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企业法律形式
公司企业法律制度

一 登记管辖(P36)
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工行行政管理机关。 公司登记机关实行国家,省(自治区,直 辖市),市(县)三级管辖制度。
(一)国家工行行政管理总局负责管辖的公司登 记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 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2·外商投资的公司。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 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 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 过。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新增)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 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 出资额。
二 登记事项(P37)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 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 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三 设立登记(P39)
(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审核的公 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 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五 注销登记(P41)
公司解散有两种情况,一是不需要清 算的,如因合并,分立而集散的公司,因 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分立后继续存续的公 司承继;二是应当清算的,及公司债权债 务无人承继。公司解散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
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 销登记:
《通信企业管理》教学大纲

《通信企业管理》教学大纲一、课程的性质、地位与任务本课程是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专业任选课程之一,其教育目标是使学生树立企业管理观点,掌握通信企业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为以后从事通信企业管理工作,奠定必需的理论基础。
二、教学基本要求了解企业和通信企业的组织结构;了解通信企业的经营战略、决策方法和程序;理解通信企业营销基础和策略。
掌握通信企业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物资管理的程序、方法,掌握通信企业优质服务的管理理论。
第一章企业与企业管理……4学时本章教学目的和要求:熟悉企业的组织结构,了解通信市场的现状和发展方向。
重点和难点:企业的组织结构;对企业的组织结构判断。
第一节企业概述一、企业的概念与属性二、企业的产生与发展三、企业的法律形式四、企业的组织结构第二节管理概念、性质及职能一、管理的概念二、管理的特征三、管理的二重性四、管理的职能第三节管理思想历史演进一、早期管理思想二、中期管理思想三、现代管理思想四、当代管理思想第四节企业管理一、企业管理的内容二、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内容和作用第五节通信企业管理概述一、通信行业的发展二、通信企业及其特点三、通信企业的发展和面临的挑战第二章企业战略管理……2学时本章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通信企业的经营战略决策方法;掌握通信企业经营战略决策方法;熟悉通信企业战略制定过程。
重点和难点:企业战略的决策。
第一节战略与战略管理一、企业战略的由来与基本概念二、企业战略的组成与特点三、企业战略的层次四、企业战略管理的基本过程第二节企业外部环境分析一、企业总体环境分析二、竞争五要素分析第三节企业内部战略要素分析一、价值链分析二、内部资源分析与评价第四节战略选择一、公司战略二、竞争战略三、职能战略四、新时代电信企业的战略选择第五节战略评估一、企业战略评估过程二、企业战略评估方法三、企业战略的实施与控制四、企业战略的控制方式第三章企业生产管理……4学时本章教学目的和要求:熟悉通信企业生产管理内容;熟悉通信企业生产管理的特点。
公司法第三节

3.监事会的决议 频率:每年至少一次 决议: 半数以上(≥1/2)监事通过 【链接1】监事会主席的选举由全体监事过半数 选举产生。 【链接2】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按章程规 定
【例题·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 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是( )。 A.检查公司财务 B.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C.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D.建议罢免违反公司章程的经理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 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 召集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选项B是董事 会的职权。
——这3名学生必须要关注以下两个与有限责任 公司“设立”相关的问题: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人数
股东
性质 注册 资本 出资 期限 方式 章程 名称 住所
1-50人 自然人或法人
指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可分期
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 等方式出资。
(三)监事会
1. 监事会的组成
人数 不得少于3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 得低于1/3
代表
主席
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链接】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 章程规定
3年 【链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不得超过3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企业与公司法学自学考试大纲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030107)专业独立本科段企业与公司法学考试大纲(课程代码7945)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二OO 九年十月企业与公司法学自学考试大纲适用专业:经济法本科段学时:72一、课程的性质、目的和和任务《企业与公司法学》是对市场经济中的主要主体——企业与公司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规范的一门经济法的主干课之一。
本课程的任务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我国企业与公司的种类及不同主体在成立的条件、法律特征、地位及责任的承担方式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使学生能够准确掌握不同的形式的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各自所应遵循的不同的法律规范。
、课程的基本要求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达到下列要求:1、掌握企业的基本分类,不同企业各自的法律特点2、企业法对不同企业在设立、责任承担形式、具体应遵循的法律制度的规定三、课程内容和考核目标第一章企业与企业法( 2 学时)学习目的:掌握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企业的分类。
了解企业的历史沿革;企业法的历史溯源;当代资本主义国家企业立法概况;我国的企业立法的历史与现状。
课程内容:企业是指依法成立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
企业的概念的内容包括:(1)企业是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单位;(2)企业是独立核算盈亏的单位;(3)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人资格。
企业的特征包括:1、从企业存在的社会性质和功能的角度来看,企业是专门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
这一特征我们称之为企业的第一经济特征。
2、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目的来看,企业以营利为其活动宗旨。
这一特征我们称之为企业的第二经济特征。
3、从企业存在的法律条件来看,企业必须依法成立和运行并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形式。
这一特征即为企业的法律特征。
企业的分类1、以企业的主体性以及组织链接方式为标准划分为单一企业和联合企业。
2、以企业主要经营的业务性质为标准划分为工业企业、农业企业、金融企业等。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节 有限合伙企业 第四节 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
《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 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1.执行方式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并对外 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注: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 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 人同样的责任。 2.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1)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
五、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
1.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 2.合伙人的个人债务
(1)企业财产 (2)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欠H--20万 企业财产8万 企业还8万
(1)个人自有财产 (2)合伙企业中分取的 收益或强制执行该合伙 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 份额
其余由ABCD负连带责任
ABCD 险。 (5)合伙企业的经营成本较低。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
1.财产的构成 (1)合伙人的出资 (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3)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合伙企业以
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 (2)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 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
企业与公司法

• 第一节 企业法律形式的概念 • 一、概念:企业依据不同的法律标准和条件形
成的组织形式
• • • •
二、特征 1、企业法律形式是由法律予以规定的。 2、企业法律形式是可以发展变化的。 3、企业法律形式决定企业立法的体系和结 构。
第二节几种主要的企业法律形式
• 一、独资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 独资企业:一个自然人单独投资并经营的 企业 • 我国于1999年颁布2000年元旦实施个人独 资企业法 • 特征 • 1、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仅为一个自然人 • 2、业主对企业事务由绝对的控制和支配权
• 3、企业的全部财产包括以企业名 义获得的利润归业主个人所有 • 4、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只是个 人进行商业活动的特殊形态 • 5、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6、独资企业只交纳个人所得税, 税负较低 • 7、企业的人格和业主的人格不可 分
二、企业设立登记
• • 1、概念和意义 企业设立登记,即由企业主办单位委派或 由企业设立发起人自己或共同委托的登记 申请人提出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注 册,,并向登记企业颁发开业证书的行为 过程 • 意义 (1)企业设立登记,可以从法律上确认企业 设立的事实,这是一种权利的取得过程和 结果
(2)通过登记,可以确认企业注册地,进而 确认企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 (3)通过企业登记,将企业的法律形式明确 地记载下来,从而为确定投资人的责任范 围提供依据。 (4)通过企业登记,别与国家进行宏观调 控和微观管理。 (5)通过登记,可以对非法经营活动进行 制止和打击,依法保护登记企业的各项权 益
5、依照企业投资资金来源 6、依据企业资金是否有 外国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人 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
内资企业
国有企业
中小企业管理第3章 中小企业法定的组织形式

取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4、其他方面,比如财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
会计核算)和税收政策的要求等等也不相同。
有个很有趣的规定,雇员7人以下为个体 户,8人以上为个人独资企业,并分别依
企业。
第二节 合伙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修订)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
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 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 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 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 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三、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1、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㈠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㈡ 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第五节 入伙、退伙 第六节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章 有限合伙企业 第四章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合伙企业法的修改背景
1、原合伙企业法规范的对象比较单一。该法 第八条规定合伙人应当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 者”。这样规定会产生两个弊端:一是限制了 愿意参与合伙,但不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投 资者的投资选择;二是限制了公司等法人组织 利用合伙方式投资经营,特别是直接影响了大 企业与具有特定优势的中小企业通过设立合伙
工商企业管理第1章ppt课件

(二)从社会资源配置的方式来看
企业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
作为替代市场的一种更低交易费用的资源配置方 式。
产权经济学的代表人物科斯在 1937年:《厂 商的性质》一文中提出了交易费用。认为:企业 的显著标志是对价格机制的替代:价格机制和企 业都是为了调节生产过程和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产 生的两种手段。在企业外是市场的价格机制决定 对要素的使用;企业内要素的使用和效率的发挥 是通过管理者的行政命令来实现。
第二节 企业社会责任
CSR: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 东利益负责的同时,主动承担对企业员工、 消费者、环境和社区的责任。
• 一、社会责任与经营业绩
➢1、投入时间、精力、物资、而无直接回报,改善 了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吸引了大量人才,提 高了企业知名度。良好的企业形象,讲求奉献的员 工、政府支持等。 ➢2、大多数研究表明,公司的社会参与与经营业绩 之间有着正的相关关系” ➢3、有意义的结论(Robbins and Coultar,1996 )“……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公司的社会责任会 显著损害其长期经营业绩”。
序号章标题第一章企业与企业组织第二章管理与企业管理第三章企业环境与企业发展第四章企业组织结构第五章企业经营思想与战略第六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第七章企业财务管理第八章市场研究与市场营销第九章生产过程管理10第十章质量管理11第十一章物流管理12第十二章企业创新与创新管理当二次电子数最少为一个时可代替初始电子的作用继续不断从阴极发出电子形成不依赖外界因素的初始电子从而产生自持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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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企业法律形式
第三节企业法律形式
一、企业法律形式概念
企业依据不同的法律标准和条件所形成的组成形式。
二、特征
1、企业法律形式是由法律予以规定的。
2、企业法律形式是可以发展变化的。
3、企业法律形式决定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
4、表彰企业的信用基础,,决定企业的法律地位和投资人的责任风险范围。
5、决定企业立法的体现与结构。
三、企业法律形式的种类
1、独资企业
1个自然人投资并兴办的企业
2、合伙企业:2个以上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企业。
3、公司:股东以出资额或持股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四、企业法律形式的选择
1、税收美国成为决定性因素
2001.1.1日起,我国对独资、合伙企业取消了统一的33%税率,只征收个人所得税
2、开办程序的繁简与费用的大小
合伙和独资企业开办程序和费用远小于公司
3、资本和信用的需求程度
在资本上公司〉合伙〉独资
在个人信用上公司〈合伙〈独资
4、企业的控制和管理方式
对企业的控制程度独资〉合伙〉公司
5、利润和亏损的承担方式
独资企业——个人自负盈亏
合伙企业——合伙人共负盈亏
公司企业——股东按持股比例分享盈利,亏损公司负担
6、投资人的责任范围
独资企业——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企业——有限责任
7、投资人的权利转让
独资业主转让权利即出售企业
合伙企业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以才可以转让
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多数同意即可转让
8、企业的存续期限
独资企业以企业主的生命为限
合伙企业期限不以生命为限,除非只剩下一个合伙人
有限公司在章程中订明期限,股份公司不订明则为永久存在
2、一个企业只能一个名称,可以申请一个从属名称
3、名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4、不同企业注册相同名称的,向同一机关申请的,申请在先,不同机关申请的,受理在先,发生争议,注册在先
5、企业名称未注册不得用于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或转让
五、企业名称管理的特殊规定
1、设立分支机构,使用总字,须有3个以上
2、分支机构可以独立承担责任的,应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总机构名称
3、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责任的,应冠以所属企业的名称
4、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标明
5、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得出现公司字样
6、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