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仪表-送审稿编制说明
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

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主要工作编制过程等1.1 任务来源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活动范围不断扩大,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以其便捷、省力、价格便宜、使用成本低的特点,作为短途代步工具,自然而然受到工薪阶层和广大农村居民的青睐。
在当前“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的政策下,电动车作为一种绿色交通工具,其节能环保的特点是不言而喻的。
然而随着电动车的爆发式发展,电动车行业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使用电动车而发生的各类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规范电动摩托车行业,促进电摩行业的健康发展,2009年11月国家标准委正式出台了GB 24155-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四项国家标准。
由于国际上没有电动摩托车方面的标准,当时标准的起草主要参照了GB/T 18384.1~3-2001《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并结合我国电动摩托车的产品实际状况形成了电动摩托车有关标准。
在这些年的实际应用及行业发展中,《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及ECE R136e 均对电动车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标准中的部分条款已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的需求。
因此,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向国家标准委申报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标准的制修订计划,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综合[2016]63号文,关于下达《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等23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由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号20160971-Q-339。
1.2 工作过程标准修订任务下达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技术委员会即已着手开展了相关标准预研工作,进行了大量的前期调研工作,并安排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负责编写标准草案及立项材料。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2010年实施)G B/T 24158—2009(2009-06-25发布2010-01-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群升集团浙江千禧工贸有限公司、上海安乃达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宁波哈利斯顿机电有限公司、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公司、浙江星月神电动车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勇、赵静炜、赵丽娜、叶建军、姚湘江、贾爱萍、王业明、黄金权、陈明均、黄晓东、赵春明、王强等。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方法、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除特殊说明外,以下简称电动摩托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0,ISO 780:1997,EQV)GB/T 5359.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车辆性能GB/T 5359.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两轮车尺寸(GB/T5359.3—1996,neq ISO 6725:1981)GB/T 5359.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两轮车零部件名称GB/T 5359.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两轮车质量(GB/T 5359.5—1996,neq ISO 6726:1988)GB/T 5359.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三轮车质量(GB/T 5359.6—1996,ncq ISO 9132:1990)GB/T 5359.7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三轮车尺寸GB/T 537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尺寸和质量参数测定方法GB/T 537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可靠性试验方法GB/T 537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型号编制方法GB/T 537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试验方法GB/T 538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力要求及试验方法GB 5948 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 10405 控制电机型号命名方法GB 11564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4023 车辆、船和由内燃机驱动的装置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4023—2006,IEC/CISPR 12:2005,IDT)GB 15365 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GB 15365—1994,eqv ISO 6727:1981)GB/T 15367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三轮车零部件名称GB 15742 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 16735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GB 16735—2004,ISO 3779:1983,MOD)GB 1735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后视镜及其安装要求GB 1735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转向锁止防盗装置GB 17510 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GB 18100 两轮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T 18387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辐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 kHz~30 MHzGB/T 18411 道路车辆产品标牌GB 19152 轻便摩托车前照灯配光性能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GB/T19596—2004,ISO 8713:2002,NEQ)GB 2007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 2007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外部凸出物GB 20075 摩托车乘员扶手GB 24155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T 24156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GB/T 24157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QC/T 67 摩托车喇叭声级测量方法QC/T 742 电动汽车用铅酸蓄电池QC/T 743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QC/T 744 电动汽车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QC/T 792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电动机及其控制器3 术语和定义GB/T 5359.2—5359.7、GB/T 15367和GB/T 19596中所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九号电动摩托车 九号电动轻便摩托车 使用说明书

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使用说明书,并妥善保管。
在了解本产品性能之前,请勿骑行。
九号电动摩托车/九号电动轻便摩托车产品使用说明书JH800DQT-6/M80C、JH1200DT-6/M85C、JH1500DT-4/M95C九 号 电摩M 系 列CE.04.00.0792.00.-B2023/2①首次使用,拨动空气开关,至ON 位置,使整车通电。
ONOFF快速使用指南使用NFC 卡轻触下方感应区,听到“嘀”声,完成开锁。
NFC卡整车通电②将充电器输出端连接整车充电口,接通电源指示灯感谢您选择九号电动摩托车/九号电动轻便摩托车(简称九号电摩)。
九号电摩通过CCC认证,获得道路车辆产品公告,是一款可以上机动车牌照的摩托车。
九号电摩采用先进的无线电定位技术,该技术配合《九号出行》APP(以下简称APP)使用,让您获得更加安全、智能、个性的骑行体验。
九号电摩M系列是九号公司(指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含但不限于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等)针对"刚需"一族推出的一款均衡、实用、经济型电动摩托。
它能充分满足日常用车场景,它具有更高的性价比,充分满足您的各种日常用车场景。
九号出行本说明书所有图片仅供参考,产品请以实物为准。
说明书中图片以九号电动轻便摩托车M80C为示意,具体请以实际型号为准。
实际产品功能可能由于技术升级、固件更新或其他变更,与说明书内容不尽相符。
要获得最新的功能介绍和安全使用指引信息,请下载《九号出行》手机客户端,并以内置电子说明书为准;或访问九号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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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使用1.安全须知●九号电摩是一款时尚便利的交通工具。
您需要通过练习掌握驾驶技巧。
●驾驶九号电摩需持有摩托车驾驶证。
●您有义务知悉您所在区域的法律,并遵守所适用的法律。
●在目前尚无摩托车相关法规的国家和地区驾驶时,请您务必严格遵守本手册中对于驾驶者的安全要求。
●为了您的安全,请勿私自改装九号电摩,如需更换九号电摩的零部件,请联系售后服务。
九号电动轻便摩托车E70C 使用说明书

Auto 键
开机状态下,连续双击开座桶,长按关机;当 APP 感应解锁功能开启时,接近车辆按住此键开机。
危险警示 按下此键,车辆左右转向灯同时闪烁亮起,警示行人和其它车辆
28 电门锁(钥匙孔)* 以下图示仅示意单独用钥匙操作
OFF 档 车辆处于断电停车状态
ON 档 车辆处于通电启动状态
OPEN 档 开启坐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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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激活车辆后的开机 / 关机方式 * 对于有龙头锁配置的车型,开机时,智能龙头锁同步解锁;关机时,智能龙头锁同步上锁。
a. 遥控器:按下开机 / 关机键解锁并开机;按下锁车键,关机并锁车。【详见 31 遥控器功能介绍】 b. 钥匙:钥匙插进钥匙孔向右旋转至 ON 档位开机,向左旋转至 LOCK 档位锁车。【详见 28 电门锁(钥匙孔)】 c. Auto 键【详见 12 组合开关】
按下后车辆鸣笛,警示行人或其它车辆
定速巡航键 按下启动定速巡航,车辆以当前速度前行;再次按下、拧油门转把、制动均可解除定速巡航
档位键 大灯键
车辆启动状态下:按向右侧档位增加,车辆最大行驶速度增大;按向左侧档位降低;车辆最大行驶速度减小
:推至此位置,关闭大灯
:推至此位置,打开大灯
:推至此位置,车辆处于智能模式,车辆根据外界环境亮度,自行控制大灯开、关以及仪表盘的亮度
180/200kPa
180/200kPa
传动方式
后轮毂电机 - 直驱式
后轮毂电机 - 直驱式
最高车速
42km/h
45km/h
续航里程 *
50-75km
50-85km
参数配置
蓄电池类型及数量 电池扩展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电机及控制器行业标准讲演稿

电机超速、电机短时过载
电机超速
要求(5.14):电动机(永磁同步电动机除外)在1.2倍额定电压 下空载超速运行2 min,不得发生机械变形或发出异常声响。 试验方法(6.13):电动机在1.2倍额定电压下空载运转2min,试 验过程中无异常声音,试验后目测确认无异常变形。
电机短时过载
要求(5.15):电动机在额定电压下应能承受2.5倍额定转矩(持 续时间1min),重新启动后应仍能正常运转。 试验方法(6.14):将电动机固定在转矩测试仪上,正确连接电 动机与控制器。给控制器施加额定电压,调整调节指令使电动机 以空载转速空载运转。运转稳定后操纵转矩测试仪逐渐增加电动 机转矩,直至达到企业技术文件所规定的额定转矩的2.5倍,持续 运行1 min。试验后目测电动机有无有害变形、能否重新启动、启 动后运转是否企业技术文件规定的控制器额定输入电流工况 下,控制器应能连续2h正常运转。 试验方法 (6.16):将电动机固定在转矩测试仪上,正确连接控 制器与电动机。给控制器施加额定电压,调整调节指令使电动机 以空载转速空载运转。运转稳定后操纵转矩测试仪逐渐增加电动 机转矩,直至控制器直流母线输入电流达到企业技术文件所规定 的控制器额定输入电流,持续2h。目测控制器能否正常运行。
电动机引出线强度:每根电动机主绕组引出线承受25N拉力,传感 器引出线承受9N拉力后,应能保持完整无损。 电动机及控制器引出线的接插件应符合企业技术文件的规定。
引出线和接插件
试验方法(6.5)
引出线颜色:目测 电动机引出线强度:将轴向(径向)出线的电动机的轴置于垂直 (水平)位置,引出线的引线端朝下,在引出线端部施加拉力, 逐渐增至5.6.2规定的值,加力时应使导线芯及绝缘层均匀受力。 然后将电动机转过90°,使轴处于水平(垂直)位置,重复上述 加载过程。再将电动机定子绕引出线孔的轴线顺、逆时针各转 360°。最后检查引出线是否破损。 接插件:按企业技术文件规定的方法检查。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苹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标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网 /2 0 0 9 1 2 1 0 )
卢 篮墓葬蓑薹篙警于
该 标 ;隹的 发 布 实 施 填 补 了 国 内 空 白, 达 到 了 国 际 先进 水平 , 对 统 一 国 内摩 托 车服 装 生 产 技 术标 准、 保 障产 品质量 和车手安全、 进一 步推动我 国 摩托车运 动 事业 的快速发展 具 有重 要 意
义。 ( 服装工 程 网 ~ 0 0 9 12 0 3 )
行 了审查 。 《纯 电动 乘 用 车 技 术 条 件 》国 家 标
准 规定 了 对纯 电动乘 用 车 的要 求和 试验 方 法 , 对 电池 箱 的 重 量 及 安 装 , 对 整 车 动力性能、 续驶里 程 、 能耗和 可 靠性等 方面 提 出 了具 体技术指标 , 适 用于 最 高 设计车速 大于 8 0 km ~ 的 M 1 类纯 电动 汽 车 ;《电动 汽 车 用 动 力蓄 电池 规 格 尺 寸 》规定 了 电动 汽 车 用 金 属 氢 化 物镍 动 力蓄 电池和 锂 离子 动 力蓄 电池 单体 及 模 块 的规格 及 外形尺 寸 。
会议期间 , 与会委 员在听取 了标准 起 草人 对 标;隹主 要 修订 过 程 的介绍 后 , 对 机 械 行 业 标;隹草案 《侧面 式 叉 车 》( 送 审稿 ) 进行 了审查 , 并进行 了充分讨 论 , 在协 商 一 致 的 基 础 上 对 标 ;隹送 审稿 提 出了一 些修改意见 和 建议 , 与会代表 充 分肯定 了标;隹负责起 草单位在标;隹修 订 工 作 中所 做 的大量 细 致 的工 作 , 最 后 一 致通 过 了该标准 ( 送 审稿 )的审查 。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09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09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6.25•【文号】•【施行日期】2009.06.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标准化正文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09 (2009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群升集团浙江千禧工贸有限公司、上海安乃达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宁波哈利斯顿机电有限公司、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公司、浙江星月神电动车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勇、赵静炜、赵丽娜、叶建军、姚湘江、贾爱萍、王业明、黄金权、陈明均、黄晓东、赵春明、王强等。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方法、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除特殊说明外,以下简称电动摩托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 2000,IS0 780:1997,EQV)GB/T 5359.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车辆性能GB/T 5359.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两轮车尺寸(GB/T 5359.3 1996,neq IS0 6725:19 81)GB/T 5359.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两轮车零部件名称GB/T 5359.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两轮车质量(GBlT 5359.5 1996,neq IS0 6726:1988)GB/T 5359.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三轮车质量(GBlT 5359.6 1996,neq IS0 9132:1990)GB/T 5359.7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三轮车尺寸GB/T 537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尺寸和质量参数测定方法GB/T 537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可靠性试验方法GB/T 537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型号编制方法GB/T 537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试验方法GB/T 538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力要求及试验方法GB 5948 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 10405 控制电机型号命名方法GB 115 64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GB/T 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4023 车辆、船和由内燃机驱动的装置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4023 2006,IEC/CISPR 12:2005,IDT)GB 15365 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GB 15365 1994,eqv IS0 6727)GB/T 15367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三轮车零部件名称GB 15742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 16735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GB 16735-2004,IS0 3779:1983.MOD)GBlT 24158-2009GB 1735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后视镜及其安装要求GB 1735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转向锁止防盗装置GB 17 510 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GB 18100两轮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T 18387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辐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 kHz~30 MHzGB/T 18 411 道路车辆产品标牌GB 19152 轻便摩托车前照灯配光性能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GBlT 19596-2004,IS0 8713:2002,NEQ)GB 2007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 2007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外部凸出物GB 20075 摩托车乘员扶手GB 24155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T 24156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GB/T 24157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QC/T 67摩托车喇叭声级测量方法QC/T 742 电动汽车用铅酸蓄电池QC/T 743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QC/T 744 电动汽车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QC/T 792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电动机及其控制器3 术语和定义GB/T 5359.2一5359.7、GBlT 15367和GBlT 19596中所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06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编制说明200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作为非道路车辆可以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管理,而超出电动自行车标准的,由动力驱动的这部分车辆则应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因此须尽快制定我国电动摩托车标准和企业及产品准入机制,将电动摩托车产品纳入机动车辆,进行规范管理。
电动摩托车标准制定工作,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委会,摩托车分委会共同组织,吸收行业相关的单位(包括摩托车企业,电动自行车企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检测机构,电动汽车企业、电池企业、电机企业)组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共同讨论、开展标准的制定工作。
工作组单位名单:序号单位名称序号单位名称1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7浙江星月神电动车有限公司2 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上海摩托车研究所8 中炬森莱高技术有限公司3 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9上海安乃达驱动技术有限公司4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10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公司5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11 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6 中国群升集团浙江千禧工贸有限公司2006年6月29日在天津召开了标准起草工作组第一次会议,讨论确定了首批制定的6项标准,并初步确定了6项标准的结构框架。
六项标准分别为:《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及续驶里程试验方法》《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定型试验规程》《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电机及控制器技术条件》其中《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试验方法》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标准计划号为20010710-T-604,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为主执笔单位,起草组成员共同参加标准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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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仪表
(标准制定编制说明)
1 任务来源、背景介绍与工作简况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5年第三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推荐性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仪表》由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起草制定,计划编号:20153969-T-339,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技术归口单位为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接受任务后,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组成了标准制定项目组,由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牵头,项目组成员包括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宁波科达仪表有限公司、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五羊-本田摩托车(广州)有限公司、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和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其中包括1家行业主管机构、2家检测机构、2家仪表生产企业、3家摩托车整车生产企业和1家电动摩托车整车生产企业。
众所周知,近年来社会对能源问题的关注日益凸显,电动摩托车不消耗燃油无排放污染、运行噪音低,成为摩托车中最具发展前景的一类,同时,伴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其保有量也节节攀高。
终端产品市场也鱼龙混杂,简易款豪华款车型各自细分市场。
电动摩托车用仪表作为车辆的重要零部件是车辆运行状态的直接信息表达,也是驾驶员了解车辆的直接参考。
规范仪表的种类和相关技术要求,是保证驾驶员识别车辆特征,正常、安全驾驶车辆的基础。
目前,电动摩托车标准体系中现行有效的且4个国家标准,GB 24155-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T 24156-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GB/T 24157-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与GB/T 24158-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已进入修订阶段,2个行业QC/T 791-2007《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定型试验规程》与QC/T 792-2007《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电机及控制器技术条件》在用,这6个标准侧重于电动摩托车整车方面,随着标准体系的健全,相关零部件标准也将逐渐制定。
其中,电动汽车用仪表由于仪表使用环境和仪表特征与电动摩托车用仪表存在巨大差异,故而规范电动摩托车用仪表的种类和相关技术要求十分必要。
2016年上半年标准制定组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仪表进行了全面了解,走访主机厂和配套仪表厂收集了相关资料,进行了标准草案稿的编制,并于同年5月在广东江门召开了第一次工作组启动会议。
会议就标准草案稿进行了逐条讨论,其中涉及到23处技术细节需进行修改,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制定了下一步验证试验计划。
2017年中网上公示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共收到书面反馈意见5家单位,计23条,其中采纳14条,部分采纳5条,不采纳4条。
项目组多次就技术细节进行了讨论和验证,最终确定了现在的内容。
2 标准的制定原则与主要内容
本标准由传统燃油摩托车整车企业、电动摩托车整车企业、龙头仪表企业共同参与方案计划,行业主管机构、典型主机厂与配套厂、行业专家共同参与标准的起草和讨论。
仪表中显示的信息装置分为两类:指示类仪表与警示类装置,本标准中只罗列出最基本的种类及其对应的安装要求,也是目前市场车型中普遍都具备的仪表功能指示。
如若标准未提及的功能出现在仪表中,则无基本要求可以约束,本标准无法涵盖所有仪表功能,但应符合仪表整体性能及相应标准要求。
指示类仪表有5大种类,分别是车速里程表、转速表、电压表、电流表与电量表,与之一一对应有相关的技术要求。
警示类装置有4大种类,分别是运行准备就绪、低电量警示、充电状态警示和电机超速警示,与之一一对应有相关的技术要求,本类警示类装置有相应的图形符号和光信号装置的颜色一一对应,运行准备就绪对应GB15365-2008中4.26条款、低电量警示对应GB15365-2008中4.20条款、充电状态警示对应GB15365-2008中4.25条款和电机超速警示对应GB15365-2008中4.24条款。
仪表总成的性能要求有5项,防水等级、防尘等级、绝缘介电强度(适用于B 级电压≥60V)、电磁兼容和振动。
3 主要试验分析
防水等级采用特征数字为4的摆管试验,而不采用GB/T4208选择使用淋水喷头试验。
因为引用标准要求摆管与喷头是“或”的关系,经过验证试验后认为,
摆管更具备试验的可操作性。
考虑实际仪表的装车状态,有些仪表(不带驾驶室)安置于导流罩内,检测可以按整车制造商的说明模拟实际装车状态,如果需要可以安装整车状态头罩覆盖件。
整车裸装的仪表,设计时有防水外壳,不应包覆,只需模拟实际装车安装角度即可。
防尘等级经过试验验证后,标准编制组达成共识,将指标特征数字提高了1位(与征求意见稿相比),仪表制造商认为目前行业水平完全能都达到。
绝缘介电强度旨在保护仪表外表面、手指能接触部位免受触电危险,在本标准中此项检测适用于B级电压≥60V的电动摩托车用仪表以及有外露可导电部件或者表面电镀层的仪表,安装于头罩覆盖件之内,手指无法触碰仪表的仪表可以不考核,试验验证了几款仪表,都满足要求,基本完全绝缘(限值5mA,实测0.008 mA)。
振动试验直接引用QC/T413-2002中表3的限值要求,仪表处于工作状态(指针式指示类仪表的指针处于刻度表盘50%位置处,数字式指示类仪表有数字显示,警示类装置处于点亮或者闪烁状态)X、Y与Z的3个方向振动试验加速度为3G,扫频从25Hz到500Hz,每个方向总计8小时循环扫频,仪表完全能够达到3G试验要求。
4 标准中是否涉及专利情况说明
本标准中不涉及任何专利。
5 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对产业发展的作用等情况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在国内外已经快速发展,要通过科学引导来逐步推动产品技术的升级。
目前国内外没有针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仪表的产品标准,随着科技的发展,仪表已经逐渐从传统指针式朝着液晶电子显示过渡发展,相关光信号装置也由灯珠点亮转变为液晶闪烁,大量电子技术的应用已经区别于传统意义的车用仪表。
仪表作为驾驶员了解车辆状态的直接参考,它的信息显示要求、防护等级与电磁兼容水平等直接影响到行车安全。
各个企业按照自己企业标准进行产品开发和生产,缺乏兼容性和通用性,造成的行业管理困难和资源浪费,迫切需要一个统一的产品标准来支撑。
6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
充分参考吸收已有国内外标准的内容,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起草过程,充分考虑国内外现有标准的统一和协调。
目前国内汽车摩托车行业有GB/T 19836-2005《电动汽车用仪表》和QC/T 727-2007《汽车、摩托车用仪表》2项标准国际标准有欧洲法规2000/7/EC《Speedometers for motorcycles and mopeds(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用车速表)》
7 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
本标准是针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仪表产品通用要求,标准性质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目前无相关强制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相关电动汽车情况:新能源汽车原先在老版本新能源汽车准入规则专项检验项目中包含电动汽车仪表检验项目,执行标准为GB/T 19836-2005《电动汽车用仪表》,随着工信部令[2017]第39号文的发布,单体仪表检验项目取消,电磁兼容试验结合整车进行,执行GB/T 18387-2008《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kHz~30MHz》标准4.2条款。
8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无。
9 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本标准为国家推荐性标准。
10 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为了有效地贯彻和执行本标准,在本标准实施前后,应当在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行业宣贯使用。
标准制定项目工作组
2017.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