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

合集下载

2023中小学关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实施方案

2023中小学关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实施方案

中小学关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实施方案为切实贯彻“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精神,根据县教育局要求,我校严格落实、切实执行省、市有关“减负”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减负责任,勇于接受广大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学校分工负责,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对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学校课程设置,学生校内校外作业量,教师课堂文明用语,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等进行互查互访,群策群力,做到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提高认识,更新理念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减轻学生负担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在思想上高度重视。

进一步明确以学生为主体,培养学生全面素质、重视学生特长发展是培养目标;减轻学生过重负担是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保护学生身心、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

在学校领导下,教导处全面进行教学工作的管理与指导,重视学生活动的组织与开展,使我校贯彻方针、减负增效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

减轻学业过重课业负担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充分认识到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各种文件精神,了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自觉落实课改精神,减轻学生负担。

同时,还要以“以学生发展为本”为理念,改善师生关系,建立课堂教学的师生互动,给学生更多的时间和空间,让学生自主地、富有个性地发展。

教师要建立新的教育质量观,不再以学生掌握多少知识,取得怎样的学科成绩作为教育质量高低的评价标准,而是要以学生在学习中能不能综合地运用各学科知识,发现、探讨和解决一些诸如学科、社会、学习中不断产生的问题,培养少年儿童的创造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统一全体教师的思想,以新理念指导“减负”工作。

二、积极推进课程教材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

坚决贯彻落实课程方案,严格按规定的课时、科目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做到三个“不”:不任意增加课时,不提前结束任何一门课程,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

2.按规定征订使用教材。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修改版]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修改版]

第一篇: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本报沈阳2月29日讯(记者刘玉)记者从辽宁省政府今天召开的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会议上获悉,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将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

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辽宁省还规定,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学业负担监测列入各地区基础教育强县建设、教育督导、学校考核和行风评议指标体系中。

会议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的通知。

按照计划,辽宁将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中小学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课业负担明显减轻,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形成有利于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环境。

此次辽宁省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中的几个突出问题均作出详细规定,包括对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和寄宿生晚自习时间都作出具体规定;对教师布置给学生的书面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辽宁省同时作出规定,取得文化课补习班办学许可的培训机构,课时课量设置要符合教育规律和接受者身心健康需求。

其他办学机构不得擅自扩大办学范围,开展文化补习。

辽宁还将强化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年审。

2月29日,省政府在沈阳市召开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会议,副省长陈超英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超英在讲话中指出,进入21世纪以来,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整体上进入了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提高质量的新阶段。

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均衡发展迈上新台阶;普通高中教育快速发展,高中教育的瓶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扎实推进,招生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素质教育取得新成效。

但一些地方和中小学校仍然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问题,严重违背了教育规律,扭曲了基础教育的性质和任务,阻碍着少年儿童全面地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发展,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

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

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教基[200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近年来,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学生负担过重现象至今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止,有的地方甚至还相当严重,已成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严重障碍,也直接影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形象。

为了尽快改变这一状况,在加快课程教材改革的同时,现就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若干问题紧急通知如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落实以下规定,首先把小学生过重的负担减下来:1、小学开设的语文、数学、思想品德、音乐、美术、社会、自然课程,每门只准使用一本经审查通过的教科书。

地方课程选用教材,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照此精神从严规定。

其它课程和专题教育活动均不得组织小学生统一购买教材和各种读本。

不得要求幼儿园、学前班的幼儿购买任何教材和幼儿读物。

2、任何部门、团体、机构、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小学生统一购买教材以外的教辅材料、图书、报刊和学生用品,更不能以此作为考核、评奖的依据。

3、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课程计划,依据儿童学习和生活规律均衡安排每周课程和作息时间,下午可以活动和做作业为主。

不得增加周活动总量,更不得增加学科教学的学时。

不得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上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有偿补课。

4、要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的小学生的家庭作业。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一小时以内。

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5、除语文、数学外,其他课程不得组织考试。

小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取消百分制。

6、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要坚决落实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人初中的规定。

任何初中入学、招生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的书面考试。

7、任何部门、团体、机构和学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小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读书活动,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

二、要实行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领导责任制,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作为考核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教研部门领导、校长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

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

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学校以新宁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减轻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指导,通过强化管理制度、跟进管理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通过加强校本教研、转变教学方式,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做到“减负不减质,减负不减责”,从而实现“优质、高效、轻负”的目标。

现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中提出的30条具体措施,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切实抓好学校“减负”工作,特修订《丰田乡天星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学校认真、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减负”的文件精神,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将在“实”字上下功夫,在“细”字上做文章,积极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中提出的30条具体措施,探索管理新方法,细抓严管。

做好“减负”重要性的宣传工作,通过家校联合,发挥家庭、社会监督作用,学校从规范办学行为入手,通过科学、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提高课堂实效性和效率;严格控制家庭作业总量,让学生进行个性化、层次化、弹性化的作业选择,提高作业质量;减少考试次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给学生自由成长空间,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1.合理安排时间,把时间还给学生。

2.教师坚持“学本教学”理念设计教学过程,提高学生学习能力、提高课堂效率。

3.采用精心、合理布置作业的方法,严格控制作业总量。

4.建立家校联合监督机制,把控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措施(一)规范学生作息、学习时间1.科学安排上课时间学校根据季节、交通等因素设定学生到校的弹性时间区段,上午到校时间为7:30--8:10点,上课时间为8:20;学生到校时间为课前10分钟中之内。

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前不安排统一组织的晨读、晨诵或其他教育教学活动。

2.规范学生在校时间学校严格执行新宁县教育局关于小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的总量规定,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活动时间不超过6小时。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指示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指示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指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3.03.24•【文号】教基[1993]3号•【施行日期】1993.03.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2月24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4日)废止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指示(1993年3月24日教基[1993]3号)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局):当前,一些地方小学和初级中学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不利于儿童少年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妨碍着义务教育全面提高公民素质宗旨的落实。

为了九十年代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针,转变教育观念,深化教育教学领域的改革,切实解决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促进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一、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教委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授课时数,不得搞突击教学,提前结束新课。

各科要严格按照国家教委颁发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不得任意增加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

如因教学改革试验或教育发展基础的特殊需要,对课程、授课时数和教学要求进行调整时,应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学生使用的教科书,必须经过国家教委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未经审定的,一律不准在教学中使用(实验教材按有关规定办理)。

教科书的选用,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小学一般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级中学由省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并应积极创造条件赋予学校选用教材的权利。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8.25•【字号】浙教基[2010]127号•【施行日期】2010.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浙教基〔2010〕127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切实执行和落实《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精神,有效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存在的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深化认识,坚决反对和制止造成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类办学行为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由来已久,是现阶段我省义务教育领域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

尽管这些年教育系统做了不少努力,但问题没有解决,在有些地方和学校甚至变得越来越严重。

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直接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学生厌学、教师厌教,妨碍了教育的健康发展。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一定要深刻认识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严重危害性,自觉担起应负的责任,以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转变教育理念,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育方法,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规定,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把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责任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始终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

要经常进行分析研究和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类违规办学行为,努力为学校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中小学校校长要对平衡学生课业负担负总责,严格学校内部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减负”要求,切实做到规范办学。

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

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

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
为了落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关制定”,将“减负”工作要真正落到实处,鼓励任课教师多在教学环节、教改上下功夫,提高课堂效率,学校特规定如下:
一、只使用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购买使用规定以外的教辅资料。

二、每位任课教师要精心备课。

(即备教材,备教法,备学法,备学生,精心设计教学过程。

)讲课要抓住重点难点,不面面俱到,做到不给学生吃夹生饭,不抢占学生自习课时间。

三、每天在校活动总量(包括活动课、自习)进行严格控制。

教师不得占用节日、双休日寒暑假组织学生上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有偿补课。

四、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的书面家庭作业必须控制在40分钟以内。

留自主型作业,有梯度作业,兼顾各类作业;不留超时超量作业,随意性作业,惩罚性作业。

并做到学生能当堂完成的作业,老师不要留到课下,能自习课完成的作业不留到家里,绝对禁止让家长抄试卷等现象。

五、育人环境和谐化,采用科学评价学生机制,认真用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不采用以分数评价学生。

不能因学习课业负担过重挫伤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

六、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引导家长要为孩子创造宽松的学习环境。

七、学校和教务处将加大各科作业量的管理及监控工作。

在作业
的时间和作业量上严格控制,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同时,切实把“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教育部关于减轻中、小学校学生过重负担的指示

教育部关于减轻中、小学校学生过重负担的指示

教育部关于减轻中、⼩学校学⽣过重负担的指⽰颁布⽇期:1955-07-01执⾏⽇期:1955-07-0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中⼩学学⽣负担过重,是⼏年来存在着的⼀个问题。

1954年秋季以后,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学校,这个问题变得更严重。

学⽣负担过重的程度,各地及各学校不完全相同。

⼀般是⼤中城市的学校⽐⼩城市和农村的学校负担重,中学⽐⼩学重,⾼年级此低年级重。

在提⾼教育质量的⼯作中指导思想有偏差的地⽅,负担特别重。

⽬前学⽣负担过重,主要是课业负担过重。

课业负担过重的情况是多⽅⾯的。

现⽤的各科教材有内容过深或分量过重等缺点,使教师掌握教材有困难,使学⽣学习有困难。

不少教师授课讲解不清楚不透彻,教学⽅法不好,学⽣不能完全听懂,使学⽣在听课、复习、作业、考试等⽅⾯,感到困难和障碍,加重了负担。

不少学校领导不深⼊教学,很少了解授课、学习、作业、考试等情况,就不能防⽌及纠正负担过重的现象。

这些是⼏年来存在着的情况。

教材不完善、教师⽔平不⾼、学校领导不深⼊教学,这是⼏年来形成学⽣课业负担过重的基本原因。

1954年秋季以后,发⽣了新的严重情况。

主要问题是学⽣的课外作业繁重和考试多。

学⽣每天忙于应付作业和考试,早起晚睡,中午不休息,星期⽇也赶功课,经常处在神经紧张的状态中。

其次是有些学校的某些学科的教学超出教科书和教学⼤纲的范围,任意补充教材内容及加快授课进度,使学⽣接受不了,感到繁难和苦恼(有些学校,随便停课、随便削减每学期上课的周数,变相地加快授课进度)。

还有⼀些学校,不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随便增加上课的节数时数。

在课业负担过重的学校,学习时间普遍超过1951年8⽉6⽇「政务院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健康状况的决定」内所规定的时间。

据1954年冬季在个别地区的调查,⾼年级⼀般每周此规定时间超过五⼩时到⼗⼩时,最多的每周超过⼆⼗四⼩时。

有些课外活动的时间过多,或者活动的⽅式⽅法不好,也加重了学⽣的负担。

团、队和学⽣会的⼲部,因为兼职多、会议多、任务多,负担分外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

各区县、高新区教育(教体)局,文昌湖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以下称“减负”),维护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让每一位学生快乐成长,现针对全市中小学校面上存在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各种不规范行为,进一步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减负”工作的重要意义
2008年全省全面启动推进素质教育以来,以“规范”为切入点,把全面规范办学行为作为首要任务,全面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严格部署和落实课程方案,积极调整作息时间,努力减轻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得到广大学生、家长和教师的一致欢迎和拥护。

但是,据反映,目前仍然有部分学校或老师违背教育规律和素质教育有关规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随意加减课程、作业过多低效、考试次数多、在校时间过长等不规范行为,严重影响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导致部分学生产生厌学心理。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从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高度出发,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为根本,充分认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遵循教育规律,以学生发展为本,确保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加强“减负”工作策略研究与应用
1.加强作业改进研究与应用。

作业作为课程体系建设和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业设计的科学高效性要求
既能保证课堂教学效果,又能为各层次学生提供合理作业负担。

因此,各级教研部门要致力于作业质和量的“双重改进”研究,即减负与增效双管齐下,减量和提质并举,围绕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的新课程改革理念,加强基于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模式下的作业设计研究,确保作业设计科学高效,力争2-3年内完成分学段、分学科、分层作业设计精选,作为网络学习资源,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教师培训部门要与各级教研部门联动,将作业改进列入教师教育培训课程体系,在全面调查摸底、实践研究试点的基础上,整体策划、开发区域“作业改进”专题培训项目,分学科、分学段实施专项集中培训,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提高作业减量提质的能力。

各学校要认真研究作业设计精选,结合各自学生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作业设计与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教研部门和学校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作业设计、分析与评价工作机制,对作业设计质量、时长和形式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及时改进作业设计。

2.加强基层学校作业管理制度研究与应用。

各学校要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加强作业实施与管理研究,建立和完善学校作业管理制度。

实行年级组和教研组配合的作业管理模式,教研组和备课组侧重作业设计,年级组负责平衡各学科作业量,各学科作业不得突破各年级作业规定时限要求。

提倡分层布置作业和适量布置实践性作业。

严禁使用某种“教辅”作为作业、严禁通过给家长发信息等方式布置作业、严禁让家长或学生代批作业。

3.加强考试管理与诊断监测功能研究。

各区县教育行政
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鲁教基字〔2009〕18号)要求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考试组织形式和考试次数,全面杜绝违规考试现象。

各区县教研部门和学校要加强考试诊断监测功能研究,注重提高命题质量和针对性,注重发挥各级各类考试的诊断分析功能,促进学生有效发展。

三、建立有效的“减负”工作监督机制
1.建立实施课程表和在校时间网上公开制度。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开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提前结束课程。

严格规范学生到校时间、上课时间、早晚自习和节假日安排,切实保障学生休息和活动时间。

为确保课程方案落实,自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实行学校课程表和学生在校时间网上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请各区县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新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将各学校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进行网上公示。

2.建立实施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分析评价制度。

继续实行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举报投诉制度,及时查处学校违规办学行为。

各学校严格执行作业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作业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学校要在校园网站开辟学生课业负担调查专栏,由家长委员会牵头组织家长定期开展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分析和评价,测评内容应包括学生作业时长、作业形式、考试次数等方面(附件),每学期测评不少于两次,在对测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学生课业负担评价报告。

学校应根据测评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学校教学工作,切实做到减负增效。

市教育局将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实施
跟踪调查,统计分析各区县和各学校学生课业负担有关情况,并将调查结果作为素质教育实施的重要指标列入区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同时,开展学生课业负担家长满意度测评,并及时进行反馈和整改。

3.建立实施学生课业负担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学校在课程开设、作息时间、考试和作业负担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分析评价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12年12月7日
附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