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常见政策性问题
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问题:
1.财政负担重:出口退税制度导致政府的财政负担较重,退税款项需要从国家财政预算中拨出。
2.有利于低端制造业:出口退税制度会加大对低端制造业的扶持,导致企业缺乏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动力。
3.对环保和资源保护的影响:为了享受出口退税政策,企业可能会选择采用低成本、高污染的生产方式。
4.不利于技术创新:出口退税制度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意愿产生了一定的干扰。
企业可能会更倾向于稳定生产已有的低技术含量产品,而不是投入大量精力、资金研发新产品。
对策:
1.设置风险管理机制:政府可以设置一些风险管理机制,以降低企业的融资风险,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2.合理的财政政策:政府可以加大对高技术企业的支持,以提高企业整体技术含量和降低污染排放。
同时,政府还应当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以鼓励企业更积极地进行技术创新。
3.坚持可持续发展:政府可以通过发布各种环保和资源保护的政策,引导企业采取高效、节能、环保的生产方式,这也有助于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
4.逐步调整政策方向:政府可以逐步调整对出口退税的政策方向,逐渐减少对低端制造业的扶持,加大对高技术产业的扶持,鼓励企业向高技术含量方向发展。
外贸公司出口退税常见问题答疑

外贸公司出口退税常见问题答疑外贸公司申报系统和税务部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升级后,对外贸公司的业务要求比以前更高。
一些外贸公司由于没有及时掌握新系统的要点,导致申报的退税资料不符合出口退税部门审核要求,造成退单较多,这样既影响退税进度,同时也增加了外贸公司和出口退税部门的工作量。
以下就申报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提醒各外贸企业注意:1、外贸公司办税人员应该及时了解出口退税新政策。
建议每周应登陆VPDN 浙江省出口退税申报网站查看是否有新政策和新通知。
新办理出口退税备案登记的外贸公司办税人员应系统学习出口退税相关政策,避免因为业务不熟悉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
2、外贸公司对于预审反馈的疑点需仔细核对,并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以下为一些常见疑点的处理方法:(1)对预审疑点为“供货企业(xxx)为总局特别关注企业”、“该商品(xxx)为核查商品”、“申报出口商品代码(xxxxxxxxx)为特别关注商品”关注级别为1-3级、“申报出口商品代码(xxxxxxxxx)为特别关注商品”关注级别为4级并且该商品对应的单张报关单同一商品代码从同一供货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累计大于等于10万元的,对上述四种情况必须对供应商进行发函核查并且回函结果正常的,才能申报退税。
对上述需要发函的商品和供应商,如果属于从同一家供货企业采购的同种商品的出口业务并且前期已经发函,回函结果是正常的,在回函后一年之内,经退税部门审核同意,可不需要再重复发函调查。
企业在申报退税时,必须附上前期已回函发票的复印件。
(2)对预审疑点为“申报出口商品代码(xxxxxxxxx)为特别关注商品,关注级别为4级,需要加强审核”的。
如果单张报关单对应的同一商品代码从同一供货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累计小于10万元的,在申报退税时需附上该关注商品保函,同一个申报批次的保函可以用EXECL表格形式统一填写。
保函应该注明关联号、商品代码、供货商名称、计税金额、征税税额。
出口退税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出口退税管理的问题与对策当前出口退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难点与问题(一)出口退(免)税有关清算期的问题。
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规定,出口货物在清算期即当年6月30曰以前未收齐退税单证或海关、外汇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未收到回函而出口企业在此期间又未提供举证材料的,退税机关一律不再办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
这项规定在具体执行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海关电子信息核对不上,等收到海关的回函时,该笔出口货物退税已超过清算期;另一种情况是在清算期内,由于外商收到货物后违反合同不及时付款,导致企业出口贷款不能及时收回,外管局不予核销,待一切手续办齐时,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已超过清算期。
对于这两个问题,基层出口退税机关和企业在看法上存有争议,有的认为不应退税,依据是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有规定;有的认为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执法机关。
如海关、外汇电子信息应有而未有,海关回函慢等原因造成就应考虑退税。
因为按照《征管法》第30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曰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因此,从鼓励企业出口创汇,从维护纳税人的权益考虑,应比照《征管法》规定执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方法只是属于规章。
(二)政策的多样性,增加了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难度。
1.部分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政策,与实行“先征后退”相比,操作起来较复杂,从客观上讲,环节多,出现的问题也就多。
因此这一方式最容易影响税收收入,2.“进料加工”复出口退税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容易造成征退脱节,管理难度大。
主要表现在:国内购料与进口料件委托加工,国内购料退税的认定;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的开具;抵扣税率的认定;抵扣时间的确定等,都比较繁琐。
有的出口企业办理进料加工,待货物出口后不到税务局办理退税(退的少,交的多),财务上也不作销售或在财务上采取偷梁换校手法偷逃国家税款,检查起来非常困难。
出口退税的常见疑问与解答

出口退税的常见疑问与解答一、什么是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指的是针对出口货物或者服务,国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出口企业按一定比例将其已缴纳的进口环节税款或者消费税予以退还或者抵免的政策。
二、出口退税的目的是什么?出口退税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出口:通过给予退税政策,提高出口企业的竞争力,增加出口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促进国际贸易发展。
2. 支持企业发展:减轻出口企业的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促进企业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创新科技等。
3. 促进区域发展:由于退税政策的实行,农产品、资源产品等在内陆和欠发达地区得到了政策倾斜,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三、谁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1. 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符合国家有关企业登记注册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非法人企业。
2. 出口企业:将货物或者服务出口到国外,经海关注销出口备案后实际运出的企业。
3. 货物、服务符合退税政策的规定: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符合退税政策范围的货物或者服务。
四、出口退税的税率是如何确定的?出口退税的税率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来确定。
国家将不同的货物和服务划分为不同的退税率,根据市场需求、国家政策导向、行业竞争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企业在申请退税时,应按照具体的退税率来计算退税金额。
五、出口退税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根据退税政策的规定,企业在申请出口退税时需提供以下主要证明文件:1. 出口货物或者服务的单据:包括出口合同、海关进出口货物通关单证、国际贸易结算凭证等。
2. 退税申请表: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出口货物或者服务等相关内容。
3. 税务登记证明:证明企业的税务登记信息。
4. 其他附加文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货物结算凭证、加工贸易证明等。
六、出口退税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出口退税的申请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申请资料:企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准备好各种申请所需的证明文件。
企业出口退税常见问题及管控措施

ACCOUNTING LEARNING151企业出口退税常见问题及管控措施李文文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摘要: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对我国企业发展有推动作用,企业出口退税涉及的范围广人员多,因此也存在多种问题,在实务中,企业需加强出口退税管理,有效规避出口退税风险。
文章以外贸企业为例主要分析了企业出口退税政策、出口退税企业的管理缺陷、实务中的常见问题及管控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出口退税;常见问题;管控措施引言出口退税政策对出口企业来说尤为重要,在实务中出口企业需正确应用出口退税政策,分析出口退税中的问题,并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出口退税政策给企业带来的效益,促进企业发展。
一、企业出口退税政策近年来,我国不断进行出口退税率调整,2018年5月,为落实税务系统“放管服”的改革精神,以达到减税降负的目的,我国对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相应的退税率也做调整,这次调整实现了减税降负,促进了经济的增长。
半年后,同年11月我国又出台重磅优惠政策,进一步响应国家减税降负政策,提高出口退税率。
以外贸企业为例,我国外贸企业增值税实行免退税办法,即对外出口销售产品的增值税实行免税,对该产品采购时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退税。
出口退税涉及的税种是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货物在购入环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退税率按照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
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税额,依现行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执行。
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常见问题分析(一)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管理缺陷1.出口退税内控制度不够完善从产品采购到出口退税完结整个流程中,外贸企业需经历采购、销售、报关、商检、物流、仓储等多个环节,需与供货商、海关、税务、外管局、银行及客户等多方沟通,为保证出口退税工作的顺利进行,外贸企业需要完善的出口退税内控制度做支撑,并加强对出口退税整个过程的管控。
然而部分外贸企业缺乏完善的内控制度,很难做到对出口退税进行统一管理,导致职责分工不明确,工作效率低下,难以及时准确完成出口退税申报,最终导致企业经济利益受损失。
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出口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
而出口退税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工具,也成为支撑我国出口的重要保障。
然而,随着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和国内经济形势的调整,我国出口退税制度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从制度设计、执行效率、适用范围等方面分析了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制度设计存在问题我国出口退税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工具,其制度设计应当科学合理。
但是,目前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一些制度设计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1、退税率过低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退税率相对较低,这导致了我国出口企业的利润空间被进一步压缩,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
因此,应该适当提高出口退税率,以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2、退税周期过长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退税周期相对较长,这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财务压力。
尤其是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退税周期过长可能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因此,应该缩短出口退税的周期,以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3、退税范围过窄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退税范围相对较窄,只适用于部分出口产品。
这导致了一些企业无法享受到出口退税的政策优惠,影响了企业的出口业务。
因此,应该扩大出口退税的适用范围,以促进出口业务的发展。
二、执行效率存在问题除了制度设计方面的问题,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执行效率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1、申报流程复杂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申报流程相对较复杂,需要填写大量的申报材料,并且需要多个部门的审批。
这导致了申报过程繁琐,申报周期长,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
因此,应该简化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以提高申报效率。
2、退税款发放不及时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退税款发放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这可能导致企业的资金链断裂,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因此,应该加快退税款的发放速度,以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3、退税款核查不严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退税款核查存在一定的漏洞,可能导致一些企业存在退税款违规行为。
出口退税申请的常见问题解答与解决方案

出口退税申请的常见问题解答与解决方案在国际贸易中,出口退税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旨在鼓励企业发展出口业务,提升国际竞争力。
然而,出口退税申请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给企业带来困扰。
本文将针对出口退税申请的常见问题,为大家提供详细的解答与解决方案。
问题一:如何进行出口退税申请?答:出口退税申请一般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准备材料:包括出口合同、出口货物清单、海关报关单、退税申请表等文件。
2. 填写退税申请表:根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规定,填写完整退税申请表格,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 提交申请材料:将所有申请材料提交至相关政府机构或退税办事处。
4. 审核与核实:退税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实货物是否真实出口。
5. 发放退税款项:通过银行或其他支付渠道将退税款项直接打到企业指定账户。
问题二:出口货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退税?答:出口货物申请退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实际出口:货物必须真实出口到国外,而非仅仅发生在国内销售或使用。
2. 合规出口:出口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出口合规要求,包括质量、标准、许可证等。
3. 出口运输方式:货物必须通过正规的出口运输方式(如航空、海运、铁路等)离境,且有相应的运输单证。
4. 报关手续:货物必须按照海关的要求进行报关手续,并获得有效的报关单。
问题三:退税金额如何计算?答:退税金额的计算一般基于出口货物的净值。
净值是指货物的出口价格减去相关的出口成本和费用,如生产成本、运输费用、关税、税金等。
退税率根据不同的商品和出口国家或地区的政策而有所不同,可以通过相关政府机构或退税办事处查询具体的退税率表。
问题四:为什么退税申请会被拒绝?答:退税申请可能会被拒绝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 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申请材料中的信息不完善、不准确或不符合要求,会导致退税申请被拒绝。
2. 违规操作:企业在出口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如虚报出口金额、提供虚假证明等,会被认定为不符合退税条件而被拒绝。
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是为了支持和促进出口贸易发展而设立的政策措施。
然而,当前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包括退税手续繁琐、退税额度不足以满足企业需求、退税周期长等。
本文将对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首先,我国的出口退税手续繁琐。
当前,企业申请退税需要提交大量的资料和文件,包括海关报关单、发票、合同等。
这些手续繁琐,增加了企业办理退税的时间和成本。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简化退税手续,建立更加高效的退税申请机制。
例如,可以建立电子退税申请系统,让企业可以在线办理退税手续,减少人力和物力成本。
其次,我国的出口退税额度不足以满足企业需求。
当前,我国的出口退税额度相对较低,不能完全覆盖企业的出口税负。
这导致一些企业无法享受到足够的退税政策,影响了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适当提高出口退税额度,确保企业能够享受到更多的退税红利。
同时,还可以扩大退税范围,包括对高新技术产品、绿色环保产品等给予更大力度的退税支持。
再次,我国的出口退税周期长。
当前,企业办理退税需要经历多个环节,包括报关、核税、审核等。
每个环节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导致退税周期较长。
长周期的退税制度给企业经营带来了不必要的压力。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加快退税流程,缩短退税周期。
可以通过建立退税窗口、简化审批环节等方式,提高退税效率,让企业能够更快地获得退税款项。
最后,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存在一定程度的资金流失问题。
当前,由于一些企业虚报、欺诈等行为,导致了一定程度的退税资金流失。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建立更加严格的退税控制和监管机制。
例如,可以加强对企业退税资料的审核和核查,提高对企业的退税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控。
可以通过建立退税黑名单制度,对存在欺诈行为的企业实施限制和处罚。
总的来说,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在促进出口贸易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制度存在的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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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常见政策性问题一、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增值税政策是否一致?答: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算方法不一样:(1)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退”税管理办法,即对本出口销售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退税。
二、出口企业如何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是否有时间规定?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规定,出口企业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或签定代理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企业办理退税登记时需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并报送以下资料:(1)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的提供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的不需提供)(3)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特许退(免)税的单位和人员还须提供现行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要求的其他相关凭证。
出口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的,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后再给予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手续。
三、出口收汇及核销期限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各为多少天?答:出口企业须在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收汇和核销手续。
在出口退(免)税方面,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210天内(远期收汇除外),向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出口货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规定‚应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已退税的追回已退税款。
四、出口货物视同内销的补税计算公式?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规定,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如下:(一)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1)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2)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3)视同内销征税的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相应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金=补税当月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补税当月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补税当月总销售收入)2、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或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出口上述货物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增值税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适用征收率按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
(二)消费税1、实行从量定额征税办法的出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应征税额计算公式:消费税应征税额=出口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2、实行从价定率征税办法的出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应征税额计算公式:消费税应征税额=出口应税消费品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1+增值税税率或征税率)×消费税适用税率3、实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征税办法的出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应征税额计算公式:消费税应征税额=出口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出口应税消费品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1+增值税税率或征税率)×消费税适用税率4、对于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在电子申报系统和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如何处理?答:(1)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的处理生产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须视同内销征税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方面,以不含税销售收入反映在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栏“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和第2栏“应税货物销售额”,同时以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收入金额冲减当月主表第7栏的“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的本月数。
在“免、抵、退”税申报方面,应按不同退税率的产品汇总虚拟一至数份负数出口报关单出口额冲减原已作“免、抵、退”税申报的出口额。
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方式出口货物须视同内销征税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方面,以不含税销售收入反映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同时以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收入金额冲减当月主表第7栏的“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的本月数。
并在“附表二”第17栏“本期进项税转出额——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用”填写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所对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在“免、抵、退”税申报方面,应按不同的进料加工手册及不同退税率的产品汇总虚拟一至数份负数出口报关单出口额,冲减原已作“免、抵、退”税申报的出口额,并应按其对应的出口额乘以计划分配率(未完成合同核销)或实际分配率(已完成合同核销),虚拟冲减其对应的进口料件金额。
(2)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的处理外贸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须视同内销征税的,应以不含税销售收入反映在增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栏“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和第2栏“应税货物销售额”的本月数,同时以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收入金额冲减当月主表第9栏“免税货物销售额”的本月数。
对于相应的进项税额,应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申请出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后,将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1栏“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中。
并在取得《证明》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超过申报时限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不予抵扣。
凡当期发生凭《证明》抵扣进项税额情况的出口企业,必须采用上门申报方式,不能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
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方式出口货物须视同内销征税的,应以不含税销售收入反映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的本月数,并以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收入金额相应冲减当月主表第9栏“免税货物销售额”的本月数。
(3)小规模纳税人(包括生产企业、外贸企业)的处理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应视同内销征税货物,应以不含税销售收入反映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第1栏“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并以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收入金额相应冲减第8栏“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的本期数。
5、已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其所耗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答: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的,其进项税金可按规定进行抵扣;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视同内销计算应交税金的,对应的进项税金应进行相应转出。
6、六类型企业与非六类型企业是如何划分?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规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方可计算出口退(免)税。
(1)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或D级;(2)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3)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准确情况的;(4)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不满一年的;(5)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6)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不属于上述六类型企业的,即为非六类型企业可先计算出口退税,再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核销单。
7、转厂的定义,转厂出口货物如何申报纳税?答:转厂是指出口货物报关不离境,对货物出口方来讲就是转厂出口,对货物接受方来讲就是转厂进口。
转厂出口货物暂免征增值税,作免税申报,其进项不得抵扣和退税。
8、取消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后,外资企业在国内采购设备的进项税金是否可以参与出口货物的“免、抵、退”计算?答: 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国产设备符合抵扣条件的进项税额可以参与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计算。
9、出口旧设备如何征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旧设备出口退(免)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16号文)规定,出口企业出口旧设备可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免)税。
出口企业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旧设备是指出口企业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设备和出口企业直接购买的旧设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凡购买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其他单证齐全的,可申请退税,若购买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其他单证齐全的,实行免税不退税的办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出口的外购旧设备,实行免税不退税的办法。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旧设备,实行免税不退税的办法。
10、小规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是征税还是免税?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和退税。
11、关于“三来一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一般貿易”的定义及在税务上的区别。
答:(1)三来一补是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的俗称,三来一补企业主要从事对外的加工装配服务,所取得的加工费可申请免征增值税。
(2)加工贸易分为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分别按财务核算方式、海关监管程序和税收征管办法的不同确定。
进料加工是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为了加工出口货物而用外汇从国外进口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零部件和包装材料,经加工生产成货物收回后复出口的一种出口贸易方式。
出口企业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实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来料加工是指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元器材,由我方加工企业根据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由我方收取加工费的一种出口贸易方式。
出口企业从事来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取得的加工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3)一般贸易是指以购销方式出口货物,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的应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