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WORD5页)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防范经营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应收账款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管控。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等制度规范,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对外销售产品、材料、供应劳务等而应向购货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公司”)开展的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应收账款应当遵循以下管理原则(一)源头入手、全程管控。
应收账款以客户信用调查为管理起点,明确规范信用管理、业务经营合同谈判签署、统计分析管理、清欠、坏账核销、考核等关键环节和工作流程,实施应收账款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控制。
(二)统筹管理、分级落实。
集团公司统筹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制定并推进各项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各责任部室依据分管范围和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应收账款各项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各责任部室和所属公司按照职责分工分级落实,各公司所属被投资公司-1-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全部纳入本公司实施管理。
(三)职责明确、协同配合。
集团公司以收入为主线,按照收入分管职责与应收账款相对应的原则明确各责任部室管理职责。
所属公司对照集团公司各责任部室职责明确管理层和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集团公司各责任部室、责任部室与所属公司,以及所属公司之间协同配合,纵向与横向相互联动,工作各有侧重重点,环节流程层次清晰,全面落实各自相关管理职责。
(四)严格考核、确保落实。
应收账款管理纳入集团公司经营责任制考核,实施定期考核评价,激励与约束并举,确保各项管理措施有效落实,促进应收账款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第五条本办法将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应收账款对方客户统一明确为“集团公司客户”,按照“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各责任部门和所属公司的职责实施分级管理。
集团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xxx集团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第一条各企业、单位应建立应收账款的责任管理制度,原则上应收账款的责任中心为销售部门,第一责任人为办理该业务的业务人员。
各单位应将销售回款情况与各责任人的经济奖惩挂钩。
第二条建立应收账款专项档案管理制度。
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有效的债权凭证等主要资料应由企业、单位统一管理。
第三条各企业、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建立客户信用管理和收帐政策,严格控制应收账款的产生和回收。
业务部门应在每年初,通过信用调查,对所有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估,制定相应的信用政策,包括信用标准、信用期限、现金折扣、信用限额等。
业务部门还应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建立一套完整的历史信用记录,并根据信用记录对信用标准作出修正。
第四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向业务部门提供应收账款情况分析数据,注明客户和业务员及相应的余额及应收款期限,对不正常的应收账款应提示业务部门予以关注。
第五条对于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呆帐、坏帐,各企业、单位应专题呈报总部财经委。
企业、单位应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落实人员,采取信函通知、电话电报催收、派人面谈、诉诸法律等方式进行催收,各企业、单位应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在收帐费用与可能产生的坏帐损失之间做出权衡。
没有评定信用等级的客户或超过信用限额的销售而造成的坏帐,由销售业务员全额赔偿。
各企业、单位业务主管、业务员对其所负责的销售业务,允许的坏帐率(实际发生的坏帐额除以全年销售净额的比率)为5‰,超出该额度将对业务人员进行一定程度的惩罚措施。
企业、单位对2年以上应收账款必须上报总部法纪委,并附上原始单据,由法纪委组织催收,催收回的账款扣除费用后按5:5比例分成。
第六条亏损企业经总部核亏的应收账款,由总部法纪委负责催收,收回的应收账款上交总部财经委。
总部财经委对核亏的应收款项进行跟踪管理。
核亏企业的财务部门负责人应配合总部法纪委、财经委做好应收款项的催收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建立坏帐损失的审批制度。
对确已造成的坏帐损失,按以下审批程序和权限(以债务人为单位计算),经过批准后核销:(一)特大型企业30万元(含)以下,大型一档企业20万元(含)以下、大型二档企业10万元(含)以下,中型企业5万元(含)以下,其他企业3万元(含)以下的坏帐损失,由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审批,报总部财经委、法纪委审核。
012-XX集团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贵州XX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保密声明本文件为贵州XX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属于XX化工集团的内部资料,所含信息应保密,这些信息只能透露于XX集团内由于职责需要经授权的员工,或者发布于XX化工集团根据现有的政策授权的个人或组织。
制度与流程的修订本文档在以下情况中将会进行修订:每年一次的全面审核当XX化工集团组织结构发生改变或重新组合当文档中的重要信息需要加强或改正制度与流程负责人负责将制度与流程文档(新文档/修改/更新文档)分发给所有审批者进行审阅并签章审批。
只有制度和流程负责人有权更新/修改文档,一切修改请求必须提交制度与流程负责人,并经审批人签章审批后方生效。
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贵州XX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公司”)内部控制,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回笼,防止坏账发生,减少收账费用和资金损失,有效防范资金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所属公司,本办法所称“所属公司”是指集团对之行使经营管理权的全资、控股、实际控制企业、托管代管企业及其他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应收款项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债权,是企业重要的流动资产。
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应收股利等。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是企业由于采用赊销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享有的向客户收取款项的权利。
它是以商业信用为基础,以购销合同、商品出库单、发票和发运单等书面文件为依据而确认的。
预付账款是企业在采购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过程中,按照合同的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或者提供劳务的单位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经济活动形成的应收款项。
如:应收的各种赔款罚金、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备用金、存出保证金等。
公司内部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应收账款业务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控制风险:在应收账款发生前,加强对客户信用评估,预防坏账风险。
2. 权责明确,分工协作: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职责,确保应收账款管理的顺畅。
3. 及时催收,降低损失:对逾期应收账款及时采取催收措施,降低坏账损失。
第二章应收账款管理流程第四条客户信用评估1. 销售部门在签订合同前,应进行客户信用评估,包括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
2. 信用评估结果需经财务部门审核,确保评估的准确性。
第五条合同签订与应收账款确认1. 销售部门与客户签订合同,明确应收账款金额、支付方式、账期等。
2. 合同签订后,财务部门应及时确认应收账款,并录入财务系统。
第六条应收账款核算与监控1. 财务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核算、分类、统计等工作。
2. 定期进行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关注逾期账款,及时采取措施。
第七条应收账款催收1. 对逾期应收账款,销售部门应采取电话、邮件、上门等方式进行催收。
2. 财务部门配合销售部门,提供必要的催收支持。
第八条应收账款核销1. 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需经销售部门、财务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后核销。
2. 核销后,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账务。
第三章应收账款管理职责第九条销售部门1. 负责客户信用评估、合同签订、应收账款确认等工作。
2. 及时催收逾期账款,降低坏账风险。
第十条财务部门1. 负责应收账款的核算、监控、核销等工作。
2. 定期进行账龄分析,关注逾期账款。
第十一条其他部门1. 严格执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二条逾期账款应急预案1. 对逾期账款,采取多种催收措施,如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
2. 对逾期时间长、金额较大的账款,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收。
第十三条坏账损失应急预案1. 对坏账损失,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核销措施。
集团应收帐款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利益,保障集团资金流动性,降低坏账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所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管理。
第三条原则1.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2. 强化责任,严格考核;3. 预防为主,强化风险控制;4. 优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应收账款的管理职责第四条集团财务部1. 负责制定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2. 负责应收账款的核算、确认、计价、核算、报告等工作;3. 负责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核销等工作;4. 负责应收账款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第五条子公司财务部门1. 负责本子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2. 负责本子公司应收账款的核算、确认、计价、核算、报告等工作;3. 负责本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核销等工作;4. 负责本子公司应收账款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第三章应收账款的管理流程第六条应收账款确认1. 销售部门在销售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报送财务部门;2. 财务部门根据合同内容,确认应收账款金额和期限。
第七条应收账款计价1. 应收账款原则上按照实际发生额计价入账;2. 财务部门在计价过程中,应考虑客户信用政策等因素。
第八条应收账款回收1. 销售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包括电话催收、书面催收等;2. 财务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核销和坏账准备金的计提。
第四章应收账款的风险控制第九条风险评估1. 财务部门定期对客户信用进行评估,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2. 集团对高风险客户进行重点关注,加强风险控制。
第十条坏账准备1. 财务部门根据应收账款账龄、客户信用等级等因素,计提坏账准备;2. 集团对坏账准备金的计提进行监督,确保计提合理。
第五章应收账款的管理考核第十一条考核指标1. 应收账款账龄结构;2. 应收账款回收率;3. 坏账准备计提合理性。
第十二条考核办法1. 集团对子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子公司绩效考核体系;2. 对销售部门进行应收账款回收率的考核,考核结果与销售人员的薪酬挂钩。
公司应收款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应收款项的管理,降低坏账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应收款项相关的业务活动,包括销售、服务、租赁等产生的应收账款。
第三条应收款项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控制风险;2. 审慎授权,规范操作;3. 严格催收,及时反馈;4. 数据真实,分析准确。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应收款项的日常管理,包括账务处理、催收协调、数据分析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业务部门负责客户信用调查、合同签订、业务执行、款项催收等工作。
第六条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三章应收款项的确认与计量第七条应收款项的确认应以合同或协议为依据,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八条应收款项的计量应以合同或协议约定的金额为准,并考虑合理的折扣、退货等因素。
第九条对已确认的应收款项,应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第四章客户信用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客户信用评估体系,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第十一条信用评估应综合考虑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历史、行业地位等因素。
第十二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合理确定客户的信用额度。
第五章应收款项的回收第十三条业务部门应及时跟踪客户的付款情况,确保应收款项的及时回收。
第十四条对逾期应收款项,业务部门应采取电话、邮件、上门等多种方式催收。
第十五条对长期逾期或存在风险的应收款项,业务部门应上报财务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负责应收款项的账务处理,并定期与业务部门核对账目。
第六章坏账处理第十七条对经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按照会计准则进行坏账处理。
第十八条坏账处理前,财务部门应与业务部门共同核实情况,并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九条坏账处理后,财务部门应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第七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条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将应收款项的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考核。
公司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坏账风险,确保公司财务稳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包括销售、采购、服务等各种形式的应收账款。
第二章应收账款核算第三条应收账款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业务为准,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条应收账款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及时性:应收账款发生时,应及时入账;2. 准确性:核算过程中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3. 完整性:应收账款核算应全面反映公司应收账款的情况。
第五条应收账款核算应设立专门科目,定期进行核对,确保账目清晰。
第三章应收账款回收第六条应收账款回收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销售部门协助。
第七条应收账款回收应遵循以下程序:1. 财务部门根据销售合同和发票,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2. 销售部门负责催收应收账款,定期与客户沟通,了解欠款原因;3. 财务部门根据销售部门的反馈,采取相应措施,如电话催收、发送催款函等;4. 对于长期欠款或逾期未还的应收账款,财务部门应报告公司领导,并采取法律手段追讨。
第八条应收账款回收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逾期应收账款应采取加倍计息等措施。
第四章坏账准备第九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第十条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如下:1. 对于逾期三个月以上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10%;2. 对于逾期六个月以上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20%;3. 对于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30%;4. 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经批准后,计入坏账损失。
第五章应收账款分析与考核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分析,包括账龄分析、行业分析等,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应收账款回收考核制度,将应收账款回收情况纳入销售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
第十三条应收账款回收考核指标包括:1. 应收账款回收率;2. 逾期账款率;3. 坏账率。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及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其他部门。
第三条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控制为辅;2. 及时催收,减少坏账;3. 信用管理,风险可控;4. 信息共享,协同推进。
第二章应收账款管理职责第四条业务部门职责:1. 建立客户信用档案,评估客户信用等级;2. 确定销售合同条款,明确应收账款回收期限;3. 加强与客户的沟通,确保应收账款及时回收;4. 及时向财务部门反馈应收账款回收情况。
第五条财务部门职责:1. 核算应收账款,建立应收账款台账;2. 对应收账款进行定期分析,提出风险预警;3. 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协助业务部门回收账款;4. 核算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金。
第六条其他部门职责:1. 协助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开展应收账款管理工作;2. 对应收账款相关业务进行监督,确保制度执行。
第三章应收账款管理流程第七条客户信用评估:1. 业务部门收集客户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2. 根据客户资料,评估客户信用等级,确定授信额度;3. 经审批后,将客户信用等级、授信额度等信息录入系统。
第八条销售合同签订:1. 业务部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明确应收账款回收期限;2. 财务部门对销售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符合公司利益。
第九条应收账款回收:1. 业务部门负责催收应收账款,定期向财务部门反馈回收情况;2. 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部门反馈,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收账款及时回收。
第十条坏账处理:1. 财务部门对坏账损失进行核算,提取坏账准备金;2. 业务部门对坏账原因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一条对在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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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赊销信用额度“授信”控制
1、若客户不是即时付现,而是采用信用赊购的销售时,业务员应先查阅该客
户的资料,过去是否有交易往来记录,信用状况怎样,并将有关资料报财务部。
若为新客户,则由业务部门填妥客户资信调查表(包括客户登记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状况、财务状况、信用保证及抵押情况等),送信用评估组进行审核。
2、信用评估组接到业务部门资料后,应配合业务部门再调查落实客户资料,
然后根据搜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拟订客户授信额度及上限,最后报执行总裁和总裁审批。
3、若经授信部门评估,认为该客户信用不佳,应及时与业务部联系,讨论
是否接受此订单或合约。
订单或合约则必须呈报执行总裁和总裁决定是否要求付现或提供保证和抵押担保。
4、若接受担保或保证条款时,由业务部门跟踪初审客户设定担保或保证的
各项手续(包括办妥经公证的抵押担保书或保证书,并经律师审核,同时在业务继续的前提下,该手续每年必须重新办理一次),然后将初审后的资料送授信部门再审核,若获通过则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信用额度。
若未通过则由授信部门决定是否再增加担保品或保证,或者要求款到付货。
5、客户合约或订单金额在信用额度以内,则签约或接受此订单,并按约定
条款发货。
对于未办妥授信手续或超过授信总额的交易不得发货,必须经执行总裁和总裁特批后方能发货。
6、签订合同或接受订单时,其金额不得超过授信额度,超过时必须由业务
部门重新提供客户资料交由授信部门再审核其信用,决定是否增加额度。
额度的任何变更仍须经由授信部门再次评估审定。
7、与客户签约时,若累计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未兑现的其他银行票据
(支票、汇票等)已超过原订授信额度时,应停止发货或超过额度部分以现金、不可撤消信用证方式支付,或按本控制办法第5和第6条的规定办理。
8、部门在接获退票通知,或得知某客户已停业、财务危机等信息时,应立
刻调查核实,并通知仓库暂停发货,待证实无此事或确有此事而危机已解除后方能恢复正常发货。
9、在交易进行中,授信部门应视情节需要,随时机动会同业务部门对可能
有问题的客户进行状况调查,以决定拟采取的措施。
第二条信用限额权责及实施办法
1、目的:深入了解客户动态及发展,以期用适当的商品,以适当的数量和
价格,在适当的时期做适当的销售,达到完全回收,确保账款安全为目的。
2、方式:
(1)每一交易客户或新客户均须完成信用调查表(附客户通知函),并经核定或核准信用限额后才准销售。
(2)信用限额的核定均须按(客户信用调查表)所列项目,逐一详细调查及正确填写,并经有关人员核签送业务部核准才生效。
(3)各项资料异动应及时修改,并作为调整(增加或减低)信用额度的依据。
但应检附最近六个月(分户卡副本)凭核。
(4)业务部经理及主办信用人须按权责逐一详细审核后才准签送。
3、查表进行落实,正确填报及信用资料异动的及时权责:
(1)职责
业务代表应对每一交易客户的信用修正,并在权限及核定限额内依公司
销售政策合理出货。
业务部经理负责在核定权限内,对签报信用限额的
客户及重要客户的动态亲自访问,审核资料的正确性,对超限销售客户
及异常(账款)客户的对账处理及建议。
主办信用人负责信用调查表会
计资料(销售、账款、票据)的核签,限额以上客户的财务状况复查,
分析异常(账款)客户资料的提供,定期与客户对账,管制客户的销售
控制,经常主动提供各项分析资料供销售决定参考。
公司领导负责信用
限额内合理销售的控制及掌握地区内重要客户动态,运输、售价与信用
限额的关系,确定合理销售数量及确保货款安全和票期的缩短。
(2)核定权
注:凡超限销售者,须检附六个月的客户分户卡凭核,经各级核准权者签准后才可出货。
(3)计算方式
A.信用限额应大于(等于)应收票据加应收账款加本期销售额才准出货。
B.超限销售在各级核定权限内的信用限额核准权范围内,合理正常销售额
可进行核发。
C.管制客户由各级信用限核定权人核定,并按管制条件实施。
(1)权责区分
A.各级最终核定(准)者,须对核定资料的正确性负责。
B.客户账款发生风险,导致回收困难之嫌时,应依倒账呈报程序时限及应
注意事项于期限内(业务代表三天内,业务经理、主办信用四天内)自
发生倒账之日起七天内填写倒账报告单,附分户卡副本,信用调查表报
财务总监审核。
C.信用限额范围内或超限经核发合理正常销售者,发生倒账时处置适宜,
遵守时效,视情节减轻或免予处分,催讨有功者,另予适当奖励。
若信
用资料呈报或调查不实,致公司蒙受损失,各级失职人员另视情节核定
赔偿。
D.不合理销售或未经核准(如业务经理超越权限)自行销售致发生倒账时,
须负全额赔偿责任,若处置适宜催讨努力有实绩可循,使公司减少损失,
可减轻处分。
E.未呈报客户信用调查表及超限未经核准,自行销售部分以无限额论,须
负全额赔偿责任。
所有倒账案发生时各级人员应即时检讨。
F.倒账发生时,应视其动机、处置、催讨、时效、成果及到任时间另酌情
奖惩。
G.离职或路线移交除业已发生之倒账外,原经手人的应收票据及超限部分,
仍负连带赔偿及催讨责任,应收账款及移交中所达成之销售(合理正常
或经签发者)由接交人负全部责任。
注: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或修正。
第三条开发票业务的内部控制
1、必须在确认销售收入的同时开出发票。
开立发票必须符合税务局发票管
理的有关规定,增值税发票必须实行三专(专人领退、专人开票、专人保管)。
2、发票必须依据发货单填开,开出发票的内容必须与发货内容相符合,并
将发票号码记在发货单上。
3、发票上的价格必须以合同签订的价格或核准的价目表为依据。
所有发票
应定期加出合计金额,并与应收账款、销货合计数进行核对。
4、已开出并已记账的发票原则上不得作废,确须作废的发票必须在收回原
发票时填写发票作废申请,并由客户签章,作废的理由仅限于下列情况:(1)发票内容开错。
(2)发票所载数量与客户签收数量不符且超过合同规定的差异比例。
(3)因故退货且我方还未记账。
(4)符合国税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5、原发票取回,若为当月开出发票,则直接订于存根联上加盖作废印章才可开
出新发票。
并于原出库单存根和作废发票上注明重新开立的发票号码。
6、若为已申报增值税的发票,或原开立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因故不能收
回时,应与税务机关协调妥善处理税务事项。
财务部门应在原发票联和抵扣联收到后,才将发票作废并重新开立正确的发票,同时将有关单据予以另卷保存,以便检查核对作废原因。
第四条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
1、应收账款是由于赊销而向购买方提供的付款信用,因此要严格按赊销信
用额度授信控制制度的规定执行。
2、财务人员应根据发货单会计联、销售发票经复核核准后编制记账凭证,
并过入客户相应的应收账款明细账。
发货单经客户签收后交由财务人员按时收款。
3、应收账款明细账余额应与客户未付已签收的发货单相符,财务部每月结
一次账,并将“业务员——客户类别”的应收账款明细表提供给业务部,由业务部经理核对欠款客户签收联,看二者是否相符,不符应立即查明原因。
4、财务人员收到客户款项,填写收款通知单(或收款收据),经出纳人员签
收无误后交由会计人员冲账,销货明细表应与收款通知单相符。
5、每月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并将超过信用期后尚未收现的,列表注
明债务人、金额、时间及未收回原因并加以查明。
6、财会部门每月核对应收账款明细账、总分类账、及有关凭证是否相符。
每月定期向债务人函证应收账款余额予以对账确认。
7、确定坏账准备的评估提列是否适当核足够,已确定的坏账是否已列损失。
坏账冲销应收账款,须经授权主管核准,并作备查记录。
8、因销货退回及折让所发生的应收账款减少,须经授权主管核准,并扣抵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