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与政府关系的两个问题
政府与大学关系中两个“容忍度”的动态平衡

对政府控制的 “ 容忍度”及其如何实现两者的动态 平 衡进 行深 入探 讨 ,显得 尤 为必 要 。
一
中 ,客体是政府 ,客体所要容忍的是 大学 自治 ,主
体所要关注 的是 政府 对大 学 自治 的容忍情 况 。因 此 ,这一关 系维度 中的容忍度则是指政府对大学 自 治的容忍 度。至此 ,此 文 中要 论及 的两个 “ 容忍 度 ” 已十分清楚 ,即是 指 “ 政 府对 大学 自治 的容 忍度 ”和 “ 大学对政府控制的容忍度” ,它们相伴
高 教 探 索
2 0 1 4年 第 2
Hi g h e r Ed u c a t i o n Ex p l o r a t i o n
政 府 与 大 学关 系 中两个 “ 容 忍 度 " 的动 态 平衡 冰
贺 修 炎
摘
要 :曾几何 时 ,大学在 “ 要 么 自治 ,要 么被政府控 制” 的两极之 间振 荡。大学发展 史业 已证 明 ,政府 与大
与 大 学 和大 学 与 政 府这 两 个 关 系 维度 。在 政 府 与大
学关 系维度 中,客体是大学 ,客体所要容忍的是政
收 稿 日期 :贺修 炎,湖 南师范大学高等教 育 学博士研 究生,深圳职 业技 术学院研 究 员。 ( 长沙/ 4 1 0 0 8 1 ) 女本文 系广 东省 哲学社会 科 学 “ 十二 五” 规 划 2 0 1 1年度课 题 “ 大 学与政 府 关 系动 态平衡 及其 机 制研 究” ( 项 目批 准 号
关 键词 :政 府 与 大学 关 系;容 忍度 ;动 态平衡 ;形成机 制
伴 随着 民族 国家 的成 立 , 自治 与 控 制 的矛 盾 成 为 大学 与政 府关 系 的永 恒主题 。 … 而本着 解 决这 一矛 盾 的态 度 ,就政 府 对 大 学 自治 的 “ 容 忍度 ” 和 大学
政府与公立高等学校的委托代理问题分析

位?这些困惑可以在委托代理理论的
第一层委托 代理 关系存在 于个 人 的实绩来对其做 出评价 ,但这也往往
分析框架下找到一些启发。本文 即从 与政 府之 间。 由于 政府手 中的 资源 、
委托—— 代理关系 出发研究 政府所面 权力 属于 公有资产 。归 公众 所有 , 因 度 。 在这种情况 下 , 占有相对 丰富信息
否则 既损害 了稀 缺资源配 置 的规律 , 得到清 晰的呈现和解释 。委托代理理 方 的效用函数并不相同 ,在信息分布
又违背了 国有资产 进入高教领域 以增 论 指 出 : 任何 一种涉及 非对称信 息 的 不对称的条件下 ,只有代理人才真正 进社 会福 利 的 目的 。然而 , 市场 波动 交易 , 且参加 交易 的一 方行为 影响 到 知道 自己究竟拥有多少信息 、 资源 , 究
临的信息 问题 和监 督困难及 其对公立 此 , 人将其 接受教育 的权 利及 所需 资源的代理人在 获得委托人所赋予 的 个 高校行为的影响。
一
资 源委托 给政府 经营 , 从而 构成第一
一
定决策权利后 ,并不一定完全为 委
,
公立高 校所涉及 的委托 代理 层 委 托代 理关 系 。其 中个 人 被 称为 托人的利益服务 ,甚至可能不惜 以牺
性和交易不确定性 与培养学 生的连贯 另一 方 的利益的 关系 , 都构成 委托代 竟付出了多大程度的努力 ,还有多大
性、 长远性相悖 , 市场配置难 以克服短 理关系 。其 中属于信息优 势的一方称 的潜力 可挖以及行动的后果会对谁更 期局部 利益与 长期全局 利益 的矛盾 。 为代 理人 , 息劣势 的一方称 为委托 为有利,可是这些最为委托人所关心 信
策外别无他 途 。而 且 , 规则 的行 政 下 , 无 拒 才能够引导身处市场经济中的委托 励和加 强约束 的激励相容 制度 , 绝 干预本身就加剧 了信息 问题——学校 人和代理 人通过协商、 谈判 。 契约解决 竞争激 励不足 和约束软 化 , 使每个 代 在进 行经营管理活动时不知什么是学
政府与大学的关系

•
英国高等教育体制正是由于存在这种 具有强大作用力的中间层次,而呈集中 与分散兼有的特征
日本
与美国相比
日本高等教育体制传统上是 高度中央集权制,战后受美 国的影响而实现分权,中央 政府控制高等教育的权力大 大削弱,地方和其他各种利 益集团的权力相对加强,形 成了一个形如美国高等教育 体制的中间层级。
• 在国外,“府学关系”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总体上讲, 是按照“自由松散—直接干预—磨合调整—达成合作”的 形式曲线前进的。英国、美国、法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 “府学矛盾”的凸现要追溯到19世纪。而根据各国国情的 不同,美国、法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分别找到了 适合自己国家的高等教育发展方式,各自具有不同的代表 性。 • 分散型、集中型和中间型
• 最高决策权力机构是国民教育部,其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制订
方针政策,审批学校专业文凭授予权,批准各级人事安排,确定限额招生专业及 其招生数,分配教育经费,等等
英国、德国、日本的大学与政府关系
决策与管理权力,部分在中央政府方面,部分在其他组织或利益集团 ——复合发展型
英国 • 英国高等教育体制中具有强有力的中间层协调 着国家控制与大学自主之间的关系。
其仍存在着一个有力的决策和管 理层级,主体是国会和文部省,它 们通过教育方针、教育法规、人 事任免、财务审批等工作,实现 对高等教育的总体领导。各地方 教育当局、利益集团和大学,对 国会立法必须不折不扣执行,但 文部省对大学只能进行原则性指 导。中央、地方以及其他各种集 团的调节力量共同形成了一个比 较复杂的高等教育体制。
德国
较之日本更接近美国模式 与美国的不同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其州政府拥有高 等教育决策与管 理的最大权力, 联邦政府在法律 上不享有高等教 育职能
浅议我国政府和高校的关系

1政 府 方 面 .
、
我 国 政府 和 高校 关 系的现 状
与 政府 发 生关 系 , 与社 会 处 于分 隔状 态 。 着 市场 经 济 而 随
教 育 管理 体 制一 个 难 以调 和 的 问题 。 文认 为 , 建 立合 本 要
适 的 政 府 和 高校 关 系 应 从 以 下 三 方 面 着 手 :政 府 加 强 宏
观 管 理 , - ) . 职 能 , 入 市 场 机 制 , 善 相 关 法 律 法 强 f J务 Lt 引 完 规 ; 续 扩 大 高校 的 办 学 自主权 , 化 社 会 责任 ; 励 社 继 强 鼓 会 力 量 办 学 , 善 中介 机 构 的 发 展 。 完
型 的关 键 时期 ,政府 职 能从 改 革 开 放前 的全 能 型政 府 转 变 到强 调社 会 公 平 和正 义 的公 共 服 务 型政 府 这个 定 位 上
体 制 下 , 府应 根 据 市 场 需 要 , 据 社 会 的 、 化 的 目标 政 根 文
协 调 同 大 学 之 间 的 关 系 ,政 府 的 行 为 应 该 使 高 校 发 展 所
需 的 资 源 配 置 合 理 优 化 ,从 而 促 使 高 等 教 育 质 量 得 以 提 高 , 学 效 益 得 以 提 升 。 _ 府 应 该 转 变 职 能 , 强 对 高 办 4 _ 政 加 校 的宏 观 调 控 , 不 是 事 无 巨 细 都 要 管 , 府 的 管 理 应 更 而 政
辽宁省高校教师资格证《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第四章高等

假的问题,先后向校方、省教育厅申诉,并向教育部申请复
议。而教育部又对其提出的行政复议作出了不予受理决定,
因而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状告教育部行政不作
为。
法院审理后认定:王晓华认为其符合副教授的任职资格,
该校在职称评定问题上存在弄虚作假问题,故多次向湖
北省教育厅及教育部等部门反映、检举。
据了解,华科大认为王晓华不具备晋升副教授的必备条
件。王晓华对此提出质疑,她称,华科大的这一“框框”
没有依据。
2002年12月10日,湖北省教育厅作出了“对王晓华职
称问题申诉的复函”,认为王晓华反映的问题是不属实
的。
2003年1月21日,王晓华向教育部递交了“行政复议
社会组织
私人
一、设立高校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合法
合规的原则
(二)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社
会性原则
(三)不以营利为目的——公益性原则
二、设立高校的条件:
(一)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又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的场所及设施
、设备等
域内的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的管理权主要体现在:教育立法权
、教育规划权、教育审批权、教育评估权、教育监督权
、教育处罚权。
学校必须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领导。
学校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
学校与政府的关系:政府主导,不对等;
学校的法律地位时指法律根据学校的社会组
织的目的、任务、性质和特点而赋予其一种
论不同教育管理方式下政府与学校的关系

论不同教育管理方式下政府与学校的关系仝瑞【摘要】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是国家与教育关系的具体化,直接受行政管理体制的影响,所以在不同的教育管理方式下,二者之间的关系是迥然不同的,体现在教育行政机构、办学自主权、公共教育资源、教学管理、教育责任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研究分析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能更好地发挥政府在教育生活中依法履行的职责及其所应有的功能,以促进学校的发展.【期刊名称】《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07(027)004【总页数】4页(P79-82)【关键词】教育管理;管理体制;政府职能;学校管理;办学自主权【作者】仝瑞【作者单位】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濮阳,457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526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是国家与教育关系的具体化。
国家与教育的关系是一个关涉到国家教育主权的归属和性质问题,而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则是一个关涉到权责如何分配、权力如何行使的问题。
简单说来,政府权力是国家权力的一部分,但是政府权力低于国家主权,它必须在国家与社会互动所产生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框架内运行,体现、管理和执行国家主权。
因此,国家与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的关系要先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并且前者因具有制度化特征而相对稳定,后者则会由于决策不当或执行不力而引发国家与社会的紧张,从而导致关系的改革和调整。
作如是观,政府与教育之间权责关系,必须在国家与教育互动中所形成的制度框架内得以确定和调整,并在根本上表达国家与教育的关系。
所以,国家与教育的关系在根本上决定着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而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则使这种关系具体化。
由此可以明白,国家与教育的关系因涉及国家教育权力的来源和性质问题而不能轻易发生改变(除非国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剧烈的变革),而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则因涉及教育领域内的权力分配和行使问题,受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而会发生变化。
因此,在不同的教育管理方式下,政府与学校之间的关系是迥然不同的。
论高校与政府公共关系的运作
一
、
高校与政府开展公共关系运作的必要性
为高校与政府开展公共关系运作提供 了动力因子, 为实现两者的
一
现阶段随着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不断增强, 高校在经济和社 公共关系的互动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
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 突出, 高校与政府 、 社会相互依赖
方面 , 高校服务社会是成功的。它的成功是因为它满足 了
把 性、 可靠性等特点 , 是高校进行社会服务决策的主要依据。政府根 得必要的理解与扶持也就显得更加重要了。事实上 , 高校融人 将 成了地方 据所获得的信息及时调整政策 , 发挥对 高校社会服务管理工作 的 社 会的共 同发展之中 , 高校 的发 展作为政府的职责 ,
信息导向功能。
经 济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高校也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 完善了 自身的发展 , 赢得 了内外双赢的局面。这样利益共同体就会逐步
干涉高校的具体管理工作。然而政府仍然可以依靠其手中的政治 校为社会经济发展发挥推动作用。 另一方面 , 近年来高等教育活动渗透到其他各种社会活动的 资源, 利用宏观调控的方式对高校进行管理 。通过教育行政立法、 作为社会公共事业 的高等教育不 仅通过培 教育行政监督检查 、 教育行政许可、 教育行政处罚 、 教育行政强制 必然趋 向越来越 明显 , ■■_ 而且还通过各种渠道直接 执行等宏观手段对高校实行 间接调控 , 影响高校社会服务 的深度 养人才和发展科学间接地为社会服务 , 为社会服务。这种社会服务职能范围和深度 的不断拓展 , 加之市 和 广度 。 场经济体制下的诸多弊端 , 使得高等院校在服务社会的同时更希 ( ) 二 政府政 策协调 手段不 断系统 、 威 权 经 政府利用其特殊的地位 , 可以全面 、 系统地收集和整理社会 望政府融入一些必要的计划和协调 ,越来越需要相应的政策 、 市场和法律等多方面的配套保障 。 加强与政府的公共关系 , 赢 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各类信息, 而这些信息往往具有全局性、 权威 费 、
我国地方政府与地方高校关系问题探析
我国地方政府与地方高校关系问题探析一、地方政府与地方高校的理论关系(一)相互依赖的关系在知识经济时代,高等学校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它不再处于社会边缘,而是成为社会的中心组成部分。
地方高等学校能不断地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进步,有助于地方的繁荣昌盛,这使得地方发展对地方高校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
而地方高校为了生存和发展,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在力争拥有更多的办学自主权的同时,又会要求地方政府给予其发展以强有力的支持,为其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协调其与社会其他子系统的关系。
所以,随着地方高校的发展,地方高校对地方政府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高。
(二)相互制约的关系无论地方高校是完全自治还是受到地方政府的严格控制,其发展都会受到影响。
地方政府对地方高校的控制过大,会对教学和科研产生不利的影响。
在当前形势下,一方面,由于地方高校与地方政府、社会的相互依赖关系日益加强和扩大,地方政府和社会对地方高校的需求也同时在增多,地方政府也就必然增加对高等学校的干预,控制着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规模等。
另一方面,地方高校作为当地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自身的发展规律,通过培养当地所需要的高级人才、创新的知识和技术,为地方政治和经济发展提供各种服务,在某一时期或某一重要领域,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地方政府的决策和行为。
(三)在动态制衡中寻找合适的度在地方政府控制与地方高校自治之间,应有一个“弹性区”,既要尊重学术、尊重知识,又要肩负起社会责任。
目前,世界各国都根据当前高等教育发展趋势,从各种不同的政府与高校的协调发展模式中吸取有利于高校发展的经验。
一些西方国家的高等学校由于与社会联系日益增加,正在从传统的“自治”走向自觉地接受政府的干预。
而我国高校却为免于政府的过多干预而追求办学自主权,虽然这两种发展态势相反,但其目的却都是为寻求一个合理的“度”,也即在地方政府与地方高校的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动态制衡中,寻找合适的度,从而使地方政府与地方高校的关系达到协调与平衡。
论高校自主办学过程中高校与政府的权利分配与制衡
论高校自主办学过程中高校与政府的权利分配与制衡政府对高校的各项政策法规和高校的自主办学从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对矛盾体,本文分析了这一对矛盾的产生及性质,并就如何处理提出了见解。
标签:政府高校自主办学近年来,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一直是所有高校的一致呼声,中央政府在一系列有关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文件中,也一再强调,要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那么何为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呢?一般来说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就是指高校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机构,依法独立行使本校教育决策、教育组织活动的权力。
《高等教育法》明确地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自主核定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调节系科招生比例、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等。
当代的高校系统,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有机的子系统。
这个子系统自身的存在,越来越直接地依赖于社会母系统提供的资源,依赖于政府在各种社会子系统之间的协调以保证教育资源供应的正常化和丰富化。
否则高校就难以生存和发展。
正是由于这种依赖性的增强,政府也就自然而然地被推到高校与社会关系的协调者与保护者的位置上。
政府的作用已成为当代高等学校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外部因素。
另外,在高校对社会依赖性日益增加的同时,社会对高校的依賴性也在增强。
当代的高等学校早已不是中世纪那种象牙塔式的“精神生活中心”,而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基础和“轴心”,因此现代西方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之一,正是“绝对化”的自治自由的消失和“国家化”倾向的增强。
高等教育作为国家头等重要的事业,其活动原则必须符合国家需要和社会标准已成为一种共识。
所以在当代,无论从高等学校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还是从社会的发展进步来说,政府都应该承担起管理高校的责任。
社会越进步,高等教育越发展,政府对高等学校的法令法规也就越多,这与高校的自主办学是一对矛盾,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就是政府要对高等教育进行必要的管理、适当的管理、合理的管理。
政府与高等学校的关系:从历史演变到未来趋势
民国初期 , 京临 时政府发 布法令 , 南 废除 《 大 清律 例》 《 、 大清 会 典》 《 朝 故》 等 封 建课 程科 、皇 目。从 1 1 年 到 14 年 之 间, 民政府 颁布一 92 98 国
系列 有 关 大 学 的法 令 , 1 1 如 9 2年 的 《 大学 令》 、
张采 用西 方 的教 育 制度 来 改变 我 国原 有 的教 育
制度 ,但 都是 由统 治者举 办并直 接受朝廷 管辖 。 当 时的大 学 隶属 于 政府 ,无 论 是 大学 的办 学宗
我 国现 代意 义 上 的大 学是 清末 从 西方 传 入
的 。但 在此之 前 , 义上 的高等教 育在 我 国已有 广
关 键词: 政府 : 高等 学校 ; 高等教 育 管理
中图分类 号 :4 G6
文献标 识码 : 文章 编号 :6 4 0 3 (0 00 — 0 8 0 A 17 — 0 32 1)1 0 8 — 4
高等 学校 与政 府 是 两个 性质 不 同的社 会 组 织 ,二者之 间权 利和职 能 的相 互影 响与牵 制 , 构
第2 4卷 第 1 期
21 0 0年 2月
商 洛 学 院学 报
J un l f h n loUnv ri o ra a gu iest oS y
V012 1 .4 No.
F b 2 1 e. 00
政府与高等学校 的关 系 : 从历史演变到未来趋势
龚 爱 红
( 安 财经 学 院 图书馆 , 西 陕西 西 安 706) 10 1
成 了错综 复杂 的相 互关系 。 在我 国市场经 济和法 治 社会 的建 设过程 中 , 泛深刻 地研 究高等 学校 广 与政府 的相互 关系 及其变化 趋势 , 有利 于正确 揭 示 高等 学校 的本质特 征 , 利于 正确妥 善处理 政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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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第4期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No.42000(总第144期) JO URNA L O F XIA MEN UNIVERSIT Y(A rts &Social Sciences) G eneral No.144高等学校与政府关系的两个问题李泽X(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福建厦门361005)摘 要:高等学校自主办学与政府宏观管理的关系问题,是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中的关键问题。
政府与高等学校双方关系具有不对等性,双方基点具有不一致性,政府必须适度把握对高等学校的控制。
在现代社会中,政府越来越重视对高等学校的管理,大量的法令法规加强了政府的地位,提高了政府控制高校的能力。
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落实与否,与政府管理功能的合理发挥有着密切关系。
关键词:高等学校;政府;关系;办学自主权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8-0460(2000)04-0102-07在教育界,/体制改革是关键0这句话,人们耳熟能详。
高等教育体制是关于高等教育事业的机构设置、隶属关系和职责、权益划分的体系和制度的总称,它主要反映了高等学校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这也是高等教育活动的基本构成要素。
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中,管理体制改革是重点所在、核心所在。
管理体制的改革应分成三个层次,一是政府与政府的关系,也就是中央与地方、集权与分权的关系;二是政府、社会和高等学校的关系,也就是政府宏观调控、社会积极参与、大学自主办学的关系;三是高等学校内部的校内管理体制(微观),也就是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其中,第二层次的问题特别复杂。
高等学校在处理与政府和社会的关系过程中,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问题是其重点与核心。
本文将密切联系这一核心问题对高等学校与政府关系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
一、政府与高等学校双方关系的特性11双方关系具有不对等性高等学校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有一个重要的因素不可忽视,即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或称双方的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政府是对全社会各方面的活动进行协调与控制的机构;高等学校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进行科学研究的专门机构。
政府作为关系的一方,在与高等学校发生关系时,以国家的名义出现并行使广泛的职权,对高等学校产生直接的、权威性的促进或限制作用,#102#X 收稿日期:2000-08-30作者简介:李泽(1962-),男,广东三水人,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高教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占据主导地位。
高等学校作为关系的另一方,当政府不履行职责之时,只能请求其履行或通过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或诉讼等办法寻求解决(就高等学校在本系统内的行政力量来说,从逐步出现到日益强大,并取得了自身与学术力量相对而言的独立地位,而且在国家主义的政治环境的支持下,逐步上升为控制学术力量的主要因素,这就导致了高等学校并存着学术力量和行政力量。
但是,权力构成已发生了变化,行政力量总是占据主导地位和起决定作用,从而形成了高等学校管理的行政力量主导模式)。
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决定了作为关系一方的高等学校在争取办学自主权方面总是处于被动地位,所获得的自主权也是相对的、有限的。
欧洲中世纪大学那种高度自治的社会性组织,已成为遥远的如烟往事。
现代社会高等学校层次多种,形式多样,结构复杂,规模庞大,无论是中世纪行会式大学还是洪堡时代的德国大学,都无法与之等量齐观。
从系统论的角度看,现代社会的高等学校系统,是整个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有机的子系统。
社会母系统越来越直接地为这一子系统提供其存在所需的教育经费、房地产和政策与法规等有形及无形的资源。
在市场经济体系中,为了生存、为了发展、为了增强在社会中、同行中的竞争力,高等学校一方面力争拥有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另一方面却不由自主地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注重政府在社会各种子系统之间的协调作用。
否则,高等学校将无力把握当代社会高等学校正常生存与发展不可或缺的种种因素。
迪特里希#戈尔德施米特尖锐地指出:/一个更具有根本性的观点是:教学和科研在成为完全自治的活动中或受到严格监督的时候,它们都会受到损害。
0[1](P171)这种情形,导致自由和控制矛盾关系的奇特的二律背反:/就大学为了追求和传播知识需要自由而言,当种种控制力量软弱分散时,大学知识之花就开得绚丽多姿;就大学需要资源维持办学,并因此依赖富裕、强大的教会、国家或市场支持而言,当种种控制力量强大时,大学在物质上就显得繁荣昌盛,但是这种力量可能)))也的确常常)))以各种有害于教学和研究的方式实行控制。
因此,便出现了这种奇怪现象:当大学最自由时它最缺乏资源,当它拥有最多资源时它则最不自由。
,,大学的规模发展到最大时,正是社会越来越依靠政府全面控制之日。
0[2](P24)当然,从理论上说,也不排除高等学校在某一时期或某一重要领域,以自己敏锐的、先进的精神武器影响并制约政府的决策与举措。
21双方基点具有不一致性如果说,在政府与高等学校的关系上,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是第一个特性的话,那么,由此又可产生双方关系的第二个特性。
这就是:基于高等学校的任务既不同于经济组织又不同于中小学教育,高等学校对于办学自主权的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强烈而又迫切;政府方面则进退自如,把是否给以、何时给以和给以多少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手中。
虽然如此,当代社会发展显示了这么一种事实:高校与政府、高校与社会相互依赖的程度越来越高。
当代的高等学校,决不再是游离于社会之外或社会边缘的机构组织。
相反,随着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高等学校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
尤其是在经济知识化和知识经济化日渐成为时代潮流的今天及未来,高等学校能否全方位地、不断地促进社会经济科技文化进步,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强弱兴衰。
于是,在涉及到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问题上,由于立场不同而产生两种不一致的观点:站在高等学校的立场上,从上述的相互依赖的关系出发,有理由认为:高等学校发展的主要力量/是每个大学自身的内在逻辑0。
因此,高等学校必须拥有必要的办学自主权,政府不能一统天下地事事干预。
从理论上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往往通过市场##103机制发生作用,政府也可运用市场机制的作用来管理和协调高等学校,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顺理成章地就较大。
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在有利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同时,也有利于国家、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从而形成/双赢0的局面。
近年来,学术界重新界定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职能和作用的论点不少,其中有一种观点具有代表性:/非义务教育阶段特别是高等教育阶段,教育已不属于纯的公共物品,私人物品属性与市场竞争性较强,个人收益率超过社会收益率,因此政府主要负责制定教育市场规划和相关政策。
0[3](P81)站在政府的立场上,看问题不会如此直线与简单。
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正是高等学校与政府、高等学校与社会的相互依赖关系日益加强与扩大,政治的和社会的对高等学校的需求也同时在增多,政府也就必然增加对高等学校的干预。
这是一种正相关的关系,也是社会发展及高等教育发展的一条规律。
至于干预的形式与内容,尽管因为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和历史文化传统不同而不同,然而在基本面上却有共同性。
例如政府制订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政府规定培养人才的基本要求,政府调控高等教育的合理布局和高等教育发展的速度与规模,协调各部门和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
关于这一点,从事高等教育工作50多年的美国著名学者布鲁贝克也认为:/高等教育越卷入社会的事务中就越有必要用政治观点来看待它。
就像战争意义太重大,不能完全交给将军们决定一样,高等教育也相当重要,不能完全留给教授们决定。
0[4](P29)的确,高等教育作为国家头等重要的事业,它的活动原则必须符合国家需要和为人们所广泛接受的社会标准。
由于高等学校在实行自主办学之时,有可能只注重按自身的学术规律进行活动,而漠视社会的种种变革,高等学校也就有可能出现脱离社会、封闭保守甚至抵制必要的社会变革的倾向。
因此,政府在重大目标问题上完全有必要对高校进行适度控制,给高校以足够大的外力,促使高校在自主办学的过程中认真考虑对国家对地区的社会发展所承担的责任,同时,充分重视政府的影响力和社会的需要。
此外,高等教育经费短缺是个世界性难题,这一现实也正在引起政府与高等学校的关系发生变化。
随着现代高等教育的规划、内容、范围和形式的日益扩大,高等教育经费也迅速膨胀。
所有的高等学校都面临着:一方面,事业在发展;另一方面,陷入教育经费越来越短缺的窘境。
尤其是近一二十年来,由于人们对高等教育需求的持续升温,以及与此同时政府承担高等教育经费的能力的相对减弱,世界各国出现程度不一的高等教育财政危机。
为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98年于巴黎召开的世界高等教育会议上呼吁:各国政府和议会应当实行有关高等教育的改革和新的政策,必须采取措施以扩大进入高等教育的机会,使之越广泛越好。
国家应当继续承担筹措资金的主要责任,不断增加给教育的拨款,同时鼓励资金来源的多样化。
目前,我国的政府财政性教育支出只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5%,距5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6关于4%的规定还存在相当的差距;我国政府预算内财政拨款在高等教育的经费支出中,按全国平均统计,目前一般占70%左右,但下降迹象日显。
经济学家分析认为,高等教育的/卖方市场0是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短缺的延续,反映了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滞后。
其实,从目前世界各地的情况来看,政府投入是主要的、支撑性的。
欧洲国家教育收费很低,甚至不收费,主要靠政府投入。
市场化程度最高的美国,其高等学校收费最多也只占总收入的1/5左右。
进入90年代以来,美国联邦和州政府开始削减教育投入,立即引起许多大学(包括一些著名大学)财政窘迫,赤字大涨,债台高筑。
高等学校普遍提高学费,向学生家长转嫁财政危机,引起社会强烈不满。
这也说明,教育、包括高等教育即使在美国也是要靠财政投入的。
试图用有限的学费或争取不具##104稳定性的社会捐赠来解决教育经费短缺问题是不现实的,高等教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面向社会、面向市场,/推向市场0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因此,解决我国教育经费不足的根本出路在于确保和增加政府投入。
当然,这里还有一个如何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实现教育的投入与产出、质量和效益平衡的问题。
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落实,显而易见需要政府对高等学校投入的支撑。
在这个问题上,政府转变观念、依照法规办事尤为必要:在给以高等学校必要的办学自主权的同时,不放弃对高等学校的关注与支持;此外,政府也不可借此机会对高等学校内部事务横加干预。
/如果资金的附加条件与高等教育的基本目的相悖或者妨碍高等教育目标的实现,学院和大学是否还应该接受呢?高等学府自己一定要把握这一点。
高等学府有道德义务拒绝任何侵犯学术自治的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