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机关单位通用办公资产配置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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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设施配备标准

办公设施配备标准

办公设施配备标准第一篇:办公设施配备标准办公设施配备标准一、各系(部)办公室设备配备标准:主任办公室:电脑1台,内线电话1部,板台1个,靠背椅1个,单人沙发2个或3人沙发1个,铁文件柜1个,衣架1个。

副主任和系秘办公室:电脑2台,直拨电话1部,铁文件柜2个,副主任办公桌1个,靠背椅1个,系秘办公桌椅1套,饮水机1台,打印机1台。

书记和辅导员办公室:电脑1台,内线电话1部,书记办公桌1个,靠背椅1个,铁文件柜1个,辅导员办公桌椅各1套,饮水机1台。

教研室:每个教研室电脑1台,内线电话1部,教师办公桌椅各1套。

基础部:主任和秘书办公室:电脑1台,内线电话1部,板台1个,靠背椅1个,单人沙发2个或3人沙发1个,铁文件柜1个,衣架1个,秘书桌椅1套,打印机1台,饮水机1台。

休军部:主任办公室:电脑1台,内线电话1部,板台1个,靠背椅1个,单人沙发2个或3人沙发1个,铁文件柜1个,衣架1个,打印机1台,饮水机1台。

二、行政部门办公室设备配备标准正职:电脑1台,内线1部,板台1个,靠背椅1个,单人沙发2个或3人沙发1个,铁文件柜1个,衣架1个。

副职:电脑1台,内线1部,板台1个,靠背椅1个,铁文件柜1个,衣架1个。

普通工作人员:视工作需要配备普通电脑、桌椅各一套。

个别系、部、处、办,需特殊配置时,由部门申请,学院领导审定。

学院办公室2009.9.11第二篇:监理部办公设施配备监理部办公设施配备为保证项目监理办具备必要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率,特对办公设施的配备做出以下规定:1、监理办常备办公设施、文具用品:根据人员数量配置办公桌椅、文件柜;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关的辅助设施;电话(传真机)、复印机;黑(白)板及彩笔;档案盒、文件夹;计算器;2、监理办监理工作常用文件资料、表格(1)公司规章制度和监理工作流程汇编;(2)有关法规、规范、标准;(3)函头纸、信笺纸、工程联系函;(4)收、发文登记表;(5)员工考核表、现场天气记录表;(6)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授权书及见证卡;(7)监理统一用表、工程监理月报表;(8)监理日志;(9)施工安全检查表;(10)施工进度计划审查意见表;(11)资料移交登记表;(12)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表;(13)旁站监理记录表;(14)其它日常用表;监理部计划监理部计划安排:1)总监1名2)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 3)监理员3名请施工单位作一下安排:(一)办公室2间(二)办公桌6张(三)办公椅6张(四)文件柜2个(五)普通办公用品2套(六)安排6个人食宿(七)2套打扫日常卫生用品第三篇:关于配备值班室相关办公设施的请示关于配备集团值班室办公设施的请示集团领导:按照津政办发【2014】13号文件关于对值班保障的要求,还需为值班室配备下列办公设备1、设立独立的值班室,配备可供两人使用的床铺及相应的卧具。

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课件.doc

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课件.doc

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央行政单位资产配置,健全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保障中央行政单位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事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本级,有关人民团体及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以下简称中央行政单位)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普遍适用于中央行政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不含专业类设备、家具。

对未列入本标准资产品目内的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

第四条本标准是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计划和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本标准包括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内容。

资产品目根据办公设备、家具普遍适用程度确定。

配置数量上限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确定,是不得超出的数量标准,具体数量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价格上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市场行情确定,是不得超出的价格标准,具体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因特殊原因确需超价格上限采购的,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

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

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性能要求是对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功能、属性、材质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央行政单位资产配置,健全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保障中央行政单位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事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本级,有关人民团体及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以下简称中央行政单位)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普遍适用于中央行政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不含专业类设备、家具。

对未列入本标准资产品目内的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

第四条本标准是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计划和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本标准包括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内容。

资产品目根据办公设备、家具普遍适用程度确定。

配置数量上限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确定,是不得超出的数量标准,具体数量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价格上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市场行情确定,是不得超出的价格标准,具体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因特殊原因确需超价格上限采购的,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

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

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性能要求是对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功能、属性、材质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办公资产配置标准

办公资产配置标准

办公资产配置标准(试用)
1.目的
提高公司办公资产管理效率,达到库存账物相符、使用信息及时准确的目的,实现管理制度化、流程化和标准化,对外展示公司统一的良好影响。

2.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

3.术语:
办公资产:分为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和其他。

4.职责
4.1综合服务中心行政人事部
负责办公资产标准设定及监管。

4.2综合服务中心财务部
负责协助行政人事部部办公资产标准的设定,负责资产购置及监管。

4.3各部门
负责办公资产的日常使用、维护及管理。

5.办公用品配置
(说明:以上物品如可交接或调拨使用,则不再新购置)
5.2配置时限及责任
办公用品按以上标准进行购置或调拨,并在人员到岗(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通知财务部)前1-3日内配置到位,由行政人事部在规定时间内清点,发生人员变动时及时告知财务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并确认。

5.3办公资产管理
应遵循事前申请、责任明确、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各部门申领的办公资产,能够明确使用人的,使用人为管理员,不能够明确使用人的,接收部门负责人为管理员。

任何部门不准自行采购、迁移、调换、报废办公资产。

贵重办公设备要实行专管公用、资源共享。

因恶性使用导致的办公资产损坏,由直接责任人负责照价赔偿,不能明确直接责任人的,由管理员负责照价赔偿,并根据公司《**员工奖惩实施细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6.相关/支持文件
6.1《预算追加及调整管理规定》
6.2《闲置资产管理规定》
6.3《采购管理规定》
6.4《资产购置管理规定》
6.5《资产调拨管理规定》
6.6《资产报废及处置管理规定》。

XX单位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XX单位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XX单位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办公自动化设备配置管理,提高设备购置的计划性和设备使用效率,根据XX规定确定的XX企业信息化发展目标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和所属非财务独立核算单位的办公自动化设备配置管理。

集团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标准所指集团所属非财务独立核算单位为1.2.3.4第四条集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是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五条设备配置的原则:立足节约,着眼发展,满足需要,资源共享。

第六条设备配置标准(一)计算机。

配置机型为市场主流产品。

1、集团领导每人配置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各1台。

部门领导每人配置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各1台;2、集团机关工作人员每人配置计算机1台,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需要,可配置台式或便携式。

考虑移动办公的需要,每部门按4人1台配备公用便携计算机,并明确专人管理;3、集团所属非财务独立核算单位,部门领导每人配置1台计算机,根据工作需要可配置台式或便携式;XX单位按岗位、其他部门按在运行的应用软件需要,为工作人员配置台式或便携式计算机;考虑移动办公的需要,每单位配备3到4台公用便携计算机,并指定专人管理;4、根据内、外网应用必须实行物理隔离的规定,为保证各非财务独立核算单位需要依靠互联网开展工作,为有工作需要的部门分别配置1台公用外网连接计算机,并指定专人按照集团计算机国际连网安全管理规定管理;5、为适应移动办公、移动业务开展需要,为集团领导单独配置无线上网卡;为有工作需要的集团部门配置1至2个无线上网卡;随着应用深化和需求拓展需增加配置的,由集团研究决定。

其他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集团主管信息安全的部门批准按部门配备。

(二)打印机。

实行网络打印,设备资源共享,提高利用率。

机型根据实际需要配置。

1、集团机关和非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按每3台计算机配置1台打印机。

集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和非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办公室配置彩色激光打印机1台,其余均配置普通机型;2、对宣传、制表及对外服务窗口的计算机设备,根据实际需要的机型和数量配置打印机。

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002

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002

最低使用 年限标准
6年 6年 6年 6年 6年 7年或复印60万张 7年或复印30万张 7年或速印160万张 7年 7年 717〕58号附件 资产名称
台式电脑 笔记本电脑(含平板) A3打印机(可带 网络打印功能) 打印机(包 A4打印机(可带 括一体机) 网络打印功能) 普通票据打印机 复 印 机 办 公 设 备 数码相机 高档(含镜头等 配件) 数码摄像机 碎纸机(可带光盘粉碎功能) 可移动投影仪 投影仪 固定投影仪 实职正科级(企业正职负责 人)办公室 办公桌椅 沙发(含茶几) 办 公 科级及以下 家 (企业副职 具 负责人及以 下)岗位及 单位公用 文件柜 保密柜 衣橱(更衣柜) 高档复印机 普通复印机 速印机 传真机 扫描仪 数码相机
价格上限标准
4500元/台 6000元/台 10000元/台 4000元/台 3000元/台 30000元/台 10000元/台 30000元/台 1800元/台 3000元/台 3000元/台 10000元/台 6000元/台 1500元/台 8000元/台 20000元/台 6000元/人 2000元/套 3000元/组 800元/组 3000元/组 1000元/组 1500元/延米 (超过80平米的 会议室600元/延 米) 500元/把
会议桌
根据会议室大小配备
会议椅
按需要配备
、市属国有企业部分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价格上限标准(青岛)
5,500元/台 7,000元/台 12,000元/台 4,000元/台 3,000元/台 30,000元/台 15,000元/台 30,000元/台 2,000元/台 3000元/台 3,500元/台 15000元/台 8,000元/台 1,500元/台 10,000元/台 26,000元/台 6000元/人 3,000元/套 3,500元/组 1,000元/组 3,000元/组 1,000元/组 1,500元/延米(超过80平 米的会议室600元/延米) 500元/把 12-15年

办公物资标准配置

办公物资标准配置

办公物资标准配置一、总则(一)目的规范公司办公物资的管理,明确各岗位员工办公物资配置标准,降低成本、促进资源的合理使用。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及各下属分部、店面。

(三)分类及定义二、日常管理(一)管理原则归口管理、分级控制,统一采购、定期询价,事前审批、台账管理,费用分摊、勤俭节约。

(二)严格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执行。

(三)预算管理办公物资采购的预算费用应列入公司《管理成本费用月度预算编制表》,并符合年度预算计划,超出预算部分不予申报,经公司各级负责人审批确认后初步纳入工作计划。

(四)计划申报1、办公设备的计划申报公司各部有办公设备的采购需求时,需填写《办公设备采购需求表》,经归口管理负责人、行政中心、综合部确认后统一将需求报采购物流部,由行政中心综合部、物流部共同对照资产管理查验是否有库存可调拨,再决定是否进行采购。

2、办公用品的计划申报公司各部门于每月末统计各部门次月办公用品需求,并进行估算,填制部门次月《办公用品采购清单》随附《办公用品月度盘点表》,经部门经理审核、中心总监批准后作为次月采购计划,于每月底28日前上报至公司综合部综合专员处。

当月临时需要增加采购计划外的办公文具时,需向综合部、物流部提出申请,严禁私自与供应商联系采购,一经发现不予报销。

3、办公家具的计划申报各部门有需求时,提前上报需求计划至行政中心综合部审批后,交由物流采购部进行采购。

(五)物资采购、出入库及日常管理:严格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三、办公物资的配置标准(一)配置原则:按需申请、节能减支(二)办公设备的配置标准1、电脑类设备的配置标准(附表一)2、其他办公设备、用品的配置标准(附表二)注:按需配置物资、实需超出配置标准的物资,均须另行申请,审批同意后再执行采购。

目前超出配置范围的部分将调拨回公司总部。

3、其他办公家具及工具用品的配置标准(附表三)4、办公易耗品配置(附表四)(1)基础配置:部门公用办公用品领用配置标准(部门5人为单位的配置)(2)个人办公用品消耗品的领用配置标准:(3)岗位配置:备注:表格中如转岗或离职需移交的办公用品在表格中用“√”来标识。

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人数的 20%计算,同时相应减少 打印机、扫描仪配置。
3,000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人数的 5%计算。
3 30 万
张纸
6
6
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 购法》的规 定,配置具 有较强安 全性、稳定 性、兼容 性,且能耗 低、维修便 利的设备, 不得配置 高端设备
3,000
1 组/办公室
1,000
按容纳人数配置(每人)
800
会议椅
按会议人数配置(每人)
500
备注 1.配置具有组合功能的办公家具,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资产的价格之和。 2.价格上限中的价格指单件家具的价格。
15
充分考
虑办公
布局,符
合简朴
实用、经
15
典耐用
要求,不
15
得配置
豪华家
15
具,不得
15
使用名
2,000 2,500 7,600 15,000 3,000
编制人数在 100 人以内的单位,每 20 人可以配置 1 台复 印机,不足 20 人的按 20 人计算;编制人数在 100 人以上 的单位,超出 100 人的部分每 30 人可以配置 1 台复印机, 不足 30 人的按 30 人计算。
35,000
厅级:1,500 处级:800 处以下:600
最低使用 性能 年限(年) 要求
15
三人沙发 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处级办公室 可以配置 1 个三人沙发或 2 个单人沙
沙发 发,厅级办公室可以配置 1 个三人沙
单人沙发 发和 2 个单人沙发
3,000 1,500
大茶几 茶几
小茶几 桌前椅
书柜
文件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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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台 5000元/台 3000元/台 8000元/台
6年 8年 6年 8年
2500元/台 3000元/台 5000元/台 6000元/台
1.5匹挂机1台 2匹机挂机1台 3匹机 4匹机 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8年 8年 8年 8年 8年价格上限标 准实物量标准
最低使用年限标 准
六、投影仪
10000元/台
8年
七、碎纸机 八、电视机 九、数码相机(普通) 十、数码摄录机 二、分体空调 1、使用面积10-20平方米房 间 2、使用面积20-30平方米房 间 3、使用面积30-45平方米房 间 4、使用面积45-60平方米房 间 7、使用面积超过60平方米房 间
附表1:
市直机关单位通用办公资产(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资产名称
一、计算机 1、台式电脑(含一体机) 2、笔记本电脑 二、打印机 1、A3网络打印机 2、A4打印机 3、票据打印机 4、彩色打印机等 三、复印机 四、传真机(含多功能一体 机) 五、扫描仪 15000元/台 2000元/台 2000元/台 6500元/台 1500元/台 2500元/台 根据工作需要配备 配置总数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6% 配置总数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 20人以下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配置1台,20人及 以上的单位可增配1台。其他单位因实际工作需要确需 增配的,另行报批。 30人以下且有60平方米(含)以上的会议室的单位, 可配置1台;30人及以上且有2个60平方米(含)以上 会议室的单位可增配1台,配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台 。 配置总数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 根据工作需要从严配备 配置总数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置,每个单位原则上不超过1台。 特殊工作需要确需增加配置的,另行报批。 6年 6年 6年 配置总数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 6年 6年 6年 4000元/台 配置总数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0% 5000元/台 6年 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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