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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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眼科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评估前3年,根据医院的出院人次、疑难危重症比例以及诊疗效果综合打分。
无标准,不得分;无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的效果评价,不得分。
评估前3年,大于95%得10分,每下降1%,扣2分。
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得10分。
每天均安排高级职称人员出门诊,所有专家每周至少出1次门诊,得5分。 开设专病门诊≥3个得5分;2个门诊得4分;1个门诊得2分;未开设,不得分。
序号 一
1
2
检查内容
标准分
基础条件
155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 发展环境 划
3
(5)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 的政策和措施
2
独立单元,科室布局
专科规模 (20)
合理 床位数
10 5
病区内每张病床净使 用面积≥6平方米
5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 科发展需要
25
3
支撑条件 (40) 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
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 要,具有先进性和适
创新项目的临床推广能力强,得5分。无推广意义不得分。
评估前3年,年出院患者中外地患者比例大于30%,得5分,小于等于25% 得1分, 小于10%不得分。 评估前3年,来源于三级医院进修医师、护士(三个月以上)均不得少于10名, 低于10名者不得分。来源于三级医院进修人员的比例超过60%得5分,30-50%, 得3分;30%以下,得1分。 评估前3年,技术推广项目每年超过2次得5分,不达标不得分。
10
宜性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 情况
10
开展临床路径管理
35
眼科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总分:1000分
4
科室管理 (85)
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50

服务能力
310

眼科5个病种临床路径

眼科5个病种临床路径

眼科5个病种临床路径眼科五种病种临床路径之一: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临床路径适用对象:本临床路径适用于首次诊断为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ICD-10: H40.203)并行小梁切除术(ICD-9-CM-3:12.64)的患者。

诊断依据: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___编著,___),《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眼科学分册》(___编著,___),《我国原发性青光眼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中华眼科杂志),诊断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应具备以下症状和体征:1.症状:眼痛、头痛,恶心、呕吐,视力下降等。

2.体征:眼压高,前房浅,结膜充血,角膜水肿,色素KP,青光眼斑,虹膜节段萎缩,前房角狭窄或关闭等。

治疗方案的选择: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___编著,___),《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眼科学分册》(___编著,___),《眼科临床指南(PPP)》(美国眼科学会编),《我国原发性青光眼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中华眼科杂志),治疗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可选择以下方案:1.小梁切除术:房角关闭超过1/2圆周。

2.激光/手术周边虹膜切除术:房角关闭小于1/2圆周,无青光眼性视神经损害。

标准住院日:标准住院日为5-7天。

进入路径标准: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H40.203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术前准备(术前评估):在手术前1-2天进行必需的检查项目,包括:1.血常规、尿常规;2.肝肾功能,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3.心电图,X线胸片。

此外,还需进行眼部常规检查,包括视力、眼压、前房、晶体、视盘情况,前房角镜检查。

根据病情选择AB超、UBM、视野。

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根据患者病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临床专科服务指标(2013年版)(征求意见稿)

临床专科服务指标(2013年版)(征求意见稿)

临床专科服务能力指标(2013年版)为全面掌握我国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估和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引导医疗机构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制定本指标。

一、指标确定的原则(一)客观性与公平性。

选取的指标能够科学考量,采集指标的方法公平,能够客观、有效地反映各专业科室综合能力。

(二)科学性与代表性。

选取的指标具有代表性,能够较为科学地反映相关专业的临床诊疗水平、技术能力,先进技术的转化和使用能力,以及发挥技术辐射的能力等。

(三)可标化性。

选取的指标可以进行标准化转换,标化后的指标可以进行同行间优劣比较。

(四)可操作性。

选取的指标易于获取,通过上报的病案首页信息、专科填报资料等方式,能够获得真实、有效的数据。

二、指标分类(一)综合指标。

指反映专科综合实力的通用性指标,主要包括专科基础条件、科室运行管理、医疗服务能力、社会影响力、落实医改重点工作、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相关指标。

按照专科的数据进行评价。

不同指标将赋予不同权重。

(二)外科单病种或专项技术特异性指标。

指反映外科系统科室在开展本专业代表性疾病、疑难复杂病例诊疗,使用本专业代表性和先进性技术,与本专科诊疗服务相关的特异性指标。

特异性指标按照专科代表性疾病或专项技术分别进行统计,再结合疾病或技术的权重,综合评价专科的能力。

各外科专科代表性疾病或专项技术名单由专家组另行制定。

三、指标体系框架(一)综合指标体系框架。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专科基础条件资源配臵实际开放床位数(符合专科发展的适度规模)适宜的设施、设备配臵(符合专科发展的适度规模)专科运行管理工作负荷年门诊人次年急诊人次年住院患者出院例数年住院手术例数年门诊手术例数诊疗效果出入院诊断符合率住院总死亡率住院危重抢救例数及死亡例数患者放弃治疗自动出院率工作效率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平均每张床位工作日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率人才队伍卫生技术人员研究生学历比例卫生技术人员高级职称比例学术带头人医师人员数医师与床位的配臵比例护士人员数医师与护士的配臵比例床护比医疗服务能力疾病覆盖收治疾病种数手术覆盖开展手术及操作的种数社会影响力辐射能力外省(市)患者占年出院患者比例年招收进修医护人员覆盖省份数年技术推广项目数年举办全国性学术会议次数年国际学术会议报告次数培训能力年专科医师培训人数年接受进修医师、护士数年省级以上医学继续教育项目数创新能力SCI论文积分/每百张开放床位〃年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数/每百张开放床位〃年获得国家级科研基金总额度/每百张开放床位〃年年获批专利数新技术转化临床使用情况声誉度同行评议患者评价社会公众评价落实医改重点工作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值)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I类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百分率临床路径管理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患者入径率临床路径管理患者占科室出院患者的比例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开展建设项目落实情况相关指标注:医改重点工作评价指标,目前以病案首页可采集的指标进行评价。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清单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清单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清单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清单如下:
1. 心脑血管疾病专科
2. 肿瘤专科
3. 神经科专科
4. 儿科专科
5. 内分泌与代谢病专科
6. 妇产科专科
7. 骨科专科
8. 消化内科专科
9. 泌尿外科专科
10.眼科专科
11.耳鼻喉科专科
12.皮肤性病科专科
13.口腔科专科
14.感染性疾病专科
15.康复医学专科
16.介入与放射治疗专科
17.运动医学专科
18.传染病专科
19.重症医学专科
20.麻醉学与疼痛医学专科
这些专科涵盖了临床医学领域中常见的疾病和疾病处理技术。

这些专科的建设旨在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230个国家重点专科项目名单.pptx

230个国家重点专科项目名单.pptx
26 胸外科 (3 个) 中日友好医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肿瘤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27 儿科重症 (3 个)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儿童医院 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28 耳鼻咽喉科(3 个)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同仁医院
29 风湿免疫科(3 个) 北京协和医院 中日友好 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骨伤科 (2)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护理学 (3)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急诊科 (2)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2 儿科 (1)34 57 89
8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0
康复科 (1)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35 儿科呼吸专业(2 个) 北京儿童医院 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36 口腔科(牙体牙髓 2 个)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北京口腔医院
37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2 个)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北京口腔医院
38 口腔修复专业(2 个)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北京口腔医院
39 皮肤科 (2 个)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13 感染性疾病科(5 个)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 学人民医院 北京地坛医院 北京佑安医院
14 骨科 (4 个)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 学第三医院 北京积水潭医 院
15 内分泌科 (4 个) 北京协和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16 产科 (4 个)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 学第三医院 北京妇产医院
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按专科分类排序一览表(中医类)
7
序号 重点专科名称 医院名称 1 传染病科(1) 北京地坛医院

三级眼科医院标准

三级眼科医院标准

三级眼科医院标准附件5三级眼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管理、加强护理管理、城乡对口支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规范诊疗和单病种费用控制等工作落实情况。

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点考核反映医院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的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医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辐射带动作用等。

促使医疗机构改进思维模式和管理习惯,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走以内涵建设为主、内涵和外延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本标准是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具有眼科专业特点的内容。

本标准共7章63节,设置338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58节313条标准,用于对三级眼科医院实地评审及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

第七章共5节25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眼科医院的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眼科医院,其余各级眼科医院可参照使用。

特别说明:在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在本标准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08版(刘爱民主编译)。

第一章坚持医院公益性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一)在本辖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

眼科手术评分标准

眼科手术评分标准

眼科手术评分标准一、背景眼科手术是一种常见的医疗程序,用于治疗各种眼部疾病和病症。

为了确保手术的高质量和安全性,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评分标准,用于评估眼科手术的效果和结果。

二、评分标准内容1. 手术前准备:- 患者的眼部状况评估- 术前检查和筛查- 手术器械和设备准备2. 手术过程:- 无菌操作和控制术中感染风险- 麻醉管理- 手术步骤和技术- 操作定位准确性3. 术后护理:- 术后镇痛和消炎- 眼部保护措施- 术后检查和随访安排4. 结果评估:- 手术效果评估- 术后并发症和不良反应记录- 患者满意度评价三、评分标准的制定原则1. 科学性:评分标准应基于有效的科学研究和临床实践,并且经过专家的共识和验证。

2. 可行性:评分标准应简洁明了,易于操作,不涉及法律纠纷和复杂的判断。

3. 可衡量性:通过明确的指标和评分体系,能够准确衡量和比较不同眼科手术的效果和结果。

4. 安全性:评分标准应充分考虑手术的安全性和风险因素,确保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评分标准的应用1. 临床实践:评分标准可用于临床医生对眼科手术的评估和决策,以改善手术质量和结果。

2. 质控和督导:评分标准可用于医疗机构对眼科手术的质量控制和督导,提高手术安全性和满意度。

3. 研究参考:评分标准可用于眼科手术的研究和比较,推动相关领域的科学发展和进步。

五、总结眼科手术评分标准是一项重要的工具,用于评估眼科手术的质量和结果。

制定科学、简洁、可行的评分标准,可以帮助医生改善手术效果,提高患者的治疗体验和满意度。

同时,评分标准也为医疗机构提供了一种质量控制和督导的手段,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

三级眼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实施细则

三级眼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实施细则

三级眼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实施细则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卫生部印发了《三级眼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卫医管发〔2011〕78号)。

为进一步解读评审标准,为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参考,为医院开展自我监管与质量改进提供依据,制定本细则。

三级眼科医院是向本省或多个地区提供高水平的眼科专业医疗服务,以疑难危重症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并承担相应的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和科研任务的较大规模的眼科专科医院;是省级或地市级区域性的眼科专业医疗技术中心。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三级眼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实施细则》适用于三级眼科医院,其余各级各类眼科医院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置7章64节341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59节314条555款标准,用于对三级眼科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29条。

第七章共5节27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眼科医院的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一)基本条款适用于所有三级眼科医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持医院的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项目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医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见表1。

表1 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三、评审结果表达的方式(一)评审结果采用A、B、C、D、E五档表达方式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E-不适用,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院功能任务未批准的项目,或同意不设置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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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至少 2 人得 2 分。
任学会级学组副组长以上职务,具有较高知名度,学组委员 8 5 分,增加 1 名加 1 分,不超过 8 分;不达标,不得分。
1 名得
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的技术得 2 分;具有其专业方向疑难
8
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效果好得 1 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一项 以上得 1 分;年主持科内专科疑难病大查房每年 30 次以上得 3 分;年
危重症病例诊治能力
创新项目的数量 创新 15 能力 ( 40)
创新水平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30 根据医院收治疑难病种总体情况以及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 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疑 难病 种由 医院确定
根据医院收治病例总体情况,以及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 30 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
备注
专科 床位数 2 规模
( 20)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 米
10 40 张床,得 6 分;每增加 10 张加 2 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平方
≥6平方米得 10 分;每减少 1 平方米扣 5 分;少于 4 平方米,不得分,
10
走廊放床或占用治疗室、换药室收治患者不得分。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 要
备注
评估前 5 年:指导毕业博士生 5 名以上得 1 分;承担在研国家级课题 1 5 项以上得 2 分; SCI 收录论著 2 篇得 1 分;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
1 项以上 / 国家级专利得 1 分。
有明确的学科骨干人员,能够满足三个及以上重点专业方向可持续发展 6 的需要得 2 分,每个专业方向高级以上职称人员至少 1 人得 2 分,每个
序 号
检查内容
临床能力
教学科研水平
数量
学术地位 学科 7 骨干 ( 30) 临床能力
教学科研水平


评分标准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 1 分;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较高 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 1 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1 项以上得 1 5 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 20 次以上得 1 分;应邀参加过三级医院间疑 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得 1 分。
.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眼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
15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
120 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 37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 260 分,“科研与教学”占 100
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
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
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
和自理能力相符。( 4)患者满意度高,医患关系和谐。
120
备注
医护人员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需要,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症能力 20 强得 10 分;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技术得 5 分;对中青年医师进行科
室核心技术的培养和锻炼得 5 分。
学科带头人 或科主任实 行技术垄断 的,单项否

5 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得 1 分;博士生导师得 2 分; 国家级学术副主委以 上得 2 分/ 常委得 1 分;国家级期刊副主编以上任职得 1 分
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临床路径,工作有记录,资料完整得 35 分;开
展了临床路径,工作无记录或记录集不完整得 10 分;未开展不得分。
根据《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开展优质护理服
务。( 1)改变护理工作模式,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责任护士全面履
行护士职责,为所负责患者提供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沟通和健
评分标准
备注
年龄结构 医师 8 队伍 学历结构 ( 15)
职称结构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 构、职称结构 护理 9 队伍 护士长能力 ( 30) 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
5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 5 分。
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大于 70%,得 15 分, 69-50 %得 8 分, 30-50%得 5 4 分,低于 30%不得分。
25 得分。
备注
.
序 号
检查内容
亚专科与专科发展适应性
亚专科 12 建设
( 60) 各亚专科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 力
技术 13 特色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 50)


评分标准

除普通眼科外要有白内障、青光眼、眼底病、斜弱视、眼整形、角膜和 10 眼表疾病六个三级医院的亚专科设置,每个亚专科有独立专业技术队伍
得满分。缺一个减 2 分。
( 1)眼科肿瘤( 15 分): 肿瘤相关影像学检查( CT/MRI,超声);眼肿瘤切除术;眼科肿瘤化 疗、放疗。缺 1 项扣 5 分。 ( 2)眼科影像( 15 分): 相关影像学检查( CT/MRI;OCT; FFA; ICG; HRA; 角膜内皮细胞学检测 ( 3)眼科功能学:( 15 分) 1)视觉诱发电位 2)视网膜电图 3)眼电图 50 4)多焦视网膜电图 ( 4)微创手术 ( 5)各亚科前沿手术( 15 分) : 开展复杂性视网膜脱离、 糖尿病视 网膜病变等引起得牵拉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合并视网膜嵌
评估前 5 年,有 5 人次在大型国际学术会议上( WOC,亚太区专业学术 10 会,国际专业会)做学术报告得 10 分, 4 人次 8 分, 3 人次 6 分, 2 人
支撑 3 条件 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
( 40) 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 适宜性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
医技科室技术队伍设置齐全得 10 分,项目符合要求得 10 分,辅助科室 20 设置不全扣 3 分,无围术期监测或重症监测扣 3 分,临床检验设备不全
扣 1-3 分
10 医疗和辅助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 5 分。 满足需要得 5 分;医疗设备的 先进性得 3 分;医疗设备的适宜性得 2 分。
对医院汇报的 4 项技术进行评估,单项技术的先进性,在国际先进、国 50
内领先得 10 分;单项技术的成熟度得 5 分。
备注
.
序 号
检查内容
标 准 分
评分标准
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
能够独立诊治省市级以上学术团体制定的《临床诊疗指南》中规定的病 30
种,得满分。
备注
诊治 疑难病种诊治能力
14 能力 ( 90)
分。
危 重症 病例 由医院确定
10 近 5 年有 2 项临床创新项目,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 项创新项目得 8 分,无临床诊疗创新项目不得分。
创 新项 目包 括 本院 在疾 15 分; 1病 诊疗 方面 的 新理 念、 新 技术 、新 方法等。
20
2 项创新项目(各 分。
10 分),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情况,综合评价打
塞;黄斑孔的玻璃体手术、 PDT 治疗、眼肿瘤治疗,角膜移植、角膜缘
干细胞移植、新生血管性青光眼的处理、青光眼引流阀植入术、各种复
杂性继发性青光眼的处理、晶体脱位的处理、合并有并发症的白内障手 术、眼垂直、旋转、分离斜视的治疗、眼眶骨折修复重建手术、小睑裂
综合症的手术治疗等手术; 有高危因素不能开展的扣 5 分。。
10 创新项目的临床推广能力强,得 5 分。无推广意义不得分。
.
序 号
检查内容
年出院患者中省市外患者比例
进修医师、护士来源情况
辐射 16 能力 对口支援情况
( 40) 技术推广情况


评分标准

5
年出院患者中市外省外患者比例大于 分,小于 10%不得分。
30%,得 5 分,小于等于 25% 得 1
5 前 5 年青光眼、白内障、视网膜、斜视、角膜、玻璃体手术量平均高于 2500 台,少于 500 台减 1 分,
5 年门急诊量 8 万以上为满分;不足 8 万者,不得分。
5 前 5 年平均住院日短于 6 天得 10 分;每增加 1 天,减 1 分; 10 天以 上,不得分。 全身其他系统合并症病例≥ 30%给满分,每下降 1%减 1 分,低于 20%不
5
正高级医师总数比例为 25- 30%,副高和中级医师约占 比例可上下浮动 10%范围,符合要求得 5 分。
40%,各级人员
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 3 分;结构合理得 3 分;学历结构合理得 2 分;职 10
称结构合理 2 分。 护士长业务水平高得 2 分;管理能力强得 2 分;符合科室工作要求得 1 5 分。
康指导等护理服务;( 2)依据科室专业特点及护理工作量,合理配置
50 护士,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士数的比例应当不低于 1:0.4 。每名责任护
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 8 个。不依赖患者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
( 3)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结合病房实际, 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患者的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
备注
5 近 3 年来源于三级医院进修医师、护士(半年以上)比例超过 5 分, 30-50%,得 3 分; 30%以下,得 1 分。
60%得
15 年度帮扶医院数量超过 3 家得 10 分;帮扶主要内容反映本院相应技术 水平得 5 分。
5 技术推广项目每年超过 2 次得 5 分,不达标不得分。
受邀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 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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