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采保护层防治突出措施讲解
区域措施保护层

开采保护层 保护层:在突出矿井中,预先开采的、能使其它相邻有突出危险的煤层受到采动影响而减少或丧失突出危险的煤层称为保护层。 被保护层:后开采的煤层称为被保护层。保护层位于被保护层上方的叫上保护层,位于下方的叫下保护层。
保护层
被保护层
被保护层
保护层开采是预防突出最有效、最经济的区域性预防突出的技术措施,几乎所有发生突出的国家都采用该措施,我国1958年成功使用此技术,目前开采保护层的矿井占突出矿井总数的26%。 1、保护作用分析 为什么保护层开采后,能有效消除煤层突出危险性?
下卸压层B7
下卸压层B6
抽采钻孔
底板岩石巷
开采层B8
开采上保护层
进风巷
下卸压层B7
下卸压层B6
抽采钻孔
底板岩石巷
开采层B8
开采上保护层
进风巷
下卸压层B7
下卸压层B6
抽采钻孔
底板岩石巷
开采层B8
开采上保护层
进风巷
下卸压层B7
下卸压层B6
抽采钻孔
底板岩石巷
开采层B8
开采上保护层
进风巷
下卸压层B7
保护层
被保护层
被保护层
δ1
δ3
δ2
δ4
α
保护线
保护层沿倾斜的卸压角
煤层倾角ɑ/(º)
卸压角/(º)
δ1
δ2
δ3
δ4
0
80
80
75
75
10
77
83
75
75
20
73
87
75
75
30
69
90
77
70
40
65
90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局部措施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局部措施一、对局部防突措施的再认识防止突出措施一般分为两类:区域性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
区域性防突措施的目的是消除煤层某一较大区域(如一个采空区)的突出危险性,其优点是在突出煤层开采前,预先采取防突措施。
该措施施工与突出危险区的采掘作业互不干扰,且防突效果优于局部措施,应优先选用。
局部防突措施的作用在于使工作面前方小范围煤体失去突出危险性,仅在预测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用,属于这类措施的局部预抽瓦斯、超前卸压排放瓦斯钻孔等。
实际上,局部防突措施对于每个突出矿井而言都是不可少的。
如对于主要运输巷布置在底板岩石中的矿井,为了开采上保护层,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就要用局部防突措施;又如采用顺层长钻孔大面积预抽煤层瓦斯措施,也必须采取局部防突措施掘进运输巷及回风巷。
同时,在采煤工作面遇见区域性措施效果不好的区域,也可作为补救措施。
二、普遍采用的局部措施(一)局部预抽瓦斯1.石门揭开在透气性较小的突出危险煤层、短时间内要求揭开(穿)的煤层以及有抽放系统的突出矿井,应优先采用预先抽放瓦斯防止突出措施。
此措施与排放钻孔措施的区别在于:后者是采用自然排放瓦斯,而前者是借助于机械真空泵(或矿井的抽放系统)所造成的负压抽取煤层中的瓦斯,这样一来就加快了煤层排放瓦斯的速度,并增加了钻孔有效影响半径。
石门揭开(穿)突出危险煤层采用预先抽放瓦斯防治突出措施应遵守下列要求:(1)煤层透气性较差,矿井有抽放设备或系统,并有足够的抽放时间(一般不应小于3个月)。
(2)抽放钻孔底应布置到石门轮廓线外3~5m的煤层内。
(3)抽放钻孔优先用孔径75~100mm。
(4)抽放有效影响半径一般采用1~1.5m。
(5)石门揭开(穿)突出煤层前必须用工作面预测方法,对措施效果进行检验,或用预抽率判断煤层预抽效果。
只有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能揭开突出煤层。
中梁山北矿采用该法安全解开84次突出危险层,未发生突出。
此外在天府局三汇二矿、三汇三矿、淮北芦陵矿、淮南谢一矿、窑街海石湾矿采用该措施均取得较好的结果。
防治突出技术措施(5)

•
•
预抽煤体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方法 目前采用的预抽方法有网格式抽放.和混合式抽放,两种.
底板网格式抽放钻孔示意图
穿层钻孔与顺层钻孔混合式布孔示意图
说明1
• 网格式穿层钻孔沿煤层走向的钻孔间距为8~10m,沿倾斜钻孔间距为5~ 10m,在全采区内实施此措施,防突工程量特大,开采成本也高.为了降低成 本,采用混合布孔方式进行预抽煤层中的瓦斯.在要掘进煤巷范围内,先用 穿层钻孔预先处理一个瓦斯抽放带,带宽为20~30m(根据煤层的突出危险 性应适当加大或减小带宽),预抽达标后,开始掘进巷道,在已掘的巷道中, 顺煤层倾斜,每隔3~5m,打抽放钻孔,以提高钻孔的利用率和降低打钻成 本.应当指出的是打钻后,由于钻孔分布不均匀或抽放时间不够, 在掘进 煤巷时,仍有可能发生突出事故. 采用网格式钻孔抽放方法判断其有效性指标为煤层的抽放率,根据<<防治 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56条规定”采用预抽煤层防治突出有效性指标.应 根据矿井实测资料确定,如无实测数据,可参考下列指标之一确定: (1) 预抽煤层瓦斯后,突出煤层残存瓦斯含量应小于该煤层始突深度的原 始煤层的瓦斯含量. (2) 煤层瓦斯抽放率应大于25%,煤层瓦斯预抽率应用钻孔控制范围内煤 层瓦斯储量与抽出瓦斯量计算(包括打钻时喷出的瓦斯量、自然排放量计 算)
防治突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术措施 (预抽煤层瓦斯)
• 防治突出的技术措施也分为两类,即区域措施和局部措施(见图)
一、区域措施
• 目前我国使用最广泛的区域防突措施有预抽煤体中的 瓦斯、水利化措施和开采保护层,现分述如下:
1、 预抽煤体中的瓦斯
• 从工业气流获得量分析来看,预抽煤体中的瓦斯因突出煤层的透气性小, 是没有实施价值的.但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观点来看,在没有保护层开采 的条件下,它确实是一个好的防治突出的措施.由于实施工程量大,因此, 不可避免的使使用成本增高.预抽煤体中的瓦斯所以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其作用机理见图3-2所示.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区域性措施

1
一、开采保护层
(一)保护层开采区域性消突技术原理 (二)保护层开采与卸压瓦斯抽采工作程序 (三)保护层开采的保护范围、分类与判别方法 (四)被保护层未保护区域的瓦斯治理 (五)效果检验与保护范围考察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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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护层开采区域性消突技术原理 保护层是煤层群中的首采煤层,应首选瓦斯含量低或突出危险性相对较小的煤层,通过保护层开采的卸压作 用抽采上、下邻近煤层的卸压瓦斯,区域性消除邻近煤层的突出危险性,保护层的上、下邻近煤层称为被保 护层,如下图17-1所示。保护层位于被保护层下部的称为下保护层,保护层位于被保护层上部的称为上保护 层。
表17-2 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最大保护垂距
9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三)保护层开采的保护范围、分类与判别方法 保护层开采分类与判别方法 ➢ 分类指标
在反映保护层厚度与层间垂距的相对层间距基础上,综合考虑煤层赋存条件、层间硬岩以与保护层工作面回采参 数的影响,构建保护层的工程分类指标——当量相对层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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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护层开采的保护范围、分类与判别方法 保护层开采分类与判别方法 ➢ 保护层的分类与判别方法
保护范围。淮南等矿区正在大力推广沿空留巷无煤柱保护层开采技术,有望实现被保护层在倾向上的连续卸压保 护。 ➢ 采用保护范围的扩界技术,扩大卸压角,相应扩大保护层开采的保护范围,进而缩小或是消除被保护层工作面在 走向上、倾向上的未保护范围。 ➢ 保护层采空区内不要随意留设煤柱,在无法避免煤柱留设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小留设煤柱的几何尺寸,以减小被保 护层中的未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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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效果检验与保护范围考察方法
效果检验指标的测量方法 ➢ 被保护层的膨胀变形测量 用深部基点法测定煤层顶底板的相对变形,进而可获得 被保护层的绝对膨胀变形量,绝对膨胀变形量除以被保 护层的厚度,便可得出被保护层的相对膨胀变形量。被 保护层的相对膨胀变形量大于3‰,说明被保护层的保 护效果较好。在煤层顶板与底板各安装一对钢楔固定深 部基点,见图17-9:
各工作面防突措施

某某公司防突措施我公司采用的防突措施有:采、掘工作面区域防治突出措施:保护层开采(首先开采8号煤的上保护层3号煤层,解放8号煤层。
首先开采3号煤的下保护层8号煤,解放3号煤),本煤层瓦斯预抽(使用千米钻机、德国钻机等先进钻具提高预抽钻孔的有效深度等)。
回采工作面采用:进、回风巷及工作面每隔2米打一个预抽钻孔,封孔长度不小于8米,执行本煤层瓦斯预抽的区域措施,预抽时间不小于半年。
掘进工作面及岩巷半煤岩巷采用:耳状预抽钻孔、扇型预抽钻孔,钻孔控制巷道两侧轮廓线外至少各15米、控制条带长度不小于60米,预留20米超前距,执行倒面预抽、交替预抽、停掘预抽等本煤层钻孔预抽瓦斯措施,预抽时间不少于三天。
效果检验:预抽煤层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或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³/t时预抽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反之即为突出危险区,区域预抽防突效果无效。
采、掘工作面局部防治突出措施:回采工作面采用:超前排放钻孔(卸压孔)措施;掘进工作面采用:超前排放钻孔(卸压孔)措施。
效果检验:钻屑瓦斯解析指标 K1值为0.50(mL/g.min1/2)。
当实测K1≥0.50时工作面具有突出危险性,当实测K1<0.50时工作面不具有突出危险性;钻孔钻屑量S值,其临界值为6Kg,当实测S<6Kg时工作面不具有突出危险性,当实测S≥6Kg时工作面具有突出危险性;煤的坚固性系数(f)采用落锤法测定,当f<0.5时工作面具有突出危险性,f≥0.5时工作面不具有突出危险性;防突小组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对 3#煤和8#煤及煤层厚度超过0.3米的每个采、掘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和效果检验。
突出危险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预测超前距离为2米。
掘进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离为5米,回采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离为3米,严禁超采、超掘。
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掘进工作面不小于7米,回采工作面不小于5米,只有效果检验无突出危险后,方可开始生产。
《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防治突出措施的解释

第三节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第一百九十三条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应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防治突出措施。
开采保护层后,在被保护层中受到保护的区域可按无突出危险区进行来掘作业;在未受到保护的区域,必须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释义】:本条文是关于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的规定。
开采保护层后,保护层顶底板岩石(包括被保护的突出煤层)会发生剧烈的膨胀变形,煤层中的原始应力降低,煤体发生膨胀变形,煤的孔隙率增加,裂隙增加,这样就会使煤层的透气性大幅度的提高,为瓦斯流动提供良好的条件。
在煤层瓦斯压力的作用下,被保护煤层中的瓦斯会通过突出危险煤层顶底板岩石裂隙,不断地流向保护层的开采空间,被保护煤层的瓦斯压力不断地降低,吸附瓦斯迅速解吸为游离瓦斯,成为供给流动瓦斯的不间断的气源,导致被保护煤层瓦斯含量不断降低,同时使煤层强度与稳定性也有所增加。
上述一系列的变化,会使被保护煤层逐渐失去发生突出时所需的必要条件,可避免大面积范围内突出的发生;同时,采用保护层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要比采用局部防治突出的成本低得多,且安全性和可靠程度都较局部措施好。
所以,国内外开采煤层群的突出矿都广泛应用开采保护层作为防突首选措施。
当保护层开采后,在被保护层的突出煤层中就出现了受保护的区域和没有受到保护的区域。
所谓受到保护,即该区域内因保护层的开采地质采矿因素发生了变化,瓦斯含量和压力降低,煤体强度增强,失去了发生突出所需要的条件,不存在突出的危险性,同无突出危险煤层已无两样,所以在保护区域内进行采掘工作可按无突出危险从事作业。
相反的,在非保护区域内,由于煤层的各种地质采矿因素均未发生变化,发生突出的必需条件仍然存在,有发生突出的危险性,因而,在非保护区域内从事采掘工作必须采取综合防突措施,避免突出事故发生造成损失。
这方面有的矿区(井)出现多次失误,有深刻的教训。
第一百九十三条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应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防治突出措施。
开采保护层后,在被保护层中受到保护的区域可按无突出危险区进行来掘作业;在未受到保护的区域,必须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区域性措施

(五)效果检验及保护范围考察方法
保护范围的考察方法
走向保护边界考察钻孔布置如图17-7所示: 保护范围的考察是对被保护层工作面实际的走向保护边
界和倾向保护边界的考察,可以通过采用钻孔进行测定煤层 瓦斯压力、含量及煤层变形量来获得,下面以下保护层开采 为例,介绍保护范围的考察钻孔布置方法。
(五)效果检验及保护范围考察方法
保护层是煤层群中的首采煤层,应首选瓦斯含量低或突出 危险性相对较小的煤层,通过保护层开采的卸压作用抽采 上、下邻近煤层的卸压瓦斯,区域性消除邻近煤层的突出 危险性,保护层的上、下邻近煤层称为被保护层,如下图 17-1所示。保护层位于被保护层下部的称为下保护层,保 护层位于被保护层上部的称为上保护层。
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最大保护垂距可参照 表17-2选取。
表17-2 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最大保护垂距
(三)保护层开采的保护范围、分类及判别方法
保护层开采分类及判别方法 ➢ 分类指标
在反映保护层厚度与层间垂距的相对层间距基础上,综合考 虑煤层赋存条件、层间硬岩以及保护层工作面回采参数的影 响,构建保护层的工程分类指标——当量相对层间距。
(一)保护层开采区域性消突技术原理
保护层开采后,采场周围的煤岩体发生移动、变形,使得煤岩体的应 力场、裂隙场发生重新分布。在采空区顶底板内的一定范围内地应力 降低,出现卸压效果,处于顶底板内的煤层发生膨胀变形,煤层透气 性呈数百至上千倍增加,煤层瓦斯解吸流动加强,这是保护层开采技 术应用的理论基础。保护层开采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技术原理见图 17-2所示。
(四)被保护层未保护区域的瓦斯治理
被保护层工作面中未获得保护范围的消突措施 图17-6为淮北朱仙庄煤矿被保护层8煤层上的未保护范围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1)、关于保护层的开采开采保护层是目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93条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应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防治突出措施。
本矿井为煤层群开采,主要开采3、5、7、9、12、17、19、26煤层,所有煤层均按突出煤层设计。
煤矿对煤层进行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设计首先开采最上面的3号层,然后开采依次5、7、9、12、17、19、26号煤层,矿井设计开采顺序由上至下较有利于瓦斯的释放和对下部主采煤层的保护。
2、瓦斯预抽放根据瓦斯涌出来源和涌出量构成,设计采用综合瓦斯抽放方法,具体为:(1)利用低负压瓦斯抽放系统,在工作面的回风顺槽埋管抽放采空区的瓦斯。
(2)对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抽放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主要依靠加强通风来解决,但当瓦斯涌出量每分大于3立方米时,特别是根据防突的需要,应采取“四位一体”、“先抽后掘”的瓦斯防治措施,打超前钻孔预抽掘进工作面前方煤体内的瓦斯,接高负压瓦斯抽放系统进行预抽。
(二)局部防突措施1、石门揭煤时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1032石门揭煤地点,其瓦斯压力,应力都处于原始状态,且揭穿煤层时,工作面由坚硬是岩层突然进入较松软的煤层,工作面前方是集中应力容易发生突变。
上述条件,都为发生突出提供了必要的有利条件,在掘进过程中,对于石门揭煤,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安全规定》、《揭煤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等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执行,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
1)、及时打钻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和瓦斯情况1032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直距离10米(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20米)之外至少打2个前探钻孔,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瓦斯情况等。
钻孔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
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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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保护层防治突出措施1)保护层的确定(1)保护层的性质开采保护层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最简单、最有效、最可靠的区域性防突措施。
开采保护层后,保护层上下围岩向采空区移动,采空区上方岩体冒落并形成自然冒落拱,下方岩体向采空区膨胀并形成裂隙,被保护层中弹性潜能得以释放,岩石和被保护层的地应力降低;同时被保护层透气性系数大大增加,有利于抽采瓦斯,降低煤层瓦斯压力;此外还能改变被保护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增强煤体抗破坏能力,从而达到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目。
(2)保护层的选择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九十二、一百九十三、一百九十四条之规定,对于有突出危险煤层,应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应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防治突出措施;选择保护层应遵循下列原则:一是优先选择无突出危险煤层作为保护层、矿井所有煤层都有突出危险时应选择危险程度较小的煤层作保护层,二是应优先选择上保护层、选择下保护层时,不得破坏被保护层的开采条件。
根据《盘县毛寨煤矿2#、6#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2#、6#煤层为突出煤层。
因此,本设计根据该矿井煤层赋存条件及确定的煤层开采顺序(即首先开采2煤层,再开采6煤层),将首先开采的2煤层作为6煤层的保护层。
本矿井开中厚煤层,其中2煤层平均厚度1.68m,6煤层平均厚度1.6m,,平均层间距27m,符合开采中距离上保护层的条件。
2)保护层作用有效范围的圈定。
(1)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有效垂距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46条,保护层的开采厚度等于或小于0.5m、上保护层与突出煤层间距大于50m 或下保护层与突出煤层间距大于80 时,都必须对保护层的保护效果进行检验。
检验应在被保护层中掘进巷道时进行,检验方法按照《规定》第53条规定的方法进行。
如果各项测定指标都降到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则认为保护层开采有效;反之,认为无效。
2#煤层与6#煤层层间距在27m左右,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垂距在有效垂距范围内。
(2)沿走向的保护范围本设计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在保护层工作面开采结束3个月后,且卸压比较充分,岩层移动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按56º卸压角划定沿走向的保护范围,如插图5-3-2所示。
沿走向方向的保护范围若保护层采煤工作面停采时间超过3个月、且卸压比较充分,则该保护层采煤工作面对被保护层沿走向的保护范围对应于始采线、采止线及所留煤柱边缘位置的边界线可按卸压角δ=56°~60°划定,如5图D.1所示。
A —保护层;B —被保护层;C —煤柱;D —采空区;E —保护范围;F —始采线、采止线图D.1 保护层工作面始采线、采止线和煤柱的影响范围(3)沿倾斜的保护范围本设计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选取沿工作面倾斜方向上、下方的卸压角分别为δ3=75°、δ4=75°。
因此,沿倾斜方向的保护范围,如图5-3-3所示。
D.2 沿倾斜方向的保护范围保护层工作面沿倾斜方向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卸压角δ划定,如图D.2所示。
在没有本矿井实测的卸压角时,可参考表D.2的数据。
E E B 5δ 5δ 5δ 5δ 5δ 5δ 5δ 5δF F F D D A E E BCδ4δ3δ2δ1αA —保护层;B —被保护层;C —保护范围边界线图D.1 保护层工作面沿倾斜方向的保护范围表D.2 保护层沿倾斜方向的卸压角 煤层倾角α(o )卸 压 角 δ(o ) 1δ 2δ 3δ 4δ 080 80 75 75 1077 83 75 75 2073 87 75 75 3069 90 77 70 4065 90 80 70 5070 90 80 70 6072 90 80 70 7072 90 80 72 8073 90 78 75 90 75 80 75 8O图5-3-3 2煤层保护层沿倾斜方向保护边界示意图3)开采保护层的几个技术问题。
(1)主要巷道布置位置主要巷道布置在6#煤层底板岩层中,距6#煤层底板法线距离17~27m,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巷道导向,防止误穿煤层。
(2)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地点的选择根据经验,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危险性非常大,因此选择揭穿突出煤层的位置非常重要。
首先揭煤地点应尽量避开断层、褶皱等地质构造带,其次应尽量选择在受到保护的区域揭穿突出煤层,避开采掘工作面前方的应力集中地带。
本井田内采区巷道揭穿煤层地点为各区段轨道石门和回风石门。
揭煤地点应避开地质构造复杂和破碎地带。
(3)在开采保护层应同时抽放被保护层瓦斯为提高保护层的卸压保护效果,设计考虑了对被保护层瓦斯的卸压抽放措施。
抽放钻孔布置参数按瓦斯抽采设计。
(4)保护层的有效保护范围及有关参数的确定2#煤层作为6#煤层的保护层进行开采后,必须及时绘制保护关系图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划定保护范围的卸压角必须在实际工作中考察确定,在取得实际考察数据之前,可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新规定》取值:走向方向卸压角为56°,倾斜方向上、下方的卸压角分别为δ3=75°、δ4=75°。
在被保护层中进行采掘时,对保护范围进行效果检验。
(5)保护层的回采工作面与被保护层的掘进工作面超前距离的确定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规定,为了保证被保护层掘进工作面的安全,保护层回采工作面必须超前被保护层的掘进工作面,其超前距离不得小于保护层与被保护层层间垂距的两倍,并不得小于30m。
(6)突出煤层中防止在应力集中的影响范围内布置采掘工作面在井巷距贯通点30m前,只允许其中一个掘进工作面作业,必须停止另一个掘进工作面作业;双巷掘进的,其中一个掘进工作面作业时,必须停止另一个工作面掘进;同区段内,上层煤层回采时,下层煤层不得掘进作业。
(7)开采保护层,一般不留煤柱,留煤柱应采取的措施保护层中尽可能少留或不留煤柱。
采掘过程中所留煤柱必须及时填图。
在煤柱影响区进行采掘前,必须首先采取消突措施,并经效果检验有效消除突出危险后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作业。
在回撤煤柱区内支架时,必须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防止垮塌诱发突出。
(8)在突出煤层或瓦斯喷出区域掘进工作面的通风方式或局部通风机选择巷道掘进工作面全部实行独立通风,采用局部扇风机压入式供风,利用矿井主扇全负压回风。
达产时全矿共布置2个掘进工作面,每个掘进工作面配备局部通风机2台,1台运行、1台备用。
此外每个掘进工作面采用双电源供电,掘进工作面使用的设备满足“三专两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回路,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的要求,双局扇实现自动切换,掘进工作面风筒具有抗静电、阻燃性能。
(9)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前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及采区上山布置方式选择在生产过程中,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首先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03条的要求,在突出煤层的石门揭煤和煤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
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
反向风门距工作面的距离和反向风门的组数,应当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和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但反向风门距工作面回风巷不得小于10m,与工作面的最近距离一般不得小于70m,如小于70m 时应设置至少三道反向风门。
反向风门墙垛可用砖、料石或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岩石的深度可根据岩石的性质确定,但不得小于0.2m;墙垛厚度不得小于0.8m。
在煤巷构筑反向风门时,风门墙体四周必须掏槽,掏槽深度见硬帮硬底后再进入实体煤不小于0.5m。
通过反向风门墙垛的风筒、水沟、刮板输送机道等,必须设有逆向隔断装置。
人员进入工作面时必须把反向风门打开、顶牢。
工作面放炮和无人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
不过车的风门,其底坎要求在反向风门关闭后能将其抵牢;过车门的底坎高度以不影响通车为限。
每次放炮之前,施工队的班长负责关闭反向风门并用料石或木料等物将反向门支撑好,使反向风门受突出压力时底边有较强的承压能力。
在巷道掘进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撤除反向风门,以完善巷道的畅通性。
本矿井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采区内设置有轨道上下山、专用回风上山。
上山均布置在煤层底板岩层中,其中回风上山贯通整个采区,严禁一段进风、一段回风。
防突工作面回风系统保持畅通,不设控风设施。
(10)其它应注意的问题本矿井作为保护层开采的2#煤层为突出煤层。
在保护层中进行采掘前,必须采取掘进顺层预抽、底板抽采巷预抽、顺层钻孔边采边抽的综合抽放方法;经预抽后,煤层瓦斯含量必须降到8.0m3/t以下或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以下,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消突效果评估达到消突效果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在保护层中进行采掘时,必须采取两个“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在未开采上覆2#煤层的区域内开采6#煤层时,必须采取掘进预抽、底板抽采巷预抽、顺层钻孔边掘边抽的综合抽放方法;经预抽后,煤层瓦斯含量必须降到8.0m3/t以下或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 以下,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消突效果评估达到消突效果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在煤层中进行采掘时,必须采取两个“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开采保护层瓦斯抽放措施及安全管理一、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措施经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鉴定,该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因此矿井按突出矿井管理。
在生产过程中,随时应注意观察有无瓦斯动力现象、钻孔顶钻和瓦斯喷出现象,注意观测瓦斯涌出变化情况,采取两个“四位一体”的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措施。
一)区域综合防突措施: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区域验证。
1、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
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区域预测一般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进行,也可以采用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采用煤层瓦斯压力或煤层瓦斯含量作为区域预测指标时,其预测的临界值应当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考察。
在试验前和应用前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2、区域防突措施区域防突措施是指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前,对突出煤层较大范围采取的防突措施。
区域防突措施包括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两类。
1)防突措施应当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开采保护层分为上保护层和下保护层两种方式。
2)煤层瓦斯可采用的方式有:在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应当按下述所列方式的优先顺序选取,或一并采用多种方式的预抽煤层瓦斯措施。
3、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开采保护层的保护效果检验主要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残余瓦斯含量、顶底板位移量及其他经试验(应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二条要求的程序)证实有效的指标和方法,也可以结合煤层的透气性系数变化率等辅助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