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4篇)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档案工作,保障学校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靠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涉及档案工作的相关部门、人员。
第三条学校档案工作的目标是建立和维护一套能够记录学校发展历程和教育教学成果的档案系统,以提供学校管理决策、教育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第四条学校设立档案管理机构,为学校档案工作提供指导和管理。
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修订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规章制度;(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档案工作,提供咨询和培训服务;(三)组织开展档案管理培训和研讨活动;(四)负责学校档案的建设和整理工作;(五)负责学校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工作;(六)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第五条学校档案管理机构设立档案管理岗位,负责学校档案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落实。
第六条学校设立档案管理委员会,其成员包括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档案工作的决策和协调。
第三章档案的建设和整理第七条学校档案的建设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编纂等工作,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工作开展。
第八条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档案收集标准,及时将档案资料交由档案管理机构进行收集和整理。
第九条学校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体系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组织结构清晰、内容连贯。
第十条学校档案的编纂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第十一条学校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学校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二条学校档案的保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确保档案不丢失、被损坏或被篡改。
第十三条学校档案的利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信息的正确和保密。
第十四条学校档案管理机构应加强档案的信息化建设,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和利用服务。
第五章监督和评估第十五条学校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旨在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管理制度,全面、客观、公正地记录和评价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是学生成长过程的重要记录,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第四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内容第六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
(二)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
(三)学生成长记录:学生参加各类活动、竞赛、社会实践等的记录。
(四)奖励与惩罚: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励和受到的惩罚。
(五)其他相关材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记录的其他材料。
第四章档案管理流程第七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收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由学生、班主任、任课教师、学校相关部门共同收集。
第八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整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由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整理,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第九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归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按照规定的时间、数量和格式归档。
第十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保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实行集中保管,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第十一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利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保密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十二条学校应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设备、场所等保障。
小学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文书档案、教学档案、科研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设备档案等。
第三条我校档案管理工作遵循“集中统一管理、分类存放、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档案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设立综合档案室,作为全校档案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方案和归档制度进行,确保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九条档案收集与整理工作应定期进行,每年至少一次,确保档案的及时更新。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安全第十条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保管规定,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如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备。
第十二条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档案数字化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确保数字化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鉴定第十四条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便民的原则,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提供档案服务。
第十五条档案查阅实行登记制度,查阅者应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查阅登记表。
第十六条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销毁。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个人和集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范本(4篇)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目的:为了规范学校档案工作,保护学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保障档案的无损失和可持续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档案管理和使用活动。
3. 法律依据: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3.3 相关国家和地方的档案管理法规。
二、档案管理机构1. 学校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学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等工作。
2. 档案管理机构由一名负责人和一支专业团队组成,负责日常档案管理工作。
3. 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档案收集1. 档案收集范围包括学校办公室、各部门、教师、学生等。
2. 档案收集方式可以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
3. 档案收集应及时、准确,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和真实。
四、档案分类和整理1. 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可检索性。
2. 档案分类包括按部门、按时间、按主题等方式。
3. 档案整理应注意保护档案完整和安全,防止档案的遗失和损坏。
4. 档案整理应采用专业的工具和方法,确保档案的有效保存和利用。
五、档案保管和安全1. 档案保管应提供专门的档案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2. 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设施和条件,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
3. 档案室应设立专门的人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和管理。
4. 档案保管人员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档案的内容和信息。
六、档案利用和借阅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准确、安全的原则。
2. 档案利用应符合学校的实际需求,对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持。
3. 档案借阅应符合学校的内部规定,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理由。
4. 档案借阅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阅人应履行归还义务。
七、档案销毁和转移1. 档案销毁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范进行,包括编制销毁清单、审核销毁申请、办理销毁手续等。
2023年学校档案管理制度_2

2023年学校档案管理制度2023年学校档案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以下简称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
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高校档案工作由高等学校校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三)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高校档案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档案库房、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以及经费;(四)研究决定高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
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协助校长负责档案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第六条高校档案机构包括档案馆和综合档案室。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档案馆:(一)建校历史在50年以上;(二)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1万人以上;(三)已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料在3万卷(长度300延长米)以上。
未设立档案馆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综合档案室。
第七条高校档案机构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学校档案的专门机构,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管理设施。
需要特殊条件保管或者利用频繁且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档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分室单独保管。
分室是高校档案机构的分支机构。
第八条高校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二)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七)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优秀7篇)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优秀7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篇1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的客观见证,是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
为此,制订制度如下:1、成立档案资料工作领导小组。
由一名校长分管、校长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导处、总务处、教研组有关人员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秘档案包括行政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会议学习记录。
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职能部门收集,交行政和校长办公室整理,交档案资料员,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学档案包括教务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等由教导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务处档案包括总务处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
由事务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
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四平时(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档案资料室坚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虫、防光、防盗,确保档案安全。
9、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
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须凭介绍信和本单位领导同意,并在本室查阅。
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10、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档案是指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活动中形成的,对学校工作和师生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贯彻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的原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做到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确保档案的利用和保管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设立档案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档案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档案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档案工作人员组成。
第六条档案工作委员会下设档案室,负责学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统计等工作。
档案室设在校长办公室,配备专职档案员。
第七条各部门应设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八条档案员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学校档案管理制度;(二)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三)定期向档案室移交档案;(四)参加档案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五)协助档案室开展档案利用和编研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与归档第九条档案的收集范围:(一)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划、报告、总结、会议纪要等文件;(二)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三)学校与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四)学校获得的荣誉、奖励、证书等文件;(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
第十条档案的归档要求:(一)文件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二)文件材料应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整理;(三)文件材料应采用耐久、便于保存和利用的材料;(四)文件材料应统一规格、统一装订;(五)文件材料应逐页编号,编写目录,便于检索。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当年形成的档案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十二条档案室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精选11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1一、学校档案实行统一领导、综合管理、专人负责的管理办法,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已有。
二、档案室做到专室、专柜、专夹,配备必需的工作设施,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挪措档案室设备。
三、按照《档案法》和档案工作程序,严格做好档案的鉴定、立卷、登记、归档、移交、销毁等工作。
四、学校干部职工查阅档案要认真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不得损坏,散开漏页,划圈涂抹,并按期归还。
五、学校档案不向外人借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办理,但必须在阅文室内并在专职档案人员的监督下抄录有关内容或出具有关证明。
六、定期做好档案的统计、分析和编研工作,要围绕工作的需要和针对本校各处室工作的特点,编制出有使用价值的资料汇集及检索工具,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综合效益。
七、经常性地做好库房管理工作,严格做到防火、防潮、防鼠、防虫、防尘和防止有害气体及微生物对档案的侵蚀,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八、做好安全保卫、防特、防盗工作。
严格值班制度。
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丢失或毁坏的,要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2为规范学校的档案管理和有效地使用档案,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1、办公室在学年之后装订好文件、通知档案;年度考核之后的资料存档;其它资料的存档。
2、教导处每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存档;“六认真”检查资料的归档;普九资料的归档;教研活动资料的归档;其它有关资料的归档;3、德育处每期的纪律卫生检查资料归档;班级评比、评优选好的资料归档;德育活动归档;班主任工作笔记、计划的归档;其它相关资料的归档。
4、后勤处相关资料按时分类存档。
5、团总支每期的活动资料归档;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资料归档;组织建设归档;其它相关资料的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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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综合档案管理制度学校综合档案管理制度总则1、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2、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学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学校工作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3、各部门重大活动和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均由本学校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学校档案工作职责1、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办法.2、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章制度.3、集中统一管理本学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4、对本学校各部门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5、办理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档案工作岗位职责一、分管领导职责1、分管领导负责机关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学校档案工作的宏观建设,努力提高档案工作科学管理水平,确立档案为学校和部门服务思想.2、把档案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定期研究、检查、督促,确保完成档案工作任务.3、根据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要求,支持、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4、关心档案室和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表扬和奖励作出贡献的档案人员,以促进、提高档案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二、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宣传贯彻《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热爱档案工作,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2、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规划草拟本学校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3、按规定做好文书档案的工作和平时的归档工作.4、集中统一管理本学校全部档案,做好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工作.5、熟悉本学校室藏档案,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热情接待查档人员,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注意掌握利用效果的收集,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6、认真做好库房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7、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违反《档案法》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8、完成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三、兼职档案人员职责1、严格遵守相关档案法律法规,协助专职档案员在学校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全体教师归档意识.2、认真参加学校年度文件材料归档等档案业务活动,注意收集本部门工作所产生的档案材料,依照分类方案随时归入有关卷夹(盒)内.3、每学期末按照要求对本部门所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装订,并向档案室移交.文书工作制度文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保证文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的必要条件,也是为档案工作打好基础的一项重要工作.1、文书工作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2、外单位来文一律由文书人员拆封,做到当天来文,当天登记,由文书人员负责传递、用印和归档.3、各种传阅文件由文书人员负责直送,不得横传,凡属规定阅文对象,阅后均应签字,以示负责并备考.凡需外借的文件应向文书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退还.4、正式发出和留存档案的文件材料,定稿和正本应一起归档保存.5、各类会议都应指定专人,在专用记录纸上进行记录.通过电话发出和收到的重要通知、指示和报告等应记录后与文件同等对待.6、本学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包括照片、录音、录像、图表、荣誉证书等),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文书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不得借故拖延留存.7、文书人员应将办完的文件按照归档目录(文件分类方案),随时归入有关条款的卷夹(盒)内.8、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文件材料的保密工作.没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材料,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人批准后,由文书人员负责统一集中销毁处理.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制度1、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由学校各部门或承办人员收集齐全,交档案室或档案人员,进行整理、归档、集中管理,任何个人都不得据为已有或者拒绝归档.2、学校各部门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党、政、工、团、少以及人事、总务、财会等工作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学校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有关的材料,均属于归档范围.3、文书档案由本学校档案部门(人员)在第二年的七月底以前整理归档完毕;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按有关规定,由经办人员整理立卷、定期移交归档.4、归档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时,须当面清点检查,同时附归档材料移交清单,办好一切交接手续.5、按照学校档案内容和载体不同,制定统一的分类方案.同一全宗应保持分类方案的稳定.6、归档文件的整理,以每份文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批复与申请、请示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按其原来的装订方式、一册(本)为一件.同一问题的来文和复文(包括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等)可为一件.会议记录、未装订式样的统一的表格、可组合在一起为一件.7、归档文件按件装订,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文件处理单在前,正文在后.去掉金属钉根据件内文件的厚薄,装订时以文件的左侧和左上角为装订的边和角.8、编号:归档文件应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制归档号,归档号是在文件整理过程中,体现归档文件类别,排列顺序的一组数字、字符的集合.包括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页数等项目.在文件首页上端居中的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9、归档文件目录应装订成册并编制封面.归档文件目录分保管期限装订.10、装盒:将归档文件依保管期限按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及备考表项目.装盒时不得混年度混保管期限.档案盒应采用无酸纸制作.声象材料要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责任者.档案保管制度1、根据保存档案资料的数量,设置必要的档案专用库房和柜、橱.2、档案库房要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添置温湿度计、去湿机、吸尘器、消防等设备,做到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库房照明必须使用白炽灯.3、档案人员进出库房应随手关门,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入内.4、严格管理库房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办公室;下班前认真检查库房门窗、电灯是否关闭;定期检查防火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5、定时做好每天一次的库房内外温、湿度记录,及时采取措施,力争达到规定标准(温度14~24度,湿度50~60).6、照片、底片应放入影集;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磁盘应放置密封盒里,放入干燥剂,有条件的应添置防磁柜.7、库房中档案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库房内箱柜从左到右,从上至下编号,并编制档案存放索引和示意图,8、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堆放杂物,并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每周一次,每季大清扫一次.9、建立全宗卷,积累和存储本机关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七个方面的材料.10、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裱和复制.录音带、录像带根据其特点,每隔一段时间翻录一次,如发现磁带变形,断裂等情况应及时进行补救.发现照片、底片发黄、发霉、变质等现象,及时进行清洗和技术处理.对检查情况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11、认真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借阅登记工作,调阅完毕的档案应及时还原,调卷时要轻取轻放,减少对档案磨损.12、应配备必要的专用的计算机、光盘刻录机、复印机等档案工作设施,档案设备应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私自外借,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13、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档案统计、鉴定和移交制度1、档案统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室人员、经费、设备、面积情况;室藏档案资料的种类和数量情况;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利用、编研情况,以表格形式揭示他们的过程、现状和变化.2、统计数据必须准确可靠,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马虎草率和弄虚作假.3、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帐物核对,作到帐物相符.4、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的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5、按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格式、项目、要求和计量单位逐项填写不得遗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潦草.统计表应注明填报单位、时间、填表人、审核人.6、根据国家档案局《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7、建立档案鉴定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档案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8、鉴定档案应采取直接鉴定法,按照档案的实际情况,以案卷为单位,保存从宽,销毁从严;孤本从宽,复本从严.鉴定工作结束后应写出工作报告.9、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一般应“判处销毁,暂缓执行”.以减少价值预测的失误,到确认已无利用价值时再行销毁.10、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签字.11、档案销毁清册应归入全宗卷,以留存查.档案利用制度1、学校档案人员应熟悉所藏档案情况,主动了解学校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提供利用工作.2、学校档案室对2003年以前案卷必须编制《全引目录》、《案卷目录》,2003年以后(包括2003年)编制《文件归档目录》,并根据工作的需要编制专题文件目录(卡片)等.3、学校档案室应利用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集,专题文件汇集等汇编资料.4、凡到档案室利用档案,都应按规定办理利用手续,并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在档案阅览室或指定地点阅档.查阅档案时不允许在案卷上圈划、批注、污损、涂改、剪裁、撕页、折卷.5、本学校工作人员或基层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批准手续,指定归还日期,借阅者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违者将追究责任.6、查阅档案应与查阅人的职责相适当,超出职责范围时,须经领导批准,查阅机密文件,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查阅.7、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介绍信.8、已经批准查阅的档案,如需摘抄、复制(印),须经档案人员同意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印章才能生效.9、做好档案利用反馈工作,由利用者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10、借阅归还档案时必须当面点清.档案保密制度1、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机要性,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2、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发现泄密事件及时追查,并报告有关部门.3、严格借阅制度,健全借阅手续,按查阅要求和范围提供档案;机密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履行批准手续;外借档案及时收回,做到档案资料不失控.4、不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不私自抄录、复制档案内容传递给他人;不得随便泄露档案的内容,数量及存放等情况.5、在私自通信、通电、接待亲友或公共场所不得谈论或泄露国家机密.6、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及文件材料,应通过鉴定,有关方面确认签字,严格履行销毁审批手续,方可办理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