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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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生营养餐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保障学生营养餐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营养餐项目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学生营养餐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二)公开透明原则;(三)勤俭节约原则;(四)民主管理原则。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学生营养餐资金来源包括:(一)政府财政拨款;(二)学校自筹资金;(三)社会捐赠。

第五条学生营养餐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

第六条学生营养餐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第七条学生营养餐资金的使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年度预算;(二)审批预算;(三)执行预算;(四)预算调整;(五)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八条学生营养餐财务核算应遵循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第九条学生营养餐财务核算应设置专门的会计科目,准确反映学生营养餐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结余情况。

第十条学生营养餐财务核算应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第四章财务监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学生营养餐资金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学生营养餐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学生营养餐资金监督管理小组应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学生营养餐资金监督管理小组应定期向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十四条学生营养餐财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营养餐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二)学生营养餐资金结余情况;(三)学生营养餐资金使用效益分析。

第十五条学生营养餐财务报告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挪用、侵占学生营养餐资金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对因工作失误造成学生营养餐资金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中学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中学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营养餐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营养餐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营养餐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营养餐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三条成立营养餐财务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财务处、食堂管理、学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财务处负责营养餐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财务预算和执行方案;(二)负责营养餐资金的收支核算,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三)定期对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四)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营养餐财务管理情况。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五条营养餐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学校自筹、社会捐赠等。

第六条营养餐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营养餐资金实行预算管理,每年由财务处编制营养餐财务预算,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第八条营养餐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如需调整预算,需经领导小组批准。

第九条营养餐资金支出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二)合理合规,确保营养餐质量;(三)节约高效,降低成本。

第四章资金使用第十条营养餐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食材采购;(二)食堂设备、设施维护及更新;(三)食堂人员工资及福利;(四)食堂水电费、清洁费等日常开支;(五)其他与营养餐相关的费用。

第十一条食材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选择优质、安全、健康的食材;(二)实行公开招标,确保采购价格合理;(三)严格验收,确保食材质量。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学校设立营养餐监督小组,负责对营养餐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监督小组定期对营养餐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一)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二)食材采购是否合规;(三)食堂设备、设施维护及更新是否合理;(四)食堂人员工资及福利是否合规。

营养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营养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营养食堂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食堂财务活动的合规、高效和透明,确保食堂资金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营养食堂的财务活动,包括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成本核算和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营养食堂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活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食堂的财务状况。

(三)安全性原则:确保食堂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四)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食堂经济效益。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四条营养食堂收入主要包括食堂餐饮收入、销售食品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五条食堂餐饮收入应按实际销售金额及时入账,确保收入的真实性。

第六条销售食品收入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及时确认收入并入账。

第七条其他收入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及时入账。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八条食堂支出包括食材采购、人员工资、设备维护、水电费、办公用品等。

第九条食材采购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确保食材质量,控制采购成本。

第十条人员工资应根据国家规定和食堂实际情况,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一条设备维护、水电费、办公用品等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控制。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二条食堂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第十三条流动资产应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应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折旧和维修保养。

第五章成本核算第十五条食堂成本核算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执行,确保成本的真实、准确。

第十六条食堂成本核算应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合理分摊。

第十七条食堂成本核算应定期进行,确保食堂经营状况的准确反映。

第六章财务报告第十八条食堂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九条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食堂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二十条食堂应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议,对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营养食堂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_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_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_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条例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_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条例为提高学生的营养水平,明确营养餐资金的用途,应制定规范的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篇11、“营养餐”实行定额员补助,收支平衡的结算办法。

2、“营养餐”转账专设,专人专管,主管、会计、出纳三分离。

3、财务支出范围包括:各种招标营养食品和定点供应营养食品的费用。

4、“营养餐”台账分设,收支平衡。

5、“营养餐”结算统一按上级的要求进行。

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篇2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学生营养餐结算专户,由学校财务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账进行成本核算,保持收支平衡。

实行一日一结算,一周一汇总,一月一报账以及定期审计制度。

并且每学期由膳管会进行一次清账,清理结果在学校公示。

2、学生营养餐就是要以较少的消耗,达到食品营养卫生、丰富可口、方便实惠、物美价廉,以满足学生的需要。

在工作中,必须贯彻经济性、民主性、公益性的原则,严格财务纪律、严格成本核算,实行民主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发生账务上混乱、支付不合理等行为要严肃查处。

3、建立物资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学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人交易前应当索取、查验其相应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单等材料。

所索取的票据和资料必须加盖供方单位印章或供方亲笔签名的原件,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保障机制。

4、学生营养餐的管理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会计(专管员)、出纳、采购、验收、保管等工作岗位。

建立学生营养餐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

人员因故调离本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预算单位做到会计有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出纳按要求设置“现金日记账”,按日按序逐笔记录并核对库存现金。

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日按序逐笔登记。

做到账款、账证、账账相符。

月末,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会计签字或盖章。

中小学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保障中小学营养餐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营养餐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的中小学。

三、管理原则1. 坚持公开、透明、公正原则,确保营养餐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分配原则,确保营养餐资金使用的高效性。

3. 坚持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原则,确保营养餐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四、财务管理制度1. 资金预算管理(1)学校根据营养餐改善计划,结合学生人数、营养餐标准等因素,制定年度营养餐资金预算。

(2)学校将营养餐资金预算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批准后执行。

2. 资金拨付管理(1)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报送的营养餐资金预算,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将营养餐资金拨付至学校。

(2)学校接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资金拨付通知后,应及时做好资金接收和登记工作。

3. 资金使用管理(1)学校设立营养餐资金专户,用于营养餐资金的收付和管理。

(2)学校严格按照营养餐改善计划的要求,合理使用营养餐资金,确保资金用于购买营养餐食材、设备和人员培训等。

(3)学校定期对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资金结算管理(1)学校定期与营养餐供应商进行结算,确保营养餐资金使用的真实性。

(2)学校应保存好营养餐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以便核查。

5. 资金监督与审计(1)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学校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2)学校应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责任追究1. 学校校长是营养餐资金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对营养餐资金使用负总责。

2. 学校财务人员负责营养餐资金的核算、管理和监督,对营养餐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营养餐资金损失或浪费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门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门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小学校营养餐财务管理,确保营养餐资金的安全、合规、高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1. 资金管理(1)营养餐资金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设立营养餐专项资金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2)营养餐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拨款、社会捐赠、企业赞助等。

(3)营养餐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挪作他用。

2. 采购管理(1)营养餐食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

(2)采购员应具备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对采购的食品进行严格验收。

(3)采购食品应确保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等不合格食品。

3. 验收管理(1)营养餐食品验收应由专人负责,验收人员应具备食品卫生知识和验收技能。

(2)验收过程中,应认真核对食品数量、质量、包装等,确保食品符合要求。

(3)验收合格后,应及时登记入账,建立食品验收台账。

4. 支付管理(1)营养餐食品采购、运输、储存等费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2)支付款项应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办理,确保资金安全。

5. 监督管理(1)学校应设立营养餐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对营养餐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监督小组应定期对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3)学校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责任追究1. 学校财务部门对营养餐资金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对资金使用不当、违规操作等行为,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品采购、验收、储存等环节负有直接责任,对食品质量问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学校其他部门和个人对营养餐资金使用负有间接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不得隐瞒、包庇。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准。

学校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营养餐财务管理,确保营养餐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提高营养餐服务质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营养餐的采购、支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学校营养餐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三)公开透明原则:财务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营养餐质量;(五)节约性原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营养餐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营养餐财务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营养餐财务管理日常工作。

第六条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一)制定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监督营养餐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三)审核营养餐采购、支付等相关手续,确保合法合规;(四)定期对营养餐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向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营养餐财务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学校营养餐资金来源包括:(一)财政拨款;(二)社会捐赠;(三)其他合法渠道。

第八条营养餐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九条营养餐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二)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营养餐质量;(四)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章采购与支付第十条营养餐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标、询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合同约定和价格标准进行采购,确保采购物资质量。

第十二条营养餐支付应当及时、准确,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发生金额进行支付。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学校设立营养餐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对营养餐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营养餐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营养餐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营养餐食堂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工作规范、透明、高效,保障学校营养餐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管理体制(1)营养餐食堂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立财务主管,负责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

(2)财务主管应定期向校长汇报财务状况,接受校长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2. 财务收支管理(1)营养餐食堂的财务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确保收支合法、合规。

(2)食堂的收入主要包括:营养餐费用、其他食堂收入等;支出主要包括:食材采购、人员工资、水电费、维修费等。

(3)食堂的收入和支出应逐日登记,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3. 食材采购管理(1)食堂食材采购应实行公开招标、集中采购,确保采购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2)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不得擅自改变采购品种和数量。

(3)采购人员应索取并妥善保管相关采购凭证,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

4. 人员工资管理(1)食堂人员工资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确保工资发放及时、准确。

(2)财务主管应定期审核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确保工资发放无误。

5. 财务核算与报告(1)食堂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2)财务主管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收支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并向校长和相关部门报告。

(3)财务报表应真实反映食堂财务状况,不得隐瞒、虚报。

6. 财务监督与审计(1)学校应定期对营养餐食堂财务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学校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营养餐食堂财务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财务主管负责解释,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3. 营养餐食堂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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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小学营养餐财务
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学校食堂收支的管理,最大限度的降低食堂财务管理的风险,确保食堂财务的公开、透明,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效益,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食堂必须设立专账,设一名兼职会计,对学校的食堂财务进行核算和管理。

二、所有的支出必须有票据,会计凭票入账。

三、实事求是核实食品成本,严格实行零利润原则,确保国家财政补助资金100%用于学生营养午餐,不得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确保食堂正常运转,千方百计为学生服好务。

四、规范食堂的货源渠道,粮油实行政府采购配送,蔬菜、调料、肉类等自行采购,大宗物品采购由学校行政会提议,提交校委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采购。

五、学校不得将杂费、招待费等放在学生食堂报账,禁止侵占学生利益。

六、学校食堂财务做到日清月结,每月按时公示相关内容,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七、学生食堂的账务凭证不得随意销毁。

八、各校每月及时向中心校报账。

红旗小学201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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