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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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总结和下年意见

2024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总结和下年意见

2024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总结和下年意见摘要:本文对2024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了总结和评估,并提出了下一年需要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主要包括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

一、引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为夫妻提供节育和生育的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

准确、安全、便捷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推动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总结了2024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经验和问题,并提出了下一年需要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二、2024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总结1.加强宣传教育在2024年,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了对计划生育的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宣传册、交流会等形式向广大夫妻介绍了计划生育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

同时,还开展了多种宣传活动,如讲座、培训班等,提高了夫妻的计划生育意识和相关知识水平。

2.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在2024年,各级医疗机构加强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能力建设,提高了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通过引进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提供多种计划生育方法的选择,满足了不同夫妻的需求。

同时,还加强了医护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了技术服务的专业水平。

3.加强监督管理在2024年,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加强了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了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监测体系。

对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进行了定期的考核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同时,加强了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投诉举报处理,保障了夫妻的合法权益。

三、下年改进意见和建议1.加强宣传力度下一年应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夫妻普及计划生育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

可以利用社交媒体、短视频等新媒体手段,吸引年轻人的关注,提高他们的计划生育意识。

2.提升技术服务水平下一年应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水平,引进更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提供更多、更好的计划生育方法选择。

同时,加强医护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素养提升,提高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3.加强监督管理下一年应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更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监测体系,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考核力度。

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

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为更好地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强医疗卫生工作,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人民健康水平,现就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的计划生育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有效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妇幼卫生工作成绩显著,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关系8.8亿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关系4亿多家庭生活幸福,是重大民生事业。

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是妇女儿童健康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是持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需要,也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需要。

妇幼保健机构有优质的医疗保健资源,技术实力雄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有完善的基层工作网络,擅长做群众工作;两者各有特点,各具优势。

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加强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有利于强化人群生命健康全过程管理,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有利于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目标要求和千年发展目标,有利于建立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优化整合资源,依法服务管理,提高工作效能。

2024年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意见(二篇)

2024年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意见(二篇)

2024年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意见各村(居),机关各科室(站所):为确保____年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推动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____年二、六、____月份计划生育集中性管理与服务工作提出以下考核意见。

一、考核对象1、分工到村(居)的镇党政负责人、分工到村镇干。

2、各村(居)党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经联社主任)、计生专职员;二、考核内容及记分办法全年分三次考核,每次考核以百分制计算,一、三类人员参检率达____%,记____分,二类人员随访率达____%记____分,每低____%扣____分;计外孕处理率____%,连续两次未参加孕检作计外孕论处,发现一例计外孕处理不到位扣____分。

三、考核办法二、六、____月集中性管理与服务工作列为党委政府年度中心工作,每次活动结束后,镇依据相关资料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得分在____分以上(含____分)的村(居)视作完成此项工作。

每低____分,扣除分工到村(居)党政负责人、机关科室全体人员、村(居)党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经联社主任)、计生专职员,扣每人工资____元。

活动结束后延期半个月仍不能完成任务的村(居)则按第二次考核结果加倍扣分。

村(居)其他干部的考核办法由各村(居)自行制定。

2024年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意见(二)随着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结构的变化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促进人口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有必要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政府部门应加大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利用新媒体和社交平台等渠道,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理解度。

同时,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的科普教育,提升公众的计划生育意识和科学素养。

二、完善计划生育监测和评估机制建立完善的计划生育监测和评估机制,提高对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估能力。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总结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总结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总结一、引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工作,旨在引导和协助人们合理规划生育,维护人口平衡发展与家庭幸福。

本文将对我所在单位进行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工作概况1. 工作内容和范围在过去一年中,我所在单位开展了多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包括宣传教育、咨询指导、避孕服务、不孕不育诊治等方面。

我们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已婚夫妇、准备结婚的年轻人、特殊群体(如病残人士)等。

2. 工作成绩通过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我所在单位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其中,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扩大,咨询指导服务不断增加,避孕服务的覆盖面逐步扩大,不孕不育治疗方案得到优化。

三、存在问题1. 宣传力度不够尽管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但仍然存在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

有的市民对计划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了解不深,存在误解和疑虑,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2. 咨询指导服务不够个性化目前,我们的咨询指导服务主要是一对多的方式,无法满足部分市民对私人问题的咨询需求。

我们应该探索机制,提供更个性化、专业化的咨询服务。

3. 避孕服务不够细致在避孕措施方面,我们的服务主要集中于宣传普及和提供一般性的避孕方法,对于部分需要特殊避孕措施的人群关注不够,需要加强这方面的服务。

4. 不孕不育诊治方案待优化虽然我们已开展不孕不育诊治服务,但在诊断和治疗方案上仍存在不足。

我们应拓宽技术渠道、提供高品质的不孕不育服务,同时加强与医院的合作,提升诊疗水平。

四、改进建议1.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开展专题讲座、制作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大对计划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的宣传力度,为市民提供更全面、准确的信息,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观念。

2. 推进个性化咨询服务拓展咨询方式,包括电话咨询、在线咨询等,提供专业人员指导,为市民解答疑问和提供个性化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建议。

3. 拓宽避孕服务渠道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等的合作,提供各类避孕措施的咨询和服务,推广特殊人群的避孕方法,确保避孕服务全面细致地进行。

2011年计生办计划生育工作计划2篇

2011年计生办计划生育工作计划2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新《决定》精神,全面推进社区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的轨道,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2011年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市委六届十一次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和经常性工作能力为宗旨,以更换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为载体,以全面清理清查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为重点,最终为实现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微机化管理和服务、乡镇级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在我市的全面推行创造条件。

大力抓好社区计划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按上级要求做好各级迎检工作。

二、工作目标(100分)1、加强部门协调,实施综合治理,强化依法行政,做好违法婚育控制,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完成区党委下达的征收任务。

(40分)2、软件建设达到要求标准。

清理清查基础统计数据和更换《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工作要达到要求:统计数据准确,最终做到“三点成一线”;《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填写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项目填写齐全。

搞好各项摸底工作,要求底数清,不错、不漏、不瞒。

(10分)3、流动人口管理按常住人口管理,做到有薄册,底数清,证件核发率95%以上,查验率100%。

(10分)4、严格按照办证条件和程序,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再生育证》。

无“三乱”、违反“七不准”、“六不准”现象。

(10分)5、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加强避孕药具管理,每委度免费发放药具一次。

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

培养婚育新风进社区的典型。

(10分)6、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计生工作队伍,加强对各社区书记和计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每年进行2次。

(5分)7、利用节假日,开展“一法三规”宣传活动,社区在醒目的位置要有关于中央新《决定》、人口法和省计生新条例>、标语。

(5分)8、计生协会组织健全,发展会员,软件规范,开展活动到位。

(5分)9、做好计生信访的调处工作。

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2.05•【字号】京卫基层字[2011]27号•【施行日期】2011.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京卫基层字〔2011〕27号)各区县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依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及《北京市2010-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有效保障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需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规范及配置标准卫生部门要按照《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与建设规划》要求,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平米的计划生育咨询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要与健康教育室等合并设立计划生育咨询室。

人口计生部门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有关生殖健康知识挂图、男女生殖器模型和计划生育药具发放架等宣教咨询设施,按照《北京市社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配置基本要求》(京人口发〔2006〕3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配置设备。

二、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根据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居民的需求和自身条件,开展计划生育与生殖保健宣传教育和适宜技术服务。

(一)避孕节育技术指导与宣传:在知情选择的前提下,指导育龄群众避孕、节育。

开展避孕节育知识宣传普及。

(二)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对已经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提供相关的咨询、随访。

目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目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目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发放叶酸工作方面:
这两项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存在很多实际问题。

除我们宣传和服务方面存在不到位的因素外,最突出的是没有强有力的引导渠道,服务对象缺乏主动配合的能动性。

建议在知情选择的前提下,加强部门间配合协作,整合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充分利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乡镇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的机会,引导群众积极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出生缺陷。

二、药具管理和发放工作方面:
一是基层单位药具管理人员基本都是兼职,由于平时其他工作相对较忙,对所兼药具业务和服务对象缺乏深入了解,工作敷于应付。

建议政策性协调解决机构设置、专职人员岗位编制、兼职人员奖励薪酬,为建立“多渠道、全方位、开放式”的药具发放立体化服务创造优良环境。

二是药具配发品种及数量与群众现实需求有差距,避孕药具品种比较单一,尤其避孕套型号单一,使用者选择范围受限,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在年度计划中增加品种和型号。

三、技术人员培训方面:
由于参加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技术培训的次数和人数有限,县级对乡镇技术人员的培训自身师资力量匮乏,培训效果欠佳。

建议由市上抽调专业精干人员,组织巡回培训县乡技术服务人员;调研组织协调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浅析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建议

浅析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建议
很 有 限 , 医疗 机 构 相 比 , 与 技术 服 务 人 员缺 少进 修 、 训【学 术 交 流 的 机 会 , 培 、 医疗 技 术
常 规 、 急 病 救 常 规 等 内容 , 需 建 立 要 关注 国家 政 策 的 变化 ,又 要 关 注 市 场 需 危 情抢 还 起 ~ 套 高效 、严 谨 的工 作 秩 序 和 技 术质 量 求 的变 化 , 更要 关注 广 大 人 民群 众 的愿 望 。

是体 制 不 顺 。 由 于 体 制 的 影 响 . 服
务 站 人 员编 制 少 , 术 人 员 所 占 比例 很 低 , 技 很 多业 务 不 能 正 常 开 展 , 济 效 益 跟 不 上 , 经
有 相 当部 分县 乡技 术 服 务 人 员 工 资 未纳 入 财 政 拨 款 , 技 术 服 务 人 员 缺 乏 相 应 的激 对
在{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县 乡计 划 生 育服 务站 建 设 的 意 见 关 中明 确 提 出 :县 乡服 务站 是 为 育龄 群 众 提 供 及 时 、 全 、 “ 安 有
效 的避 孕 节 育措 手 等 计 划 生 育 、 殖健 康服 务 的 主要 阵地 , 能 加 强 , 包 生 只 不能 削弱 ” 么 , 乡计 划 生 育技 术服 务 站 那 县 如 何 针 对存 在 的 问题 , 在新 的形 势 下找 ; 位 , 售定 更好 地 为广 大人 民群 众 服 务 呢?
工作健康、 稳定 、 持续 发展 具 有 重 大 的 现 可 实 意 义 和 深 远 的 历 史意 义。 随 着 中 国 经济 的转 轨 和 社 会 转 型 ,人们 的生 活 理 念 和 生 活 方式 发 生 了深 刻 变化 , 生命 、 活质 量 对 生
计 生政 策 , 渐 突 出 了人 口计 生 的特 点 . 逐 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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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市2011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意见为进一步依法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工作,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转型要求,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需求,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现就我市2011年计生技术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扎实做好经常性服务工作,全力夯实服务基础建立健全三级包保工作制度,即党政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服务对象的长效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服务工作。

1、扎实开展环情孕情服务。

采取到村、到组、到户相结合的方式,按季度开展环情孕情服务工作,确保环情孕情服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建立健全对重点漏检人员补检制度、责任倒查追究制度以及外出务工人员的信息反馈制度,如实填写《环情孕情服务登记册》,及时为计生办提供环情孕情服务相关数据,确保环情孕情服务率达到95%以上。

2、认真开展产后术后随访服务。

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对实行输卵管结扎、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后1个月内随访1次,人工流产术后1周内随访1次,药物流产、引产术后2周内随访1次。

确保术后访视率达98%以上,并如实填写《术后随访记录》。

3、切实加强母婴保健。

对政策内持证对象要求在产后一周对产妇及婴儿进行访视,了解产妇和婴儿的健康状况,并督促服务对象在规定时间里采取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

产后访视率达到98%以上,如实填写《产后访视记录》。

4、认真开展放环、皮埋到期更换工作。

各乡镇(办)服务站要将已婚育龄妇女放置宫内节育器和皮埋即将到期的对象登记造册,下发通知书,并及时督促落实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

杜绝因更换不及时造成的带器妊娠、手术并发症、后遗症的发生。

5、强化技术服务质量管理。

严格依照《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确保计划生育技术安全、有效。

降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杜绝技术服务事故。

6、进一步建立完善不孕不育个案管理档案。

提高建档质量,加强对不孕不育家庭的随访和指导,对疑难病历建议对象到上级医疗和保健机构进行诊治。

将本辖区的不孕不育个案资料分半年和年度报送市计妇中心。

7、严格执行“一+一”工作制,即一月一安排和一月一小结的工作制度。

各乡镇(办)服务站要对照优质服务考核细则,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本年度优质服务各项工作,月初要拟定工作要点,月底要总结本月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每月工作要点和工作小结于30日前报市计妇中心。

市人口和计生局、市计妇中心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核实各乡镇(办)工作开展情况、服务效果,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8、调整充实全市计划生育技术专家队伍。

对去年全市计划生育技术专家小组进行调整充实,参与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考试和考核、指导病残儿医学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技术鉴定、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应用及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培训等工作。

二、积极开展“三大工程”,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1、认真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积极开展宣传指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孕早期TORCH筛查、药物干预等服务,对新婚待孕和已孕妇女要进行孕前-围孕保健、孕早期保健、发放干预药物等方式预防致病、致残因素,完善出生缺陷一级干预预防模式。

年内各乡镇(办)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普知识知晓率达到98%,计划怀孕夫妇接受规范的优生咨询服务率达到90%,对生育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优生指导率达到100%,免费补充叶酸制剂预防神经管畸形的覆盖率达到100%。

对各村、社区所有待孕对象、农村高危家庭要认真做好优生监测和指导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通过应用产前诊断和筛查技术,减少出生缺陷儿的出生,实施二级干预。

继续开展缺陷儿的摸底和治疗工作,对已出生的缺陷儿及时上报,及时转诊实施三级干预。

2、切实加强药具管理,不断满足育龄群众的需求。

严格按照药具管理制度和“免费发放、满足需要、减少浪费、方便群众”的管理原则做好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按照统一要求及时上报各种药具报表,规范填写运转避孕药具台帐,做到帐册(表)齐全、记载及时、完整、准确,总帐、分户帐、使用登记册,帐物相符。

每月对药具进行清理,同时认真填写避孕药具各项检查记录,并归档管理。

“两非”治理期间,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市个体诊所进行一次清理清查,若发现出售免费避孕药具,将严肃处理。

乡镇(办)服务站要对使用药具者进行定期随访,对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并上报市计妇中心药具科。

扩大免费发放范围,提高发放及时率,确保用药安全。

全年药具发放率、随访率、应用率、有效率分别达到100%。

3、切实开展妇科病普查及诊治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各乡镇(办)要高度重视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把为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生殖保健服务纳入日常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采取多种形式保障已婚育龄妇女都有机会享受生殖保健服务,使辖区内的已婚育龄女每两年接受一次生殖保健服务,当年接受生殖健康服务的已婚育龄妇女普治率达90%;对查出患有妇女病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提供诊治和随访服务,并如实填写普查登记册、诊治及随访记录,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生殖健康水平,普治率达80%,随访率达98%。

三、加快市乡(村)服务站(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步伐,优化服务环境1、2011年确保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综合大楼全部装修并投入使用。

2010年新建的元厚镇服务站和长期镇服务站以及其他中心服务站,要充分发挥中心服务站的职能作用,在服务环境、服务理念、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上要率先发展、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真正起到辐射“五乡、三办”的作用。

未启动修建的石堡乡服务站,要在选址、设计上严格按照乡镇服务站的建设标准设计,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按期投入使用,发挥功能作用。

2、2011年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要抓好长期镇红卫村、复兴镇复兴村、官渡镇五里村、石堡乡兴隆村的建设,涉及的乡镇要尽快做好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及时申报计划,作好规划、及时组织实施。

3、2011年开始逐步更新全市阴道镜、乳腺诊断仪等大型医疗设备,为临床诊断提供更好的辅助支持,更好地为广大育龄群众服务。

官渡计划生育服务站作为全国优质服务示范站,要重点进行包装和打造,完善相关资料,作好现场会的召开准备。

四、强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1、建立规范的质量保证体系。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包括节育技术常规、有关操作规程、技术管理制度、完整的档案记录等。

在依法行政、依法服务、依法追究责任的形势下,必须加强技术服务的规范化管理:第一,要加强技术服务规范的执行和监督,乡镇(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计生技术服务、医疗保健、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相关专业技术标准,操作常规和治疗标准。

市人口计生局和市计妇中心2011年开始对技术服务规范的执行情况要进行检查,促进计生技术服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提高服务质量,减少避孕节育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的发生;第二,要认真做好各种手术治疗记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经出台,规定发生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在医疗服务机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切实承担告知义务,保证受术者的知情权,健全各种手术记录,抢救转诊及登记制度和病历、报告制度等。

要规范病历书写,加强病案、手术资料管理,建立完善的保管、借阅、封存、复制、入档等制度,进一步降低差错事故及并发症发生率,防止发生技术服务纠纷,维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良好形象;第三,努力实现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四优一满意”目标。

2、依法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范围。

乡镇(办)计划生育服务站必须依照《执业许可证》批准范围开展工作,向育龄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节育技术、咨询指导和生殖保健服务。

规范“三查”服务,按医学要求进行查孕、查环、查病,通过“三查”主动为更多的育龄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3、严格持证上岗。

坚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凡从事计划生育手术操作的人员,必须有卫生行政机构颁发的执业资格证和计划生育行政颁发的合格证,按核准服务项目提供服务。

4、依法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市场管理。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医药监督管理局三部门《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在全市开展声势浩大的综合治理工作。

加强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B超检测和中期以上人工终止妊娠的管理;对于违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依法严肃查处,努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平衡。

五、加强技术服务人员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优质服务提质提速1、按照赤水市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和大练兵活动安排表,组织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服务岗位大练兵、知识竞赛和实际操作技能比武活动。

推荐优胜者参加省、遵义市岗位大练兵竞赛,竞赛成绩将作为年终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使每一位计生技术服务人员都能够立足于自身岗位。

通过大练兵活动,逐步提高全市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临床综合能力和服务技能。

2、坚持定期进修制度。

继续实行市计妇中心业务技术骨干“帮、带、教”乡镇(办)计生服务站的工作机制,按照时间安排,乡镇(办)计生技术服务人员轮流到市计妇中心进修学习。

通过进修,促进乡镇(办)服务站服务技能的提高,规范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积极鼓励技术服务人员考取执业证书,市人口计生局对考取执业资格的医生和护士予以奖励,提倡“一专多能、一人多证、证多奖多”。

六、打造信息化服务站为突破口,全面提升科技管理服务水平我市信息化服务站建设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重点抓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收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

一是涉及到服务站运用的各个模块,信息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录入和反馈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各乡镇(办)服务站要切实把信息技术应用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构建集服务、管理于一体的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三是要加强信息的分析和利用,促进信息互通共享,实现技术服务信息与PADIS系统的有效衔接。

让信息化服务工作在政府决策、人口管理、优质服务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七、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工作,拓宽妇幼保健服务领域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省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妇幼卫生服务内涵,不断满足妇女儿童健康需求。

抓好村级卫生室和计生服务室技术设备资源整合,加强妇幼保健人员培训、配置基本服务设备,理顺工作关系。

乡镇办召开计生工作例会时,请各乡(镇、办)卫生院妇幼人员参加会议,计生部门和卫生院上报的相关数据要吻合,计生服务站要到乡镇卫生院将妇幼保健相关资料收集归档,强化管理措施,逐步形成完整的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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