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贫困县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达标排名
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到2025年,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人员配备更加合理,管理更加规范,提供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中医药服务能力有较大提升,较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为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提供中医药保障。
一、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平台建设。
完善省级中医医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设置,提升原县级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能力,建成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省、县两级中心应具备符合规范要求的师资、设施、设备,设置有符合标准的适宜技术示教和实训场地,具备远程培训示教能力。
全面完善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机制,各中心要落实适宜技术推广责任制,按要求配置适宜技术推广人员,负责县域、乡镇、村级卫生机构适宜技术推广,做到人员相对固定。
到2025年,原则上所有县域均应设置符合标准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
加大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和考核力度。
每个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推广10类6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每个县培训至少15名县级师资,每人掌握8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心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各县依托县级中心5年内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10类4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熟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在医养结合机构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建立中心考核和管理制度,完善中心设置、管理和考核标准;中医药行业学会(协会)应主动参与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完善相关专业学术组织,提升中医药适宜技术学术水平。
二、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原则上每个县办好一所县级中医类医院,有效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疗和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3.29•【文号】国卫办人函〔2019〕329号•【施行日期】2019.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国卫办人函〔2019〕329号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19年是健康扶贫攻坚拔寨的冲刺之年,也是我委“工作落实年”。
为全面加强贫困地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卫生健康服务薄弱环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聚集爱国奉献的卫生健康优秀人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任务目标。
全面落实现有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使用评价、激励保障政策措施,鼓励引导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工作的卫生健康人才,通过完善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薪酬待遇政策,鼓励人才“留得下”、“干得好”;对没有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要多措并举,力争实现到2020年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的目标,让基层始终有人民健康的守护人。
二、主要措施(一)创新上下联动的用才机制。
围绕“县要强、乡要活、村要稳、上下联、信息通”,加强县域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乡村一体化建设,建设500个县域医共体。
县级公立综合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县级公立综合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经过三年的能力建设,全国300家县级医院已基本达到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以下简称达标县医院)。
现将达标县医院名单印发给你们,要在进一步加强达标县医院能力建设的同时,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帮扶提升其他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现就加强达标县医院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持续提升县域综合服务能力达标县医院要发挥县域“龙头”作用,以人才、技术、专科能力为核心,持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使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
(一)强化专科能力建设。
针对县域居民诊疗需求较大、县域外转诊较多、群众健康危害较大的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以及重大疾病,以问题为导向加强专科能力建设,鼓励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等专科专病中心,重点加强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创伤、儿科、精神科、传染性疾病科等专科能力建设,通过改善硬件条件、引进专业人才、开展适宜技术、加强与上级医院合作等措施,不断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看病就医需求。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加大对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
加强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等,积极开展儿科、精神科、产科、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形成稳定、合理的专业人才梯队。
加强教学能力和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创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内农村基层医务人员教学和培训中的优势作用。
(三)推广适宜技术项目。
结合当地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引进并推广适宜技术项目,逐步推广内镜、介入治疗等微创技术,进一步提升微创技术临床应用能力,不断提高微创技术临床使用比例。
加强血液净化中心、内镜中心等建设,提高血液净化、微创介入等服务能力,提升对终末期肾病、肿瘤等重大疾病患者的长期管理能力。
二、进一步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各达标县医院要重点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持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医院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8.07•【文号】国卫医发〔2018〕28号•【施行日期】2018.08.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2015年和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印发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和《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地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作为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要抓手,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取得良好效果。
为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现就做好当前几项重点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统筹规划,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要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根据医疗服务需求科学规划、布局医联体。
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以规划为主,主要发挥地市级医院和县医院(含县中医院,下同)的牵头作用。
组建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要充分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重点发挥国家级和省级医院专科优势,辐射和带动区域内、区域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医疗服务同质化。
在规划布局医联体过程中,要将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对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也可以牵头组建医联体。
(一)网格化布局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以设区的地市和县域为单位,将服务区域按照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由一个医疗集团或者医共体负责。
三级医院和康复、护理等慢性病医疗机构可以跨网格提供服务,检查检验、消毒供应、特殊临床专科技术等可以区域内资源共享。
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报告

**市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价报告V1.0国仁医评[2017]第12-001号辽宁国仁医疗评估咨询有限公司Liaoning Guo Ren Medical Evaluation and Consultation Corporation**市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价报告我公司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根据“《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对**市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进行了评估。
一、评价目的县医院医疗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相关专科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救援,以及常见肿瘤的规范化治疗和镇痛治疗的需要。
医疗技术准入符合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
三级综合医院是跨区域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服务等功能的医疗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医疗服务,解决危急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接受二级医院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人才培训;承担培养各种高级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任务和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参与和指导一、二级预防工作。
二、评价对象及范围评价对象:**县人民医院、**仁县人民医院评价范围: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医院职工满意度。
三、评价意义明确县级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功能定位,开展与自身功能定位相适应的诊疗服务,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动构建分级诊疗模式。
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的引导和约束作用。
重点控制三级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建立以病种结构、服务辐射范围、功能任务完成情况、人才培养、工作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床位调控机制,严控医院床位规模不合理扩张。
文件明确提出:各三级综合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严格落实“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控制医院规模,重视医院内涵建设。
县级医院评价标准

5.根据区域卫生规划,经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不设置的科室可暂不考核。
6.每科随机考核科室负责人及2名以上不同职称级别的医师。
7.所开展项目不包括请院外专家完成或指导下完成的项目。
8.每年至少独立完成5例以上。
1.二级专科(专业组)缺一个扣1分。
2.必备技术项目有一项未开展扣0.5分。
1
现场查看
有一项未落实扣0.5分
3-4-2开饭时间合理。住院患者治疗饮食就餐率100%;(当地居民住院较多,离家近,这点做不到,可以不要求)就餐患者满意度≥80%。
1
现场调查,问卷调查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3-4-3能为患者提供人性化特需服务。对伤残等特殊患者提供援助服务。
1
现场核查(提供2个以上实例),轮椅、拐杖等
4-3-1工作制度健全,监督、检查、评价,改进,措施落实。
1
查阅资料
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均不得分
4-4建立科技人员、科研成果档案
4-4-1科技人员、科研成果档案完整,归档率达100%。
1
查阅资料
缺人员或成果不得分;归档率每下降1%扣0.5分
4-5能开发、开展填补市内空白的成熟、适宜、先进的医疗技术
4-5-1近三年开展有市级以上先进项目2项。
1
查阅有关批复文件原件及教学计划、教案等档案资料
未承担或无有关批复文件不得分。教学档案资料不规范或不全面扣0.5分
4-2-2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料符合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或实习基地要求。
1
查阅文件、聘书、职称证书原件,现场查看
有一项做不到扣0.5分
4-3教学和科研工作制度健全;有监督、检查、评价,改进措施并落实
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

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有关要求,在完成第一阶段500家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满足县域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着眼于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落实健康扶贫有关要求,全面提升县级医院(含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下同)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县域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
二、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6〕1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县级医院人才、技术、重点专科等核心竞争力建设,提升县级医院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落实县级医院功能定位,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有效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力争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
到2020年,500家县医院(包括部分贫困县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分别达到“三级医院”和“三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要求。
力争使我国90%的县医院、县中医院分别达到县医院、县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
三、工作内容(一)提升医院管理水平。
1.强化依法执业。
县级医院对本医院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院长是第一责任人。
医院要明确专门部门负责依法执业管理工作,定期对本医院依法执业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和整改,并向属地卫生监督部门报告自查整改情况。
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二)主要目标。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
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2015年,在全国
所有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 付等为重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7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 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 医。
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 (2018-2020年)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8〕37号
基于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编制
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 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
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
02
03
04
05
优化县域医疗资 源配置
改革管理体制
建立县级公立医 院运行新机制
完善药品供应保 障制度
改革医保支付制 度
06
07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08
09
10
建立符合行业特 点的人事薪酬制 度
提升县级公立医 院服务能力
加强上下联动
强化服务监管
强化组织实施
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总体要求
500家县医院(包括部分贫困县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分别 达到“三级医院”和“三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要求。力争 使我国90%的县医院、县中医院分别达到县医院、县中医院 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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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113
35.34%
10
陕西省
49
56
130
40.69%
7.7%
49
105
32.99%
11
河北省
43
45
124
38.75%
-1.2%
34
128
39.97%
12
海南省
5
5
118
36.99%
-6.9%
1
140
43.89%
13
内蒙古自治区
30
31
117
36.52%
3.5%
30
105
32.99%
14
58
87
27.31%
19
山西省
36
36
70
21.81%
1.3%
24
65
20.52%
20
宁夏回族
自治区
8
8
66
2021
青海省
40
42
53
16.51%
1.2%
27
49
15.34%
22
西藏自治区
68
74
38
11.88%
8.3%
4
12
3.61%
东部地区
94
98
127
39.76%
513
539
171
65.92%
-2.3%
360
177
68.25%
全国
802
834
180
69.41%
-2.3%
598
186
71.70%
注:数据来源为2019年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调查评估结果。
国家贫困县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达标排名
序号
省域
2018
17-18变化
2017
上报机构数
应上报机构数
推荐标准
5
安徽省
18
20
176
55.14%
-3.0%
12
186
58.15%
6
湖南省
40
40
160
50.16%
3.0%
30
151
47.20%
7
广西壮族
自治区
34
34
149
46.67%
10.5%
30
115
36.20%
8
贵州省
64
65
146
45.84%
11.6%
55
109
34.21%
9
云南省
84
88
137
42.94%
甘肃省
56
58
111
34.64%
5.5%
31
93
29.17%
15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31
32
110
34.52%
8.0%
14
85
26.51%
16
吉林省
8
8
106
33.15%
7.9%
7
80
25.21%
17
黑龙江省
20
20
100
31.39%
3.2%
16
90
28.17%
18
四川省
65
68
97
30.52%
3.2%
实现条目数
达标率
上报机构数
推荐标准
实现条目数
达标率
1
湖北省
27
28
197
61.62%
8.3%
22
170
53.33%
2
河南省
38
38
191
59.83%
8.1%
41
165
51.71%
3
重庆市
14
14
182
57.03%
-3.8%
7
194
60.82%
4
江西省
24
24
180
56.41%
8.3%
21
153
48.08%
附件2
国家贫困县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达标排名
序号
省域
2018
17-18变化
2017
上报机构数
应上报机构数
基本标准
实现条目数
达标率
上报机构数
基本标准
实现条目数
达标率
1
湖北省
27
28
231
88.75%
0.70%
22
229
88.08%
2
重庆市
14
14
228
87.64%
-3.30%
7
236
90.93%
3
河南省
38
38
226
86.96%
3.00%
41
218
83.95%
4
安徽省
18
20
225
86.65%
-3.20%
12
234
89.87%
5
江西省
24
24
224
86.15%
-0.20%
21
225
86.36%
6
贵州省
64
65
212
81.36%
8.20%
55
190
73.19%
7
湖南省
40
40
210
80.62%
12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31
32
187
71.95%
6.60%
14
170
65.30%
13
吉林省
8
8
182
70.05%
7.70%
7
162
62.31%
14
甘肃省
56
58
182
69.87%
1.80%
31
177
68.11%
15
内蒙古自治区
30
31
181
69.50%
0.30%
30
180
69.21%
16
黑龙江省
20
20
24
157
60.53%
21
青海省
40
42
115
44.05%
2.70%
27
108
41.37%
22
西藏自治区
68
74
81
31.32%
17.20%
4
37
14.13%
东部地区
94
98
186
71.50%
-2.3%
70
192
73.85%
中部地区
195
197
202
77.56%
-0.6%
168
203
78.21%
西部地区
175
67.37%
0.70%
16
173
66.63%
17
河北省
43
45
174
67.08%
-6.70%
34
192
73.79%
18
四川省
65
68
163
62.76%
0.70%
58
161
62.10%
19
宁夏回族
自治区
8
8
150
57.84%
-6.40%
7
167
64.29%
20
山西省
36
36
148
56.86%
-3.70%
0.8%
70
124
38.97%
中部地区
195
197
150
47.07%
4.2%
168
137
42.86%
西部地区
513
539
109
34.20%
3.0%
360
99
31.16%
全国
802
834
121
37.98%
2.6%
598
113
35.36%
注:数据来源为2019年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调查评估结果。
0.00%
30
210
80.58%
8
陕西省
49
56
202
77.50%
4.50%
49
190
73.00%
9
广西壮族
自治区
34
34
201
77.33%
-1.40%
30
205
78.72%
10
云南省
84
88
197
75.95%
2.60%
78
191
73.32%
11
海南省
5
5
192
73.85%
-5.80%
1
207
7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