读书笔记在阅读《法律与宗教》这本书时,我深深地被作者罗纳德·德沃金的思想所触动。

他试图通过这本书来探讨法律与宗教之间的关系,以及法律应该如何处理宗教信仰的问题。

我认为,这本书不仅是一部法律著作,更是一部关于信仰、道德和人性的哲学著作。

德沃金的观点是,法律和宗教是两种不同的信仰体系,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些冲突和矛盾。

他认为,法律应该尊重每个人的宗教信仰,但同时也应该保持其公正性和客观性。

他强调,法律不应该被视为一种信仰,而应该是一种规则和原则的集合,这些规则和原则是基于事实和证据的。

在书中,德沃金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道德权利”。

他认为,每个人都有一种道德权利,这种权利是基于他们的道德信念和价值观的。

他认为,法律应该保护这种权利,而不是限制它。

这种观点对于我来说是非常有启发性的,因为它提醒我们,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则和原则的集合,更是一种道德和伦理的体现。

然而,我也意识到,德沃金的观点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例如,他似乎过于强调了法律和宗教之间的区别,而忽略了它们之间的联系和互动。

此外,他也似乎过于强调了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区别,而忽略了它们之间的联系和互动。

这些问题让我意识到,我们需要在法律和宗教之间寻找一种平衡,以实现公正和和谐的社会秩序。

总的来说,《法律与宗教》这本书是一部非常有启发性的著作,它让我重新审视了法律和宗教之间的关系。

我相信,这部书对于那些关注法律和道德的人来说,将是一次深刻的思考和探索。

法律与宗教读书笔记篇2题目:《法律与宗教:法律中的宗教元素与宗教在法律中的角色》《法律与宗教》是一本由著名的法律学者卡罗琳·马修斯和丹尼尔·赫尔曼所著的著作。

这本书主要探讨了法律与宗教之间的交叉点,分析了宗教在法律体系中的角色以及法律对宗教的影响。

一、背景介绍宗教和法律是人类社会中两个重要的文化现象。

宗教信仰是人们对于超自然力量的信仰和崇敬,对于人们的生活、道德和价值观有着深远的影响。

德沃金法律思想研究

德沃金法律思想研究

德沃金法律思想研究
德沃金(Herbert Lionel Adolphus Hart)是20世纪著名的法律哲学家和法学家,代表作为《法律的概念》(The Concept of Law)。

德沃金的法律思想研究主要集中在法律的本质、法律的规范性和法律的权威性等方面。

在《法律的概念》一书中,德沃金提出了他的法律理论,强调法律的规范性特征。

他认为,法律是由一系列规范构成的,这些规范具有社会规范性,是对行为的指导和约束。

他认为,法律规范的规范性源于社会习俗和普遍认同的价值观,而法律的权威性则取决于对法律规范的接受和遵守。

德沃金提出了一个著名的概念,即“内在合理性”(inner morality of law)。

他认为,法律规范必须具有一定的内在合理性,即它们必须符合人们普遍认同的伦理和道德标准。

这个概念强调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认为法律必须基于人们共同遵循的道德原则。

德沃金还对法律的权威性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他认为,法律的权威性不仅来自于国家的强制力,更重要的是来自于人们对法律规范的内在接受和认同。

他反对将法律的权威仅仅归因于暴力或威胁,而主张法律必须以一种理性和公正的方式来获得人们的认同和支持。

德沃金的法律思想研究对20世纪后期的法律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的观点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与争议,对法学界的发展
和法律制度的塑造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他的法律思想研究为理解和解释法律的本质及其社会作用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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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德沃金法律思想
摘要:美国罗纳德·德沃金教授是当今最著名的法哲学家之一,是新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他的建构性解释理论、作为权利的公正理论、整体性法律理论等有着深刻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对法哲学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有着重要推进作用。

关键词:建构性解释论法律实施权利公正
一、德沃金建构性解释论介绍
建构性解释论是德沃金先生在其代表作《法律帝国》中提出的一种法律解释观,在该书中,德沃金提出“法律推理是一项在建构性解释中的活动”,要把法律看作是“一个连贯的和结构性的整体”。

他把法律理解为一种阐释性的概念,法官应该积极主动地进行法律的解释,他们之间发生的分歧也是解释性的,每位法官都有自由解释的余地,但是需要受到一些因素的约束。

法官由于法律实践特点、政治传统等不同,会导致他们阐释的关键部分显示出不同的意识形态。

但他们的解释结论最终会因为一些约束力而趋同,造成大致趋同的根本原因在于阐释的性质:(l)每个社会都有法律的范例,这些主张在实践中一般不会受到太大的挑战。

法官的阐释不能完全忽视先前的判例,他们关于判决究竟是什么的理论都将参照当时流行的其他见解的各个方面。

(2)法官是在社会范围之内而非远离社会去考虑法律的。

一般智力环境和反映并维护这种智力环境的普通语言,对个性的发挥构成了惯性的压力,也对想象力产生了概念束。

(3)正规法律教育的必然守旧性以及挑选司法和行政职务的律师的程序更进一步增加了趋向集中的压力。

在德沃金看来,在解释法律时既要注意统一和社会化的各种因素,也要看到分歧和冲突的一面。

在建构性解释理论中,德沃金提出了法律原则作为解释手段的相关论述。

在德沃金的理论中,首先,法律原则的存在是与公平、正义和一些道德要求相联系的,在某种意义上说,法律原则就是公平、正义和一些道德标准在法律上的体现。

其次,法律原则的效力体现在,原则是必须被考虑的因素,但其本身并不会导致一个确定的结果“权衡”是法律原则的重要属性。

第三,法律原则在法律论证,特别是在对疑难案件论证的过程中起着根本性的作用,法律原则是法官进行法律论证的根本性理由。

对于法律原则的识别方法问题,德沃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即能否解释得通过去的一切判例。

如果法官所选取的道德标准和公平正义观念能够解释得通过去的一切判例,则它们就是法律原则,是现有法律所一直坚持的,是法律中本身所固有的原则。

这样,就形成了德沃金建构性解释理论的完整体系。

二、德沃金“权利—公正”理论
在1977年问世的《认真对待权利》一书中,德沃金先生提出了“作为权利的公正”论,这也是德沃金先生深入剖析罗尔斯的公正论和功利主义的成败得失之
后做出的以权利为基础的理性选择。

权利和公正之间的关系问题,是德沃金“权利—公正论”的逻辑起点。

德沃金不但认为“当法官错误地对待法律权利时便产生了不公正问题”,而且认为“权利机制旨在昭示:对人的重要权利的侵犯是严重的不公正问题”,这是因为权利关系到人们的尊严和平等,而尊严和平等正是公正的基础。

因此,在德沃金的理论体系里,公正和权利共存共生、不可分离。

而作为德沃金“权利—公正”理论基础的,则是德沃金在消弭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之间断裂所作的努力,他以“道德权利”概念为其权利理论和对公正的分析提供了根本的道德基础,认为“得到平等的关心和尊重的权利”是人的终极的基本权利。

然而,如坎贝尔所言,德沃金在他的道德权利概念中透露出一种“心理矛盾”。

有时候,他认为这些权利是对法律惯例和业已颁定的法规给出一贯性证明的道德原则;另外一些时候,在重视实在权利及其价值之外,德沃金还允许诉诸一切权利背后的基本原则,它是对“应以平等的关心和尊重对待人”的思想所做的某种阐释。

在德沃金的权利理论中,他认为,强调每个人在社会利益的分配中都有得到尊重的平等权利是十分重要的。

然而,德沃金虽然强调“对每个人的平等关心和尊重”,但这种平等不是“待遇平等”,而是我们现在通常所说的实质平等,即公正要保障受到平等对待的权利,而非保障相同待遇的权利,他主张的是对资源的平等分配。

在分配资源时,市场机制则是好的选择,市场的分配功能可以确保大致上的“资源均等”,确保公正。

三、结论
德沃金的“建构性解释论”和“权利—公正论”深入地分析了原则和作为整体性的法律在司法推理中的重要作用,并对道德原则、个人自由、道德权利、制度权利、背景权利等作了理性的分析,对权利、公正、个人自由的关系给出了合理的定位。

参考文献:
[1]张凡.德沃金“建构性解释论”中的道德难题[J].法制现代化研究(第十二卷)
[2]T·坎贝尔.公正[M].1988英文版,54.
[3]程立显.德沃金的“权利—公正”论评述[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
[4]德沃金.认真看待权利[M].1978年英文第二版.273.
[5]陈丽丽.德沃金的法律解释理论[J].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6卷第1期.
[6]Ronald w’s Empire.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6.Preface.
[7]Ronald Dworkin Law’s Empire.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6.400.
[8]Donald H. Regan. Glosses on Dworkin:Rights,Principles and Politics. in:Ronald Dworkin and Contemporary Jurisprudence. Totowa-New Jersey,1984.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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