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政府责任研究刘素梅
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城乡师资不均衡问题研究

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城乡师资不均衡问题研究段先梅刘亚敏王莹罗澜一、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城乡师资不均衡现状1.城乡师资数量的不均衡从城乡失衡角度分析, 义务教育师资配置不均衡主要表现为教师资源的聚集与短缺: 在一些大中城市中, 小学教师超编现象普遍存在, 很多教师课时不足, 存在隐性下岗的现象; 而在偏僻落后的农村地区, 小学师资不足, 仍然存在着大量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充斥于教师队伍之中。
通过调查发现,农村贫困地区师资相当缺乏,往往是一个教师上几门课程甚至包班教学,也有很多地区的教学点存在复式班,一个教师负责几个年级的教学。
压力之大、工作之繁重,使得众多教师想方设法的调离乡村。
较为年轻的农村小学教师,经过培养具有了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便开始外流寻求更好的条件,大量的农村教师外流,这样的状况让基础教育更难以有突破。
城乡师资数量的不均衡还体现在如下方面: 在与城市师生比例对比基础之上, 农村中小学教师数量显得非常紧缺。
如, 2007 年, 城镇中小学师生比为1: 18, 而农村中小学师生比为1: 27, 如果按照国家规定的1: 23 的比例对农村中小学教师进行编配的话, 有的中小学甚至一个班配不到一名老师。
2.城乡师资结构的不均衡(1)职称结构不均衡。
就职称来说,在小学, 城市中学高级和小学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分别为1. 24% 、53. 45% , 农村分别为0. 38% 、44. 80% ; 在初中, 城市中学高级职称和中学一级职称教师比例分别为18. 55% 、43. 10% , 农村分别为5. 49% 、36. 99% 。
由此可见, 农村中小学教师职称构成重心明显低于城市水平, 尤其是具备高级职称的农村中小学专任教师所占比例更低。
(2)学历结构不均衡。
就学历来说,在小学, 城市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5. 30%, 农村为58. 53%; 在初中, 城市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1. 96%, 农村为35. 97% 。
我国义务教育时期的城乡师资不均衡问题研究

我国义务教育时期的城乡师资不均衡问题研究
段先梅刘亚敏王莹罗澜
一、我国义务教育时期的城乡师资不均衡现状
1.城乡师资数量的不均衡
从城乡失衡角度分析, 义务教育师资配置不均衡要紧表现为教师资源的聚集与欠缺: 在一些大中城市中, 小学教师超编现象普遍存在, 很多教师课时不足, 存在隐性下岗的现象; 而在偏僻掉队的农村地域, 小学师资不足, 仍然存在着大量不具有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充满于教师队伍当中。
通过调查发觉,农村贫困地域师资相当缺乏,往往是一个教师上几门课程乃至包班教学,也有很多地域的教学点存在复式班,一个教师负责几个年级的教学。
压力之大、工作之繁重,使得众多教师想方设法的调离乡村。
较为年轻的农村小学教师,通过培育具有了较为丰硕的教学体会,便开始外流寻求更好的条件,大量的农村教师外流,如此的状况让基础教育更难以有冲破。
城乡师资数量的不均衡还体此刻如下方面: 在与城市师生比例对照基础之上, 农村中小学教师数量显得超级紧缺。
如, 2007 年, 城镇中小学师生比为1: 18, 而农村中小学师生比为1: 27, 若是依照国家规定的1: 23 的比例对农村中小学教师进行编配的话, 有的中小学乃至一个般配不到一名教师。
2.城乡师资结构的不均衡
(1)职称结构不均衡。
就职称来讲,在小学, 城市中学高级和小学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别离为1. 24% 、53. 45% , 农村别离为0.。
政府责任、分担机制及行为逻辑

政府责任、分担机制及行为逻辑龙源期刊网 /doc/dd4717157.html,政府责任、分担机制及行为逻辑作者:耿华萍李养峥来源:《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6年第02期摘要:政府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
该责任体现在政府是义务教育政策的制定者、经费的主要承担者、师资力量的统筹调配者、均衡发展的效果评估者。
农村义务教育作为一种近乎全国性的纯公共产品,中央和省级政府应共同承担发展责任。
当前我国城乡义务教育供给制度和行为的逻辑缺陷而出现了失衡的现象。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正是对这一现象给予的重视和政策纠偏。
关键词:城乡义务教育;政府责任;分担机制;行为逻辑;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图分类号:D6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63(2016)02-00072-06一、导言受教育是现代社会公民维持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力。
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义务教育涉及到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不但能够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本储备,还有利于民主政治的发展、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以及良好社会秩序的形成。
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是要求政府制定合理的政策,通过向社会成员通过均等的教育机会,让每个人都能够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在教育方面,特别提出了“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正如罗尔斯所言,“获得文化知识和技艺的机会不应当依赖于一个人的阶级地位,所以,学校体系一无论公立还是私立一都应当设计得有助于拆除阶级之间的藩篱。
”政府作为教育资源的统一调配者,必须承担起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体责任,秉承公正原则,切实履行公共服务均衡供给的职责。
这既体现了义务教育的“公共性”诉求,也切中了导致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失衡的核心问题。
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师资问题

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师资问题作者:李娟来源:《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2019年第10期【摘要】教师是教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的专业发展直接关系到义务教育发展的质量。
但是,目前农村教师队伍存在的问题比较多,主要表现在:教师学历偏低,学科结构不合理,教师队伍不稳定以及教师年龄老龄化。
因此,要实现城乡教师的资源优化配置,关键是要提高农村教师的专业水平。
可以通过加大教育投入,完善教师的激励机制等来最终达成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城乡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均衡发展【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089(2019)10-0267-01我国在实现基本普及义务教育的战略目标后,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日渐突出,主要包括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校际之间的不平衡。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主要包括促进城乡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均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配置以及教学质量的均衡发展。
其中,师资力量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
因此,提高师资水平,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是当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任务。
一、义务教育师资配置现状自2018年9月以来,我们“武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现状”课题组,围绕武都区城乡学校教育经费的投入,办学条件,教师队伍配置和教学质量这四个方面的问题,对武都区部分城区和农村的学校进行了相关的调查,在对调查问卷数据以及访谈问卷进行了整理和分析后发现了以下问题:1.学科结构不合理。
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学科配置不合理。
总体上语文,數学老师较充裕,而体育,音乐,美术等教师不足。
因此,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部分学校为满足教学需要,一些课程只能让语数外的老师去“客串”,有的学校甚至因为缺老师而不开设音体美等课程。
2.学历结构偏低。
按照教育部要求,小学教师一般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然而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中学老师都是专科学历,学历起点低,并且教师教学任务繁重,使很多农村中小学教师难以接受继续教育。
城乡义务教育不平衡发展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城乡义务教育不平衡发展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刘颂
【期刊名称】《云南财经大学学报》
【年(卷),期】2005(021)006
【摘要】中国城乡义务教育不平衡发展与政府财政体制现存问题有密切关系,是社会结构转型中制度转型有效支持不足所积累的矛盾在教育领域的反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政府应承担主要的责任.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差距的四条建议: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责任;完善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均衡化的拨款制度.
【总页数】5页(P86-90)
【作者】刘颂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87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467
【相关文献】
1.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变迁的经济学分析——从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角度 [J], 刘颂
2.中国城乡金融不平衡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的经验分析 [J], 孙君;张前程
3.洛阳市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J], 张俊红
4.义务教育不平衡发展的影响及对策 [J], 皮小林;
5.城乡融合赋能新时代东北振兴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J], 韩喜平;金光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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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指标_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共享教育公平阳光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指标_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共享教育公平阳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最高目标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教育公平最重要的阶段,是政府必须保障和必须优先发展的基本公共事业。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将监督义务教育段教育资源配置工作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7月初,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市义务教育段教育资源配置情况的专项报告,聚焦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深入调研: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5月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圣珍带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与工作室对我市义务教育段教育资源配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调研。
为保证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吃透情况,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通知十个区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调研,重点关注莱西、平度等经济薄弱市在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方面的历史欠账问题,同时召开了青岛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房管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座谈会,认真听取参会部门开展涉及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业务职能工作汇报,详细了解各部门开展工作和对接衔接情况。
6月20日,刘圣珍副主任带领教科文卫委员会部分委员专程到市北区开展现场实地调研,听取了区政府教育、财政、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并深入到市北区同安路小学进行实地察看,详细询问学校在教学空间、专用教室、活动场地、就餐环境和卫生条件等各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前期广泛深入调研基础上,形成了调查报告和初审意见,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了科学依据。
发现问题:精准剖析问题存在原因调研发现,近年来市政府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认真梳理问题并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能力不足日益凸显,教育资源承载力面临严峻考验。
一是全市中小学教育阶段学位已经达到饱和,总体规模不能满足需求,各学校均不同程度存在超规模、超负荷运转情况。
城乡一体化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会

城乡一体化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会作者:刘一丹概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农村教育是否能够均衡发展也是被衡量的一个指标,必须大力推动农村教育发展,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
城乡教育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阶段就会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同时也存在机遇,因此就需要我们时刻准备着、未雨绸缪,以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我们国家实行以政府办校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
在现阶段,基础教育以地方政府办学为主;在教育经费方面,大部分地区主要实行以中央财政拨款,多种渠道筹义务教育经费的体制。
由于经费所用之处较多,对义务教育的分配,特别是对公共经费的支出是少之又少。
这就严重妨碍了贫困落后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的办校规模及发展速度,导致严重的义务教育地区性差异的形成。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指出,农村教育经费投入依然不足,2011年,普通小学生均公共财政预算事业费支出农村与城市(含县城)相差近700元;普通初中农村与城市(含县城)相差近900元。
由此可见,教育经费的不均衡问题不容忽视。
1.城乡师资配置差距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师资在数量上呈现出教师资源的聚集与短缺的不均衡的发展态势。
首先从教师的量上来看,在东部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中教师基本饱和甚至出现超编现象。
其次,从教师质的方面来看,教师资源分布也呈现出不均衡的状况。
此外在不同区域及同一区域的不同学校之间,从事义务教育教师的收入差距很大。
例如,在一些大中城市中很多教师的收入比白领都高,而在贫困落后地区,由于受当地政府财政的制约,教师工资水平不但很低,甚至有时用来维持基本生活的工资也不能及时全额发放到手中。
这就必然导致优质教师资源的单向流动,即不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农村向城市流动,非重点学校向重点学校流动,从而导致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的不均衡。
2.城乡教育办学条件的差距当前,城乡之间教学办学条件差距依然较大。
与城市相比,大部分农村学校基础设施还相当落后。
推进教育均衡政府责任必须到位

务教 育均衡 发展 必 不 可 少的 内
容 。 各级 政 府教 育行 政 部 门要
广泛 开展 调 查研 究 分 析 本地 区 .
经 济社 会 发 展 状 况 和 学校 发 展 现
状 明 确 薄弱 学校 的 评 估 界 定 标 .
准 。 J;};13 定 本 区 域 内 中 小 学 迭 标 实
施规
划
规 定 标 准 , 使 全 体 学生平 等享受 教 育资源 。
其 次 , 政 府的 责任 还 体 现 在 科 学调 整 学校 布 局 上 。 实 现 区 域 内义 务教 育均衡 发 展 不 可 能 一 蹴
◎ /尹 国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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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 管 理 , 实施 重 点 高 中招 生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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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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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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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文化与教育·2014年第6期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政府责任研究刘素梅(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社会发展学院,江苏南京210013)【摘要】义务教育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之一,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我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项重要内容。
但自我国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以来,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一直相对滞后,导致城乡义务教育失衡问题长期存在,而政府责任缺失是其主要原因。
对此,政府应树立教育公平的理念,进一步改革创新教育制度,并不断提高履职的能力与水平,切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关键词】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公共服务教育政策政府责任义务教育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之一,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我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项重要内容。
政府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但自我国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以来,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存在明显的差异。
面对城乡义务教育失衡的现状,各级政府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努力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政府是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我国《义务教育法》第2条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第6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05年,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发展中的差距,促进我国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2012年,国务院颁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国务院各部委、各省级人民政府切实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从法律与政策层面看,我国的义务教育属于政府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纯公共产品,是城乡居民均可平等享受的基本民生服务项目。
然而在城乡二元差距显著的社会结构背景下,我国的义务教育在实践中具有城乡消费数量上的非均等性、局部排他性特征,显然是一种具有地方性质的准公共产品[1]。
当前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失衡的现状,正是义务教育制度安排与收稿日期:2014-09-14作者简介:刘素梅,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社会发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社会学、行政管理。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1年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资助项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政府责任及其实现路径研究”(课题编号:2011SJB810002)、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究”(课题编号:C-c/2011/01/9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131现实属性之间差距的体现,是我国政府履行义务教育责任与实际履行能力之间矛盾的体现。
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我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
所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中央政府通过制定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在财政上确保负责提供服务的地方政府具有均等支付这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确保社会、政府、服务机构在不存在偏见、歧视、特殊门槛的前提下使每个公民不分城乡、不分地区地能够有机会接近法定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过程[2]。
因此,政府作为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应该通过建立义务教育国家标准、履行财政责任、改革创新教育及相关社会政策等,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城乡义务教育失衡问题的历史形成1986年7月,《义务教育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法制化、国家化阶段。
然而由于当时我国处于改革开放初期,政府财力有限,在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方面严重缺位,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的义务教育实际上是“收费”教育。
这一阶段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的重要特征是投资主体的“分散”性,具体表现为“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多渠道筹资”。
这种体制事实上为政府转嫁责任提供了条件,或者说根本就是政府在不能履行责任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制度安排。
“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将义务教育责任从中央政府转移至地方政府,而“多渠道筹资”则将教育投资责任由政府转移至社会。
在政府转移责任的过程中,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较大的城乡差距,农民以及农村的基层政府往往无力承担教育经费投入负担,因而理论上城乡居民共享的义务教育在实践中形成了巨大的城乡差距。
城市学校有着较好的办学条件,入学率、完成率等各项指标明显优于农村学校;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差,入学率低,失学率高。
可见,中央政府义务教育责任的转移、地方政府的缺位与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综合作用,形成了城乡义务教育严重失衡现象,但从义务教育的基本公共服务属性来看,政府责任缺失是关键,其中政府财政责任的缺失是主要原因。
到2000年,随着我国义务教育基本实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目标,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内容逐渐从教育机会公平转变为教育过程公平。
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2005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要积极采取措施,逐步缩小学校办学条件的差距,进一步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加大对经济困难地区的教育专项转移支付。
2006年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第22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第42条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由此,我国在法律层面完成了“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人民教育政府办”的转变[3]。
2006-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政府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
2008年政府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2009年国家实施义务教育免借读费政策,进一步降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门槛。
随着这一系列政策与法律的出台,政府作为义务教育责任主体的意识及能力逐渐加强,义务教育投资主体逐步实现从“民”到“官”的转换,城乡义务教育失衡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变。
这主要表现在:(1)义务教育入学机会大大扩展,城乡入学机会差距进一步缩小。
(2)政策和制度的公平性进一步提高,如针对农村地区的“两免一补”政策以及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二期项目”、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对于改善农村义务教育条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4]。
从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失衡问题的历史形成可以看出,政府责任缺失是长期以来农村义务教231育发展滞后、城乡义务教育失衡的主要原因,伴随着政府责任的回归,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失衡的现象已经开始改变。
然而,真正破解城乡义务教育失衡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改革创新,完善相关制度,这是一个涉及政府教育政策、经费投入方式、户籍制度等多方面改革的系统工程。
三、城乡义务教育失衡的现状及其原因现阶段我国义务教育入学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人们对于义务教育的要求已经从“有学上”发展为“上什么学”,城乡均衡成为义务教育发展的重点。
目前,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失衡问题主要表现为:(1)城乡入学机会公平背后的教育过程与质量公平矛盾。
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学校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教育过程及质量方面。
例如,在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仪器设备值等方面的指标还存在明显差距;农村地区教师师资结构不尽合理,存在编制少、年龄老化、高级教师比例偏低等问题,尤其素质教育课程的专任教师指标明显落后于城市。
(2)“流动儿童”入学难。
对于跟随父母从农村流动至城市的“流动儿童”而言,现行的户籍及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很难保障他们在城市享有平等的入学机会。
虽然中央出台了“两为主”政策以促进该问题的解决,但现行教育经费支付方式仍按照户籍所在地下拨,流入地学校往往通过加收借读费或设置考试选拔来限制流动儿童入学,有的学校甚至采取流动儿童单独分班等歧视性措施,而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对此采取默认态度以减轻责任,侵犯了“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城乡义务教育失衡问题的存在,归根结底是政府的教育政策未能实现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公平分配。
具体而言,当前的教育政策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教育政策的伦理缺失。
所谓政策的伦理性主要表现为符合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要求,充分体现绝大多数人利益和弱势关怀精神[5]。
而我国的义务教育相关政策明显缺乏对农村、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伦理关怀。
如自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以来,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入学政策和教师政策等教育政策呈现出明显的城市偏向,大量的公共教育资源流向城市,造成了城乡义务教育之间的巨大差距。
虽然近年来政府努力调整这种失衡关系,但政策和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及由此造成的社会观念仍然对教育政策和制度安排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6]。
第二,教育政策执行不力。
由于国家在义务教育责任划分方面缺乏清晰的界定,且缺乏有效的管理、监督及追责机制,政府往往会放弃或尽量少承担应尽的财政投入以及管理责任,对于经费不足地区学校存在的收费问题、城市学校限制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等往往采取默认态度,导致教育政策的执行力不够,义务教育政策的公益性常常得不到体现。
第三,教育政策滞后。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义务教育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留守儿童”失学问题、“流动儿童”入学难问题尤其是城乡之间教育质量差距已成为影响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问题,而现行的教育政策对于解决这些难题显然作用有限。
如《义务教育法》第12条明文规定流入地政府应当为“流动儿童”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但由于现行的教育经费划拨仍然以户籍所在地为准,事权与财权的分离使流入地政府缺乏承担该责任的动力,导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流动儿童”入学难问题。
四、政府在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7],“大力促进教育公平……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
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331置”[8],对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此,政府作为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应该遵从教育公平的理念,进一步改革创新教育制度,切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树立教育公平的价值理念,为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造条件第一,制定适当倾斜农村的教育政策。
教育政策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其核心任务就在于调节各种教育利益的分配关系。
但现行的教育政策在城乡关系上尚未能充分体现公平的价值理念。