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模版(3篇)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模版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作业安全管理,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健康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制定本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一)机械设备操作作业;(二)高空作业;(三)电器设备作业;(四)有毒有害物品作业;(五)爆破作业;(六)危险化学品作业;(七)火焰作业等。
第三条本单位负责作业安全管理的部门应制定本单位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第四条各作业班组负责人应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保护装置是否完善,及时处理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
第五条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相关作业安全规定和要求进行作业,不得违章操作和违反安全操作程序。
第六条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应立即报告作业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
第七条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保证现场的清洁和整洁。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和需要修订的,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可以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二章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第九条新员工进入本单位,必须经过作业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班组负责人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一)作业现场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二)作业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三)遇到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作业安全培训和考核,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
对于特殊作业环境和操作要求更高的作业人员,应加强培训和考核频次。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需戴好个人防护装备,严禁饮酒、吸烟、嚼食等操作。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在安全培训和考核中,如发现存在不符合作业安全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应及时指出并加强纠正。
第三章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第十四条作业场所应具备合理的布局和适当的通风设施,保证作业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并遵守安全生产标准。
建筑、挖掘和拆除作业安全范本

建筑、挖掘和拆除作业安全范本建筑、挖掘和拆除作业是一项风险较高的工作,因此要求在进行这类作业时必须要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以保护工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本文将介绍建筑、挖掘和拆除作业的安全范本,包括工地准备、安全保护措施、作业运行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内容。
工地准备:1.施工前,必须对工地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和施工方案,并确保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理解和遵守这些计划和方案。
2.在工地周围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包括指示牌和警示标识,以提醒周围的人员注意施工活动和潜在的危险。
3.确保工地的进出口通畅,方便工人和设备的进出,同时确保在施工区域附近的人员和交通的安全。
安全保护措施:1.着装安全:施工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工作要求的安全防护服装和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手套和护目镜等,并根据需要佩戴呼吸器等专业防护装备。
2.设备安全:确保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和工具都经过检验和维护,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对于老化或损坏的设备必须进行修理或更换。
3.现场安全:工地应设置安全栅栏和警示线等防护措施,以保护工人和周围的人员。
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确保施工区域的通风良好,以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作业运行:1.遵守操作规程:工人必须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操作正确和安全。
严禁擅自调整或修改设备的设置和参数。
2.沟通协作:施工团队成员之间必须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重要信息和指示必须清晰明确地传达给每个人。
3.记录检查:定期检查施工设备和场地,记录检查结果和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应急预案:1.制定应急预案: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紧急疏散方案等,并向工人进行培训和演练。
2.紧急救援:所有工人都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和紧急救援的程序。
工地上必须配备急救箱和应急救援设备,并指派专人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3.事故调查和报告:对于发生的事故和事故险情,必须进行调查分析,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土方开挖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土方开挖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土方开挖作业是建设工程中不可避免的环节,然而该作业涉及到的安全问题也十分重要。
为了保障土方开挖作业的安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下文将对土方开挖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安全责任1. 项目经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督员应对土方开挖作业负有主要安全责任,必须熟悉相关安全法规和规定,并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作业。
2. 施工单位应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土方开挖作业的安全进行。
二、施工准备1. 在进行土方开挖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勘察工作,确定土方开挖的范围和深度。
同时,还需对地质情况进行分析,确定开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为后续施工做好准备。
2. 在土方开挖作业前,还需进行地下设施的查明和标识,防止施工过程中损坏地下管线等设施。
三、安全设施1. 在土方开挖作业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提示标志,提醒工人和行人注意危险区域。
2. 对于开挖较深的土方开挖作业,应设置支护结构,确保开挖面的稳定。
四、人员管理1. 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业的土方开挖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专业培训,熟悉土方开挖的相关知识和安全规定。
2. 岗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合从事土方开挖作业。
五、机械设备管理1. 施工单位应对土方开挖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
2.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操作不当造成意外伤害。
六、安全防护1. 在土方开挖作业过程中,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2. 对于可能引发噪音、粉尘等危害的施工过程,应穿戴相应的防护设备,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3. 遵守施工现场的作业规范,确保作业过程中相关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七、应急措施1. 在土方开挖作业现场,应设置便捷的安全出口,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工人的应急逃生能力。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 概述为了保障挖掘作业的安全与健康,提高作业效率,保护环境,减少事故风险和人员伤害,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
2. 安全管理原则2.1 安全第一原则在挖掘作业中,安全永远是首要考虑因素。
所有的工作都必须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来追求其他目标。
2.2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建立预防措施,及时排查和消除潜在的危险,预防事故和灾难的发生。
2.3 全员参与原则所有参与挖掘作业的人员都应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安全管理,共同维护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2.4 连续改进原则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作业安全水平。
3. 责任与义务3.1 企业责任企业必须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为挖掘作业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3.2 管理人员责任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措施,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负责。
3.3 作业人员责任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设备,严禁违章操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隐患。
4. 安全管理措施4.1 挖掘作业前的准备工作4.1.1 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明确挖掘的范围和目标。
4.1.2 充分了解现场的地质情况和环境要求,评估作业风险。
4.1.3 检查和保养挖掘设备,确保其运行良好,符合安全标准。
4.2 挖掘作业的操作要求4.2.1 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并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4.2.2 严禁违章操作,包括超负荷作业、滥用设备等行为。
4.2.3 对于可能存在的危险情况,必须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防范和处理。
4.3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4.3.1 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明确作业区域和禁止入内区域。
4.3.2 保持作业现场的整洁,消除杂物和障碍物,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4.3.3 配备消防设备,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维护。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管道局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挖掘作业安全管理,控制挖掘作业风险,保证挖掘作业安全,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 1247-2009)及《管道局作业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管道局所属各单位、直属机构及为管道局服务的承(分)包商在生产、作业区域的挖掘作业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挖掘作业是指在生产、作业区域内,通过移除相应范围内的泥土、石方,形成沟、槽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
管道局挖掘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管沟开挖、穿越地下障碍物(光缆、电缆、管道等)开挖、穿越道路大开挖、穿越河流大开挖、设备基础基槽开挖、房屋基础基坑开挖、顶管及定向钻作业坑开挖等。
第四条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应严格遵循“管工作管安全”的原则,各级施工组织单位要有效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管控,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管道局HSE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维护本办法,组织对本办法的执行进行年度审核。
— 1 —第六条各级生产技术部门和安全环保部门对本办法的执行提供专业咨询、技术支持,参与监督和审核。
第七条各级人事部门将本办法纳入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
从事挖掘作业的所有管理、技术和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培训。
第八条局直属机构施工项目部职责:(一)负责组织优化线路,现场踏勘,规避或削减挖掘作业风险;(二)负责提供挖掘作业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技术支持;(三)负责组织审核承(分)包商挖掘作业施工方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四)负责承(分)包商规范执行情况实施不定期监督审核。
第九条局属各单位施工项目部职责:(一)负责编制项目挖掘作业施工方案;(二)组织项目挖掘作业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三)负责对管沟开挖的技术交底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四)负责组织编制项目挖掘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为机组提供应急资源,对机组应急演练提供技术支持;— 2 —(五)负责提供符合技术规格要求的工具、材料,对进入现场的设备设施实施检查,确保完好;(六)负责检查现场风险控制措施、挖掘作业许可和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为了确保挖掘作业的安全性,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害,本单位制定了以下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挖掘作业的安全和人身、设备的安全,发挥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职责和作用,确保挖掘作业的顺利进行。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挖掘作业的人员。
3. 作业人员应认真学习本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方式,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性。
4.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本单位工作安全委员会所有。
二、安全管理责任1. 本单位工作安全委员会负责挖掘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
2. 各级管理人员应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
3. 作业人员应认真履行安全操作责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在作业过程中注意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上级。
三、安全操作规程1. 作业前,作业人员应认真检查作业现场和设备状况,确保作业环境和设备达到安全要求。
2. 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3. 作业时,应保持操作机械的技术状态良好,并遵守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4. 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疲劳作业。
5. 作业完成后,应认真清理作业现场,归还使用设备,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
四、应急管理措施1. 作业人员应履行应急救援的责任,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2. 在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时,作业人员应迅速报告上级,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3. 上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避免事故扩大化,并做好相关记录和事故调查工作。
五、安全教育培训1. 本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知识普及、安全技能培训等。
2. 作业人员应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 新入职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篇)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挖掘作业安全管理,保证人员安全,避免隐蔽设施受到破坏,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7-____)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挖掘作业的管理流程及安全管理要求。
炼化企业在公司区域外作业,执行作业区域所在方管理要求,还须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名词解释(一)挖掘:在生产、作业区域人工或使用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泥土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二)沟槽:长窄形且深度大于宽度的凹地,通常沟槽的宽度不大于5m,一般用来埋设地下管线、导管、电缆或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地脚。
(三)支撑:防止坑壁塌方的机械、木料或金属液压件等结构物。
(四)斜坡:使沟、槽侧面与垂直面形成一定角度,防止沟槽侧壁坍塌的斜面。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七条炼化企业基层单位执行本单位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作业负责人(作业申请人)(一)提出挖掘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二)协调落实挖掘作业安全措施。
(三)组织实施挖掘作业。
(四)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
(五)对相关安全措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九条作业批准人(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业务主管)(一)向作业单位提供现场相关信息和特殊要求。
(二)核实安全措施,提供挖掘作业安全的必要条件。
(三)批准或取消挖掘作业许可证。
(四)对挖掘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
第十条作业人(一)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按照施工方案和作业许可的相关要求进行作业。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作业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员工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是一套规范企业挖掘作业行为的制度和措施,旨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是一份关于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的模板,以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挖掘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进行各类挖掘作业的各级员工、临时工以及承接挖掘作业的合作单位。
第三条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负责挖掘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相关员工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对挖掘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了解本办法及相关规定,并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公司负有监督和管理挖掘作业安全的责任,应设立挖掘作业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挖掘作业中的主要责任分工如下:1. 公司领导层要高度重视挖掘作业的安全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对挖掘作业的监管,确保安全投入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2. 挖掘作业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方案,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措施,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3. 挖掘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挖掘作业,保证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并进行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挖掘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章操作。
第九条挖掘作业中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第十条挖掘作业中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装备。
第十一条挖掘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并严格按照培训内容执行。
第十二条在挖掘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指示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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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挖掘作业安全管理,保证人员安全,避免隐蔽设施受到破坏,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油炼化[2011]1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了挖掘作业的管理流程及安全管理要求。
第三条名词解释(一)挖掘:在生产、作业区域人工或使用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泥土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二)沟槽:长窄形且深度大于宽度的凹地,通常沟槽的宽度不大于5m,一般用来埋设地下管线、导管、电缆或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地脚。
(三)支撑:防止坑壁塌方的机械、木料或金属液压件等结构物。
(四)斜坡:使沟、槽侧面与垂直面形成一定角度,防止沟槽侧壁坍塌的斜面。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为公司服务的各服务单位。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运营期间的挖掘作业安全管理。
在公司管辖区域外进行由公司组织的挖掘作业,除执行作业区域所在方管理要求外,还须按照本办法要求执行,如与作业区域所在方要求发生矛盾,由双方协商制定新的管理要求。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工程部负责挖掘作业的组织与施工安全管理,负责挖掘机具进厂的审批,组织挖掘机具证照等资质和设备状态、安全状况检查,审核挖掘机具操作人员资质,审批挖掘作业方案,督促作业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六条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公司相关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及作业单位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负责制定、维护和管理本办法。
第七条属地单位根据本办法向作业单位进行作业内容、作业环境、相关图纸(如隐蔽工程平面图)和相关注意事项的安全交底,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审核作业安全方案,批准挖掘作业许可申请。
第八条挖掘作业单位依据本办法的管理要求,编制作业安全方案,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施工中对人员、设备与环境进行保护,保证作业人员和作业环境的安全。
第九条作业申请人(作业单位作业现场负责人)(一)提出挖掘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二)协调落实挖掘作业安全措施;(三)组织实施挖掘作业;(四)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与安全交底;(五)对相关安全措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十条技术负责人(作业单位)(一)了解施工现场的基本状况,识别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二)制定施工方案,确定并组织实施风险削减措施;(三)采取纠正措施,消除隐患及危害;(四)对挖掘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负责。
第十一条作业人(一)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按照施工方案和作业许可的相关要求进行作业;(二)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三)作业过程中发现情况异常,告知作业现场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
第十二条作业批准人(属地单位)(一)向作业单位提供现场相关信息和特殊要求;(二)核实安全措施,提供挖掘作业安全的必要条件;(三)批准或取消《挖掘作业许可证》;(四)对挖掘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
第三章挖掘作业前准备工作第十三条确认地下隐蔽物挖掘作业前,一般由属地单位负责确认作业区域内是否存在地下隐蔽物。
如果属地单位无法确认,或作业区域的地下情况复杂、危险性大,挖掘作业前,由工程部组织总图、调度、工艺、设备、电仪、网络通信、给排水、消防、安全、燃气等地下隐蔽设施的主管单位及属地单位共同确认地下隐蔽物,必要时,可采用探测设备进行探测。
对于已经确认的地下隐蔽物,明确其性质、位置、走向及可能存在的危害,并由属地单位绘制挖掘作业平面示意图。
第十四条风险评估属地单位组织各类地下隐蔽设施主管单位、受挖掘作业影响的相关单位、作业单位共同进行风险评估,根据作业区域地质、水文、地下管网、埋地电力电信电缆、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等情况,确定存在的风险、可能的危害程度及具体安全防护措施与施工要求。
第十五条现场确认与标注属地单位组织作业单位、受挖掘作业影响的相关单位到作业现场,确认作业区域,再次交流沟通挖掘任务与内容。
作业单位依据属地单位提供的挖掘作业平面示意图,在作业现场的地面上标注作业范围、地下隐蔽物的位置与走向。
第十六条挖掘作业施工安全方案编制、审核与审批作业单位指定具有挖掘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担任作业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挖掘作业施工安全方案。
编制时要考虑以下内容:(一)交通状况;(二)附近的振动源;(三)隐蔽电气、管网等地下隐蔽物的分布情况;(四)邻近的建筑结构及其状况;(五)架空的公用设施;(六)土质类型;(七)地表水和地下水;(八)对土壤和水的污染;(九)挖出物及施工材料的存放;(十)有害气体易燃气体、液体排放(泄漏);(十一)使用的工器具;(十二)气候;(十三)其他。
属地单位主管副部长组织总图、调度、工艺、设备、电仪、网络通信、给排水、消防、安全、燃气等地下隐蔽设施的主管单位对挖掘作业施工安全方案共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属地单位上报工程部,由工程部部长或业务主管副部长审批。
审核与审批时,审核人、审批人要在施工安全方案上签字确认。
审批后的挖掘作业施工安全方案要对当班班长进行交底,并由当班班长在工作方案上签字确认。
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施工安全方案有偏差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属地单位收回并取消《挖掘作业许可证》。
再次开始作业前,重新编制挖掘作业施工安全方案并审核、审批,重新申请新的《挖掘作业许可证》。
第十七条安全交底风险评估结果与已审批的挖掘作业施工安全方案由作业单位、属地单位及相关方分别向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及相关方人员等进行充分交底。
交底时,可采取开会、培训或工具箱会议(Tool Box Talking)等方式进行。
交底要有书面交底记录。
第四章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要求第十八条作业单位挖掘机具及其操作人员进厂前,由工程部组织对挖掘机具证照等资质、设备状态、安全状况及挖掘机具操作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公司机动车辆入厂及人员入厂要求,办理车辆入厂证、人员入厂证。
第十九条挖掘机具进入生产区域、生产辅助区域或与生产环境相关区域进行作业时,由于该类区域内可能存有易燃易爆气体,进入前要进行气体检测分析。
第二十条挖掘作业执行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前要办理《作业许可证》与《挖掘作业许可证》(见附录A),具体作业类型包括:(一)地面挖掘、打桩、地锚入土深度超过0.5m;(二)建筑物拆除;(三)可能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墙壁开槽打眼;(四)挖掘部位地表情况复杂难以确定作业风险。
第二十一条作业单位设专人监护现场,对开挖处、邻近区域和保护系统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危险征兆,立即停止作业。
挖掘作业监护人要具备监护人资质(已参加公司组织的监护人培训并考试合格)。
第二十二条连续挖掘超过一个班次的挖掘作业,每次开始作业前按照挖掘作业安全检查表(见附录B)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对于1m以内的地下设施探查时,不得采用机械开挖,只可采取人工挖掘方式。
第二十四条挖掘过程中如果暴露出不能辨认或者在《挖掘作业许可证》中没有注明的设施或物体时,监护人要立即停止作业,报告属地单位。
经属地单位确认清楚设施或物体为何物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二十五条坑、沟槽内作业时,正确穿戴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
不得在坑、沟槽内休息,不得在升降设备、挖掘设备下或坑、沟槽上端边沿站立、走动。
第二十六条保护系统(一)对于挖掘深度在6m以内的作业,为防止挖掘作业面发生坍塌,由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根据土质的类别设计斜坡和台阶、支撑和挡板等保护系统;对于挖掘深度超过6m的作业,所采取的保护系统由有资质的单位设计。
(二)在稳固岩层中挖掘或挖掘深度小于1.5m,且已经过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定没有坍塌可能性时,不需要设置保护系统。
作业单位作业现场负责人在《挖掘作业许可证》上说明理由。
(三)根据现场土质的类型,确定斜坡或台阶的坡度允许值(高宽比)。
土质分类及坡度允许值见附录C。
第二十七条挖掘作业开始之前,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选择液压支撑、沟槽千斤顶和挡板等保护措施时,遵循制造商的技术要求和建议。
第二十八条保护性支撑系统的安装自上而下进行,支撑系统的所有部件稳固相连。
严禁用胶合板制作构件。
第二十九条需要临时拆除个别构件时,先安装替代构件,以承担加载在支撑系统上的负荷。
工程完成后,自下而上拆除保护性支撑系统。
回填与支撑系统的拆除同步进行。
第三十条挖掘物或其他物料等要堆放在指定地点,至少距坑、沟槽边沿1m,堆积高度不得超过1.5m,坡度不大于45°,不得堵塞下水道、窖井以及作业现场的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
第三十一条坑/沟槽的上方、附近放置物料和其他重物或操作挖掘机械、起重机、卡车时,在边沿安装板桩并加以支撑和固定,同时设置警示标识或障碍物。
第三十二条邻近结构物挖掘前确定附近结构物是否需要临时支撑。
必要时,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对邻近结构物基础进行评价并提出保护措施建议。
如果挖掘作业危及邻近的房屋、墙壁、道路或其他结构物,使用支撑系统或其他保护措施(如支撑、加固或托换基础)来确保这些建(构)筑物的稳固性,并保护人员免受伤害。
第三十三条进、出口(一)挖掘深度超过1.2m时,在合适的距离内提供梯子、台阶或坡道等,用于安全进出。
(二)作业场所不具备设置进出口条件时,要设置逃生梯、救生索及机械升降装置等,安排专人监护作业,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
(三)当允许人员、设备在挖掘处上方通过时,提供带有标准栏杆的通道或桥梁,并明确通行限制条件。
第三十四条排水(一)雷雨大风天气,停止挖掘作业。
雨后复工前,检查受雨水影响的挖掘现场,监督排水设备的正确使用,检查土壁稳定和支撑牢固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骤然崩坍。
(二)雨季施工,如果坑槽不能马上回填,作业单位需要提前编制排水方案,由工程部批准后实施。
如果有积水或正在积水,采用导流渠,构筑堤防或其他适当的措施,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进入挖掘处,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排水后,方可进行挖掘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