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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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1.02•【文号】国卫办家庭函〔2017〕1082号•【施行日期】2017.11.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7〕1082号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体育总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中国残联办公厅,全国老龄办综合部:为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3部门《关于印发“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7〕12号)精神,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我委研究制定了《“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重点任务分工》。

经征求你部门意见并达成一致,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7年11月2日“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重点任务分工一、重点任务及分工1. 加强老年健康教育。

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科学文化、心理健康、职业技能、家庭理财等内容的教育活动。

(全国老龄办牵头,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体育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配合)健全老年人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丰富老年人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支持老年人身边的体育健身赛事,建设老年人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加强老年人身边的体育健身指导,弘扬老年人身边的健康文化。

(体育总局牵头,全国老龄办配合)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积极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引导开展读书、讲座、学习共同体、游学、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面向全社会宣传倡导健康老龄化的理念,营造老年友好的社会氛围。

开展老年健康保健知识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针对老年人特点,开发老年健康教育教材,积极宣传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训练。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调研评估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调研评估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调研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14.09.05•【文号】体群字[2014]94号•【施行日期】2014.09.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调研评估的通知(体群字[2014]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黑龙江农垦总局体育局:体育健身设施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

多年来,特别是《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计划》)颁布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各地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各级体育部门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加以改进。

为落实好《计划》关于“加强成效评估”的部署,体育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效果评估的通知》(体群字[2014]64号,以下简称《评估通知》),对包括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在内的有关工作评估事宜提出了要求。

根据体育总局关于开展《计划》实施成效评估的统一安排,决定组织开展体育健身设施调研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研评估目的推进《计划》所提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理目标任务评估工作,摸清各地《“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情况、“十二五”体育设施建设管理情况及“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需求,为《“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前期调研论证、打好基础。

二、调研评估内容(一)各省(区、市)实施《“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及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基本情况;(二)体育健身设施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包括:1.“雪炭工程”实施情况;2.“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情况;3.体育总局命名资助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健身场地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三)各省(区、市)“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需求。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十三五”规划主要发展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中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十三五”规划主要发展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中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十三五”规划主要发展指标和重大工
程项目中期评估询价的函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布部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8.03.21
【实施日期】2018.03.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十三五”规划主要发展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中期评估询价的函
相关研究机构、评估咨询机构和智库: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残联)将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拟通过询价方式重点就“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开展第三方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背景
对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等重点专项规划有关残疾人事业的部署安排和《“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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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
•【公布日期】2016.12.31
•【文号】发改社会[2016]2850号
•【施行日期】2016.12.3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
关于印发“十三五”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社会[2016]28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体育局:
为提升公共体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提高中华民族身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和《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共同编制了《“十三五”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共同编制和组织实施,请各地按相关要求推进落实。

二、请各地按照《实施方案》和所附《“十三五”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对《实施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适时开展评估工作。

附件:“十三五”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体育总局
2016年12月31日。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对“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进行年度执行情况检查及中期评估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对“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进行年度执行情况检查及中期评估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对“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进行年度执行情况检查及中期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13.11.01•【文号】•【施行日期】2013.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对“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进行年度执行情况检查及中期评估的通知有关单位、有关课题负责人:根据科技部社发司要求及《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课题承担单位按要求编制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并上报有关信息报表,项目组织单位汇总报科技部;实施周期三年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中期评估。

经研究,我司决定对“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科学健身专家指导系统和服务平台的关键技术研究(2012BAKB23)”、“运动促进体质健康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2012BAK21B00)”,进行2013年度执行情况检查及项目中期评估。

具体安排如下:一、提交《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及《中期检查报告》(一)以上两个项目中有关课题承担单位提交《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附件1),请于2013年11月15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材料报有关项目联系人。

请将纸质版(一式6份)和电子版报送科教司科技处。

(二)以上两个项目牵头单位:总局科研所、北京体育大学汇总课题情况,编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附件2)及《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

请于2013年11月25日报送科教司科技处。

二、召开会议进行检查评估拟定于2013年12月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一)项目的年度执行情况检查和中期评估意见是项目、课题调整或撤销的重要依据。

请有关单位、课题负责人高度重视阶段年度执行情况和中期检查评估工作,认真填报《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填报“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即信息表)和“取得的成果及其应用情况”,仔细统计报送“信息表”中有关数据和内容,工作过程和研究过程的内容请予以简略。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进行“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13―2016)中期检查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进行“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13―2016)中期检查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进行“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13―2016)中期检查的通知正文:----------------------------------------------------------------------------------------------------------------------------------------------------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进行“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13-2016)中期检查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有关体育院校:根据《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体青字[2012]18号)的有关规定,体育总局将于10月下旬对部分“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学校进行中期检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4日。

二、检查学校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1、根据《基地认定办法》,结合体育总局、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第14、15令的标准和要求,重点就体校贯彻落实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两纳入,体教结合,教师编制、培训,伙食标准,服装费)方面进行检查。

2、对2012年实地统评检查过的体校,重点检查统评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对未经2012年实地统评检查过的体校,根据《基地认定办法》,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核查大赛成绩及训练管理方面。

3、本周期内总局下拨国家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经费使用情况。

四、有关要求(一)请相关省(区、市)体育局密切配合,加强领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检查工作,确保“基地”中期检查顺利进行。

(二)检查工作期间,不能打乱各受检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

对检查组的接待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请客送礼,超标接待(有关纪律要求见附件2)。

(三)检查组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将视情况要求受检学校限期整改;如该“基地”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将给予全国通报批评,停拨“基地”经费;对明显不符合标准要求或在检查工作中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基地”资格,撤销命名。

解读2020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

解读2020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

解读2020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家体育总局5月5日发布《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0年经常参加锻炼的人数要达到4.35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要达到1.8平方米,体育产业总规模要超过3万亿元等目标。

《规划》共约1万8千字,分为11个部分(章节)、52段(专题),另附9个专栏,明确了“十三五”时期体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基本理念。

“十三五”期间的主要目标为,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实现体育强国的战略目标和建设健康中国的任务要求,深化体育重点领域改革,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各领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体育发展迈上新台阶。

第一,体育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成果。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足球项目改革试点,加速职业体育发展,创新体育社会组织管理和体育场馆运营,逐步完善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现代体育治理体系。

第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推进,群众体育发展达到新水平。

《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有效实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人民群众健身意识普遍增强,身体素质逐步提高。

到2020年,经常参加锻炼的人数达到4.35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

第三,竞技体育发展方式有效转变,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项目结构不断优化,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

2016年里约奥运会努力保持和巩固既有运动项目优势和成绩地位。

2018年平昌冬奥会在保持水平的基础上,扩大参赛规模,成绩稳中有升,追求超越。

2020年东京奥运会努力争取运动成绩领先地位。

第四,体育产业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体育消费水平明显提高。

到2020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3万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1%,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超过30%。

体育消费额占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例超过2.5%。

国家体育总局印发《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全面促进青少年体育发展

国家体育总局印发《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全面促进青少年体育发展

国家体育总局印发《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全面促进青少年体育发展作者:暂无来源:《青少年体育》 2016年第9期2016 年9 月5 日,国家体育总局印发《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旨在加强青少年体育、完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施奥运战略、建设体育强国,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规划》从发展基础与机遇、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5 个方面展开。

其中提到,5 年来青少年体育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但是,青少年体育发展质量与效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还需要下大力气切实解决。

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在“十二五”打下的发展基础上坚定信心、锐意进取,积极开拓发展新境界,更加奋发有为地把青少年体育全面推向前进。

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以增强青少年体质为根本目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建立完善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为主线,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引入市场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和创造性,厚植青少年体育发展优势,努力构建高水平创新型青少年体育新格局,推动青少年体育实现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的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坚持统筹协调,均衡发展;坚持人才战略、增强发展能力。

《规划》提出,到2020 年要使青少年体育活动更加广泛,青少年训练基础更加坚实,青少年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城乡、区域更加协调;青少年体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形成更加明晰和完善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青少年体育发展格局;青少年体育在全民健身和奥运争光中的基础性地位更加巩固、作用更加明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体育强国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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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的通知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日期】2018.05.03
【实施日期】2018.05.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青少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按照体育总局《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函》(体政字〔2018〕30号)文件部署,青少司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青少司依据《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涉及体育总局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实施方案》分工,对评估内容进行了梳理,请各单位对照《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清单》(附件1),认真开展评估相关支撑材料和数据收集汇总。

各省(区、市)在认真梳理“十三五”以来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按《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评估报告建议提纲》(附件2)要求撰写评估报告(1500字以内)。

请各省于5月11日前将评估报告和支撑材料纸质版(盖章)、电子版报体育
总局青少司。

请各省(区、市)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评估工作,确保文字材料及相关数据详实、准确,按时完成材料报送。

联系人:徐杰陈石
电话:(010)87182070 87182342(传真)
电子邮箱:794698383@
附件:1、“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青少年体育相关内容)工作清单
2、“十三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评估报告建议提纲
体育总局青少司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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