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企业劳动合同订立的现状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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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劳动合同签订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劳动合同签订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劳动合同签订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然而,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问题。

下面我将就当前劳动合同签订履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进行详细阐述。

第一,劳动合同违约问题。

劳动合同违约是指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未能得到履行。

原因可能是双方未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合同条款不合理或者其中一方无视合同条款等。

对于劳动合同违约问题,需要采取以下对策:1.加强合同条款的明确性。

劳动合同应该明确规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减少合同条款解释的空间,避免双方因合同内容不清晰而产生分歧。

2.提升劳动合同履行的透明度。

双方应当遵守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执行过程公正透明。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充分的信息,如工作内容、工时、薪酬等,劳动者也应当如实提供必要的信息。

3.加强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约行为,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劳动合同条款不合理问题。

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重要内容,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可能会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受损。

对于劳动合同条款不合理问题,需要采取以下对策:1.依法规范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理。

2.实行劳资双方平等谈判原则。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并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的协商,如有需要可以通过工会等渠道代表劳动者发声。

3.建立劳动合同争议解决机制。

劳动合同争议解决机制的建立可以有效解决劳动合同中出现的纠纷问题,使双方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第三,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

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信息获取上的不对称,劳动者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存在信息不完全或不准确的情况。

对于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需要采取以下对策:1.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

浅析我国企业劳动合同订立的现状与问题

浅析我国企业劳动合同订立的现状与问题

浅析我国企业劳动合同订立的问题课程名称: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论文题目:浅析我国企业劳动合同订立的问题姓名:学号:A班级:人力资源管理1001班摘要一、劳动合同的概况及作用(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二)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三)劳动合同的作用二、我国劳动合同订立中的主要问题(-)事实劳动关系问题(二)拒绝或者拖延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比较普遍(三)合同的内容不符合法定要求(四)劳动合同的订立不注重程序操作(五)劳动者不愿与单位签订书而劳动合同三、解决我国劳动合同订立中主要问题的措施选择(-)劳动合同适用的范囤和对象应有所扩大(二)切实保护事实劳动关系(三)劳动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左要求(四)创设试用期合同制度(五)明确规左用人单位不签订书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结论参考文献摘要:劳动合同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近年来一些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注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可有可无的事情,每天因劳动事件而引起的纠纷也屡见不鲜,这不利于社会的稳左发展。

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本文主要从劳动合同的概况及作用,并且浅析了其中的一些问题进而提岀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劳动合同现状问题对策一、劳动合同的概况及作用(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在社会生产中产生的一种法律制度。

它源于传统民法中的雇佣合同,由雇佣契约到劳动契约,乃是一种社会化的进程。

自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岀现以后,劳动合同就成为各国立法的一项重要内容。

那么,什么是劳动合同呢?目前,对劳动合同的泄义已基本取得共识。

根据《布莱克法律辞典》对劳动合同的法律定义:"劳动合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就劳动管理、工作条件、工资、津贴和奖惩做出的约立”。

我国有学者认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有称'‘劳动合同为劳动契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存在问题

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存在问题

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存在问题及对策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这一制度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明确的劳动关系,规范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维护劳动者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国劳动合同制度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1. 书面劳动合同缺失尽管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存在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

这导致劳动关系不稳定,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2. 劳动合同期限短化在当前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用人单位倾向于与劳动者签订短期劳动合同,以降低人力成本。

这使得劳动者在面临失业风险时,难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

3. 试用期滥用部分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规定,对劳动者进行“试用期剥削”。

一方面,试用期长度超过法定规定;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结束时,以各种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逃避法律责任。

4. 劳动报酬低于最低标准尽管我国《劳动法》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报酬低于最低标准的现象。

此外,加班费、奖金等劳动报酬项目也往往未能得到充分保障。

5. 社会保险权益受损在一些企业中,尤其是中小企业,存在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现象。

这使得劳动者在面临疾病、工伤、失业等风险时,难以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

6. 劳动争议处理困难当前,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尚不完善,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往往面临程序复杂、周期长等问题。

这使得劳动者在遭遇侵权时,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

二、对策建议1. 加强劳动合同制度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使其了解并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2.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等方面的规定,为劳动者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3. 严格执法监督加大对用人单位的执法监督力度,确保劳动合同制度的落实。

剖析我国劳动合同制问题解决对策

剖析我国劳动合同制问题解决对策

剖析我国劳动合同制问题解决对策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渐活跃,劳动合同问题也日益突出。

因此,本文将从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现状和问题入手,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现状和问题1.1 现状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主要以《劳动法》为基础,同时根据我国国情和实践不断完善。

在实践中,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形式。

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超过期限的,如果继续工作,则成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订立期限的合同,即劳动者可以随时离开工作。

1.2 问题尽管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实践中还面临着不少问题。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部分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完善。

2)部分用人单位通过续签固定期限合同等方式规避给予员工相应的福利和保障。

3)部分用人单位将劳动者留置在用人单位,避免经济补偿等问题。

4)部分用人单位通过合并岗位或降职等方式迫使劳动者自愿离职,以达到非自愿裁员的目的。

5)劳动争议多发,缺乏有效的解决机制。

二、对策为了更好地解决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存在的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2.1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宣传对于那些不守规矩的用人单位,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宣传,以及监管力度的加大,让这些用人单位意识到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2.2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另外,必须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将零工经济的员工也纳入到劳动合同的保护范围,还可以从根本上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权益,提高用人单位的保障效应。

2.3 加强劳动行业监管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建立健全的行业监管机制,推进新老劳动关系转换,促进实现更多的普及劳动合同制度。

2.4 增强员工维权能力,完善劳动仲裁机制加强员工维权能力,提高员工共同参与和维护劳动关系的能力。

此外,加强劳动仲裁机制,以及司法保护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以便更好地为员工维权提供有力的保障。

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加强建议

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加强建议

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加强建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关于劳动条件、劳动保障、劳动报酬等方面的协议书。

它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目前我国劳动合同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对此,本文将对这些问题及其加强建议进行探讨。

一、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1.合同订立质量低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忽视了劳动者的权益,以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

如找一些未成年的“合同代签人”签署合同,或者订立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内容。

以上做法均会给劳动者的利益带来不良影响。

2.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缺少详细的条款内容。

因此,当不可预见的事情发生时,对劳动者造成的伤害可能会更大。

另一方面,一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注重劳动合同的格式,这会导致合同无法执行,劳动者的权益遭到侵犯。

3.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因为劳动合同的数量巨大,且涉及到各种类型的劳动者,因此,劳动合同的管理成为一个难题。

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中,出现了管理不规范、内容不全面、部门交叉管理等问题,给劳动者和单位员工的管理带来了不便。

4.劳动合同的履行问题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该各自履行合同中的条款。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存在违规操作和不履行合同条款的情况,导致劳动者权益的受损。

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建议1.完善与管理法规政府应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制定有关标准和规范劳动合同的具体指导意见。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不同的性质、形式和合同双方的不同需求,分别建立适用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合同的签订和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加强与劳动者的沟通企业应该注重与员工的沟通,在劳动合同签订前,及时询问员工的需求和要求,以便针对员工的个人情况签订合适的合同。

同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应保持沟通,以便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劳动合同效力的现状

劳动合同效力的现状

劳动合同效力的现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安排,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劳动合同效力作为劳动合同制度的核心问题,直接关系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

本文从劳动合同效力的现状入手,分析了我国劳动合同效力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劳动合同效力的现状1.劳动合同签订率逐年提高。

据全国总工会发布的《中国企业劳动用工状况报告》显示,我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不足10%提高到目前的90%以上,劳动合同制度基本覆盖了各类企业职工。

2.劳动合同内容日益完善。

随着劳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越来越注重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劳动合同条款越来越细化,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内容更加明确。

3.劳动合同效力纠纷案件增多。

随着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劳动法律法规意识的提高,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效力的维护意识逐渐增强。

近年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劳动合同效力成为劳动争议的焦点问题。

4.劳动合同效力争议处理机制逐步完善。

为解决劳动合同效力争议,我国建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制度。

近年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审理劳动合同效力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对劳动合同效力案件的审理也日益严格,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效力存在的问题1.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

部分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如未使用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文本、未经过劳动者同意随意变更合同内容等,导致劳动合同效力存在瑕疵。

2.劳动合同履行不到位。

部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如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严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3.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不符合规定。

部分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领域存在问题

劳动合同领域存在问题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

然而,在我国劳动合同领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和劳动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劳动合同领域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

一、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尽管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劳动合同签订率并不高。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不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解决建议: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严格执法,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进行严肃处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一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存在合同内容不规范、条款不明确等问题。

这导致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无法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给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提供了可乘之机。

解决建议: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规范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格式,明确劳动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劳动合同续签难在我国,劳动合同续签问题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矛盾焦点之一。

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合同到期前,故意不办理续签手续,或者在续签过程中降低劳动者待遇,损害劳动者权益。

解决建议:完善劳动合同续签制度,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合同到期前必须提前通知劳动者办理续签手续,并对续签过程中的待遇问题进行明确规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四、劳动合同解除和补偿问题在劳动合同解除和补偿方面,存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未支付经济补偿等问题。

这导致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无法获得应得的补偿,权益受到损害。

解决建议:加强对劳动合同解除和补偿制度的宣传和监督,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义务和责任,加大对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劳动争议处理困难在我国,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存在程序复杂、周期长、效率低等问题。

浅议订立劳动合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定稿)

浅议订立劳动合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定稿)

浅议订立劳动合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内容摘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制度的逐步深入推进过程中,目前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劳动合同的订立方面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实践操作中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得出了以下的立法建议及对策。

首先,要加强劳动合同立法,并使之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其次,政府应该加强对订立劳动合同的指导,建立订立劳动合同的报备案制度,再次,要突出集体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制约作用,发挥工会组织在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中的积极作用。

最后劳动者自身素质的提高也对订立好劳动合同有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问题对策浅议订立劳动合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劳动合同制度从 1982 年的试行,到 1986 年的正式确立,再到 1994 年《劳动法》颁布后的全面实施,应该说已经经历了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由起步发展到渐趋成熟的过程。

但与劳动用工形式改革前已延用了近五十年的计划用工形式相比,劳动合同制度还显得稚嫩了一些。

立法上的缺欠、观念上的准备不足、实践操作中的种种问题仍阻碍着劳动合同制度的发展和劳动法制建设,更严重的是侵犯劳动者的权益。

这些问题的存在,是与我国的劳动立法的水平、执法的水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制观念以及我国劳动力市场很长一段时间内的供大于求的矛盾分不开的。

一、我国劳动合同订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立法上存在的不足1、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过于简单,不便操作1994 年的《劳动法》是我国的第一部规范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十三章一百零七条的内容要想把劳动关系相关的内容都规定得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也不太可能。

但至于何时订立合同,怎样订立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如何体现法律规定的原则没有可具体操作的根据。

2、没有把订立劳动合同规定为用人单位的义务,在法律责任中也显得强制力不够《劳动法》中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不是明确将订立劳动合同规定为用人单位的义务。

还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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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薪酬管理结课论文浅析我国企业劳动合同订立的问题课程名称: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论文题目:浅析我国企业劳动合同订立的问题姓名:学号:A班级:人力资源管理1001班目录摘要一、劳动合同的概况及作用(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二)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三)劳动合同的作用二、我国劳动合同订立中的主要问题(一)事实劳动关系问题(二)拒绝或者拖延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比较普遍(三)合同的内容不符合法定要求(四)劳动合同的订立不注重程序操作(五)劳动者不愿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三、解决我国劳动合同订立中主要问题的措施选择(一)劳动合同适用的范围和对象应有所扩大(二)切实保护事实劳动关系(三)劳动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定要求(四)创设试用期合同制度(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结论参考文献摘要:劳动合同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近年来一些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注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可有可无的事情,每天因劳动事件而引起的纠纷也屡见不鲜,这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

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本文主要从劳动合同的概况及作用,并且浅析了其中的一些问题进而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劳动合同现状问题对策一、劳动合同的概况及作用(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在社会生产中产生的一种法律制度。

它源于传统民法中的雇佣合同,由雇佣契约到劳动契约,乃是一种社会化的进程。

自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以后,劳动合同就成为各国立法的一项重要内容。

那么,什么是劳动合同呢?目前,对劳动合同的定义已基本取得共识。

根据《布莱克法律辞典》对劳动合同的法律定义:“劳动合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就劳动管理、工作条件、工资、津贴和奖惩做出的约定”。

我国有学者认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有称“劳动合同为劳动契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也有称“劳动合同为劳动契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的权利义务方面达成的协议”。

我国《劳动法》第16条将劳动合同定义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因此,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是组织社会劳动、合理配制劳动力资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劳动合同有其明显不同于民事合同的法律特征,其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

这主要是指:企业、个体组织,同时也包括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主体的另一方须是劳动者本人,即必须是16周岁以上,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包括本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其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职责上的从属关系。

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者即被招收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产生人身从属关系,对内享受本单位职工的权利并承担本单位职工的义务,对外以单位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的管理活动。

其三,劳动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支付报酬,故为双务有偿合同。

其四,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具有法定性。

为了稳定社会秩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国对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如劳动时间、劳动保护条件、最低工资、休假都做出了规定,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

其五,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

这一特征是由劳动力本身再生产的特点决定的。

劳动合同的内容不仅限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而且还要涉及劳动者亲属在一定条件下享有的物质帮助权:如子女就业、住房、生育及工伤、死亡时的物质帮助等。

(三)劳动合同的作用劳动合同作为一种劳动法律制度,它对当今的不管是企业还是社会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劳动合同是企业劳动管理的有效手段,生产管理的日趋现代化,标志着以生产力为决定因素的社会发展和进步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劳动合同不仅搞活了企业的用工制度,而且是企业实现劳动力管理由行政方式转为法制方式,从而步入现代化管理的有效手段;劳动合同是市场调节劳动力的重要方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劳动力的供求、使用,必然要通过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来支配,而市场对劳动力的调节,只能采用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劳动合同是实现劳动力合理流动的重要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劳动力的使用既要相对稳定,又能合理流动。

马克思曾经指出,现代工业通过机器、化学过程和其他方法,使工人的职能和劳动过程的社会结合不断地随着生产的技术基础发生变革;劳动合同是国家宏观调控劳动力的有力工具,劳动合同是公民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劳动合同是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

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不协调的必然表现,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权利和义务问题上利益冲突的反映。

二、我国劳动合同订立中的主要问题(一)事实劳动关系问题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时,没有按法律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仅达成了口头协议,但双方仍存在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用人单位对其支付报酬的事实上的劳动用工关系。

在我国劳动实践中存在大量这样的关系,如在私营企业中,为了减少各种社会保险费用的支出,雇佣无合同的现象比较严重;有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没有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还有的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形式不够重视,虽然新录用聘请了职工,但是没有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等等。

这些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形成大量的隐性就业,使得劳动关系紊乱,劳动争议频繁发生,不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并且由于缺乏书面的凭证,往往造成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处理案件无从下手。

(二)拒绝或者拖延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比较普遍《劳动法》第98条中规定了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弱势群体,为了能保住工作,许多劳动者委曲求全,一味忍让迁就,不敢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

也有些企业,不少劳动者与用工方是亲戚、老乡关系,碍于面子,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当劳动者拿不到工钱时,找到劳动仲裁部门,而仲裁部门要求出示劳动合同与有关凭证时,大多数劳动者却拿不出来。

(三)合同的内容不符合法定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不少企业尤其是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抓住员工怕失去工作的心理,无视法律法规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支付报酬偏低,与劳动付出不相符合。

二是合同体现单方意思较为普遍。

企业利用谋职者迫切求职的心态,在格式合同中大多只约定劳动者义务,出现诸如在岗不能结婚、生育、工伤自负等霸王条款,而对于劳动者权益则往往表述不清、要领模糊。

合同条款不平等,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

三是用人单位收取抵押物。

个别企业在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以企业名义向劳动者收取抵押物,如定金、保证金、抵押金等,对此法律明文禁止,但是这似乎是某些企业的生财之道或者防止“跳槽”的有效手段。

(四)劳动合同的订立不注重程序操作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即成立,双方各执一份保留。

但是在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往往是将事先做好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二份交给劳动者签字,然后由劳动者将自己签订好的劳动合同交还用人单位盖章,这样,在实践中出现了两份合同均在一方手上而另外一方无合同的情况,而无合同方大多是劳动者,所以,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仅要注意签约的效率性,也要主要签约的严肃性,做到当面签订、同时签订。

这种局面实际上是与“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的法律精神不相符的。

(五)劳动者不愿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力市场活跃,人力资源流动迅速的形势下,近年来出现了劳动者单方面不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这种情形在大中专毕业生中较为普遍。

部分刚出校门的毕业生,由于缺乏实际工作经验,首次就业时往往不能选择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单位,而是在一些规模、效益都不尽令人满意的单位“屈就”,通过一两年的实践,实际工作能力得到很大的提高,部分同志业务上已能独挡一面,成为了供职单位的骨干。

而既有年龄优势,又有实际经验的他(她)们往往选择这种最佳的“跳槽”时机,另谋高就。

基于这样的想法,大多数首次就业不甚满意的毕业生,为了日后跳槽不受劳动合同中就业年限等条款的限制,往往不愿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而这种情形的发生,也使一些单位苦不堪言,企业经营者抱怨:用刚毕业的学生,成了我们企业的一个风险行为。

每来一个新人,我们出钱出力进行培养,等到他们羽翼丰满,可以为企业出力的时候,他们却头也不回的飞走了。

我们成了他们的“培训工厂”“实习车间”,成了只投资没回报的“冤大头”。

可见,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受损的不只有劳动者,用人单位也会为此付出代价。

三、解决我国劳动合同订立中主要问题的措施选择(一)劳动合同适用的范围和对象应有所扩大与 1994 年制定的《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草案)》对劳动合同适用的范围和对象已经有所扩大,该草案第2条中已经包括了“民办非企业单位”,但还远远不够,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其适用范围和对象,如将家庭保姆列入其中,即使现实生活的复杂性不能使家庭保姆完全适用劳动合同的所有条款,也可以适用一部分,比如工资要符合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参加工伤保险等。

(二)切实保护事实劳动关系我们应该本着保护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来虑。

在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现状下,明确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相同点,了解事实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也是以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为内容的,只是这种联系不太稳定,法律对其保护力度可以弱一点,但是不能说凡是口头劳动协议全是无效,这样就会使一些用人单位通过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来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7条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关系的建立应当是平等协商进行的,不能强迫。

劳动合同的履行也应该依法进行。

同时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者抵押金(物)。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该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四)创设试用期合同制度可以探索规定一个独立先于劳动合同之前的试用期合同,这样一来,可以有两个方面的好处:一是试用期期间短,约定的内容简单,容易签订;二是可以打击弄虚作假的应聘者,减少用人单位的用人风险。

试用期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过后,双方可协商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可根据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表现和工作能力,重新确定劳动者的工作职位和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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