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检测取样送检程序方法要求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完整版.doc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完整版.doc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完整版1. 引言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过程中对于各类建筑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旨在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工程质量。
2. 术语和定义2.1 建筑材料:指用于建筑工程中的各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水泥、钢筋、砖块、沙子等。
2.2 取样:指从建筑材料中抽取代表性样品的过程。
2.3 送检:指将取样的建筑材料送往专门的实验室或机构进行检测、分析的过程。
3. 取样方法3.1 水泥3.1.1 从水泥袋中取两份样品,分别装入干燥无尘的容器中。
3.1.2 每份样品重量应在200g左右。
3.1.3 具体取样点应该避免阳光直射和湿度较高的环境。
3.2 钢筋3.2.1 从工地现场随机选择一段钢筋作为取样对象,长度应在1米以上。
3.2.2 使用切割工具进行切割,确保切面整齐平直。
3.2.3 将切割得到的钢筋样品清洗干净,并标明取样位置。
4. 送检要求4.1 取样后应立即送往指定的实验室或机构进行检测。
4.2 送检前应填写好相应的送检单,并附上取样时的相关信息。
4.3 送检过程中应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防止污染或损坏。
5. 结论本标准将有助于明确建筑材料取样及送检的具体要求,提高建筑材料质量的监控和控制水平,促进工程施工品质的提升和保障。
附件:建筑材料取样送检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施工:指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包括工程筹备、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2. 工程质量:指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包括结构安全性、使用寿命、外观质量等方面。
3. 检测、分析:指通过实验室或机构对于建筑材料进行性能测试、物理化学分析等手段,以评估其质量和安全性。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完整版1. 引言本标准旨在规范建筑施工过程中对于各类建筑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以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工程质量。
2. 术语和定义2.1 建筑材料:指用于建筑工程中的各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水泥、钢筋、砖块、沙子等。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规范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规范
建筑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因此对建筑材料进行取样送检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规范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下面将详细介绍建筑材料取样送检的规范和流程。
首先,建筑材料的取样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取样过程中要注意避免污染和混杂,确保取得的样品能够真实反映材料的质量。
在取样过程中要注意使用干净的容器和工具,避免外界因素对样品的影响。
其次,取样的位置和数量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取样过程中要根据材料的性质和用途确定取样的位置和数量。
对于大批量材料,要进行分批取样,确保取样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同时,取样的位置也要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避免因位置选择不当导致取样结果失真。
取样完成后,送检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送检的样品必须标注清楚相关信息,包括取样位置、数量、材料批号等。
送检前要对样品进行封存和保护,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污染。
同时,送检的样品必须携带相关的取样记录和送检申请,确保送检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在送检后,要及时关注检测结果。
对于合格的材料可以进行使用,对于不合格的材料要及时进行处理和退换。
同时要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找出问题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规范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只有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才能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各位工程人员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筑材料检测取样送检程序方法要求

建筑材料检测取样送检程序方法要求一、建立合理的建筑材料检测取样送检程序方法是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可靠的重要保证。
以下是建筑材料检测取样送检程序方法的要求:1.确定检测目的和检测内容:根据工程需求和相关标准规定,确定检测目的和需要检测的建筑材料的检测内容。
例如,混凝土强度、钢筋材质、沥青粘度等。
2.制定检测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和材料使用情况,制定检测计划,包括检测时间、检测地点和检测频率等。
尽量在建造前、中、后不同阶段对建筑材料进行检测,确保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3.选择合适的检测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实验室设备完备的检测机构。
检测机构应具有国家认可的资质,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组织取样:根据检测计划,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取样。
取样时要注意选择代表性的样品,并遵循规范要求的取样方法和数量。
取样时要严格控制外界干扰因素,避免污染和变质。
5.添加样品标识:每个样品都应添加独立的标识,包括样品编号、取样日期、取样地点和取样人员等信息。
确保样品可以被追踪。
6.妥善保存样品:取样后,应妥善保存样品,确保取样时的代表性和原始性。
不同类型的建筑材料在保存时要遵循不同的方法,如将水泥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将钢筋保存在低温、干燥的地方等。
7.准备送检文件:准备相关的送检文件,包括样品编号、取样日期、原始材料批号、检测要求和检测要求等信息,并填写相应的送检单。
8.送检材料:将样品送至检测机构,并填写相应的送检单。
在送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持样品原样性和安全性,避免样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污染。
9.检测结果的报告:检测机构应在一定时间内提供检测结果的报告,并注明检测方法和结果的准确性。
同时,建设单位应对检测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10.合格确认和记录:建设单位应对检测结果进行合格确认,并将结果记录在质量档案中。
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应及时予以处理或更换。
总之,建立合理的建筑材料检测取样送检程序方法是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可靠的重要保证。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取样送检指南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取样送检指南一、背景介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机构,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评估和控制。
因此,质量检测过程中的取样送检环节至关重要。
本指南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取样送检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取样过程1.明确取样目的:在进行取样之前,要明确取样的目的和要求,例如化学成分分析、力学性能测试、物理性能测试等。
2.选择取样点:根据设计要求,在施工现场选择合适的取样点。
取样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工程质量。
3.确定取样数量:根据具体要求和标准规定,确定所需的取样数量。
取样数量要足够,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取样方法:根据不同的取样目的,采用相应的取样方法。
例如,对于混凝土取样,可以采用钢管竖直探入取样法、均匀推进法等。
5.取样器具准备:确保使用的取样器具干净、无杂质,并进行消毒处理,以防止交叉污染。
6.取样操作:进行取样前,要对取样点周围进行清洁,避免污染影响取样结果。
按照取样方法进行取样,确保取样器具充满,并且取样过程中无任何污染。
7.标识和包装:对每个取样进行标识,包括取样点、取样时间、取样人员等信息,并将样品封装在合适的容器中,防止样品的污染和损坏。
三、送检过程1.选择检测机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检测机构进行样品检测。
考虑检测机构的专业性、设备先进性和检测能力等因素。
2.填写送检单:参照检测机构提供的送检单模板,填写样品的相关信息,包括取样点、取样时间、样品特征、取样目的等。
3.样品保存:对于需要长时间保存或特殊保存条件的样品,需按照检测机构要求进行保存,以保证样品在送检过程中不发生变化。
4.样品送检:将已标识和包装的样品送至检测机构。
在送检过程中要注意样品的安全和完整性,防止样品在运输过程中破损。
四、注意事项1.取样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范各种风险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2.取样点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工程质量。
建筑工程施工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标准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原则目录1 见证取样送检范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见证人员的基本规定和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频率与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水泥.............................................................................................................................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1 钢筋原材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及送检-资料

4、通用硅酸盐水泥技术指标
物理指标:安定性、 强度、凝结时间、细 度、稠度。
判定规则:检验结果任何一项不符合技术 要求为不合格品。
水泥委托单:
二、 粉煤灰
1、粉煤灰取样方法
以连续供应的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 煤灰200t为一编号,不足200t按一个编号。
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应为按标准方法制 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 mm的立方体试件,用 标准试验方法在28d龄期测得的抗压强度 。
每次取样应制作一组标准养护试件。
每组3个试件应由同一盘或同一车的混凝土 中取样制作。
预拌混凝土的检验规则 依据GB/T14902-2019
5、混凝土试件的制作GB50081-2019《普通混 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 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 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 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 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 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 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及要求
一、水泥
1、 GB50204-201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 范》中对进厂水泥的有关规定:
第7.2.1条规定: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 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 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 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 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等的规定。
D.0.1条规定: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 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以下是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的指南,以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
1.水泥取样批量:同一水泥生产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的水泥。
送检规定送检数量:散装水泥≤500t/批;袋装水泥≤200t/批。
必须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2.钢筋、钢绞线、钢丝取样规定:同一生产厂、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
送检规定送检数量:热轧带肋、光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及余热钢筋≤60t/批;冷轧带肋钢筋≤50t/批。
必须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3.预应力钢筋取样规定:同一生产厂、同一炉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
出厂抽检报告必须符合产品合格证要求及检验报告填写要求。
4.砌体材料取样批量:同一产地、同一规格的砌体。
送检规定送检数量: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每一万块为一批,不足一万块时亦为一批;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1万块为批,不足1万块时亦为一批;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1万块/批,不足1万块时亦为一批;蒸压灰砂砖、蒸压灰砂空心砖、粉煤灰砖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月)必须复检。
5.建筑材料环境污染检验报告必须送检填充用的水泥砂、碎石、卵石、轻板墙体浆、细石混凝土。
对于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人造木板、饰面人造木板面积大于500m²的,必须送检配合比设计报告和有设计规定的隔声、防火、防水及密封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以上是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的指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3、建筑材料环境污染检验报告在进场之前,需要对建筑材料进行物理性能检验和放射性指标检验。
建筑材料的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和环境污染检验报告也需要进行。
7、建筑玻璃1、产品合格证2、出厂抽检报告建筑玻璃需要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抽检报告。
同一产地、规格和进场时间的玻璃需要按规定的批量进行检验,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一、试验基本规定1、建筑材料试验应填写委托试验单,根据试验项目应填写“建筑材料试验方法”,并根据试验项目要求,填写委托单位、工程名称、试样编号、试验项目、试验方法。
2、按照规定要求取样,取样数量应按规范并符合标准规程要求。
3、建筑材料质量应按规定要求取样试验,并对其产品的产地、规格、品种、标志、批量序号等进行检查验收,进口产品应有商检证明文件。
4、各项试验应有试验报告,报告应按“建筑材料试验报告表”格式填写,并经试验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生效。
5、各项试验如出现不合格项时,由试验室(员)立即通知工程技术部及时处理,对不合格项要单独记录,注明处理办法。
6、在各项试验中,各项制度标淮规程要求进行试验,并对产品的各项技术性能做出判断,以确定产品是检验评定,不能做为技术性能鉴定,更不能作为产品性能的仲裁依据。
7、如果各项试验有争议时,应请法定检测单位重新核定,各项试验必须在法定检测单位认可的资质范围内进行。
二、见证取样规定1、见证取样的范围: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用于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设计或规范中规定采用见证取样与送检的其它材料。
2、见证取样的送检程序①见证取样由建设单位为委托人并承担费用,受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试验室进行检测。
②取样送检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进行取样送检,试件须制作成或取得原状样品,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的取样数量不得少于规范规定。
③取样数量:每一有标高的项目为准而取混凝土强度及防水试件各3组;砖每500m3 为一标高为一组;每天砌筑高度在5皮砖或5m 以内砂浆试件一组;每500kg 为一规格为一组;每工作班或每100T 钢筋原材料为一规格为一组;每一规格的钢筋连接接头为一组;每一层楼板为规格为二组;每一配合比水泥砂浆及混凝土各一组;每500m2 防水面积为一组;每一型号开关插座为一组;每200 条电线为一组;每10kg 穿线管为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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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检测取样送检程序方法要求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取样送检工作,保证工程送检材料的真实性。
江苏省建委特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
该《规定》要求江苏省所有建设工程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半成品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及钢筋连接件等都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检。
所谓见证取样送检是指取样员必须在见证人员在旁见证的情况下,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对象中抽取试样并封样。
在见证人员随同下一起送检测机构试验。
一、见证取样送检程序1、建设单位到质监站办理监督手续时,同时到检测中心报《见证人员授权书》。
2、取样员在见证人员在场见证时,按有关规范、标准抽取试样。
3、抽取的试样在见证人员监护下送检测中心。
4、检测中心收样,由建设单位人员填写检测委托单,见证人员须在委托单上签字。
5、建设单位填写委托单时,应提供各项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内容有生产厂家、出厂日期,产品品种规格、编号、吨位等。
二、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及要求(一)混凝土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质量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
试件的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商品砼应在交货地点取样,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砼不足100m3时,取样也不少于一次;当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砼量大于1000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可为每200m3砼取样不少于一次。
抗渗砼试块应在浇筑点制作,连续浇筑砼量500m3以下时,应留置砼抗渗试块两组,一组送检测中心标养,另一组与现场同条件养护;如抗渗砼使用的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均要另行按规定留置。
每次取样必须有见证人员在场,且至少要有一组为标养试件,在标养试件上注上成型日期。
且应覆盖表面,防止水份蒸发,静置一至两昼夜拆模,拆模后,见证人员和取样员共同送检测机构标养试验,并在委托单上注明该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使用部位、制作日期、配合比等。
(二)砂浆每一楼层或250立方米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取样不少于1次;每台搅拌机搅拌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取样不少于一次;当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有变更时,还应另作试块。
每次取样标注试块至少留置一组(6块)。
试件制作后应在20±5℃环境下停置一昼夜(24±2h)。
当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两昼夜,而后对试件标准成型日期,拆模后送检测机构标养试验,并在委托单上注明该砂浆的强度等级、使用部位、制作日期。
(三)钢筋与钢筋连接件1、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 —1998)①、钢筋应按批进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不足60T,也为一批。
②、每批钢筋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③取样数量:从每批钢筋中作任取两根,每根端部截去500mm后,各取一根做拉伸试验(500mm), 一根做冷弯试验(300mm)。
拉伸、冷弯试验的试样不允许进行车、削加工。
④复验:拉伸、冷弯两项试验,哪项试验不合格,则取双倍样数量复验。
2、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 —91)与热轧带肋钢筋取样方法及要求相同。
3、热轧圆盘条钢筋(GB/T701 —1997)①、钢筋按批验收,60t为一批,不足60t亦计一批。
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③、取样数量:从每批钢筋中任取两盘钢筋,端部截去500mm后,一盘取一根做拉伸试验(500mm),一根做冷弯试验(300mm),另一盘则取一根做冷弯试验(300mm)。
④复验:拉伸和冷弯试验若有一项不合格,则从该批钢筋中未抽过样的盘中取双倍样数量复检。
4、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 —2000)冷轧带肋钢筋分为CRB550、CRB650、CRB800、CRB970、CRB1170五个牌号。
钢筋应按批进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60t。
钢筋拉伸试验应逐盘进行检验,从每盘的任一端截去500mm后取一个试样作拉伸试验,所取样应分别做上标记,并在所在盘上对应做上标记。
如果拉伸试验不合格,则该盘钢筋不合格,不得复试。
弯曲或反弯曲试验从每批中任取两盘,在每盘的任一端截去500mm后,各取一个试样作弯曲或反弯曲试验,弯曲或反弯曲试验若有不合格,则取双倍样复试。
5、冷轧扭钢筋(JG3046 —1998)①、冷轧扭钢筋验收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轧机、同一台班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10t,不足10t为一批。
②、从每批钢筋中任取两根,每根端部截去500mm后取一根做拉伸试验,弯曲试验从每批钢筋中任取一根。
③、拉伸和弯曲试验若有一项不合格,则重新随机取双倍钢筋复试。
6、冷拉钢筋①、每个验收批由不大于20t的同级别、同规格的冷拉钢筋组成。
②、从每批钢筋中随机抽取两根钢筋,每根端部截去500mm后取两个试样分别作冷拉和冷弯试验。
当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应另取双倍样复试。
7、冷拨低碳钢丝①、甲级钢丝力学性能应逐盘检验,从每盘钢丝上任一端截去不少于500mm后取两个试样,分别做拉伸和180°反复弯曲试验,不允许复试。
②、乙级钢丝力学性能可分批检验。
以同一直径的钢丝5t为一批,从中任取三盘,每盘各取两个试样分别作拉伸和180°反复弯曲试验。
如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应在未取过试样的钢丝盘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再做各项试验;如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应对该批钢丝逐盘检验。
8、闪光对焊接头的质量检验,应分批进行外观检查和力学性能试验,按以下规定抽取试件。
①、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
当同一台班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时,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②、力学性能试验,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500mm)、3个做冷弯试验(300mm)。
9、钢筋电弧焊接头进行力学性能试验应按以下规定抽取试件:①、在一般构筑物中,应从成品中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进行拉伸试验。
②、在装配式结构中可按生产条件模拟试件。
③、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至二楼层中300个同接头型式,同直径,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一批,不足300个,仍作一批。
10、钢筋电渣压力焊逐个进行外观检查。
力学性能试验时,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试件做拉伸试验。
每批以3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作一批。
11、钢筋气压焊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在梁、板的水平钢筋连接中,应另切取3个接头做弯曲试验,并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①、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接头为一批。
②、在现浇的混凝土房屋结构中,同一层楼中应以3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作一批。
12、钢筋锥螺纹接头首先要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力学性能试验按验收批进行。
同一施工条件下的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不足500个仍为一验收批。
从每个验收批中随机切取3个试件做单向拉伸试验,同时对应切取3根原材料做拉伸试验。
如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取双倍样复试。
13、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的取样方法及要求与钢筋锥螺纹接头的要求相同。
14、镦粗直螺纹钢筋接头的取样方法及要求与钢筋锥螺纹接头的要求相同。
(四)砖、砌块、瓦1、烧结普通砖(GB5101—2003)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的3.5万〜1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3.5万块的按一批计。
送检试件应从外观质量检验合格后的样品中随机抽取:抗压强度试验10块,泛霜试验5块,石灰爆裂5块,冻融试验5块。
2、烧结多孔砖(GB13544 —2000)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的多孔砖3.5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
从外观质量检验合格后的样品中随机抽取10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5块泛霜试验、5块石灰爆裂试验、5块吸水率试验和饱和系数试验、5块冻融试验。
3、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13545 —2003)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的空心砖3.5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
送检样砖应从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砖样中随机抽取。
其中:强度抽样为10块、冻融、密度、孔洞排列及其结构、吸水率、泛霜和石灰爆裂各5块。
砖样抽定后应在每块砖样上注明试验内容和编号,不得随便更换或改变内容。
4、普通砼小型空心砌块(GB8239 —1997)同一种原材料配制成的相同外观质量等级、强度等级和同一工艺生产的1万块为一批,每月生产的块数不足1万块者亦按一批。
送检砌块应从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砌块中抽取,其中:强度等级5块,相对含水率3块,抗渗性3块,抗冻性10块,空心率3块。
5、蒸压加气砼砌块(GB/T11968 —1997)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的砌块以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亦为一批。
从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砌块中,随机抽取砌块,制作3组(100mm X 100mm X 100mm)试件进行立方体抗压强度检验,每组试件为3块;制作3组(100mm X 100mm X 100mm)做干体积密度检验,每组试件为3块。
6、混凝土瓦(JC746—1999)每批出厂产品都应进行检验。
出厂检验批为2000〜50000块时,随机抽取7块进行承载力试验,3块吸水率试验,3块抗渗性能试验;检验批为50001〜100000块时,随机抽取7 块承载力试验,5块吸水率试验,5块抗渗性能试验;检验批为100001〜150000块时,7块承载力试验,8块吸水率试验,8块抗渗性能试验;检验批大于150000块时,各取10块进行承载力、吸水率和抗渗性能试验。
(五)水泥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标号和编号取样。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
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120万吨以上,不超过1200吨为一编号60万吨〜120万吨,不超过1000吨为一编号30万吨〜60万吨,不超过600吨为一编号10万吨〜30万吨,不超过400吨为一编号10万吨以下,不超过200吨为一编号取样应具备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取得的水泥应充分混匀。
水泥出厂后按同一水泥厂,同期出厂、同一品种、同标号、同一次进厂(场)为一取样单位。
对散装水泥不大于500t为一批,随机从三个罐车中等量取样,经混拌均匀后分份,总重量不少于12kg,送检测机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