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doc 9页)

合集下载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冀财资[2008]5号),现制定“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承德市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三条财务机构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

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第二章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行为,保障财务管理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财务管理活动,凡涉及财务处理的各级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二、财务工作目标公司财务工作目标是确保公司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益,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

具体目标包括:1.保障财务收支的准确、及时、完整;2.加强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统筹管理;3.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4.规范公司资金流动和资金环境。

三、财务管理体制1.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和管理公司财务工作;2.财务部门设立财务主管,负责全面监督、管理和指导公司财务工作;3.公司还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财务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和监督;4.公司设立资产和负债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和负债进行管理和监控。

四、财务管理流程1.财务预算公司需要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包括预计收入、预计支出和预计利润,并且按照预算进行资金安排。

2.财务审批公司对所有与财务相关的支出项目都必须进行审批,包括购买设备、支付费用、签订合同等。

审批流程包括申请、审批、核准和归档。

3.财务登记公司需要建立财务系统,对所有的财务收支进行登记和记录,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财务报表公司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5.财务分析公司需要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6.财务决策公司需要根据财务分析结果,做出相应的经营决策,包括资金调度、投资决策和经营策略调整等。

7.财务监督公司需要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和检查,防止财务风险和内部欺诈行为。

五、财务管理要求1.财务管理要合法合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2.财务管理要科学高效,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财务管理的效益;3.财务管理要规范严格,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4.财务管理要持续改进,不断优化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5.财务管理要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财务风险;6.财务管理要注重内部控制,预防和防范内部欺诈行为。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范文范文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范文范文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范文范文
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编制
1.1依据规定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根据《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实施指引》(由经济贸易部、财政部等部门统一组织编制,2001年《国家财政部令》〔财函〕〔2001〕232号)、《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及政策性文件,结合企业实际、根据企业的组织架构和财务管理要求,实施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1.2编制目的
编制本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的健全,有效地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保护企业权利和利益,以及资产和财务资料的安全,保证企业内部识别、建立和改进内部管理控制体系,提供有关企业开展经营和财务管理的支持,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保障企业财务活动的完整、准确、有效性,以及审计有关企业财务报告的便捷性和及时性。

1.3适用范围
本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掌权的公司实际行使经营管理职能的领导者(以下简称财务负责人),以及涉及公司财务管理的所有财务科室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科长或财务主任)及其它相关部门。

1.4编制原则
编制本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5篇)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5篇)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保证公司会计资料正确可靠,防止会计差错及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便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加强公司各管理岗位的责任心,维护公司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内部会计控制是指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订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3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

第二章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内部会计控制应该达到的基本目标:第1条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第2条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第3条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4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第5条约束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利。

第6条涵盖本公司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第7条保证本公司会计工作机构及岗位能够合理设置,职责权限能够得到合理划分,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责权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8条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第9条随着公司经济业务的不断发展,外部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将不断修订和完善本制度。

第三章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第____节现金内控制度第1条现金的收付由公司专职出纳负责,不得多人管理现金的收付,以免责任不清。

第2条现金的收支要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第3条不得"坐支"现金,现金收入应当天存入开户银行。

第4条不准以白条或借据抵库,任何人不经批准均不得借用现金。

第5条遵守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第6条严禁出纳员填制现金的收款、付款记账凭证。

第7条由各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组织对库存现金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如发现帐实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三篇

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三篇

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三篇篇一:财务监督管理制度1、财务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秉公办事,严格财经纪律。

2、本校财务由财政局会计中心统一建账管理,不私设小金库。

3、提倡勤俭节约,严格财经纪律。

凡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年度预决算以及群众关心的办公设备购置、招待、会议等大额开支,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

4、款项支出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实行联签会审,由经办人员、纪检监察干部、财务主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参与,各项支出经联签会审后,按照审批权限由“一把手”、财务主管人员签字审批入账。

5、各项财务开支必须定期公开。

每月月初10日内将上月单位收开支情况报公开;会议费、招待费等大的开支每季度公开一次;特别是外出考察学习等费用随时公开;财务预算决算每年公开一次。

6、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重复报销费用,严禁以公务接待、购置办公用品、工程修建等名义开具虚假发票套取现金,中饱私囊或私分的,要严肃处理。

7、领导干部出国(境)、外出考察学习、公务接待等费用,要公开报销明细,实行“阳光票据”,接受群众监督。

8、出差费用报销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填写差旅报销单,并在出差回来一周内结账,财务人员对报销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如无出入,按规定请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9、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注意节俭开支。

财务审计制度第一条为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财务报告可信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校财务室每年年终编制的财务公开资料,应经全面审计后方可公开。

须遵循会计十二大基本原则及国家相关的法规、条例和制度,才能使其更加准确、公正、恰当。

第三条须经财政局审批的各项收支,应按审批情况编制财务计划,事后将结果如实上报并在教师大会上公布,接受主管部门和群众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财务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财务收支情况;二、固定资产情况公布;三、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公布;四、其他需要审计评议的有关事项;第五条在进行外部审计评议时,被审计评议的领导及校财务室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为审计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资料。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5篇)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5篇)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管理体系(一)单位领导人职责:1、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2、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对各项内部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实施、落实。

3、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单位领导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会计主管职责: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财务制度,履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职能。

2、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3、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对单位的财务收支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准确为领导提供财务信息,做好领导参谋。

领导好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4、组织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会计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1、会计部门要经常与业务部门沟通,及时为业务部门提供核算信息,经常深入基层第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财务后勤保障工作,为单位中心工作服务。

2、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把好维修项目、基建工程的审计关。

3、业务部门领用支票,必须在五日内结账。

收到的支票必须在一日内交财务室解交银行,促进资金回笼,保证资金运用安全。

4、配合财政、银行做好每月代发工资工作。

(四)各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制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方式。

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各单位设立财务室(可隶属办公室),根据本单位实行集中记账的具体情况,设置以下会计岗位:会计主管一名,出纳会计一名,下属事业单位各配报账员一名。

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和财务会审制度

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和财务会审制度

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和财务会审制度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依法理财,强化节约意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管理职责1.本局财务管理工作由分管财务的副职领导分管,局财务人员具体负责。

2.坚持专款专用,专项经费由业务股室提出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其它有关规定掌握经费开支。

3.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将会计基础工作列入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

局内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审计小组对局属二级机构(财务独立)的财务收支、会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及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经费开支和范围1.差旅费。

因公出差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

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区差旅费标准管理办法》*财字〔2021〕9号文件执行。

2.办公用品开支。

办公用品的购买,办公设备的维修、更换、更新等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填写购买物品清单,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参加。

3.报刊资料费。

局领导和各股室的报刊资料,由办公室统一订购。

其它业务工作有关确需临时订购的报刊资料,由业务股室提出征订计划,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报销。

4.加班用餐开支。

本局工作人员因执行公务确实无法回家或无法回单位食堂就餐的,经单位审批后可在中晚餐各40元标准内凭据报销工作餐。

5.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坚持热情周到,从简节约的原则,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不准以联络感情和借学习、考察等各种名义互相宴请,日常工作联系一般不安排用餐。

公务接待要有公函,报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对口股室协助具体落实。

用餐提倡到机关食堂、经济型餐馆或安排政府定点酒店自助餐,一般安排接待一餐,不上高档菜肴,不上各类烟酒。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一、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职责(一)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开展工作。

在财务会计活动中做到:1、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根据并及时送交财会部门。

3、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4、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或预算。

5、确保本部门所经管的财产物资安全、完整。

6、接受财务部门在财会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三)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牵制、互控制度。

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人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二人及以上人员处理。

具体内容包括:1、出纳工作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出纳员以外的人员代收现金时,必须由财务主管人员指定。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有价证券帐目的登记,不得编制记帐根据、不得兼管总帐、电算系统维护员、管理员、不得从事除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以外的明细帐登记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3、出纳人员、制证人员、稽核人员、审批人员、记帐人员不能由一人兼任。

4、会计人员不得兼任财产物资的采购、保管等工作。

(四)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设置稽核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稽核人员。

稽核人员应对会计根据、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l、审核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财务收支是否在财务计划或预算之内。

2、审核会计根据、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3、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是否与财务会计帐簿记录相符。

4、稽核人员应由财会主管人员提名,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在财会岗位责任制中予以明确。

(五)财会主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单位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3、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4、熟悉会计工作各个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核算方法。

5、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财务主管人员的任免,必须报经上级人事、财会部门批准。

(六)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中专以上财会学历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已聘任(用)技术职务的会计人员掌握计算机能力应达到铁路初级标准。

4、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七)任(聘)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会主管人员。

财会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财会部门中任职。

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财会部门中任职。

(八)财会主管人员、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办理调转手续之前,全部移交接替人员。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

不得调动或离职。

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代办移交。

二、会计处理程序(一)采用记帐根据核算形式,并按以下流程进行会计处理:经办人员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后,应当取得或填制原始根据,及时送交财会部门----会计人员审核原始根据,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根据或原始根据汇总表编制收款、付款、转帐根据----稽核人员审核----财务主管审核----出纳人员根据收款、付款根据办理收付业务,登记库存现金日记帐----帐务人员根据记帐根据登记明细分类帐、总帐,期末,将总帐与库存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根据帐簿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二)业务经办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国家统—会计制度和《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根据。

1、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并符合规定,与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

2、接收单位是否为正确。

3、收据、发票种类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有效期内,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4、裁剪发票的裁剪金额是否与小写金额相符。

限额发票的填写余额是否超过最高限额。

5、发票是否有税务局统一监制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是否有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章;从外单位取得收据、发票是否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6、收据、发票金额有否涂改、是否与发生的经济业务金额相符。

7、购买图书、药品及其他实物时,发票中无明细项目的,是否附有与发票总金额相符且加盖了对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明细表。

经办人应及时将手续完备的原始根据送交会计机构。

(三)制证人员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以及财务收支计划或预算、合同等,对原始根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制证(报销)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根据不予接受,并向财会主管人员报告;财会主管人员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重大的不真实、不合法的经济业务事项,财会主管人员还应当向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报告。

制证(报销)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根据应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3 / 9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原始根据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根据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根据上更正。

三、货币资金的管理(一)货币资金必须集中由财会部门统—管理,所有货币资金收文都必须纳入财会部门统—核算。

其他任何部门未经财会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业务和开具各种收款根据和发票,不得设立“小金库”。

(二)银行帐户的开立,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以及上级财会主管部门关于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

未经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开设银行帐户,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银行帐户。

(三)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货币收付业务的管理和核算。

(四)从银行提取现金。

必须如实写明用途、不得超限额提取备用金。

财务部门必须配备带有报警装置的防抢劫安全箱(包)、取送现金时必须使用。

到银行存取款时,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派员护送或专车接送规定。

即:一万元及以下的现金取送必须两人同行,一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派专车接送,十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专车接送并派保卫人员护送。

(五)交款人向财务交纳现金,必须填制现金缴款单,注明缴款事由。

会计人员必须根据现金缴款单开具收款收据。

出纳人员根据收款收据清点现金入库;收妥现金入库后,应在收款收据及所附的原始根据的空白处加盖“收讫”戳记。

财会主管人员根据出纳入员签章并加盖“收讫”戳记的收款收据,在收款收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签章。

制证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收据的记帐联和现金缴款单及其他有关资料及时编制现金收款根据并签章。

(六)薪水、奖金应委托金融机构代发、必须由金融机构出具加盖银行结算章的代发清单,作为支付薪水奖金的付款根据的附件。

(七)各部门应将领取的薪水奖金及时发放到个人,于次月底前将签收单上交到财会部门,到时不交或迟交的要对经办人进行考核,上交财会部门的签收单不得使用复印件或复写件。

(八)银行对帐单必须由开户银行提供并加盖开户银行结算章,不得以复印件代替。

银行存款帐户余额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

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属于记帐错误的,应及时调整;属于未达帐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九)财会主管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进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结果记入《库存现金抽查簿》、《银行存款抽查簿》。

四、存货管理(一)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低值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和商品等。

(二)物资采购业务一律由部门归口办理。

生产材料、工具由材料室采购、收发、登记,办公用品、除生产工具以外的生产、生活低值易耗品由总务采购、收发、登记。

并实行分级、分权管理。

材料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核算、批准人员必须相互分开.不得由一人兼任。

材料物资采购必须贯彻“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采购人员对采购材料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交货期及使用安全全过程负责。

材料物资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回扣必须及时上交单位财部门入帐。

(三)物资采购业务按以下流程办理:编制采购计划——主任审核批准——签订采购合同或契约---供货---物资验收---货款结算。

(四)物资储备实行定量、定额管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库存结构,及时修改储备定量、定额、达到合理储备,有效利用资金。

(五)按计划采购:各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消耗定额确定物资需用量,编制计划上报,采购计划经财会、技术等有关部门审核后报主主任批准。

(六)选定提供商。

应建立选定提供商的集体决策机制或招标制度,坚持比质比价采购原则。

对属于路局规定的招标采购范围和达到批量标准的物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

对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采购,应组成有关生产、技术、物资、财会等部门人员参与的决策集体,对提供商的选择进行决策。

对专用物资,必须到铁道部规定的定点生产厂家采购,不得采购、使用非定点厂产品。

(七)签订采购合同或契约应由主任、财会及其他部门会同签订。

会签部门应检查合同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法》和路局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是否有授权批准人签字所购物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是否与订购单相符;是否符合路局规定的采购权限;供货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5 / 9(八)供货:物资采购人员应督促提供商按照合同或契约要求及时供货。

(九)验收:采购物资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验收员或有关人员对所购物资进行验收。

一切物资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入库,不得进帐,不得使用。

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对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和检测,并对检验结果承担责任。

验收完毕,验收入员应根据检验结果出具验收记录,验收人员、交料人在验收记录上签章。

管库员接收材料物资,应根据验收记录和实际收到数量填写收料单,收料人、交料人。

(十)货款结算。

购货发票或帐单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审核签字。

并交财会部门办理付款。

会计人员办理付款前、必须审核以下内容:1、审核物资采购是否按照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合同或契约进行。

2、审核购物发票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3、审核入库物资收料根据,检查是否有采购员、交料人、验收人、收料人的签章,内容填制是否完整,并与采购计划、合同或契约及原始根据相核对。

会计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物资采购业务、不得办理采购结算,并报告财会主管。

财会主管对严重违反规定采购物资的,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