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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2篇)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2篇)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学技术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内涉及化学技术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的目标是保障化学技术的合规性、安全性和环保性,推动化学技术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的原则包括全面性、科学性、公正性、公开性、有效性和协同性。

第五条化学技术监督实施应当坚持风险管控的原则,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确保化学技术活动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化学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具体的监督措施和监督指标,加强对化学技术活动的监管。

第七条监督机构应当制定监督年度计划,加强对化学技术活动的抽检和检测,及时发现、处置和报告安全隐患。

第二章化学技术生产监督第八条化学技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合理规划生产工艺、设备和场所,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控。

第九条化学技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

第十条化学技术生产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设施,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一条化学技术生产企业应当进行定期的环境监测和危险废物处理,防止污染和跨界污染的发生。

第十二条化学技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化学技术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

第十三条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化学技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生产环节存在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罚。

第三章化学技术销售监督第十四条化学技术销售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销售许可证,确保产品销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化学技术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制度,规范产品采购、储存、销售和配送过程。

第十六条化学技术销售企业应当进行产品标识和标签的合规检查,确保销售产品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发电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

采用适应电力生产发展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先进的检测手段,准确地对机组运行状况和设备状态进行监督判断,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不断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通过对水、汽、气(氢气、六氟化硫)、油及燃料等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设备腐蚀、结垢、积集沉积物及油质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等充油(气)电气设备潜伏性故障,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延长使用寿命,提高机组运行的经济性。

第四条建立健全化学技术监督体系,实行专业管理和行政管理相结合,建立明确的分级、分工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各单位、各有关专业都必须协调工作、共同努力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

第二章化学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中心),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七条技术监督中心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开展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化学技术监督档案管理,收集分析化学技术监督月报表,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提出优化运行指导意见和整改措施,指导、协调各发电企业完成日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三)协助审核化学专业设备技术改造方案、评估机组大修和技改项目实施绩效。

(四)负责开展化学专业技术交流和培训,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一、概述本文旨在制定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以加强对化学技术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化学技术是一项高风险的技术,而其应用范围广泛,因此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对于遏制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监督机构1.负责化学技术监督的机构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设各地方市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

其中,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全国性的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国范围内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地方市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则负责本地区的具体监督工作。

2.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其中,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制定相关监督政策和制度,指导和监督地方市监督机构的工作;地方市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的监督工作和事故的应急处理。

三、监督范围1.化学品生产企业。

对于从事化学品生产的企业,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其生产环节的监督,确保其生产过程安全可靠,产品质量合格。

2.化学品储存和销售企业。

对于从事化学品储存和销售的企业,监督机构应加强其仓储环境的监管,确保化学品的储存和销售符合相关要求,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3.化学品使用单位。

对于从事化学品使用的单位,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其使用过程的监督,确保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四、监督措施1.加强对企业的监测和评估。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化学品企业的生产过程和产品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2.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和指导。

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化学品企业的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

3.建立监督台账。

监督机构应建立化学品企业的监督台账,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和监督情况等内容,便于监督机构对企业进行持续的监督。

4.加强对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

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机制,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监督结果处理1.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监督机构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违法企业进行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背景随着化学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化学行业的规模不断扩大。

化学行业的快速发展不仅带来了经济效益,同时也给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带来了威胁。

因此,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管理,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应运而生。

2. 监督实施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是指监督和管理化学技术行业,以避免化学技术带来的危害和社会影响,保障人民、环境和国家安全。

3. 主要内容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包括以下内容:3.1. 申报和审批制度进行化学技术行业的投资和业务需先进行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才可实施。

对于不合规的行为,可采取吊销许可证、停产整顿等措施。

3.2. 建设和运营规范化学企业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规定和检验标准,确保设施和生产环节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率。

3.3. 职业健康和安全化学技术行业中,涉及很多有害物质,企业需为员工提供合适的防护设施和培训,保障职工健康和安全。

3.4. 废料和污染物处理化学企业需对其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采取规范的处理方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5. 急救与应急处理措施化学技术行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化学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快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 监督机制为保证化学技术行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和审计,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严格惩处其违规行为。

同时,鼓励化学企业自我监管,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5. 结论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是为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化学技术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建立健全的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对于安全高效发展化学技术行业至关重要。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DOC)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DOC)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总则1.1 化学监督是保证发供电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应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为加强我公司的化学监督工作,根据原电力部颁发的《化学监督制度》和华东电管局制定的《化学技术监督条例》及《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技术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化学监督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对水、汽、油、燃料等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热力设备腐蚀、结垢、积盐及油质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等充油(气)电气设备潜伏性故障,提高设备的安全经济性,延长使用寿命。

l.3 化学监督工作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实行三级管理,落实技术监督责任制,按照分级管理、依法监督的原则,从工程设计、设备选型、主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基建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整个过程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

1.4 化学监督工作实行群众监督与专业监督结合,建立化学监督网,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工作。

2 监督机构及职责分工2.1 技术监督工作在总经理领导下,由总工程师负责,建立监督领导小组和化学监督网,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设化学监督专职工程师负责归口管理。

2.1.1 总工程师的职责领导化学监督工作,建立化学监督网,贯彻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审批本公司有关实施细则和措施;定期召开化学监督网会议;检查、协调、落实本公司化学监督工作。

2.1.2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职责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做好主要设备在基建、安装、调试、运行及停、备用中的化学监督工作;主设备大修时,组织做好化学检查,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相应对策,并在大修后组织验收;组织调查研究与化学监督有关的重大设备事故和缺陷,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上报省局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和批准颁发适合我厂情况的有关化学监督实施细则、制度;审批化学监督的季、年报表、总结、化学监督考核评分,报省公司技术监督办公室。

2.2.3 化学监督专职工程师的职责制定、审查我公司化学监督制度和有关规程,负责我公司的化学监督工作归口管理,督促检查监督网成员共同做好本单位化学监督的各项工作;定期组织化学监督网活动,分析存在问题,贯彻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规章制度,检查、协调、落实本单位化学监督工作,监督网活动应有记录;做好主要设备在设计选型、基建、安装、调试、运行及停、备用中的化学监督工作,建立主要设备化学监督技术档案,实行微机化动态管理;做好主设备大修化学检查,审核大修化学检查报告;按时完成我公司化学监督季、年度报表和年度总结,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协调攻关课题,对我公司的化学监督考核进行自评打分并报总工程师审批;组织调查研究与化学监督有关的重大设备事故和缺陷,按月定期向省电力公司技术监督办公室报告本单位化学监督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监督办公室。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前言1。

1 化学监督是保证热力设备和发电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了加强和提高我厂化学监督工作,提高安全、经济运行水平,根据部颁“化学监督制度SD246—88”、“DL/T561-95《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等结合我厂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

2 化学监督应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水、汽、油、燃料等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及油质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等充油电气设备潜伏性故障,提高设备安全经济性,延长使用寿命.1.3 化学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不断改进监督手段,提高化学监督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以适应科学技术和生产发展的要求.1。

4 化学监督涉及到锅炉、汽机、电气和热工及燃料等专业,因此,要搞好化学监督工作各专业必须大力协作,密切配合,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化学专业协作组织,贯彻实施共同做好化学监督工作。

化学技术监督网络图:副总经理生技部2。

管理职责2。

1 副总经理职责2。

1。

1 组织贯彻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领导化学监督工作,建立化学技术监督网,审批监督制度和措施,审批化学技术监督计划等.2。

1。

2 研究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等问题,分析原因,明确分工,落实措施,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防止事故的发生。

2.1。

3 对化学监督有关的重大事故和设备缺陷,应组织查明原因,采取对策,并上报公司。

2.1。

4 组织有关单位做好主要设备调试和化学清洗工作,督促做好设备防腐防垢、防止油品劣化、降低水汽损失、油耗及燃料的质量监督.2。

1。

5 主设备大修时,组织好化学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对策,并在检修后组织验收。

2。

2 生产技术部化学专工职责2。

2.1 组织和监督在运行中的化学监督工作。

2.2。

2 审核、监督大、小修化学监督工作项目.2.2。

3 对化学监督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化学技术的监督,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化学技术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化学技术研发、生产、经营和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化学技术的监督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具体责任由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

第四条化学技术监督的目标是确保化学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

第五条化学技术的监管原则是依法、公平、公正、科学、高效。

第二章化学技术研发和生产监督第六条进行化学技术研发和生产的单位应当在建设前,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申请建设审批,并提供相关材料和技术方案。

第七条化学技术研发和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设计和建设符合安全要求的实验室和生产设施,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程序。

第八条化学技术研发和生产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确保研发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九条化学技术研发和生产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研发和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第十条化学技术研发和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档案,对关键参数和质量控制点进行记录和保存,以便监管部门进行抽查和审查。

第三章化学产品销售和使用监督第十一条化学产品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化学产品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产品的合格和符合规定的标识标签。

第十三条化学产品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库存和使用情况的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和销售。

第十四条化学产品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建议。

第四章化学事故应急管理监督第十五条化学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化学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方责任和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化学事故应急管理监督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一、总则为加强和规范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化学技术水平,保障生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组织机构1. 设立化学技术监督委员会,负责化学技术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 化学技术监督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专家和操作人员组成。

三、监督内容1. 原料和产品的质量监督:对原料和产品的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生产要求。

2. 生产过程的监督: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参数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生产过程稳定、可靠。

3. 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环境和安全监督: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和安全进行监督,确保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

四、监督方法1. 定期检查:对原料、产品、设备和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现场监督:对生产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及时调整和控制各项参数。

3. 数据分析:对生产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4. 培训和宣传: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五、监督程序1. 制定监督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和实际情况,制定化学技术监督计划。

2. 实施监督:按照监督计划,对原料、产品、设备和环境进行监督。

3. 发现问题:及时发现和记录生产过程中的问题。

4. 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采取相应的措施。

5. 反馈和总结:对监督结果进行反馈和总结,不断提高化学技术水平。

六、奖励和惩罚1. 对在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

2. 对违反化学技术监督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七、附则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实施细则由化学技术监督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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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技术实施细则
一、目的
保证绝缘油、汽轮机油、六氟化硫(SF6)气体、水等监督对象得到有效监测、控制,不发生因监督对象老化、劣化和泄漏导致的非计划停运和设备损坏。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

三、化学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
归口化学监督管理,依据国家、行业、上级单位有关技术监督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进行监督。

化学监督专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其职责如下。

1.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单位有关化学技术监督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和技术措施等,并制定化学技术监督实施规则。

2.负责全站绝缘油、六氟化硫气体、水质的检测、治理。

3.编制监督对象的定期检测计划、监测网络图,定期组织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治理措施。

4.对技术监督设施的维护和检修进行质量监督,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并及时向电力试验研究院报送季报表和年中、年终总结报告。

同时录入生产管理系统和电力技术监督网及公司技术监督相应模块内。

5.出现重大油质、六氟化硫气体泄漏、劣化、老化等事故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组和电力试验研究院,并按规定上报事故调查报告。

6.发现油质、六氟化硫气体泄漏、劣化、老化时,负责跟踪检测和采取处理措施。

7.督促绝缘油、六氟化硫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回收、处理及利用,废油、废气妥善处理。

四、监督范围与内容
1.绝缘油质监督
(1)检测对象:油浸式变压器、套管、电压互感器。

(2)检测项目:主变色谱、微水每年至少检测一次;设备投运前或大修后进行分析包括:外状、水溶性酸(PH)、酸值、闪点、水分、界面张力、介损、击穿电压、
体积电阻率9个项目;正常情况下,外状、水溶性酸(PH)、酸值、闪点、介损、耐压的检测每年至少一次。

箱变参照执行。

(3)主变色谱检测每季度开展一次,并且保证检验间隔均匀,色谱检测必须检测总体气体含量等项目。

主变检修时是否检测色谱,可根据需要决定。

2.六氟化硫气体监督
(1)检测对象:六氟化硫全封闭组合电器气室、六氟化硫开关气室、备用六氟化硫气瓶。

(2)检测项目:六氟化硫全封闭组合电器气室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湿度分析及检漏,发现超标异常情况加密检测。

六、支持性文件
1.规范性应用文件:
(1)DL/T722-2000《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判断导则》
(2)GB/T17623-1998《绝缘油中溶解气体组分含量的气相色谱测定法》
(3)GB/T7597-87《电力用油(变压器油、汽轮机油)取样方法》
(4)GB/T14542-93《运行中变压器油维护管理导则》
(5)GB7598-2008《运行中变压器油、汽轮机油水溶性酸测定法》(比色法) (6)GB7599-87《运行中变压器油、汽轮机油酸值测定方法》
(7)GB7600-87《运行中变压器油水分测定方法》
(8)GB/T8905-1996《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
(9)DL/T595-1996《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导则》
七、附件
附表1.变压器油检测项目和周期
附表2.SF6气体检测项目和周期
附表1
变压器油常规检测项目及周期
附表2
SF6气体检测项目和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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