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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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方案

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方案

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方案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方案南京工业大学作为一所全国重点大学,一直致力于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教师作为教学和科研的主体力量,对于南京工业大学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南京工业大学制定了一套完善的教师岗位聘任和考核方案,以保证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水平。

一、教师岗位聘任方案南京工业大学的教师岗位聘任方案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招聘、考试和入选。

(一)招聘阶段南京工业大学教师招聘工作实行学校负责、院系协调的管理模式。

学校统一制定招聘计划,各院系按计划组织招聘,并实行多元化招聘方式。

除了按规定进行公开招聘之外,还可以通过熟人推荐、校内招聘等方式进行招聘。

同时还要通过公示等方式对招聘信息进行透明公开。

(二)考试阶段南京工业大学的教师考试一般包括面试和笔试两个环节。

其中面试时,会从10个方面对教师进行考核,分别是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学科背景、教学经验、职业素养、团队合作能力等。

笔试则主要考查教师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能力。

面试和笔试成绩各占50%,最终成绩达到一定的标准即可进入下一个阶段。

(三)入选阶段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入选需要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入选岗位与本人学科专业相符;二是取得了国内或国际著名高校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具有相应的教育和科研背景和条件;三是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证书。

二、教师考核方案教师的考核是南京工业大学的一项重点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

其中,教学成果是最核心的一项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教师的授课能力、教学方法和教学贡献等。

科研成果成为评价教师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主要考虑教师在科研方面的贡献和履行科研项目的情况。

社会服务是评价教师是否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一个维度,主要考核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和工作态度。

人才培养是教师工作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评价教师工作成果的一个重要指标,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评价情况。

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

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

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在我校逐步建立先进的教师人才资源管理体系,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发挥才干的制度环境,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集聚的用人环境。

学校研究决定对全校教师进行岗位聘任,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1、根据按需设岗、择优聘任、责酬一致的原则,强化岗位职责、岗位意识,建立岗位激励机制,实现岗位聘任能高能低、待遇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人才资源合理配置。

2、实行分级目标管理,降低管理中心,强化一线调控能力。

按照学校制定的设岗原则,各学院(部)要合理利用、分配岗位,制定具体岗位职责和分级管理考核。

增强学校的宏观调控能力,强化学院的办学活力。

3、倡导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奉献精神,崇尚热爱科学、积极探索的创新精神,鼓励艰苦奋斗、优化集成的团队合作精神。

逐步达到科学、民主、自由、自律的人文环境。

二、主要内容1、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设置方案2、教师岗位聘任上岗条件3、教师岗位职责及积分考核办法4、教师岗位工作业绩考核计分办法三、组织领导及实施1、学校成立教师岗位考核与聘任委员会,负责指导全校教师岗位聘任及教授以上岗位的聘任工作。

2、学院(部)成立相应的教师岗位考核与聘任组,负责领导本部门教师的岗位聘任及教授以上岗位聘任考核推荐工作。

3、学校成立以人事、教务、科技、研究生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工作小组,负责全校教授以上岗位聘任及考核的日常事务工作。

工作小组常设办公部门在人事处。

4、本学期开始启动教授上岗试聘任工作,院(部)同时启动各级教师岗位聘任工作。

首期聘任为3年,第一年为试聘,每年进行年度考核,首期聘任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以确定下期聘任。

四、本方案校长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二○○三年五月九日1. 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设置方案为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高校大学岗位聘任与考核管理办法(含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工作职责)

高校大学岗位聘任与考核管理办法(含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工作职责)

高校大学岗位聘任与考核管理办法(含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工作职责)精心创作,质量一流,排版规范。

【下载后可任意复制修改】通用精品文稿高校大学岗位聘任与考核管理办法(含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工作职责)目录一、聘任范围 (2)二、聘任原则 (2)三、上岗条件 (2)(一)基本条件 (2)(二)业绩条件 (2)四、聘任办法 (3)(一)基本程序 (3)(二)岗位控制 (3)(三)申报要求 (3)(四)聘任权限与方式 (4)五、岗位职责 (4)(一)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4)(二)管理岗位 (4)(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 (5)六、聘任管理 (5)(一)签约 (5)(二)聘任期限 (5)(三)合同变更 (5)七、考核 (6)(一)年度考核 (6)(二)聘期考核 (6)附表1教师系列岗位职责 (9)附表2辅导员岗位职责 (13)附表3 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岗位职责 (14)附表4管理岗位职责 (20)附表5工勤技能岗位职责 (22)1一、聘任范围我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和参照事业编制在职人员管理的人员。

二、聘任原则1.一人一岗、自主申报;2.按岗聘任、竞争上岗;3.明确职责、合同约束;4.聘期管理、分类考核。

三、上岗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业绩条件上一聘期内完成的工作业绩情况及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聘期竞争上岗的业绩条件,如聘期内出现教学事故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工年度考核),下一聘期降低岗位等级聘任。

2四、聘任办法(一)基本程序1.公布岗位、上岗条件和岗位职责;2.个人提出聘任申请;3.各聘任组织根据聘任条件提出拟聘人选;4.拟聘结果报学校审批;5.公示拟聘人员;6.签订聘任合同。

(二)岗位控制岗位设置方案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再进行因人调整,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学校核定的各级各类岗位限额内竞争上岗,部分业务性特殊的岗位和特设岗位由学校统一调控。

2024大学岗位聘任与考核办法(范文)

2024大学岗位聘任与考核办法(范文)

2024大学岗位聘任与考核办法2024年,随着科技不断进步和人类社会的快速发展,大学成为了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的重要阵地,也是培养人才和推动文化进步的重要渠道。

在这个背景下,大学岗位的聘任与考核办法也需要不断优化和改进,以适应时代的需求和大学的发展。

一、岗位聘任1.公正、公开的竞聘原则大学岗位聘任应该遵循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而这需要大学以全国教育部门所公布的有关岗位信息为基础,通过开放岗位信息、征集多元的人才,公开评审、择优聘用等方式来保证聘用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2.多元化的人才选择随着产业发展的多样性和全球化,大学需要聘请更多样化的人才,包括国内外优秀的学者、科学家、艺术家等,以满足学术发展的多元化和国际化需求。

同时,还需要更多重视青年人才和未来潜力的发掘和利用,以及吸引优秀学生和毕业生的留校工作。

3.合理的工资福利体系大学的岗位聘用需要建立合理的工资福利体系,在保障岗位相应薪酬的同时,应该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投入。

同时,还应该加强对工作量较大和贡献较大的人员的奖励,以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岗位考核1.公开、透明的绩效考核大学需要以公开、透明和科学的方法来进行绩效考核,将学术水平、教学质量、科学研究成果、科技创新能力、社会服务贡献等多个方面作为评判标准,即使在不同岗位内部也应具有普适性。

这样才能有效落实聘任评价的公正性。

2.多元化的考核方式随着现代行业的发展和多样化的课程体系,以及越来越繁复的科学研究问题,单一的考核方式无法完全适应各类人才的应对能力,需要对多种考核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包括面试、教案评审、教学视频及教学录像的评审、课题报告评审、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考核。

3.有机联动的人才培养体系针对大学的科学研究等课题的开展,需要提高岗位职员科研水平和团队合作能力,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和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学习。

大学应该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参访、跨院系学习等方式,有机联动的人才培养体系,来支持绩效考核和岗位聘任维持。

广西大学教师岗位聘用考核办法

广西大学教师岗位聘用考核办法

附件1广西大学教师岗位聘用考核暂行办法一、适用范围受聘在教师岗位上的工作人员。

根据专任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任务的差异,根据专任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任务的差异,分教学为主教学科研型岗位两类进行考核,其中教学为主型分为教学为主I型和教学为主U两个子类。

教学为主I型岗位:承担全校公共课程教学任务的岗位,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体育课、大学英语、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电工电子学、高等数学、工程数学、工程制图、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大学计算机基础、机械设计基础、工程力学、化工原理等二十门课程,本门课程教学工作量(含实验)达到280 标准学时以上,考核以教学为主,教研、科研为辅。

教学为主U型岗位: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量(含实验、实习)达到280标准学时以上,考核以教学为主,教研、科研为辅。

教学科研型岗位:承担专业课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岗位,考核指标教学与科研兼顾。

二、考核的原则(一)强化岗位目标责任的原则。

(二)坚持以年度考核为基础的全面考核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注重工作绩效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与程序(一)考核方式1、采取定性与定量记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对教师的“德、廉”两个方面进行定性考核;对教师的“能、勤、绩”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体现在教学、科研工作量化赋分上。

(1)思想政治及师德要求: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有良好的协作和奉献精神,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努力奋斗,为我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作贡献。

(2)教师每一年度教学、科研工作定量考核标准分两项之和为200分。

年度考核时,教学标准分与科研标准分可以互补,比例为1:1,用于互补的标准分必须是超出年度定量考核标准分的部分。

教学为主型岗位和教学科研型岗位年度教学、科研工作定量考核标准分见下表:教师岗位年度教学、科研工作定量考核标准分表(3) 教师岗位教学、科研工作量标准分的计算办法分别按附件五- 1:《广西大学教学工作量标准学时与百分制标准分计算办法》和附件五-2:《广西大学教研、科研工作量与百分制标准分计算办法》计算。

AA工程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与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AA工程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与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AA工程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与聘期考核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明晰教师岗位设置,规范合同聘用,加强聘期考核,逐步建立教师岗位聘用新模式,增强教师队伍活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岗位管理,结构优化。

合理设置和优化教师岗位,实行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按岗聘用,明确岗位职责,推行目标管理,逐步实现从人员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实行教师岗位公开招聘,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

(三)合同管理,严格考核。

实行定期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以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为依据,强化教师聘期考核。

二、岗位设置(一)在学校岗位总量宏观控制下,依据《教师岗位核算办法》(校人字〔2008〕29号)和《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级与聘用实施细则》(校人字〔2008〕30号),确定各学院(系、部、中心,下同)教师的岗位总数和岗位层级(即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等级数量。

学院教师岗位数量每年核定1次。

(二)学院应在学校核定的教师岗位数额内,结合学院基层学术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根据学科(专业、课程)建设、教学科研任务的需要,自主设置本单位的教师岗位,明确岗位名称、等级、数量、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聘用条件、考核标准等具体内容。

(三)学院在细化岗位设置的同时,应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五年发展规划和在岗人员情况,适时制定队伍结构优化调整的过渡方案。

(四)为满足建立新学科(专业)、新方向,以及优化岗位结构、从事基础研究等特殊需要设置的岗位,可申请学校机动岗位,但需提交学院详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结构调整过渡方案。

(五)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程和部分专业技术基础课程的学院在进行岗位设置时,可考虑设置教学为主型教授、副教授岗位。

(六)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部分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可根据需要考虑设置实验教学型教授、副教授岗位。

学校聘任办法(试行)

学校聘任办法(试行)

学校聘任办法(试行)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学校对于教职员工的聘任方式和流程。

本办法为试行版本,以评估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根据学校的需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以下相关规定。

2. 聘任流程2.1 申请教职员工聘任前需向学校递交申请。

申请表格包括个人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必要信息。

2.2 聘任委员会学校成立聘任委员会负责审核和评估申请材料。

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确保公正和透明。

2.3 笔试和面试聘任委员会根据职位要求安排笔试和面试环节。

笔试将对教职员工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进行评估,面试则重点考察其教学经验和人际交往能力。

2.4 聘任决定聘任委员会根据申请者的表现和能力,综合评估结果,决定是否聘任。

决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者,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后续步骤。

3. 聘任标准3.1 学术背景申请者需具备相关学术背景和学位,符合学校相关聘任标准。

3.2 工作经验申请者需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特别注重教学经验和职业成就。

3.3 人品和职业道德申请者需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4 综合评估聘任委员会将综合评估申请者的学术背景、工作经验、人品和职业道德等因素,决定是否合适聘任。

4. 试行期申请者聘任后,将进入试行期。

试行期为观察申请者实际履职情况的阶段,持续一定时间。

5. 终止聘任如果申请者在试行期内表现不符合聘任要求或违反校规校纪,学校有权终止其聘任关系。

6. 附则本办法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并且将根据实际应用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以上为试行版本的学校聘任办法,请各相关部门和教职员工遵守执行。

如有问题或需要进一步解释,请及时联系人事部门。

感谢合作!。

大学岗位聘任与考核办法

大学岗位聘任与考核办法

大学岗位聘任与考核办法一、聘任范围我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和参照事业编制在职人员管理的人员。

二、聘任原则1.一人一岗、自主申报;2.按岗聘任、竞争上岗;3.明确职责、合同约束;4.聘期管理、分类考核。

三、上岗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业绩条件1上一聘期内完成的工作业绩情况及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聘期竞争上岗的业绩条件,如聘期内出现教学事故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工年度考核),下一聘期降低岗位等级聘任。

四、聘任办法(一)基本程序1.公布岗位、上岗条件和岗位职责;2.个人提出聘任申请;3.各聘任组织根据聘任条件提出拟聘人选;4.拟聘结果报学校审批;5.公示拟聘人员;6.签订聘任合同。

(二)岗位控制岗位设置方案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再进行因人调整,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学校核定的各级各类岗位限额内竞争上岗,部分业务性特殊的岗位和特设岗位由学校统一调控。

(三)申报要求2按照一人一岗的要求,每人只能在所在单位设置的岗位内申报一个岗位。

个人申请聘任岗位层级要与职称(职务)级别条件相对应。

在党政管理部门申请业务管理岗位者原则上不得跨越相应的层级,即高级职称原则上对应处级、中级职称原则上对应科级。

聘期考核业绩特别突出人员可以申请低职高聘,不合格人员只能按照完成业绩状况申请相应层级岗位。

(四)聘任权限与方式1.聘任权限专业技术岗位:四级及以上岗位由单位推荐,学校聘任;五级及以下岗位由各二级单位聘任,报学校审核备案。

管理岗位:按干部管理权限,五、六级岗位由学校聘任;七级及以下岗位由各二级单位聘任,报学校审核备案。

工勤岗位:由各二级单位聘任,报学校审核备案。

2.聘任方式短期聘任和长期聘任相结合。

原则上三年一个聘期,聘期内在相应岗位有空岗的前提下,只对因职务(职称)和工勤技能等级变动的人员重新聘任;新进人员由单位提议,学3校即时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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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在我校逐步建立先进的教师人才资源管理体系,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发挥才干的制度环境,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集聚的用人环境。

学校研究决定对全校教师进行岗位聘任,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1、根据按需设岗、择优聘任、责酬一致的原则,强化岗位职责、岗位意识,建立岗位激励机制,实现岗位聘任能高能低、待遇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人才资源合理配置。

2、实行分级目标管理,降低管理中心,强化一线调控能力。

按照学校制定的设岗原则,各学院(部)要合理利用、分配岗位,制定具体岗位职责和分级管理考核。

增强学校的宏观调控能力,强化学院的办学活力。

3、倡导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奉献精神,崇尚热爱科学、积极探索的创新精神,鼓励艰苦奋斗、优化集成的团队合作精神。

逐步达到科学、民主、自由、自律的人文环境。

二、主要内容1、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设置方案2、教师岗位聘任上岗条件3、教师岗位职责及积分考核办法4、教师岗位工作业绩考核计分办法三、组织领导及实施1、学校成立教师岗位考核与聘任委员会,负责指导全校教师岗位聘任及教授以上岗位的聘任工作。

2、学院(部)成立相应的教师岗位考核与聘任组,负责领导本部门教师的岗位聘任及教授以上岗位聘任考核推荐工作。

3、学校成立以人事、教务、科技、研究生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工作小组,负责全校教授以上岗位聘任及考核的日常事务工作。

工作小组常设办公部门在人事处。

4、本学期开始启动教授上岗试聘任工作,院(部)同时启动各级教师岗位聘任工作。

首期聘任为3年,第一年为试聘,每年进行年度考核,首期聘任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以确定下期聘任。

四、本方案校长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二○○三年五月九日1. 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设置方案为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指导思想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人事部和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对职称改革的文件精神,职称改革工作的重点应从“评审”转移到“聘任”上来。

推进和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是目前我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重点,要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的岗位意识、竞争意识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意识,以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

教师高级岗位的设置要与学科定位、规划和岗位的研究方向相结合。

教学岗位的设置也要同时制定教育方向。

要特别强调上岗人员在岗期间学科建设、教学等研究工作的新思想、新发明和新创造。

岗位设置工作是教师职务聘任制度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实施职务按岗位聘任,有利于教师队伍合理结构的形成,有利于多学科的均衡发展,有利于自我调节机制的完善和促进人才流动。

学校要通过岗位设置和实施职务结构比例控制,优化配置人才资源,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第二条岗位设置原则1、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规定和我校的办学规模和层次,基于我校目前定位为省属高校中处于前列、在全国高校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若干领域在国际有影响的以工为主、综合性较强的现代化多科性大学的要求,依据学校教学与科研并重,本科生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并重的办学思想,确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结构比例和全校教师高级职务岗位数。

2、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设置原则上以二级学科为基本单位。

二级学科设教授岗的基本条件是必须有独立的教学科研群体,有明确并相对稳定的学术方向,有学科带头人和合理的学科梯队。

硕士点(含硕士点)以上的二级学科,按照学科的不同级别分配相应的高级职务岗位数。

一般学科(即非博士点、硕士点的二级学科)按其承担的教学、科研等任务,设置相应比例的高级职务岗位。

3、岗位设置要符合“精干、优化、高效”的原则。

重点保证国家、省重点学科、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国家、省工程中心及全校性重点课程建设所需的高级职务岗位数,并鼓励跨院(系)学科建设和一级学科的建设。

4、高级职务岗位设置(尤其是正高级岗位)既要保证学科升级、评估的最低要求,又要适当兼顾该学科的人员现状及其长远发展。

5、岗位设置既要严格,又要考虑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引进等工作的实际需要。

6、经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正式认定的国家、省级重点学科作为设岗的依据。

独立设置的二级学科博士点、跨院的博士、硕士点要经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核实认定。

第三条设岗方法根据上述岗位设置原则,我校教师高级职务岗位总体分为学科岗、教学岗、科研岗(分固定科研岗和流动科研岗)。

具体设岗方法如下:(一)学科岗1、按二级学科的不同级别设置相应数量的教授岗位。

博士点设教授岗5个,硕士点(非博士点)设教授岗3个。

其中,国家重点学科增设教授岗6个,省重中之重学科点增设教授岗4个,省级重点学科增设教授岗2个。

2、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中心设5个教授岗,省部级重点(或开放)实验实和省级工程中心设1个教授岗。

3、每个院士设1个助手教授岗。

4、独立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增设1个教授岗,跨学院的博士点、硕士点增设1个教授岗;跨学院的国家重点(省重中之重)学科增设2个教授岗,跨院省级重点学科增设1个教授岗。

5、跨学院自主设置的博士点设四个教授岗。

6、上述每个教授岗配置2个副教授岗。

(二)教学岗1、本科专业设教授岗1个。

2、全校性的公共课、技术基础课,设教授岗1个。

3、以教学为主的教师方能申报教学岗,符合下述条件者可申报教学教授岗:①从事教学教授岗所属课程(或岗位)三年以上,年教学工作量饱和,教学效果优秀。

②负责设岗专业的专业建设或为设岗课程的负责人,承担该课程(或岗位)的建设和改革项目。

4、教学岗教授一经评定,必须在该岗位上继续工作6年以上(解聘、低聘、退休除外)。

5、教学教授岗设置不超过全校教授岗位总数的35%,每个教学教授岗配置3个副教授岗。

6、凡高级职务岗位不满教师总数40%的院(部)均按教师总数的40%设置高级职务岗位(含硕士点以下学科岗和教学岗、科研岗),其中正高与副高的比例为1:8。

(三)科研岗科研岗设固定科研岗和流动科研岗。

固定科研岗即研究员岗,研究员岗不超过全校教师正高职岗的10%,每个研究员岗配置2个副研究员岗。

流动科研岗为重大科技项目岗,为鼓励承接重大科技项目,并集中技术力量,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重大科技任务,特设立重大科技项目岗。

科研岗的设置条件及办法由科技处会同人事处另定。

第四条有关政策及规定年龄超过65周岁的具有高级职务的教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岗及学校特聘教授岗,不占各学科的高级职务岗位。

第五条岗位比例的宏观控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我校教师高级职务总数控制在全校教师编制数的50%左右。

其中教授与副教授比为1:2-3。

2. 教师岗位聘任上岗条件有关问题的说明:1、上述上岗条件考核期为3年(2000年~2002年)。

2、所有上岗人员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考核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工作量饱满,并同时满足上岗条件。

3、以上论文均指在正式出版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第一作者的论文(通讯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均不予计算;4、SCI、EI等收录论文,指第一作者署名为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化工大学,南京建筑工程学院)。

5、科研项目负责人均指第一负责人。

6、获奖指国家、省(部)和市厅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课程奖(科技获奖时间可从1997年~2002年)。

7、累计当量由聘任专家组和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掌握确认。

8、近3年高层次引进人员考核主要为学术水平和敬业精神。

9、院(部)可根据学校的上岗条件和本院(部)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不低于学校标准的8~11级岗的上岗条件,并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附表:全校教师岗位档次表3. 教师岗位职责及积分考核办法一、本办法按照重要岗(学科岗、教学岗、科研岗)和基础岗(教学科研岗、教学岗、科研岗)制定岗位职责及积分标准。

各院(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不低于本办法要求的基础岗(教学科研岗、教学岗、科研岗)的岗位职责及积分办法,并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二、每年进行岗位职责积分考核,三年累计积分大于或等于高岗位档次年业绩积分标准×3(其中Ⅰ类分亦要求达到),则下一轮高聘为该岗位档次;三年累计积分等于或小于低岗位档次年业绩积分标准×3×90%,则下一轮低聘为该岗位档次。

三、每年12月进行业绩考核。

学校进行教授及以上岗位人员的考核,各院(部)负责组织本单位副教授及以下岗位人员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

对校内外客观评价特别优秀的人才,可由院(部)考核与聘任组审查后报校考核与聘任委员会确定考核结果。

4. 教师岗位工作业绩考核计分办法一、完成一个编制的教学工作量,考核合格1000分(工作量办法另定)担任本科课堂教学每超过一个编制的教学工作量10%,即增加100分,但总计分不超过1500分。

没有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不计分。

二、科研项目1、每10万元软件费计1000分①国家级项目系数为2.0②省部级项目系数为1.2③市厅级项目系数为1.0④横向项目系数为1.0⑤在上述各级别项目的基础上,理科、管理类学科乘以系数6;人文社科类学科乘以系数102、每100万硬件费计 500分三、专利国家发明专利 1000分/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150分/项国家外观设计专利 100分/项四、论文、论著、教材1、论文(必须是南京工业大学排名第一)①论文检索SCI 1000分/篇SCIE 800分/篇EI 700分/篇EIE 500分/篇ISTP 500分/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200分/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00分/篇②论文发表Science,Nature 10000分/篇国内外一级学会刊物200分/篇国内核心期刊100分/篇其他被检索期刊50分/篇2、论著学术性专著 100分/每万字译著主译20分/每万字其他10分/每万字学术性编著主编20分/每万字其他10分/每万字3、教材列入重点教材20分/每万字其他教材10分/每万字备注:艺术类出版物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五、获奖六、教师指导学生 1、指导学生竞赛获奖:课程竞赛奖 国家级 一等 200分/生 二等 100分/生省级 一等 80分/生二等 30分/生 三等 15分/生 数学建模或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级 一等 500分/队 二等 400分/队省级 一等 300分/队二等200分/队 三等 100分/队 备注:其他类型指导学生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2、大学英语四级统考通过率超过全国重点大学平均水平,每位任课教师平均每超过一个百分点计20分。

七、鉴于部分工作难以量化(如学科建设、基地建设、专业建设等),补贴院(部)业绩分的10%,由院(部)掌握,对难以量化的工作进行补贴,但每个考核对象的补贴不能超过本人积分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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