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民人身权利保护(有答案)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以酒致人死亡遭起诉
王小丽不堪其前夫的骚扰,她遂想到了其前夫做 保险,经常喝酒大醉,于是她想到用酒来收拾其 前夫,以摆脱自己的处境。王找到能为自己“两 肋插刀”的朋友魏世秀、魏立明。 2009年5月,王小丽给魏世秀交代一番,说用购 买保险的方式,把杜某骗出来,然后在酒桌上不 停地“灌”杜某。 检方指控称,2009年6月28日17时许,魏世秀给 杜某打电话,称她要购买保险,喊杜出来咨询一 下相关问题,顺便一起吃个饭。听说有业务上门, 杜某自然高兴答应前往。
厌世之感,立即“相约自杀”,而他
的所作所为,竟是为了帮对方自杀。 之后,多次自杀未果的他向当地警方 投案自首。本报记者独家获悉,双方 达成了40万元经济赔偿的协议。2007 年12月19日,该院就刑事部分单独作 出一审判决,宣判被告构成故意杀人 罪,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 人魏磊认为量刑太重,已经提出了上 诉 ,二审维持原判 。
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被告人邹鸿成违背
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人某某发生性关系, 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邹鸿成故意杀人 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所犯 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以被告人邹鸿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 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 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
(一)概念、构成
概念: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因
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 构成:客体——他人的生命权; 客观方面——因失导致他人死 亡的行为;主体——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过失。
三、故意伤害罪 (一)概念、构成 概念:故意伤害罪,是指非法损
害他人健康的行为。 构成:客体——他人的身体健康 权;客观方面——非法损害他人 健康的行为;主体——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故意。
八上道德与法治第四单元人身权、受教育权:美好生活最相关单元测试题

八上道德与法治第四单元人身权、受教育权:美好生活最相关单元测试题八上道德与法治第四单元人身权、受教育权:美好生活最相关单元测试题第四单元人身权、受教育权:美好生活最相关一、选择题 (6题)1.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标志线”,下列属于关爱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是()①横穿马路的“斑马线”②施工现场的“警戒线”③银行窗的“1米线”④火车站站台的“候车线”A.①②③B.①②④.①③④D.②③④【正确答案】B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荼叶和中草药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这表明()A.我国法律加强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保护B.公民维护生命健康权的意识得到增强.只有食品安全法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D.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正确答案】A3.对下边漫画中商场保安和顾客的言行,下列认识正确的是()A.保安是正确的,他是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B.顾客是错误的,他没有依法维护自己的荣誉权.保安是错误的,这样做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严权D.顾客是正确的,这样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正确答案】4.2016年9月20日,教育部公布了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即逐步建立一个“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改变目前招生中存在的唯分数论现象。
教育部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是因为()①发展教育就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②教育对个人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③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④教育是个人和家庭的希望,更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A.①②③B.①②④.①③④D.②③④【正确答案】D5.2016年“河南周口女孩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事,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9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假“王娜娜”(原名张莹莹)学籍、学历信息已被河南省教育厅按规定注销,毕业证书被宣布无效,假“王娜娜”被河南省商水县教育体育局解聘。
张莹莹侵犯了王娜娜的()①生命健康权②姓名权③受教育权④名誉权A.①②B.②③.②④D.③④【正确答案】B6.八年级学生小亮的爸爸开了一家饭店,生意非常火爆^他爸爸发现小亮的学习成绩不理想,饭店又缺人手,就决定让小亮退学到饭店帮忙。
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习题精选

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一、单项选择题5.在我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的法律、法规包括()①宪法②刑法③民法通则④经济法⑤刑事诉讼法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A.①②③④B.①②③⑥C.②③④⑥D.①③④⑥7.当公民违犯法律,需要拘禁时,公安机关()A.有权进行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B.无需再顾及公民的人身自由C.应及时逮捕、扣押D.直接给予相应制裁9.有的自选商场对被怀疑的顾客擅自搜身检查,这种违法行为侵犯了公民的()A.政治自由权利B.人身自由权C.隐私权D.名誉权10.公民的人格尊严包括()①肖像权②姓名权③商标权④著作权⑤荣誉权⑥隐私权A.①②③④⑤B.①②⑤⑥C.①③⑤D.②③④⑤⑥13.非法逮捕、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对于这些违法行为,有权判处刑罚的机关是()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C.人民法院D.司法机关14.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A.使用公民的肖像B.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C.私自使用公民的肖像D.任意使用公民的肖像D.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出示有关证件17.父母为了了解子女的思想状况,私自偷看了子女的日记。
这种做法从法律上看,是()A.侵犯了子女的人身自由权B.侵犯了子女的隐私权C.侵犯了子女的荣誉权D.侵犯了子女的名誉权19.下列各项中,属于妨碍公民通信秘密的行为的是()①私拆他人信件②偷阅同学的书信⑧邮局职工毁弃他人信件④父母拆看子女的信件⑤语文教师布置写一封信的作业,之后收上来检查A.①②③④⑤B.①②④C.①②④⑤D.①②③④21.小学生冯某在上学经过一居民楼时,被五楼刘某家阳台上掉落下来的玻璃划破了耳朵。
这件事你认为()A.刘某应赔偿学生冯某的医疗费用B.纯属意外,学生冯某应自认倒霉C.由学生冯某不小心引起,应后果自负D.学生冯某的学校应负责其医疗费23.有专门条款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的法律法规不包括()A.未成年人保护法B.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C.刑法D.宪法三、简答题3.15岁的丽丽最得意的是自己有个小书桌,书桌上有个小抽屉,一把小锁就可以将自己的小秘密锁在里面。
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权利有哪些?

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权利有哪些?人身权利是与财产权利相对应的,不涉及经济方面内容的公民应有权利的内容。
具体来说包括生命权、人格权以及人身自由权等。
人生权利在我国宪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体现了我国宪法对合法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视与保护。
本文律师365的小编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权利主要有哪些,以帮助大家在工作生活中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人身权利是与财产权利相对应的,不涉及经济方面内容的公民应有权利的内容。
具体来说包括生命权、人格权以及人身自由权等。
人生权利在我国宪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体现了我国宪法对合法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视与保护。
本文的小编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权利主要有哪些,以帮助大家在工作生活中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依照宪法规定享有的人身、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基本权益。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1、平等权2、人身自由3、政治权利和自由4、宗教信仰自由5、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6、社会经济权利7、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8、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1、平等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
其基本精神是:凡我国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任何公民的合法行为,都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犯罪行为也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公民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人身自由权(1)公民人身自由的含义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有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包括生存权和自由权。
(2)公民人身自由的主要内容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一,人身自由权即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论我国公民人身自由权保障与完善

论我国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保障与完善摘要:笔者认为,通过分析各国学者对人身自由权的阐述我们可以看出,学者们对人身自由权的解释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总体来说,对人身自由的基本精神和内涵的理解是一致的,即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有权支配其身体和行动,不受非法限制和侵害。
也即本文所持的观点:人身自由是指狭义上的身体自由。
关键词:公民人身自由权保障完善一、人身自由权的内涵研究人身自由权的保障与完善问题,首先必须对人身自由权的概念等问题进行界定,否则对人身自由权的保障与完善的研究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人身自由权作为公民最重要的自由权之一,但是在国内外的理论界,关于对人身自由权的认识方面意见不一。
目前,在我国理论界,一些论及人身自由权的文章与著作中,往往用自由权的概念来表述,代表性的观点如杨力新发表在《法学研究》1994年第4期的《自由权之侵害及民法救济》。
杨立新认为:“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权利。
民法学者王利明在其主编的《人格权法新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75页)认为“人身自由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
张新宝认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是指身体不受他人非法强制而自由运动和精神自助不受他人强制的一种民事权利。
”1二、人身自由权的法律保障状况(一)我国法律对人身自由权的保护措施1﹒宪法的规定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所规定的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
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这一条规定,体现了公民人身自由权的基本性和重要性,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身自由权保障的重视。
毕竟,宪法只规定基本问题,人身自由权的最终实现依赖于其他法律的具体规定。
2﹒刑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了一系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类型。
中考道德与法治-人身权利

3.人身自由权
含义: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 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和 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 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人格尊严权
含义: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 姓名权 人侵害的权利。
侵权表现:①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②盗用、冒用他人姓 名等。
含义:公民希望隐瞒的、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 人允许别人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 隐私权 侵权表现:①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②监视、 窥探他人私生活。③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刺探他 人的秘密。④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⑤非法利用、倒
重要性:(1)人身自由是人们行使一 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是宪法规 定的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内容。 (2)公民具有人身自由,才能进行正 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参与国家管 理,愉快的享有其他各项自由和权利。
4.人格尊严权权
人格尊严权
含义
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他人尊重的需要,都应当享有受他人和社 会尊重的权利。
A.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B.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C.人身自由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D.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犯
【答案】ABD
【详解】本题考查人身权利。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 权利不受非法侵害。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人们与生俱来 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依 据教材知识,可知ABD说法正确,符合题意。C说法错误,生命 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所以本题ABD。
浅谈我国民法中的人身权保护

- --.浅谈我国民法中的人身权保护【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繁荣,人们对民事主体人身权的民法保护问题日益重视。
人身权是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人身权不但是相对于财产权而言的另一类重要民事权利,它同时也是民事主体享有其他民事权利的前提和基础。
享有法律赋予的独立人格是民事主体从事一切法律行为的必要条件。
我国历来重视人身权立法,如我国1979年和1997年的《刑法》,都把保护公民人身权作为刑法基本任务之一。
我国宪法第37,38条分别规定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并作为公民的两项基本权利。
民法通则依据宪法在第五章“民事权利”中专设第四节“人身权”,共计8个条文,并在第六章“民事责任”中规定了侵犯人身权的民事责任(第119,120条)。
因此,要完善人身权的立法及对它的保护,但在我国人身权的法律保护体系还不完善,本文就从民法的视角对人身权的民法保护做一论述,对我国民法中有关人身权保护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人身权民法人身权保护目录一、人身权概念的界定2(一)、人身权的概念内涵2(二)、人身权具有的法律特征2二、侵害人身权的行为方式5三、目前我国人身权立法的现状与缺陷6(一)、关于人身权两大系列的人格权和身份权配置不够协调。
7(二)、《民法通则》没有规定一般人格权。
7(三)、具体人格权立法尚不完备。
7(四)、对于各种具体人格权的具体权利内容,没有具体规定,目前主要靠学理解释。
7(五)、对人身权的民法保护手段不尽完备。
8(六)、对于人身权的延伸法律保护,缺乏明文规定。
8四、对完善我国民法中人身权保护体系的建议8(一)、对近年来民法中对人身权保护立法不足的补救9(二)、对完善人身权保护立法的建议10五、结论14参考文献14一、人身权概念的界定(一)、人身权的概念内涵对于人身权,我国民法最早称之为人身非财产权,认为人身非财产权“是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并且和精神财富直接联系的民事权利。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单项选择题1.故意杀人既遂与故意伤害致死、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区别的关键在于( )。
A.犯罪主体不同 B 犯罪行为不同C.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不同D.犯罪故意的内容不同2.下列行为中,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行为有( )。
A.堕胎B.溺婴C.毁尸D.甲错误批评乙,乙十分气愤,自杀身亡3.奸淫幼女罪的犯罪对象是( )。
A.未满16周岁的女性B.满18周岁的女性C.未满12周岁的女性D.未满14周岁的女性4.故意杀人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别的关键在于( )不同。
A .犯罪客体B.犯罪客观方面C.犯罪主体D.犯罪主观方面5.依照刑法规定,犯绑架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 ),并处没收财产。
A.10年以上有期徒刑B.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C.死刑D.无期徒刑或者死刑6.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构成( )。
A.非法拘禁罪B.绑架罪 C.敲诈勒索罪D.抢劫罪7.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构成( )。
A.敲诈勒索罪B.绑架罪C.拐卖妇女、儿童罪D.非法拘禁罪8.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 )。
A.构成故意伤害罪B.构成故意杀人罪C.应当以刑讯逼供罪从重处罚D.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9.甲虚构乙侮辱妇女的犯罪事实,并在公众中散布,甲的行为( )。
A.构成诬告陷害罪B.构成诽谤罪C.构成侮辱罪D.构成报复陷害罪10.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的,( )。
A.虐待被监管人罪B.虐待罪C.刑讯逼供罪D.故意伤害罪11.甲抢劫乙后,杀乙灭口,对甲的行为( )。
A.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B.应当以抢劫罪论处C.应当以抢劫罪从重处罚D.应当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12.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构成( )。
A.故意伤害罪B.故意杀人罪C.非法拘禁罪D.应当以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13.甲女起诉与其夫乙男离婚。
乙要甲撤回起诉,甲不从,乙将甲打成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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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哪部宪法第一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A.1954年宪法B.1975年宪法C.1978年宪法D.1982年宪法
(答案:D。
我国建国后长期受‚左‛的思想影响,特别是十年动乱时期,公民的人权受到大规模的侵犯,人格受到严重侮辱。
基于这种教训,现行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这是我国宪法第一次写入人格尊严的内容,是对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权利的进一步规定。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它的主要内容是指
A.公民的身体和名誉不受侮辱
B.公民的姓名、人身、信誉和肖像等不受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C.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姓名权不受侵犯
D.公民的荣誉不被侵犯
(答案:B。
人格尊严在法律上主要表现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3.居住自由属于我国公民的
A.政治自由权利B.人身自由权利
C.社会经济权利D.人格尊严权利
(答案:B。
我国宪法学界通说认为人身自由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人身自由仅指宪法第37条规定的人身自由,也称身体自由,广义的人身自由除身体自由外,还包括人格尊严、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住宅权。
)
4.某县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中,为查明案件事实,对一当事人的信件进行拆检,弄清了案情并作出了判决。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法院为了查明案情可以对当事人的信件进行拆检
B.法院对当事人与案件无关的信件无权拆检
C.法院对当事人所有的信件都无权拆检
D.法院拆检当事人信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出公正的判决
(答案:C。
宪法第40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对公民的信件进行拆检。
)
5.关于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属性,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政治权利和自由B.人身权利和自由
C.文化教育权力D.民主权利
(答案:B.)
6.拆阅邮件或窃听公民电话等通讯内容的行为是侵犯公民什么权利的行为?
A.隐私权B.人格权 C.通讯自由D.通讯秘密
(答案:D。
宪法第40条规定的通讯自由保障公民的通讯方式和手段的自由,而通讯秘密则重在保障公民通讯内容不被非法获知或泄露。
拆阅邮件或窃听公民电话的行为属于获知公民通讯内容的行为,侵犯公民的通讯秘密。
)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现行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人身自由的内容包括
A.人身自由不受侵犯B.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C.居住自由D.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答案:ABCD)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下列哪一选项的批准或者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A.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B.人民法院决定
C.公安机关批准D.国家安全机关批准
(答案:AB。
宪法第37条第2款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请注意逮捕的决定机关与执行机关是不同的。
)
3.现行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A.侵占公民的住宅B.搜查公民的住宅
C.侵入公民的住宅D.查封公民的住宅
(答案:BC。
宪法第39条规定,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虽然非法查封、侵占公民住宅的行为也侵犯公民居住自由,但该题旨在考察宪法第39条条文表述。
)4.刘某系某乡女村民,已生育三个女儿,现在又怀上了第四胎。
乡、村两级干部决心把她作典型处理。
于是,在某日一大早便破门而入,将还在睡梦中未及穿戴整齐的刘某强行带到村委会教育了一整天,并决定取消其读小学三年级的女儿“三好学生”的称号。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
乡村干部的行为侵犯了刘某作为公民的哪些宪法权利?
A.人身自由B.住宅不受侵犯C.受教育的权利D.人格尊严(答案:ABD。
乡村干部‚破门而入‛侵犯了刘某的居住自由;‚将还在睡梦中未及穿戴整齐的刘某强行带到村委会‛侵犯了刘某的人格尊严:‚教育了一整天‛,侵犯了刘某的人身自由。
‚决定取消其读小学三年级的女儿‘三好学生’的称号,侵犯了其女儿的人格尊严。
)
5.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为了收集“第三者插足”的证据,公民可以委托私人调查机构以各种形式对“第三者”进行跟踪
B.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公民可以委托法官对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听
C.商场保安人员有权根据商场的规定,对“盗窃嫌疑人”当场进行搜身检查
D.商场保安人员有权对拒绝搜身检查的顾客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答案:ABCD。
A‚以各种形式……进行跟踪‛可能干扰被跟踪者正常生活,侵犯被跟踪者隐私,违法。
根据宪法第40条,对通信进行检查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法院无权进行。
宪法第37条第3款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并且对公民的身体进行检查只能由特定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宪法第37条第3款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只能由特定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
6.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某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何者为正确?
A.用户电话详单属于宪法保护的公民通信秘密的范围
B.县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任何移动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
C.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有义务保护通信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D.县人民法院有权检查任何移动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
(答案:AC。
根据宪法第40条的规定,只有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才能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
7.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受法律保护。
”
B.现行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因此,任何机关、团体、个人均不得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
C.信息自由权是我国宪法明文规定的权利
D.由宪法所规定的人格尊严条款可知我国宪法保障公民隐私。
(答案:ABC。
宪法第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根据宪法第4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有权检查公民通讯;信息自由权并不是我国宪法明文规定的权利,而是宪法第41条所规定的监督权中推导而来的权利;宪法第38条确认的人格尊严其保障的是公民的人格利益,隐私权的保障其目的在于保护公民的私生活不受外界干涉,保障公民自主决定自己的生活,其本质也是对公民人格利益的保护,由人格尊严可以推导出隐私权。
)
三、法条分析题
1.现行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搜查公民的身体。
”谈谈对这一条文的理解。
(参考答案:人身自由是指公民人身不受非法逮捕、拘禁、搜查和侵害;在我国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者非经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限制、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对于违法逮捕、拘留和搜查公民的人员,应有人民检察院进行追究,如果这种违法行为出于陷害、报复、贪赃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则应追究刑事责任。
)
2.请阅读下列宪法条文,分别说明其含义及其相互关系。
第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参考答案:1、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为了保障这项权利,宪法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2、公民行使基本权利时不能侵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3、公民的住宅权不是一项绝对的基本权利,国家得基于维护国家、社会、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通过法律限制公民住宅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