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日常巡查制度
市政道路日常巡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为保证胜利路改造工程道路、桥梁及其他附属设施正常运营,日常养护巡查的规范化、标准化,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经常性巡查应由经过培训的专职道路管理人员或养护技术人员负责。
(2)经常性巡查应对结构变化、道路施工作业情况、各种标志及其附属设施等状况进行检查。
(3)经常性巡查宜以目测为主,并应按规范现场填写城镇道路巡查表。
(4)经常性巡查按照养护的道路为每日一巡,建立日巡查登记、记录制度,应定期整理归档,并提出处理意见。
(5)巡查过程中发现设施明显损坏,影响车辆和人行安全,应及时采取相应养护措施,特殊情况可设专人看护,并应按本规范填写设施损坏通知单。
(6)巡查时,不得影响本项目道路的正常交通秩序。
(7)巡查时,工作人员必须规范装束,持证上岗。
(8)加大雨雾、雨雪天气和事故易发路段巡查频次。
(9)巡查过程中凡发现情况需停车调查处理时,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位置停车,开启应急灯、示警装置,设置必要的安全区并及时与高速交警取得联系。
(10)如遇到恶劣天气应提前检查加固外场设备的安全,及时做好保护措施,减少因灾害天气造成的损失及后果。
第二章巡查内容1、日常巡查范围包括:胜利路改造工程范围内的道路、桥梁、人行道、路灯照明、交通设施排水设施、检查井、落水井。
2、道路巡查内容:路面及附属设施外观完好情况,包括下列内容:沉陷、坑槽、拥包、车辙、松散、搓板、翻浆、错台、检查井框与路面高差、剥落、啃边、缺失、破损、淤塞等损坏;检查井盖、雨水箅完好情况;积水情况。
路基沉陷、变形、破损等。
检查在道路范围内的施工作业对道路设施的影响。
其他损坏及不正常现象。
3、桥梁巡查内容:a、桥面系及附属结构物的外观情况:平整性、裂缝、局部坑槽、拥包、车辙、桥头跳车;桥面泄水孔的堵塞、缺损;声屏障、栏杆扶手、端柱等部位的污秽、破损、缺失、露筋、锈蚀等;墩台、锥坡、翼墙的局部开裂、破损、塌陷等。
b、上下部结构异常变化、缺陷、变形、沉降、位移,伸缩装置的阻塞、破损、联结松动等情况。
城管日常巡查制度

城管日常巡查制度一、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执勤前要整理着装,检查装备,带齐执法证件及有关法律文书和罚款单据,明确任务。
二、行政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线路、在规定的时间、对规定的管理职责进行巡查。
三、行政执法人员应在辖区重点路段保持不间断巡查,避免巡查盲区,造成管理疏漏。
四、对各类违法行为应及时发现并查处,其中违法建筑应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4小时之内发现并查处。
五、行政执法人员值勤巡查时须遵章守纪,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情,工作细致认真,严格执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
六、行政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执法程序办事,纠正违章时,应先出示证件,讲明道理,文明执法。
七、行政执法人员查处违章时,由专人规范填写法律文书,严禁使用其他票据。
八、行政执法人员应将罚款和暂扣物品在当天上缴,不得挪用和擅自处理。
九、行政执法人员应爱护交通工具和通讯装备,保持联络畅通,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
十、行政执法人员执勤时按规定着装,举止端正,文明执勤,做到“三理”(纠正违章有理、宣传教育讲理、处罚尺度合理);“四心”(调查核实要细心、说服教育要诚心、对方不服要耐心、纠正违章要公心);“四不准”(不准打人、不准骂人、不准搜身、不准体罚)。
十一、行政执法人员巡查执勤后要按时填写巡查工作日志及各类文书报表,文书要及时归档。
为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查处城市管理各类违法行为,强化对分局执法人员、协管员的考核,严明奖惩,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在原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本制度。
一、执法巡查的主要内容执法巡查的内容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XX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粤府[2007]77号)规定的职责进行。
主要由分局执法一、二、三中队负责巡查。
执法一中队:主要负责对城市“六乱”行为(乱扔吐、乱堆放、乱拉挂、乱张贴、乱搭建、乱摆卖)、泥头车污染道路、生活噪音污染以及市政绿化管理方面违规行为的巡查。
市政基础设施巡查管理制度

市政基础设施巡查管理制度1. 目的本文档旨在建立和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巡查管理制度,确保市政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提高公众的服务体验。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巡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隧道、给水管道、排水系统、公共建筑等。
3. 巡查内容巡查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设施完好性:检查市政基础设施的完好程度,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损坏或存在的问题。
- 安全性评估:评估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状况,确保其符合规定的安全标准。
- 清洁程度:检查市政基础设施的卫生状况,及时清理垃圾和污垢。
- 设施标识:确认市政基础设施的标识是否清晰可见。
4. 巡查频率根据市政基础设施的类型和重要性,确定相应的巡查频率。
一般来说,巡查频率应为每周、每月或每季度。
5. 巡查记录每次巡查都应有相应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巡查日期、巡查人员、巡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记录应及时填写,并妥善保存备查。
6. 问题处理发现问题后,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处理措施应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而定,确保市政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7. 督查和评估建立督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巡查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8. 附则- 市政基础设施巡查管理制度应与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相一致。
- 巡查工作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巡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 巡查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熟悉本制度的内容和操作要求。
9. 生效日期本市政基础设施巡查管理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市政基础设施巡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如有变动,应及时进行修订并报批。
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维修巡查制度

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维修巡查制度
为加强我区市政基础设施的养护维修工作,保证市政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员要能够对区内的市政基础设施的总量、分布、完好程度做到了如指掌。
二、巡查范围:车行道、人行道、排水设施、桥梁等市政设施建设范围内的内容。
三、巡查内容:有无占道挖掘、地下顶管审批手续(含质量保证金)、路面、路牙、窨井盖、水篦盖、进水口、出水口、桥梁护栏、雨天受淹情况、路灯照明等。
四、巡查要求:
1、巡查员每五个工作日完成一遍巡查,并作好巡查记录;
2、发现市政基础设施损坏、缺失、雨后积水等情况,巡查员将具体位置记录下来并拍照,及时向建设规划局建设管理科报告,由建设管理科立即安排养护施工队维修,并由巡查员采取旁站式守候,维修完成后予以签字确认。
3、发现占道挖掘、地下顶管等情况,巡查员联系建设管理科询问手续办理情况,手续齐全的在施工完成后查看市政设施的恢复情况,并及时向建设管理科反馈;如手续不全擅自施工的,通知城管部门进行查处。
五、发现在道路红线内供电、供水、天然气、热力、通信等其他管线的井盖缺失、损坏等情况的,拍取照片上报建设管理科并及时通知权属单位处置。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市政养护日常巡查制度

市政养护日常巡查制度市政养护是指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进行检修、保养和管理的工作。
为了保障市政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确保市民的生活和交通能够顺畅进行,市政养护部门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日常巡查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市政养护日常巡查制度的内容。
一、巡查人员的组成和职责1.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进行巡查,包括道路、桥梁、隧道、人行道、市政排水系统等;2.发现问题和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3.定期检查和维护市政设施,进行状况评估和性能测试;4.检查和维护设施周边的环境卫生,包括垃圾清理、绿化养护等;5.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市政工程施工和维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巡查内容和频率1.道路和人行道的巡查:检查路面平整度、坑洼和裂缝情况,以及人行道的破损、障碍物等;2.桥梁和隧道的巡查:检查桥梁和隧道的结构安全、承载力和防水情况,以及通风和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3.排水系统的巡查:检查下水道、雨水口和检查井等设施的畅通情况,以及水泵和水闸的运行情况;4.市政设施周边环境的巡查:检查垃圾箱是否满溢、道路是否干净、绿化养护是否到位等;5.市政工程维护的巡查: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工程进度和质量等;巡查的频率应根据设施的重要性和使用情况而定,重要的设施应每天进行巡查,一般设施可以适当延长巡查周期。
巡查记录应详细记录每次巡查的时间、地点、问题和处理情况,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三、巡查设备和工具1.巡查车辆:巡查人员需要配备适合巡查工作的车辆,如小型车辆或摩托车等;2.工具箱:里面存放着常用的工具,如扳手、锤子、螺丝刀、测量工具等;3.检测仪器:用于对设施的性能进行测试,如测量仪、透镜、水泵等;4.通讯设备:如对讲机、手机等方便巡查人员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5.防护设备:如头盔、手套、口罩等,用于保护巡查人员的安全。
四、巡查报告和问题处理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记录并上报相关部门。
巡查报告应包括巡查时间、地点、问题的具体情况以及处理情况等内容。
市政道路日常巡查制度

市政道路日常巡查制度市政道路日常巡查制度是指针对城市中的道路、街道等公共交通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和巡查的制度。
它是城市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控和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城市管理效率、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基本措施之一一、巡查范围和对象1.巡查范围:2.巡查对象:巡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交通设施: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人行横道等;(2)交通设备:包括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公交站牌、出租车招呼站等;(3)道路环境:包括道路两侧的环境卫生、绿化状况等。
二、巡查内容和频次1.巡查内容:(1)交通设施状况:检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完好性和清晰度,确保其正常运行;(2)交通设备情况:检查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等交通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维护情况;(3)道路环境卫生:检查道路两侧的道路环境卫生状况,包括垃圾清理、道路病害修复等;(4)绿化状况:检查绿化带的种植情况、草坪的修剪情况等。
2.巡查频次:(1)交通设施和设备:交通设施和设备需每日巡查,确保其正常运行;(2)道路环境卫生:道路环境卫生需每周巡查,及时清理垃圾、修复道路病害等;(3)绿化状况:绿化状况需每月巡查,及时对损坏的绿化进行补植或修剪。
三、巡查方法和要求1.巡查方法:(1)定期巡查:按照事先制定的巡查计划,采取固定时间、固定路线的方式进行巡查;(2)不定期巡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人员进行突击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协同巡查: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巡查,共同监管道路交通设施和环境卫生。
2.巡查要求:(1)严格按照巡查计划进行巡查,不得有疏漏;(2)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3)做好巡查记录,形成巡查报告,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4)加强巡查信息的共享和交流,提高巡查效果。
四、巡查管理和评估1.巡查管理:建立健全巡查管理制度,明确巡查人员的职责和责任,加强对巡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巡查能力和水平。
同时,加强对巡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的处置和整改,确保巡查工作的严密性和实效性。
市容巡查管理制度

市容巡查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市容巡查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部分,它涉及到城市环境的整体卫生和整洁度,对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有重要影响。
因此,建立健全的市容巡查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市的市容巡查管理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巡查频率不够、巡查标准不明确、责任部门不明确等问题,影响了市容巡查的效果。
为此,有必要对市容巡查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以提高市容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市容巡查管理制度的目标1. 提高城市环境整体卫生和整洁度,改善城市形象。
2. 规范市容巡查工作流程,提高巡查效率。
3. 加强市容巡查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巡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4. 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三、市容巡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巡查频率和范围每日对主要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对乱堆乱放、乱涂乱刻等行为及时进行整治。
每周对城市环境卫生较差的地区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城市环境整洁有序。
2. 巡查标准对乱堆乱放、乱涂乱刻等行为进行处罚,对环境卫生较差的地区进行整治。
对环境整洁有序的地区进行表彰,激励市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3. 巡查责任部门市容巡查工作由市政府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县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各区县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巡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4. 巡查人员市容巡查工作由专门的巡查人员开展,需要有一定的环境保护知识和执法能力。
巡查人员要定期接受培训,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
5. 巡查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市政府环境保护局要建立市容巡查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巡查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同时,要加强对市容巡查工作的监督,确保巡查工作的公正和有效开展。
6. 巡查工作的宣传和建议市政府环境保护局要加强市容巡查工作的宣传和建议,引导市民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同时,要听取市民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市容巡查管理制度。
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模版

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市政设施的巡查管理,确保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市民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市所有市政设施的巡查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一)市政设施:指用于城市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厂、公园、垃圾焚烧厂等。
第四条工作原则本制度的实施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巡查无盲点、无歧视、无偏袒;(二)科学规范原则,根据市政设施的特点和巡查需求,合理制定巡查计划和方法;(三)综合施策原则,巡查管理不是单一部门的事务,需各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形成合力;(四)借鉴经验原则,吸取其他地区相关管理经验,适应本市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巡查管理工作;(五)激励约束原则,通过激励措施和约束机制,确保巡查管理工作的有效推进。
第二章巡查计划第五条巡查周期市政设施的巡查周期根据其类型、使用状况和重要性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间隔巡查周期应为3个月,重要设施应为一个月。
第六条巡查内容市政设施的巡查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设施完好程度的检查,包括道路平整度、桥梁结构安全性、给排水系统泄水情况等;(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的检查,包括路灯是否正常照明、水泵是否正常运转等;(三)设施周边环境的检查,包括设施周围是否有违法建筑、垃圾是否及时清理等;(四)设施是否存在故障、损坏或破坏等情况的检查,包括道路是否有裂缝、桥梁是否有断裂等。
第七条巡查计划的制定(一)每年初,市政设施巡查管理部门应制定下一年度的巡查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巡查计划应明确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范围和内容,以及巡查人员和部门的责任分工。
(三)巡查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调整,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备并获得批准。
第三章巡查执法第八条巡查人员的资格和要求从事市政设施巡查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要求:(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市政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二)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备团队合作能力;(三)具备一定的体力和耐力,能够适应室外环境和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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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胜利路改造工程道路、桥梁及其他附属设施正常运营,日常养护巡查的规范化、标准化,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经常性巡查应由经过培训的专职道路管理人员或养护技术人员负责。
(2)经常性巡查应对结构变化、道路施工作业情况、各种标志及其附属设施等状况进行检查。
(3)经常性巡查宜以目测为主,并应按规范现场填写城镇道路巡查表。
(4)经常性巡查按照养护的道路为每日一巡,建立日巡查登记、记录制度,应定期整理归档,并提出处理意见。
(5)巡查过程中发现设施明显损坏,影响车辆和人行安全,应及时采取相应养护措施,特殊情况可设专人看护,并应按本规范填写设施损坏通知单。
(6)巡查时,不得影响本项目道路的正常交通秩序。
(7)巡查时,工作人员必须规范装束,持证上岗。
(8)加大雨雾、雨雪天气和事故易发路段巡查频次。
(9)巡查过程中凡发现情况需停车调查处理时,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位置停车,开启应急灯、示警装置,设置必要的安全区并及时与高速交警取得联系。
(10)如遇到恶劣天气应提前检查加固外场设备的安全,及时做好保护措施,减少因灾害天气造成的损失及后果。
第二章巡查内容
1、日常巡查范围包括:胜利路改造工程范围内的道路、桥梁、人行道、路灯照明、交通设施排水设施、检查井、落水井。
2、道路巡查内容:路面及附属设施外观完好情况,包括下列内容:沉陷、坑槽、拥包、车辙、松散、搓板、翻浆、错台、检查井框与路面高差、剥落、啃边、缺失、破损、淤塞等损坏;检查井盖、雨水箅完好情况;积水情况。
路基沉陷、变形、破损等。
检查在道路范围内的施工作业对道路设施的影响。
其他损坏及不正常现象。
3、桥梁巡查内容:
a、桥面系及附属结构物的外观情况:
平整性、裂缝、局部坑槽、拥包、车辙、桥头跳车;桥面泄水孔的堵塞、缺损;声屏障、栏杆扶手、端柱等部位的污秽、破损、缺失、露筋、锈蚀等;墩台、锥坡、翼墙的局部开裂、破损、塌陷等。
b、上下部结构异常变化、缺陷、变形、沉降、位移,伸缩装置的阻塞、破损、联结松动等情况。
c、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各类违章现象。
d、检查在桥区内的施工作业情况。
e、桥梁限载标志及交通标志设施等各类标志完好情况。
f、其他较明显的损坏及不正常现象。
4、排水设施巡查内容:包括污水主管道、排水管沟、箱涵、检
查井、落水井等。
雨、污水检查井及落水井有无冒溢、缺失、破损、坍塌等现象,有无向排水设施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有无堵塞排水设施或者向排水设施内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有无擅自接设、占压、拆除、移动或者穿凿排水设施行为,有无擅自向排水设施加压排放污水行为,有无其他损害排水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等。
5、照明设施及信号灯巡查内容:保证路灯设施正常运行及亮灯率。
路口熄灯;某一个方向的某一个灯(或某一个灯色)不亮或亮不全;信号设施不全(控制某个方向的信号灯缺失);灯杆、灯具的歪倒斜及破损。
第三章巡查要求
1、加强对巡查人员的培训,巡查人员应掌握巡查的内容和方法,具备一定的道路、桥梁养护管理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2、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车辆,巡查车辆应有明显标识,装备黄色警示灯。
3、巡查人员应本着全面、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进行公路巡查,对侵占、损坏道路、道路用地及排水设施的人和事,坚持原则,大胆管理,及时上报。
4、巡查人员在进行巡查工作时,必须着安全标志服,携带米尺、相机、巡查记录等用品。
5、巡查以车行目测为主,辅以摄影或摄像。
巡查车速一般控制在20-30km/h,按规定开启示警灯。
遇到需要停车检查的情况,应停在紧急停车带上。
必须停在行车道上时,应开启巡查车的危险报警闪光灯,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巡查人员应在巡查车的前方迅速完成检查或测量作业。
6、巡查过程中应详细记录病害发生的具体位置,准确描述发现的问题,巡查结束后,及时做好交接工作,严禁伪造巡查记录。
7、巡查中发现的堆积物、抛撒物、油污、积水、积雪等能清除的必须立即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理。
8、巡查应由专人记录巡查情况,巡查结束后应尽快整理、汇总巡查记录,并通知养护组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
9、当发现道路沉陷、空洞或大于100mm 的错台以及井盖、雨水口箅子丢失等影响道路安全运营情况时,第一发现人应按应急预案处置,立即上报、设置围挡,并应在现场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