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制度
产科危急重症工作制度

产科危急重症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我院产科危急重症的救治质量,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原则1. 坚持首诊负责及就地就近抢救原则,尊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
2. 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优先安排。
三、急危重症孕产妇院内抢救组织架构1. 急危重症孕产妇院内抢救由我院产科急救小组负责,急救小组组长由产科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主治医师担任,组员由具备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师、护士、助产士等组成。
2. 急救小组负责制定危急重症孕产妇的救治方案,指导临床救治工作,组织救治过程中的培训和演练。
四、抢救流程1. 抢救人员应严密观察孕产妇病情,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
2. 对于病情中出现的新问题难以处理时,应及时通知急救专家组成员进行院内、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诊治。
3. 其他相关科室如:药剂、辅检、后勤等应全力配合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五、急救药品管理制度1. 抢救用药应做到“四及时”:及时备齐、及时传递、及时使用、及时补充。
2. 抢救药品应定点放置,标识清晰,保持有效期内,定期检查,确保抢救时药品的使用安全。
六、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1. 抢救结束后,抢救负责人应及时向产科主任报告抢救经过,并将抢救情况记录在病历中。
2. 产科主任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抢救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七、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1. 孕产妇急救小组定期开展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培训和演练,提高救治能力。
2. 急救小组成员应掌握孕产妇危急重症的识别、处理流程,提高急救技能。
八、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1. 建立孕产妇急危重症病例库,对急危重症孕产妇病例进行收集、整理、分析,为临床救治提供参考。
2. 定期对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估救治效果,制定改进措施。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及转诊制度
首先,抢救环节是保证急危重症孕产妇生命安全的首要环节。
在抢救
环节中,医务人员需要快速判断患者的病情,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
对于
存在生命威胁的孕产妇,应该建立起紧急呼叫系统,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
时救治。
同时,医务人员应该具备专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迅速评估
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掌握合理的急救策略。
在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中,应该建立起多学科的协作机制,包括妇产科、麻醉科、内科、外科等,通
过协作和交流,能够提供更加精准的诊断和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及转诊制度的实施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和投入。
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明确医疗机构的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和转
诊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力度,提
高其抢救和转诊的能力。
此外,政府还需要加强对相关设施和设备的投入,提高医疗机构的抢救和转诊能力,确保能够满足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救治需要。
总之,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及转诊制度是保障孕产妇生命安全的重要
机制,它需要建立起完善的抢救和转诊环节,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同时还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和投入。
只有通过全面推行急危重症孕产妇抢
救及转诊制度,才能够最大化地提高孕产妇的生存率,降低孕产妇的死亡率,并为母婴健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医院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提高医院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水平,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规范医院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危重孕产妇的救治工作。
三、组织架构1.成立危重孕产妇救治领导小组,由医院院长担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产科、新生儿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
2.救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四、救治流程1.初步识别(1)产科接诊时,对孕产妇进行全面评估,初步判断是否存在高危因素。
(2)对于初步识别为危重孕产妇的患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紧急救治(1)产科医生迅速评估孕产妇病情,立即采取相应救治措施。
(2)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专家会诊,共同制定救治方案。
3.病情监测(1)严密监测孕产妇的生命体征,包括心率、血压、呼吸、体温等。
(2)监测胎儿情况,如胎儿心率、胎动等。
4.转运(1)对于需要转入上级医院救治的危重孕产妇,按照医院转运流程进行。
(2)确保转运途中孕产妇的安全,提供必要的医疗支持。
5.后续治疗(1)对于转出的危重孕产妇,医院要跟踪病情变化,及时反馈。
(2)对于留在医院救治的危重孕产妇,要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密切关注病情变化。
五、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1.定期对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救治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加强对医护人员危重孕产妇救治知识的培训,提高救治水平。
3.完善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相关制度和流程,确保救治工作规范、有序。
4.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信息管理系统,对救治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六、附则1.本制度由医院救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医院将进一步加强危重孕产妇的救治工作,提高救治水平,保障母婴安全。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坚持有救治能力的医疗保健单位首诊负责、就地就近抢救、尊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
第二条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
第三条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以最快速度救治急危重症孕产妇。
第四条任何医务人员发现有危重孕产妇时,应立即报告本院领导,院领导应立即组织协调抢救技术力量,同时报告卫生局。
第五条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其他人员按各自职能和技术专长,全力实施抢救工作。
抢救工作务必组织有序,措施果断,及时有效。
抢救中和抢救结束后由参加人员作好各项抢救记录。
第六条医院要及时对病情情况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转诊。
需要转诊的要根据病情和上级医院的诊疗条件确定转诊医院。
对病情危重,在当地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第七条转诊程序(一)转诊指向的医院必须是对孕产妇救治最有利的医院。
有些特殊病种要考虑接收医院的救治水平,争取转诊一步到位,减少途中延误。
(二)转院前必须与上级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电话联系,并简要叙述病情,以便专家确定是否需转院;告之转院前的必要处理;作出最有利于病人的决定。
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护士护送,携带必要的抢救物品及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严密观察途中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
送到后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第八条相关科室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下级医院转来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必须优先予以安排、及时救治,并保障人员、车辆、通迅等需求,不得推诿。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方案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孕产妇数量的增加,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救治工作日益严峻。
孕产妇在孕期、分娩期及产后都可能发生各种并发症,严重威胁母婴生命安全。
为了提高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救治成功率,降低母婴死亡率,制定一套完善的救治工作方案至关重要。
二、工作目标1.提高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成功率,确保母婴安全。
2.加强救治团队建设,提升救治能力。
3.完善救治流程,确保救治工作有序进行。
三、救治范围1.孕期并发症:妊娠高血压、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羊水栓塞等。
2.分娩期并发症:产后出血、宫缩乏力、产道裂伤等。
3.产后并发症:产后感染、乳腺炎、产后抑郁等。
四、救治流程1.院前救治(1)接到急救电话后,立即启动救治流程。
(2)医护人员迅速评估患者病情,给予初步救治。
(3)迅速将患者转运至具备救治能力的医院。
2.院内救治(1)患者到达医院后,立即进行病情评估。
(2)启动多学科联合救治模式,组织相关科室会诊。
(3)根据患者病情,制定个体化救治方案。
(4)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调整救治措施。
(5)救治过程中,加强与家属的沟通,确保救治顺利进行。
3.术后康复(1)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预防并发症。
(2)给予心理疏导,帮助患者恢复信心。
(3)定期随访,评估患者康复情况。
五、救治团队建设1.组建专业的救治团队,包括产科、儿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
2.加强团队成员的培训,提高救治能力。
3.建立救治团队内部沟通机制,确保救治工作高效运行。
六、救治措施1.完善救治设备,确保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2.制定救治指南,规范救治流程。
3.加强院际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七、救治保障1.政策支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为救治工作提供保障。
2.资金投入:加大对救治工作的资金投入,提高救治水平。
3.人力资源: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保救治团队稳定。
4.社会关爱: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关爱急危重症孕产妇,营造良好救治氛围。
注意事项:1.确保院前救治迅速有效注意事项:院前救治的及时性是关键,不能有任何延误。
孕产妇急救中心急危重症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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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演练
利用模拟设备和场景,进 行紧急处理和转运的模拟 演练,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实战演练
组织医护人员参与实际急 救案例,提高对急危重症 孕产妇的应对能力和团队 协作能力。
培训效果评估与改进
评估方式
通过理论测试、模拟演练和实战演练等方式,对医护人员的掌握程度和实践能力 进行评估。
反馈与改进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反馈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以提高培训效果和急救水平。
自然灾害
在自然灾害发生时,急救中心应迅速组织救援力量,确保孕 产妇安全转移至安全地带,并进行紧急救治。
04
急危重症孕产妇的转运与护理
转运前的准备与注意事项
评估病情
对孕产妇的病情进行全面评估 ,确定是否需要转运及转运的
必要性。
通知接收医院
提前通知目标医院,让其做好 接收和急救准备。
准备急救物品
确保转运过程中所需的药品、 器械和急救物品齐全。
05
孕产妇急救中心的培训与教育
培训目标与内容
培训目标
提高急救中心医护人员对急危重症孕产妇的快速识别、紧急处理和转运能力, 确保孕产妇的生命安全。
培训内容
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早期识别、紧急处理措施、转运流程和注意事项等。
培训方式与方法
理论授课
通过讲解、案例分析等形 式,使医护人员掌握急危 重症孕产妇的基本知识和 处理原则。
孕产妇急救中心急危重症 处理原则
• 孕产妇急救中心概述 • 急危重症孕产妇的识别与评估 • 急危重症处理原则 • 急危重症孕产妇的转运与护理 • 孕产妇急救中心的培训与教育
01
孕产妇急救中心概述
孕产妇急救中心的定义和重要性
孕产妇急危重管理制度

目录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3)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3)高危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 (4)孕产妇重症监护制度 (4)新生儿窒息复苏制度 (5)急危重病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5)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报告制度 (6)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7)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制度 (8)临床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8)妇女儿童保健管理制度 (10)业务培训制度 (11)孕产妇、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11)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 (11)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制度 (12)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1、各科室医务人员应按各科室工作制度及各班的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工作。
2、对妇产科(危、急、重、抢救)病人建立登记并进行随访。
3、及时了解妇产科(危、急、重、抢救)病人的住院治疗情况。
4、对住院时间较长的病人,要尽早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制定进一步有效的治疗措施。
5、对治疗效果不满意的患者,积极组织、协调相关科室进行会诊、抢救。
6、督促检查会诊治疗方案的落实情况。
7、对疑难病例治疗效果仍不满意,需外院会诊者,及时联系外院会诊或转院事宜。
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1、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接诊原则上按本制度第三条执行。
2、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应转往上级医院。
3、转院前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4、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拟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接诊。
5、本县医疗单位间的会诊转诊按本制度执行。
高危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1、孕妇早孕建卡时,应对孕妇进行高危评分及初筛。
2、高危孕产妇要专册登记,并在孕产妇健康手册上作好记录,加盖高危标志,实行专案管理。
3、未按约来诊者应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追踪随访。
4、发现新的高危因素需在原高危情况栏中依次填写高危因素及发现孕周。
5、对筛出的高危产妇按其严重程度转到相应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妇产科抢救工作制度

妇产科抢救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妇产科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妇产科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工作。
三、要求1. 抢救工作在科主任、护士长领导下进行。
科主任负责组织和指挥抢救工作,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护理人员对急危重症患者进行抢救护理。
2. 妇产科抢救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主治医师、护士等组成。
抢救小组成员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应急能力。
3. 妇产科抢救工作应遵循首诊负责制和就地就近抢救原则,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
4. 建立妇产科抢救绿色通道,确保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5. 抢救物品和药品应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抢救物品不准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
6. 抢救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准确、及时填写病历和护理记录,确保抢救过程的详细记录。
7. 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抢救现场,整理抢救物品,登记抢救情况。
8. 定期对妇产科医护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抢救意识和水平。
9. 加强妇产科抢救工作的质控管理,定期评估抢救工作质量,持续改进。
四、抢救工作流程1. 急危重症患者一经诊断,立即通知妇产科抢救小组成员。
2. 抢救小组成员迅速到位,进行病情评估,制定抢救方案。
3. 按照抢救方案,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执行医嘱。
4.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抢救措施。
5. 抢救过程中,确保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尊重其选择。
6. 抢救结束后,对抢救过程进行总结,分析抢救成功的经验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
五、考核与奖惩1. 妇产科抢救工作纳入医院年度考核,对抢救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抢救工作制度,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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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坚持首诊负责、就地就近抢救、尊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
二、成立产科急救小组,业务院长任组长,产科主任、护士长任副组长,负责疑难、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
三、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在醒目的位置张贴指示及电话号码,以最快速度救治急危重症孕产妇。
指导乡镇危重孕产妇合理转诊,接到会诊邀请时立即出诊,对下级机构转上来的急危重孕产妇优先予以安排,及时救治,保障人员、车辆、通讯等需求。
四、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做到“四定”(定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管、定期消毒)、“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二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一专”(专人管理)。
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五、各级人员必须掌握相关抢救技术和抢救用药,熟悉各种抢救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
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其他人员按各自职能和技术专长,全力实施抢救工作。
若遇病人病情发生变化,在通知医生的同时,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测量生命体征,实施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胸外按压、配血、止血等措施。
抢救中和抢救结束后由参加人员作好各项抢救记录。
抢救完毕,及时清理用品,补齐药品、器材,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药品空安瓿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丢弃。
六、抢救工作进行同时,要通知病人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及时沟通病情。
如家属不在,应及时与病人家属联系或通知医务科。
七、及时对病情情况进行评估,由业务院长(不在场时由科主任电话请示业务院长或院长)决定是否转诊。
需要转诊的要根据病情和上级医院的诊疗条件确定转诊医院。
若有特殊专科情况则送其他相应的专科医院。
不需要转诊的,由医院继续组织力量抢救。
如病情重危,不适宜搬动异地抢救,但所在医院技术力量不够,急需其他医院支援的,可自行或通过区卫生健康局请求援助。
八、转诊程序
(一)转诊指向的医院必须是对孕产妇救治最有利的医院。
有些特殊病种要考虑接收医院的救治水平,争取转诊一步到位,减少途中延误。
(二)转院前必须与上级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电话联系,并简要叙述病情,以便专家确定是否需转院;告之转院前的必要处理;作出最有利于病人的决定。
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护士护送,携带必要的抢救物品及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严密观察途中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
送到后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九、及时完善各个环节医疗文书的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